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覺醒麒麟血。”他湊在朝蘅耳邊輕聲道。


    為什麽?明明她隻要激活麒麟血就能把那隻蹩王壓製住啊……朝蘅疑惑地看著他平靜深邃的眼睛,不知道他為什麽這樣說。


    “聽話。”張起靈深呼吸,忽然神色一僵,“快,躲開它,碰到就會死!”


    原來那紅色的蹩王竟朝著吳三省和大奎飛了過去。


    吳三省一個翻身跑到他們身邊,而大奎卻一把捏住了那蟲子。他呆了呆,然後發出一聲慘叫,那隻手瞬間就變成了血紅色,那滲人的紅色還順著他的胳膊蔓延開來。


    “中毒了,快點斷他的手!”胖子大叫,說著就去搶張起靈的刀。


    結果那刀太沉,他愣是沒提起來。


    大奎整個人都扭曲起來,幾秒的工夫,他全身幾乎都變成了血紅色,好象所有的皮膚突然融化了一樣。


    目睹了他的慘狀,朝蘅伸手拉住想上前幫忙的吳邪。


    “已經太遲了,小邪,如果你碰到他,你也會死。”她搖搖頭,“他已經沒救了,我們隻能送他上路,防止他禍害更多的人。”


    吳邪呆呆地看著,眼裏滿是掙紮。


    像是為了驗證她的話,大奎忽然發狂,混亂之中他頭部中彈,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那隻紅色的小屍蹩吱了一聲,從大奎的手裏爬了出來,抖抖翅膀,胖子罵了一聲,張起靈想要阻止他已經來不及了,胖子跑過去操起紫玉匣子,一下把那隻蟲子打爛。


    若不是一手拉著張起靈一手拉著吳邪,朝蘅真的很想捂臉。果然是豬一樣的隊友,不僅體格像,腦子也像。


    那隻屍蹩王一死,全部的屍蹩還不得暴動?到時候他們能不能蹩海逃生都是問題。


    張起靈抓起一把石塵灑在自己和朝蘅身上,大喊一聲:“快走,不然就來不及了!”


    “為什麽要走?”胖子很不解。


    “因為,你的隨手一拍,會導致屍蹩群暴動!”朝蘅咬牙切齒地回答。


    話音剛落,原本比較寂靜的洞穴突然就嘈雜起來,無數的吱吱聲從四麵八方響了起來,岩洞上大大小小的洞穴裏,一隻,兩隻,三隻,十隻,一百隻——無數青色的屍蹩cháo水一樣沖了出來,那規模,更本不能用人的語言來形容。隻見一浪接一浪,前麵的踩後麵的,鋪天蓋地的爬過來。


    蹩,海,逃,生。正式開始。


    ☆、脫離


    “快點上樹!”一把抓起吳邪的領子把他扔上九頭蛇柏後,朝蘅來不及去拽其他人,隻好攙扶著距離她最近的張起靈快速上樹。吳三省一把背起潘子,和胖子一起跟著他們兩個往樹上爬。


    她速度快,一下子就往上爬了快二十米,把其他人遠遠甩在後麵。張起靈的體力恢復的極快,兩三下就趕上了她,兩個人用常人無法達到的速度往上爬,已經看到了裂fèng的頂端。


    身後,屍蹩cháo依然窮追不捨,甚至有些大屍蹩已經咬在吳邪和胖子身上。


    朝蘅回頭,剛好看到一隻淩空飛起的大屍蹩對準吳邪的後頸而去,當下神色一緊,順手撅了一根樹枝扔了過去。


    隻聽吱吱兩聲慘叫,那隻企圖偷襲的屍蹩被戳了個透心涼,掉進屍蹩海裏消失不見。


    “快點往上爬!我們已經快到頂了!”她大喊一聲,“小邪,再快一點!”


    正在高速攀爬的張起靈回頭,微微皺眉。


    “上來。”簡簡單單兩個字,卻帶著清晰的怒氣和冷意。他生氣了。


    朝蘅愣了愣,回頭看了一眼正在奮力攀爬的四個人,還是選擇了跟上張起靈。


    很快他們兩個就從裂口處逃了出去,一個軲轆鑽進糙叢中。


    “起靈,他們還沒上來……”朝蘅看了看裂口,猶豫著不願離去。吳老狗臨終前把吳小邪託付給她,她萬不能丟下他一個人。


    張起靈微微垂眸,直接枕在她的腿上。


    “還是你最好了。”朝蘅笑彎了眼,“咱們就在這糙叢裏悄悄看著,等他們安全出來就走。我還急著去補我們的結婚證呢。”


    張起靈睜開眼睛,平靜地看著她,漆黑的風眼中倒映著她的影子。


    “解釋。”


    “啊,什麽解釋?”朝蘅有點找不著北。她原本以為張起靈會問她這些年去哪裏了,可是沒想到他居然上來就要她解釋。解釋什麽啊?


    “你和吳邪。”張起靈覺得自己的耐心似乎快要用盡了。


    一聲不吭地消失六七年,好不容易見麵了,結果這個女人居然有事瞞著他。他知道她心裏隻有他,但是,他還是想知道她和那個叫吳邪的青年的關係如何。


    “他啊,小邪是吳老狗的孫子,他爺爺臨終前請求我能在他遇險時保護他。”朝蘅撲哧一聲笑了,伸手捏捏他的臉頰,“我是他的長輩,關照小輩很正常啊。老公你說對不對?”


    很明顯,老公這個新稱呼成功地取悅了吃醋的張大爺。


    “我總覺得你好像想起了什麽。”朝蘅歪了歪頭,“以前在家族的時候,你就從來不讓別的男人接近我,霸道的很,現在失憶了也差不多,居然跟一個小孩子吃醋。”


    張起靈:“……”其實他也有這個想法。可是現在居然被媳婦嘲笑自己幼稚……


    “行了,我們該說說正事了。”朝蘅收起笑容,露出一絲懊惱,“鬼璽被拿走了!他們又不知道怎麽用,真是暴殄天物!”


    要說不惱那肯定是假的。她找了鬼璽和滴翠芙蓉很多年,結果鬼璽居然就這樣被捷足先登的人拿走了,讓她如何不氣惱?好在這次還能收到一隻張起靈,她也不算虧。


    “會找到的。”張起靈輕輕呼吸著,“明器出土後一般會被藏一段時間,可以明年再開始調查。”


    “就隻能這樣了。”朝蘅咬咬唇,也是無可奈何。


    珍貴的明器出土後一般會被藏上個幾年甚至幾十年才會進入文物流通環節,這鬼璽,落在張家人手裏是通天神器,若是落在其他人手裏,那就隻是一件上千年的古物,隻有觀賞價值。張起靈說的沒錯,她現在隻能等著,然後用家族的情報網去找。


    “等他們出來,我們就回北京的家。你也有好幾年沒回去了吧,這幾年你走了之後我每年都會回家打掃衛生的,家具也跟著時代的號角換了兩次,一個月前我還在家住了幾天,冰箱裏還有一些食材。”她一邊碎碎念,一邊用毛巾給他擦臉上的身上的血痕。


    張起靈閉上眼,沉浸在熟悉的氣息中。


    已經多久了,漂泊感慢慢消失,隻剩下無言的安心和平靜。不管失憶還是不失憶,他都和這個女人糾纏著互相靠近互相依賴,因為這個世界上隻有他們兩個才是同類,才是最適合在一起的。所以,這可以解釋為什麽即使他什麽都不記得也會親近她吧。她是最不會傷害他的人,也是最愛他的人。


    有一個家,有一個等他回家的女人,或許是最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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