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老金:柯布森,你還是別做夢了!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三打一,果然輕鬆多了。
古人誠不欺我啊!老金突然想到,他們現在的組合,不就是標準的“戰士、盜賊、法師”鐵三角嗎?看來,老祖宗的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突然有點想吃柿子了。
——嘩啦嘩啦。
熊梟的斷頸處鮮血噴湧而出,就像打開了水龍頭一樣。老金不太喜歡吃動物內髒,尤其是血,總覺得有一股腥味,口感也不好。
所以,他每次看到血流成河的景象,心裏都有些不舒服。
也許,這就是他成為和平主義者的原因吧……鮮血,代表著無法挽回的悲傷。那些被歧視的黑人同胞流下的眼淚,那些被戰爭狂魔屠殺的無辜百姓流出的鮮血……
老金隻能默默地為他們感到惋惜。
他拎起熊梟的腦袋。
“薇妮婭,我覺得這熊嘴應該能賣不少錢。”
一般來說,魔獸身上比較有特色的部位都比較值錢。比如,石化雞蛇的喙就很貴,熊梟的喙應該也不便宜。
“那是當然,黑炭,除了熊嘴,其他部位都沒什麽用,你把它卸下來就行了。”
“好。”
克勞迪正在觀察熊梟的斷頸處。是什麽吸引了她的注意呢?她似乎想仔細檢查一下自己的戰利品,一邊撫摸著熊梟的羽毛,一邊繞著屍體轉來轉去。
老金決定先把熊梟放一會兒,等血流得差不多了,再取出內髒,剝下毛皮。
——唰。
老金掏出一把匕首,對準熊梟的鼻子,開始切割。
——沙沙沙。
熊嘴比他想象的要堅硬得多。
“這該死的玩意兒!”
老金把熊梟的腦袋按在地上,使出吃奶的勁兒切割。終於,匕首刺穿了熊嘴,一股鮮血噴湧而出。老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熊嘴卸了下來,放在一旁。
“克勞迪,幫我剝皮吧。”
“好。”
“先把它翻過來。”
——砰!
克勞迪一腳踹在熊梟的屍體上。熊梟的屍體被巨大的力量掀翻在地,露出了肚皮。
克勞迪的腿功真是驚人啊!
“好,好厲害!這腳力!”
熊梟的側腹都被踹得凹陷了下去。
“嗬嗬。”
克勞迪得意地笑了笑,走到熊梟身後,抓住它的胳膊,用力一扯,就把胳膊卸了下來。看來,她的力量也不容小覷啊。
“姐姐,熊爪也很值錢,記得收好。前爪和後爪都要。”
——唰!
克勞迪揮舞著彎刀,輕而易舉地切下了熊梟的爪子。她隻用了四刀,就把熊梟的四個爪子全部卸了下來。
這效率,跟老金卸熊嘴的時候簡直天差地別。
看看這幹淨利落的切口,再看看老金切得亂七八糟的熊嘴,簡直就是專業和業餘的區別。老金估計,自己再練一百年,也未必能達到克勞迪的水平。
“哇,切得真幹淨啊。”
老金把熊爪收集起來,放在熊嘴旁邊。
這些熊爪看起來鋒利無比,散發著森森寒光。三個劍客就能對付這種怪物?
而且,熊梟的胳膊那麽長,想要靠近它都很難。
除非一個人冒著生命危險吸引熊梟的注意力,另外兩個人才能找到機會攻擊它的要害。
當然,熊梟的體型和人類差不多,想要攻擊它的要害也不是不可能……但難度還是很大的。
如果是三個像老金這樣實力強悍的冒險者,或許還有機會,但如果是柯布森和梅麗婭,估計夠嗆。
老金估計,梅麗婭的盾牌會被熊梟拍碎,柯布森會被熊梟打飛,最後還得靠他來收拾殘局。
下次見到柯布森,一定要告訴他,別做夢了!
“薇妮婭,還有其他需要收集的嗎?”
“心髒和膽囊吧。”
“其他的呢?”
“扔掉,沒用。”
薇妮婭找了個地方坐下休息。
為了確保能徹底麻痹熊梟,她剛才可是超負荷使用了“連鎖閃電”。
老金回憶了一下上次薇妮婭消滅地精群的場景,感覺這次的“連鎖閃電”威力更強。看來,對付大型魔獸,確實需要更強大的魔力輸出。
“回去的時候,還得背我嗎?”
“黑炭,你該不會想把我扔在這兒吧?”
“可是,我還要背著毛皮呢。”
“黑炭,這種時候,你就應該說‘當然要背你回去’。”
好吧,我錯了。
“嘿嘿嘿,我當然會背你回去,放心吧。”
“嗬嗬,傻瓜。”
“我……”
老金和克勞迪走到熊梟的屍體前。
接下來,該怎麽處理這具屍體呢?老金反握著匕首,對準熊梟的胸口下方,準備一刀刺穿它的腹部,取出內髒。
“卡特,我來幫你。”
克勞迪走到老金身後,抱住他,用手握住他的手背。老金能感覺到,克勞迪的力量正源源不斷地傳遞過來。
“瞄準正中間,用力刺下去。”
老金借著克勞迪的力量,猛地刺了下去。
——噗嗤!
熊梟的腹部防禦力相對較弱,再加上克勞迪的力量加持,匕首輕而易舉地刺穿了它的肚皮。
老金感覺自己就像一台工業壓力機,力量無窮無盡。
“往下劃。”
——沙沙沙。
老金毫不費力地劃開了熊梟的腹部。
熊梟的腹腔裏充滿了鮮血,就像一鍋熱氣騰騰的火鍋。不過,因為熊梟的腦袋已經被砍掉了,所以鮮血很快就流幹了。
“膽囊在哪兒?”
“應該在肝髒下麵吧?”
“是嗎?”
——噗嗤!
克勞迪摘下手套,把手伸進熊梟血淋淋的腹腔裏。老金本來想自己動手的,結果被克勞迪搶先了。
他其實更喜歡幹這種粗活。
克勞迪在熊梟的腹腔裏摸索了一會兒,很快就找到了膽囊。
“嗯,就是這個,個頭還挺大的。”
薇妮婭走了過來,接過膽囊,放進一個玻璃瓶裏。然後,她饒有興致地觀察著熊梟的屍體。
“克勞迪,你的手沒事吧?”
“手?”
克勞迪的胳膊上沾滿了鮮血,看起來就像一個身經百戰的戰士。
“會不會很冷?”
“啊,確實有點冷。不過,反正也要取出內髒,就無所謂了。”
老金也摘下手套,擼起袖子。
他和克勞迪一起,把熊梟的內髒全部取了出來。這畫麵,簡直就像在醃製辣椒醬。
熊梟的內髒都很大,不過大部分都沒什麽用,不用特意收集。老金把它們扔到雪地裏,把熊梟的腹腔清理幹淨。
“哇,這心髒真大啊。”
他們隻需要熊梟的心髒和膽囊。
低級魔獸的副產品基本上都沒什麽用,但大型魔獸的副產品用途廣泛,價值不菲。
取出內髒後,就該剝皮了。
老金正準備用匕首剝皮,克勞迪突然說道:
“卡特,先從上到下豎著劃一刀。”
“豎著劃?”
“嗯,脖子已經砍掉了,就從脖子下麵一直劃到尾巴。”
老金以前也剝過皮,但都是野路子,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他按照克勞迪的指示,開始剝皮……對了,他第一次見到克勞迪的時候,就是在剝狼皮。
“說到剝皮,我就想起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
“你是說獵殺鱗甲狼的時候?嗬嗬,那時候你也是這樣。”
克勞迪笑著說道。
那時候,他們誰也沒想到,會發展成現在這樣吧。老金一邊想著,一邊切割著熊梟的皮肉。接下來,就要正式開始剝皮了。
——沙沙沙。
熊梟的體型很大,剝皮的難度比他想象的要高。老金以前都是獵殺一些小型的魔獸,很少獵殺大型魔獸,所以這是他第一次剝大型魔獸的皮。
有點棘手啊。
老金擔心會弄壞毛皮,手都開始發抖了。這時,克勞迪握住了他的手腕。
“卡特,我來吧。”
“啊……這種事應該由我來做,感覺有點不好意思。”
“沒什麽不好意思的,你以前又沒做過。”
“話是這麽說……”
“你看著我做,好好學就行了,怎麽樣?”
克勞迪溫柔地笑著,用臉頰蹭了蹭老金的臉頰。
“好吧。”
克勞迪接過匕首,熟練地將刀刃插入皮肉之間,然後用力一扯,就把毛皮剝了下來。
——嘶啦,嘶啦。
熊梟的毛皮被迅速剝離,露出了粉紅色的皮下組織。
老金幫克勞迪按住熊梟的胳膊,盡量配合她的動作。克勞迪的刀法幹淨利落,速度極快。
“哇,姐姐,你真厲害!黑炭,好好學著點!”
“嗯。”
沒過多久,熊梟就被剝得一絲不掛。它那身覆蓋著羽毛和獸毛的毛皮被完整地剝了下來,露出了最脆弱的部位。
被剝了皮的熊梟,看起來十分可憐。
這也許就是它一直想要隱藏的,最脆弱的一麵吧。現在,它隻是一塊任人宰割的肉塊。
“嗯……不知道味道怎麽樣?”
克勞迪把剝下來的毛皮放在一旁,看著已經變成肉塊的熊梟,自言自語道。看她那副饞樣,估計是想嚐嚐熊梟肉的味道了。
“不好吃,肉很柴。”
薇妮婭的回答,說明她吃過熊梟肉。
“薇妮婭,你吃過?”
“偶爾吃過幾次,不太合我的口味。”
“很柴啊……”
克勞迪喜歡吃有嚼勁的肉。
聽到薇妮婭說熊梟肉很柴,克勞迪立刻拿起匕首,在熊梟的肉上劃了幾刀,然後熟練地切下一塊肉。
她簡直就是天生的屠夫!
看來,這次收獲頗豐啊。
“卡特,把這塊肉也帶上吧,我想吃。”
“看起來確實很美味。”
這塊熊梟肉鮮嫩無比,看起來確實很誘人。老金把肉包好,和熊嘴、熊爪一起放進背包裏。
“好了,我們回去吧。”
老金把背包遞給克勞迪,自己則扛起熊梟的毛皮。毛皮很大,很重,但老金還是能扛得動。他無視了毛皮上滴落的鮮血,大步流星地往山下走去。
時間不早了,他們得抓緊時間趕路。
“嗯……越來越冷了。”
“是啊。”
克勞迪和薇妮婭哈著白氣,說道。
剛才因為太過興奮,他們都沒感覺到冷,現在冷靜下來,才發現寒意已經滲透進了他們的身體。
“那是因為你們出汗了,走一會兒就暖和了。”
他們朝著城鎮的方向,快步走去。
路上,他們遇到了幾支冒險者隊伍,但並沒有發生衝突。這也很正常,誰敢招惹一個扛著熊梟毛皮的隊伍?
就算是最愚蠢的強盜,也知道,要想搶奪戰利品,就得比獵殺熊梟的人更強才行。
他們就這樣光明正大地帶著戰利品,一路暢通無阻。對付強盜這種生物,就得給他們點顏色看看,他們才會乖乖聽話。
當然,他們遇到的冒險者,也不一定是強盜。
“卡特。”
“嗯?”
“我好冷,感覺皮膚都凍僵了。”
克勞迪走到老金身邊,說道。
“回去後,幫我暖暖身子好不好?”
“好,沒問題!”
“黑炭,我也凍僵了!”
“我幫你們都暖暖!”
看來,回去後也別想休息了!
他們終於在太陽落山的時候回到了城鎮。
“哦,這是熊梟的毛皮嗎?”
“是的,辛苦了。”
守城的士兵好奇地問道。
老金隨口說了一句“在半山腰獵殺的”,然後就順利地進入了城鎮。太陽落山後,氣溫驟降,老金也感覺冷得不行。他隻想趕緊找個地方休息。
他們還得把熊梟的毛皮賣掉,於是便朝著商人聚集的旅店走去。
古人誠不欺我啊!老金突然想到,他們現在的組合,不就是標準的“戰士、盜賊、法師”鐵三角嗎?看來,老祖宗的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突然有點想吃柿子了。
——嘩啦嘩啦。
熊梟的斷頸處鮮血噴湧而出,就像打開了水龍頭一樣。老金不太喜歡吃動物內髒,尤其是血,總覺得有一股腥味,口感也不好。
所以,他每次看到血流成河的景象,心裏都有些不舒服。
也許,這就是他成為和平主義者的原因吧……鮮血,代表著無法挽回的悲傷。那些被歧視的黑人同胞流下的眼淚,那些被戰爭狂魔屠殺的無辜百姓流出的鮮血……
老金隻能默默地為他們感到惋惜。
他拎起熊梟的腦袋。
“薇妮婭,我覺得這熊嘴應該能賣不少錢。”
一般來說,魔獸身上比較有特色的部位都比較值錢。比如,石化雞蛇的喙就很貴,熊梟的喙應該也不便宜。
“那是當然,黑炭,除了熊嘴,其他部位都沒什麽用,你把它卸下來就行了。”
“好。”
克勞迪正在觀察熊梟的斷頸處。是什麽吸引了她的注意呢?她似乎想仔細檢查一下自己的戰利品,一邊撫摸著熊梟的羽毛,一邊繞著屍體轉來轉去。
老金決定先把熊梟放一會兒,等血流得差不多了,再取出內髒,剝下毛皮。
——唰。
老金掏出一把匕首,對準熊梟的鼻子,開始切割。
——沙沙沙。
熊嘴比他想象的要堅硬得多。
“這該死的玩意兒!”
老金把熊梟的腦袋按在地上,使出吃奶的勁兒切割。終於,匕首刺穿了熊嘴,一股鮮血噴湧而出。老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熊嘴卸了下來,放在一旁。
“克勞迪,幫我剝皮吧。”
“好。”
“先把它翻過來。”
——砰!
克勞迪一腳踹在熊梟的屍體上。熊梟的屍體被巨大的力量掀翻在地,露出了肚皮。
克勞迪的腿功真是驚人啊!
“好,好厲害!這腳力!”
熊梟的側腹都被踹得凹陷了下去。
“嗬嗬。”
克勞迪得意地笑了笑,走到熊梟身後,抓住它的胳膊,用力一扯,就把胳膊卸了下來。看來,她的力量也不容小覷啊。
“姐姐,熊爪也很值錢,記得收好。前爪和後爪都要。”
——唰!
克勞迪揮舞著彎刀,輕而易舉地切下了熊梟的爪子。她隻用了四刀,就把熊梟的四個爪子全部卸了下來。
這效率,跟老金卸熊嘴的時候簡直天差地別。
看看這幹淨利落的切口,再看看老金切得亂七八糟的熊嘴,簡直就是專業和業餘的區別。老金估計,自己再練一百年,也未必能達到克勞迪的水平。
“哇,切得真幹淨啊。”
老金把熊爪收集起來,放在熊嘴旁邊。
這些熊爪看起來鋒利無比,散發著森森寒光。三個劍客就能對付這種怪物?
而且,熊梟的胳膊那麽長,想要靠近它都很難。
除非一個人冒著生命危險吸引熊梟的注意力,另外兩個人才能找到機會攻擊它的要害。
當然,熊梟的體型和人類差不多,想要攻擊它的要害也不是不可能……但難度還是很大的。
如果是三個像老金這樣實力強悍的冒險者,或許還有機會,但如果是柯布森和梅麗婭,估計夠嗆。
老金估計,梅麗婭的盾牌會被熊梟拍碎,柯布森會被熊梟打飛,最後還得靠他來收拾殘局。
下次見到柯布森,一定要告訴他,別做夢了!
“薇妮婭,還有其他需要收集的嗎?”
“心髒和膽囊吧。”
“其他的呢?”
“扔掉,沒用。”
薇妮婭找了個地方坐下休息。
為了確保能徹底麻痹熊梟,她剛才可是超負荷使用了“連鎖閃電”。
老金回憶了一下上次薇妮婭消滅地精群的場景,感覺這次的“連鎖閃電”威力更強。看來,對付大型魔獸,確實需要更強大的魔力輸出。
“回去的時候,還得背我嗎?”
“黑炭,你該不會想把我扔在這兒吧?”
“可是,我還要背著毛皮呢。”
“黑炭,這種時候,你就應該說‘當然要背你回去’。”
好吧,我錯了。
“嘿嘿嘿,我當然會背你回去,放心吧。”
“嗬嗬,傻瓜。”
“我……”
老金和克勞迪走到熊梟的屍體前。
接下來,該怎麽處理這具屍體呢?老金反握著匕首,對準熊梟的胸口下方,準備一刀刺穿它的腹部,取出內髒。
“卡特,我來幫你。”
克勞迪走到老金身後,抱住他,用手握住他的手背。老金能感覺到,克勞迪的力量正源源不斷地傳遞過來。
“瞄準正中間,用力刺下去。”
老金借著克勞迪的力量,猛地刺了下去。
——噗嗤!
熊梟的腹部防禦力相對較弱,再加上克勞迪的力量加持,匕首輕而易舉地刺穿了它的肚皮。
老金感覺自己就像一台工業壓力機,力量無窮無盡。
“往下劃。”
——沙沙沙。
老金毫不費力地劃開了熊梟的腹部。
熊梟的腹腔裏充滿了鮮血,就像一鍋熱氣騰騰的火鍋。不過,因為熊梟的腦袋已經被砍掉了,所以鮮血很快就流幹了。
“膽囊在哪兒?”
“應該在肝髒下麵吧?”
“是嗎?”
——噗嗤!
克勞迪摘下手套,把手伸進熊梟血淋淋的腹腔裏。老金本來想自己動手的,結果被克勞迪搶先了。
他其實更喜歡幹這種粗活。
克勞迪在熊梟的腹腔裏摸索了一會兒,很快就找到了膽囊。
“嗯,就是這個,個頭還挺大的。”
薇妮婭走了過來,接過膽囊,放進一個玻璃瓶裏。然後,她饒有興致地觀察著熊梟的屍體。
“克勞迪,你的手沒事吧?”
“手?”
克勞迪的胳膊上沾滿了鮮血,看起來就像一個身經百戰的戰士。
“會不會很冷?”
“啊,確實有點冷。不過,反正也要取出內髒,就無所謂了。”
老金也摘下手套,擼起袖子。
他和克勞迪一起,把熊梟的內髒全部取了出來。這畫麵,簡直就像在醃製辣椒醬。
熊梟的內髒都很大,不過大部分都沒什麽用,不用特意收集。老金把它們扔到雪地裏,把熊梟的腹腔清理幹淨。
“哇,這心髒真大啊。”
他們隻需要熊梟的心髒和膽囊。
低級魔獸的副產品基本上都沒什麽用,但大型魔獸的副產品用途廣泛,價值不菲。
取出內髒後,就該剝皮了。
老金正準備用匕首剝皮,克勞迪突然說道:
“卡特,先從上到下豎著劃一刀。”
“豎著劃?”
“嗯,脖子已經砍掉了,就從脖子下麵一直劃到尾巴。”
老金以前也剝過皮,但都是野路子,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他按照克勞迪的指示,開始剝皮……對了,他第一次見到克勞迪的時候,就是在剝狼皮。
“說到剝皮,我就想起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
“你是說獵殺鱗甲狼的時候?嗬嗬,那時候你也是這樣。”
克勞迪笑著說道。
那時候,他們誰也沒想到,會發展成現在這樣吧。老金一邊想著,一邊切割著熊梟的皮肉。接下來,就要正式開始剝皮了。
——沙沙沙。
熊梟的體型很大,剝皮的難度比他想象的要高。老金以前都是獵殺一些小型的魔獸,很少獵殺大型魔獸,所以這是他第一次剝大型魔獸的皮。
有點棘手啊。
老金擔心會弄壞毛皮,手都開始發抖了。這時,克勞迪握住了他的手腕。
“卡特,我來吧。”
“啊……這種事應該由我來做,感覺有點不好意思。”
“沒什麽不好意思的,你以前又沒做過。”
“話是這麽說……”
“你看著我做,好好學就行了,怎麽樣?”
克勞迪溫柔地笑著,用臉頰蹭了蹭老金的臉頰。
“好吧。”
克勞迪接過匕首,熟練地將刀刃插入皮肉之間,然後用力一扯,就把毛皮剝了下來。
——嘶啦,嘶啦。
熊梟的毛皮被迅速剝離,露出了粉紅色的皮下組織。
老金幫克勞迪按住熊梟的胳膊,盡量配合她的動作。克勞迪的刀法幹淨利落,速度極快。
“哇,姐姐,你真厲害!黑炭,好好學著點!”
“嗯。”
沒過多久,熊梟就被剝得一絲不掛。它那身覆蓋著羽毛和獸毛的毛皮被完整地剝了下來,露出了最脆弱的部位。
被剝了皮的熊梟,看起來十分可憐。
這也許就是它一直想要隱藏的,最脆弱的一麵吧。現在,它隻是一塊任人宰割的肉塊。
“嗯……不知道味道怎麽樣?”
克勞迪把剝下來的毛皮放在一旁,看著已經變成肉塊的熊梟,自言自語道。看她那副饞樣,估計是想嚐嚐熊梟肉的味道了。
“不好吃,肉很柴。”
薇妮婭的回答,說明她吃過熊梟肉。
“薇妮婭,你吃過?”
“偶爾吃過幾次,不太合我的口味。”
“很柴啊……”
克勞迪喜歡吃有嚼勁的肉。
聽到薇妮婭說熊梟肉很柴,克勞迪立刻拿起匕首,在熊梟的肉上劃了幾刀,然後熟練地切下一塊肉。
她簡直就是天生的屠夫!
看來,這次收獲頗豐啊。
“卡特,把這塊肉也帶上吧,我想吃。”
“看起來確實很美味。”
這塊熊梟肉鮮嫩無比,看起來確實很誘人。老金把肉包好,和熊嘴、熊爪一起放進背包裏。
“好了,我們回去吧。”
老金把背包遞給克勞迪,自己則扛起熊梟的毛皮。毛皮很大,很重,但老金還是能扛得動。他無視了毛皮上滴落的鮮血,大步流星地往山下走去。
時間不早了,他們得抓緊時間趕路。
“嗯……越來越冷了。”
“是啊。”
克勞迪和薇妮婭哈著白氣,說道。
剛才因為太過興奮,他們都沒感覺到冷,現在冷靜下來,才發現寒意已經滲透進了他們的身體。
“那是因為你們出汗了,走一會兒就暖和了。”
他們朝著城鎮的方向,快步走去。
路上,他們遇到了幾支冒險者隊伍,但並沒有發生衝突。這也很正常,誰敢招惹一個扛著熊梟毛皮的隊伍?
就算是最愚蠢的強盜,也知道,要想搶奪戰利品,就得比獵殺熊梟的人更強才行。
他們就這樣光明正大地帶著戰利品,一路暢通無阻。對付強盜這種生物,就得給他們點顏色看看,他們才會乖乖聽話。
當然,他們遇到的冒險者,也不一定是強盜。
“卡特。”
“嗯?”
“我好冷,感覺皮膚都凍僵了。”
克勞迪走到老金身邊,說道。
“回去後,幫我暖暖身子好不好?”
“好,沒問題!”
“黑炭,我也凍僵了!”
“我幫你們都暖暖!”
看來,回去後也別想休息了!
他們終於在太陽落山的時候回到了城鎮。
“哦,這是熊梟的毛皮嗎?”
“是的,辛苦了。”
守城的士兵好奇地問道。
老金隨口說了一句“在半山腰獵殺的”,然後就順利地進入了城鎮。太陽落山後,氣溫驟降,老金也感覺冷得不行。他隻想趕緊找個地方休息。
他們還得把熊梟的毛皮賣掉,於是便朝著商人聚集的旅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