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麽比半夜裏嗡嗡作響的蚊子聲更讓人心煩意亂的了。


    尤其是在這深秋的夜晚。


    當然,現在已經是初冬時節,蚊子早就銷聲匿跡了,但那令人厭煩的聲音,卻仿佛預示著另一種更可怕的東西即將到來。


    老金猛地睜開眼,一股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


    房間裏一片漆黑,看來天還沒亮。


    這心跳……這悸動……沒錯!


    它來了!


    ——唰。


    老金立刻翻身下床,一把拉開窗簾。


    窗外依舊一片漆黑,但借著微弱的月光,老金還是清楚地看到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漫天飛舞的白色雪花。


    “……該死!”


    終究還是來了!


    ——初雪,就這樣悄無聲息地降臨了。


    這該死的玩意兒!


    老金走到陽台上,看著眼前這噩夢般的景象。


    一片片冰冷的雪花,緩緩飄落,將整個世界都染成了白色。不知不覺間,他已經在這個異世界,度過了三個,或者說是四個冬天。


    ——寂靜。


    整個世界,都被這突如其來的寒意籠罩,一片寂靜。但老金的內心,卻如同經曆了一場狂歡後的空虛,充滿了不安和恐懼。雖然今年應該不會再發生那樣的事情,但他對冬天,對雪,始終懷有一種本能的恐懼。


    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都是如此。


    這種恐懼,仿佛已經刻在了他的骨子裏,深入靈魂。


    “完蛋了……”


    老金心想,或許這隻是一場噩夢,等他睡醒之後,一切都會煙消雲散。他這樣安慰著自己,重新躺回床上,試圖再次入睡。


    然而,現實就是現實。


    “嗯……”


    老金緊緊摟著克勞迪,一邊撫摸著她的身體,一邊在心裏默默祈禱,希望這場雪,隻是一場短暫的意外。為了不吵醒克勞迪,他的動作輕柔無比,仿佛是在進行某種精密的“手術”。


    也不知過了多久,天色終於漸漸亮了起來。


    “卡特……?”


    克勞迪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坐起身。


    “克勞迪,你看窗外。”


    克勞迪順著老金的目光,走到窗邊。清晨的寒風,夾雜著雪花,從窗外吹了進來。克勞迪看了一眼,淡淡地說道:


    “下雪了?”


    “什麽?你早就知道了?”


    她竟然知道下雪?


    “沙漠裏,偶爾也會下雪的。嗯……我上次看到雪,還是幾十年前……不對,應該是三十多年前……卡特,沙漠裏,真的會下雪。”


    老金還是第一次聽說,沙漠裏竟然也會下雪。


    他還以為克勞迪會大驚小怪,然後他就可以借機在她麵前炫耀一番,告訴她“這叫雪,很冷的”,沒想到,計劃泡湯了。


    “這樣啊……我還以為你會覺得很稀奇呢……”


    “嗯……”


    克勞迪沉思片刻,突然笑了起來。


    “哇,好神奇啊!卡特,這些白色的東西是什麽?好冷啊!”


    她竟然裝作第一次看到雪的樣子!


    “你……你……”


    老金徹底無語了。


    “抱歉抱歉……要不,我讓你摸摸我?”


    “好啊!”


    不愧是克勞迪,總是這麽善解人意!


    “看來冬天真的要來了。我不喜歡太冷的天氣,還是熱一點比較好。”


    “我正好相反,看來這就是文化差異啊。”


    “不過今年應該沒事,如果冷的話,我就抱著你取暖。”


    “嗬嗬嗬,沒問題,我可是人形暖爐。”


    冬天來了,自然有冬天該做的事情。老金立刻起身,衝進浴室,用冰冷刺骨的水衝了個澡,然後換上裝備。


    看來,他得去買件新的鬥篷或者雨衣了。


    之前那件鬥篷,早就破得不成樣子了。冬天裏,裝備很容易被雪水打濕,所以鬥篷是必不可少的。等會兒去冒險者公會的時候,順便買一件吧。


    “克勞迪,我出去一趟,你需要什麽嗎?”


    “這麽冷的天,你還真是勤快啊。嗯……我沒什麽需要的。”


    “好,那你和薇妮婭在家好好休息,她還沒醒呢。”


    老金披上那件破破爛爛的鬥篷,戴上兜帽,走出了房間。剛出門,雪花就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這種感覺,真是糟糕透了。


    “我去,真tm冷!”


    這場初雪,比老金想象的要大得多,清晨的街道上,已經到處都是掃雪的人。來來往往的行人,也比平時多了不少。


    老金快步走向冒險者公會。


    ——嗡嗡嗡……


    和往常一樣,清晨的公會裏,人聲鼎沸。


    冬天來了,冒險者們的生意,也開始紅火起來。一旦開始下大雪,公會就會發布各種除雪任務,還有其他一些零零碎碎的活兒。估計現在大家都在為即將到來的冬天做準備吧。


    城裏的那些流浪漢,也會被組織起來,參與除雪工作。


    畢竟,如果他們不幹活,就隻能在寒冷的冬天裏,活活餓死或者凍死。老金以前也做過這種工作,靠著微薄的收入,勉強熬過了一個又一個冬天。


    “喲!這不是野蠻人嗎!”


    這時,一個熟悉的聲音,突然在老金耳邊響起。


    “這不是柯布森嗎!”


    柯布森的鼻子紅紅的,一看就是喝了不少酒。他興奮地朝老金揮著手,也不知道這家夥是什麽時候回來的。


    老金走到他麵前,笑著說道:


    “好久不見了,你小子最近都在忙什麽?”


    “我跟著聖戰軍,去剿滅異教徒了。賺了不少錢,所以就休息了一段時間。現在下雪了,也該出來活動活動筋骨了。”


    原來他也參加了聖戰軍。


    老金一邊吃著柯布森遞過來的肉幹,一邊說道:


    “是嗎?我也去了,說不定我們還在戰場上見過呢。”


    “哈哈哈,那還真有可能。對了,野蠻人,我有個好消息要告訴你。我今天來這裏,就是想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遇到你。”


    看來,這家夥是無事不登三寶殿啊。


    “你小子,除了好事,還能想到我?說吧,什麽事?冬獵?”


    “沒錯!”


    “也是,現在這個季節,除了冬獵,也沒什麽其他活兒了。”


    冬獵,是異世界冒險者們的一種傳統活動。


    和地球上的生物一樣,異世界裏的很多魔獸,到了冬天,也會進入冬眠狀態。


    它們在秋天裏,拚命地儲存食物,然後挖個地洞,或者找個山洞,躲進去睡大覺,以此來度過漫長的冬天。


    當然,冬天裏,也會生長一些特殊的草藥、魔草和果實,但光靠這些東西,很難維持生計。所以,很多魔獸都會選擇冬眠。


    “冬獵啊……我還沒怎麽參加過。”


    “嘿嘿嘿,咱們現在也算是老江湖了,也該試試這種刺激的活兒了。”


    魔獸冬眠的時候,也是它們最虛弱的時候。


    趁著敵人睡覺的時候下手,是最容易得手的。冒險者們當然不會錯過這個機會,他們會組隊前往魔獸的巢穴,獵殺那些正在冬眠的魔獸。


    其中,不乏一些實力強大的魔獸,比如熊梟和亞龍。如果能找到它們的巢穴,並且成功獵殺它們,就能賺一大筆錢。


    當然,也有很多冒險者,因為貪婪或者高估了自己的實力,結果反而成了魔獸的食物,永遠地留在了冬天裏。


    但總有一些人,會被“一夜暴富”的誘惑衝昏頭腦,前赴後繼地踏上冬獵之路。


    所以,那些冬眠的魔獸的巢穴裏,往往還隱藏著另一筆“財富”——那些死去的冒險者留下的財物。


    除此之外,有些魔獸還會在巢穴裏儲存食物……所以,隻要能找到魔獸的巢穴,基本上都不會空手而歸。


    “聽說最近有個商人,高價收購熊梟的皮毛,說是貴族們今年冬天流行穿熊梟皮做的衣服。現在很多愣頭青,都組隊去山裏找熊梟了。怎麽樣?咱們也去湊個熱鬧?”


    “熊梟?算了吧,就那些小毛孩,估計去了也是送死。”


    這種事,老金見得多了。


    貪婪、自大、僥幸心理,是很多冒險者的通病。


    他們就像是被宰的羔羊一樣,前赴後繼地送死。老金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很多冒險者,一去冬獵,就再也沒回來過。


    冒險者們之間,甚至流傳著一個傳說,說是雪女會把那些年輕的冒險者抓走。當然,這隻是個玩笑,那些失蹤的冒險者,多半是被魔獸吃掉了。


    “小毛孩?什麽意思?”


    “沒什麽。”


    老金偶爾也會遇到這種,無法理解他比喻的人。


    “我的意思是,就那些實力弱小的冒險者,去了也是給熊梟送菜。熊梟很強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當然,以老金現在的實力,或許可以嚐試獵殺熊梟。畢竟,他可是連獸人都能砍翻的狠角色。


    而且,他還曾經團滅過一群魚人。


    但其他冒險者,可沒有他這麽強的實力。


    看來,柯布森這小子,是喝多了,開始說胡話了。如果他真的跑去獵殺熊梟,估計會死得很慘。老金可不想看到這樣的悲劇發生。


    “熊梟可不是那麽容易對付的,你還是別去冒險了,小心把命丟了。”


    “沒想到,你竟然會擔心我。”


    柯布森哈哈大笑,又灌了一大口啤酒。


    “誰擔心你了。”


    “放心吧,這次去的人很多,那個黑心商人,把那些冒險者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估計他們很快就會全軍覆沒了。”


    那些聽風就是雨的家夥,往往死得最快。但這個世界,最不缺的就是這種傻瓜。


    “等他們把熊梟打傷,然後死光了,我們就可以去撿漏了,到時候,熊梟的皮毛,還有他們的財物,就都是我們的了。”


    老金忍不住笑了起來。


    “嗬嗬嗬,你小子,真是夠陰險的。”


    “嘿嘿嘿,現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看來,柯布森已經完全融入了這個異世界。


    兩人相視一笑,繼續聊著冬獵的事情。的確,冬獵是個不錯的選擇,總比窩在家裏掃雪強。而且,既然有商人收購熊梟的皮毛,那肯定還有其他賺錢的機會。


    那些商人,不可能隻收購熊梟的皮毛,他們肯定會發布其他任務,這可是個刷經驗的好機會。


    “不過,熊梟還是太危險了,要不,我們去找那些冬眠的小怪下手吧?這樣比較安全。”


    老金還是覺得,獵殺熊梟太冒險了。


    “切,膽小鬼。好吧,那就按你說的辦。我們先去山裏探探路,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適的目標。”


    “除了我們兩個,還要找其他人嗎?”


    老金還得問問克勞迪和薇妮婭,她們願不願意一起去。


    “有我們兩個就夠了,再隨便找幾個人就行了。對了……你小子不是有很多女朋友嗎?克勞迪也在吧?”


    “她們去不去,還不一定呢。”


    “嗯……那好吧,我去找其他人。怎麽樣?要不要再喝一杯?”


    “好啊!”


    公會裏,依舊熱鬧非凡。老金和柯布森找了個位置坐下,點了些酒菜,一邊喝酒,一邊聊著各自的近況。


    不知不覺間,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個多小時,老金也有些醉了。


    “那……明天見,蠻子。”


    “你小子,別喝多了,趕緊回家吧。”


    柯布森的酒量,老金可是見識過的,實在是不敢恭維。


    不過,讓他送柯布森回家,他又覺得太麻煩。


    “哈哈哈,你把我當成什麽人了?放心吧,我沒事。那我先走了,明天見。”


    “嗯,走吧。”


    老金和柯布森告別後,走出了公會。雪……還在下。他得趕緊去買件鬥篷和一些防寒用品,畢竟,去雪山探險,可不是鬧著玩的。


    護腿也要買一件,還有手套,要不要也換一副新的?


    他的棉甲,保暖效果還不錯,應該不用換。


    對了,還得買個圍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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