“應該是,我想證據應該也存在那附近才對。”


    小五郎緊了緊衣領,小蘭問道:“什麽那附近?”


    “那棟大樓的電梯是圓的。所以要連另一側的燈光也看到,形成兩道光線必須要上橋之後,再多走一段路才有可能。但是走太過去,咖啡壺就會太斜,看起來不像錘子。”


    “也就是說,會看到發光錘子的位置,其實是有一定範圍的。配合這一點,我們其實就能大致鎖定犯人,將裝了屍體的包包丟下去的位置。”


    小五郎在空中比劃著,柱穀在後麵問道:“可是那會有什麽證據呢?”


    本堂瑛佑嘿嘿一笑,說道:“我想因為那個時候犯人把打火機給丟了,所以至少應該會找得到犯人的指紋,雖然他丟包包的時候戴著手套。”


    “可是,他是在丟了打火機之後就直接上車離開的話,就表示他是光著手的。而且要是他帶著會掩蓋手腕的手套的話,小弟弟是不可能會看得到刺青的。”


    小蘭上前,將自己的猜測說了出來。


    “那個人會不會也去參加洛克先生的追悼演唱會呢?”


    小五郎點了點頭。


    “這倒是很有可能,可是我們得先找到那個證據才行。”


    “那個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方法,可以讓犯人馬上俯首認罪。”柯南這個時候也開始發力了。


    “啊嘞?你說的是真的嗎?柯南?”


    小蘭驚訝的看著柯南,柯南嘿嘿一笑,拿出手機打了一個電話。


    “不錯,隻不過這個計劃需要有人幫個忙。”


    楊銘這個時候也吃飽了,收拾完碗筷。


    叮鈴鈴~


    楊銘擦了擦手,看著自己手機顯示的號碼,是柯南打過來的。


    “喂?”


    “楊銘哥哥,我們已經找到殺害阪垣洛克的凶手了。”


    柯南的聲音十分興奮,就好像打這通電話,單純為了炫耀一樣。


    “哦,這樣啊。那恭喜你啦,大偵探,又偵破一案。”


    楊銘的聲音十分平淡,氣的柯南牙癢癢,但還是說:


    “沒有啦,是小五郎叔叔偵破的案情,不過我們要逮捕他的話,需要一個證據,所以想要你幫忙。”


    “幫忙?”


    “對,你聽我說……”


    阪垣洛克的追悼會現場,台上的主唱背著一把吉他,一副搖滾範。


    “那麽今天最後一首要演唱的是我好朋友,洛克最愛的一首歌。”


    無人在意的一個角落,本案的凶手慢慢的離開了這裏。


    桐穀來到停車場,坐上了自己的車子。


    嘣~


    是煙花在空中炸開,煙花是柯南放的,小蘭上前製止。


    “你在幹什麽?這裏是停車場耶。要是車子燒起來可不得了。”


    “抱歉啦。”


    坐在車子裏的犯人,看著這一幕,冷哼了一句。


    “臭小鬼。”


    這時,目暮警官跟高木警官,不知道從什麽地方鑽了出來。


    “不好意思啊。我是警察。不好意思打擾您了,可以麻煩您跟我們走一趟嗎?”


    犯人桐穀明顯一愣,呆呆的問:“呃,為什麽啊?”


    “因為有人說,看到一個跟你長得很像的人,在杯戶中央橋上把裝著屍體的包包丟。剛才他們也在那輛車子確認過了,應該就是你沒錯了。”


    桐穀咽了一口口水,呆愣愣的說:“怎麽?他看到我的臉了?。”


    “他看到的並不是你的臉,而是你的刺青。嗯,還有啊,他說他好像聽到你的聲音。”


    目暮盡管一副思考的樣子,而桐穀則是鬆了一口氣,說道:“分明是在胡說八道嗎?他怎麽可能聽到我的聲音啊,那個時候可是在放煙火。”


    “你是說煙火?”


    “聲音那麽大,怎麽可能聽得到,是吧?”


    目暮咧嘴一笑,看著身後的高木。


    “高木,你聽清楚了吧。”


    “是,聽得非常清楚。”


    高木拿出了一個錄音筆,目暮高興的點了點頭,笑著看著桐穀。


    “當時有沒有煙火,應該隻有犯人跟目擊者才知道啊。你為什麽會說出這樣的話?我想真的得請你到局裏,來一趟好好說明一下了。”


    桐穀瞪著眼睛,不敢相信的看著麵前的兩個人。


    長得這麽老實的人,心怎麽能這麽黑呢?


    “難道?剛才的煙火,是你們?”


    “嗨,沒錯,我們故意製造你在當時同樣的狀況,假裝我們是在指認犯人。事實上是為了讓你想起,事發當時的情景。設計你從嘴裏吐出煙火兩個字的陷阱。”


    小五郎從一旁走了出來,雙手插兜,看上去還真有那麽回事。


    “不過我也承認,這真的很幼稚,隻有小孩子才想得到的戲碼。”


    停車場內,楊銘站在門口,目送桐穀被目暮和高木帶走。


    “喂,我說柯南啊,你讓我跑來一趟,就是為了給你送煙火嗎?”


    楊銘嘴角抽搐,他一分鍾就能掙十萬上下,讓他給柯南送禮炮?


    “嘿嘿嘿,現在的店鋪都關門了,沒有點關係怎麽搞的到呢?”


    柯南摸著自己的後腦勺,楊銘無奈搖了搖頭,看了一眼手機,現在都已經九點多了。


    之後,桐穀被帶去警察局,不久就很幹脆地承認自己做了什麽事情。動機是因為他太恨阪垣洛克背叛樂團,自己一個人出道。


    他本來是打算把屍體運到遠一點的山上把它埋了。但是因為發現杯戶中央橋上有警察,在那裏進行酒駕檢查。


    於是臨時決定將屍體從橋上丟下去的樣子。順道一提,他從橋上丟下去的東西,應該是洛克先生的打火機,為了掩蓋他在打死洛克先生時濺到他身上的血跡。他從洛克先生的房間拿了借他的夾克披上,然後出來丟屍體。


    結果不小心在無意間用了洛克先生的打火機。那個打火機也已經在堤無津川裏被找出來,加上小弟弟的證言,他應該是會被判殺人罪嫌移送法辦吧。


    眾人在接受完詢問之後,一邊想著這些,一邊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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