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哥布林:確認過眼神,是送錢的人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這話說得一點沒錯,這世上就沒有白給的福利和快樂,想要過上好日子,就得自己努力奮鬥。
老金來到伊斯班特已經一個星期了,再不找點事情做,他就要喝西北風了。這段時間,他一直在收集各種情報,根本沒時間接任務。他得去冒險者公會看看,再四處打聽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麽合適的任務。換了個地方,很多事情都要從頭開始,老金忙得不可開交。
而且,作為一個外地來的冒險者,想要在這個地方立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畢竟,同行是冤家,本地人多少都會有些排外。
老金費了好大勁,才終於接到了一個任務——討伐哥布林。任務內容很簡單,就是去某個地方把那些可惡的哥布林殺掉,然後把它們的腦袋帶回來,每個腦袋能換三個銅幣。
這種討伐任務,其實就是一種除害服務。
有些怪物會襲擊村莊,破壞農田,偷吃糧食,村民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就會發布懸賞任務,“誰要是能把這些該死的家夥幹掉,我就給錢!”
村民們可以用很低的價錢雇傭冒險者來消滅怪物,而冒險者們隻需要殺幾隻怪物就能賺到錢,這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筆劃算的買賣。
今天,老金的任務就是去殺哥布林。
一大早,老金就來到了集合地點——一家雜貨店門口。他看到一個手持短矛的光頭男人已經在那裏等候了,老金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
“你好。”
這個男人名叫桑特,是一名e級冒險者。他身上穿著一件皮甲,手裏拿著一把短矛,除此之外,就沒什麽其他裝備了。不過,他那粗壯的胳膊卻讓人很有安全感,一看就是個身經百戰的老手。
除了桑特之外,還有兩名冒險者,一個是名叫梅麗婭的女冒險者,她留著一頭棕色的長發,一雙藍色的眼睛,手裏拿著一把單手劍和一麵盾牌;另一個則是一個看起來還沒成年的少年,名叫吉布森,他手裏也拿著一把劍。雖然老金對這個少年不太放心,但他們都是e級冒險者,應該有點實力。這麽小的年紀就能成為e級冒險者,說明這小子天賦異稟。
“另外兩個人還沒來嗎?”
“看來是的。”
老金在桑特旁邊坐了下來,耐心地等待著其他同伴。不過,現場的氣氛實在是太尷尬了,老金隻好主動找話題聊天。
“這次的任務應該不難,就是殺幾隻哥布林而已,咱們趕緊把錢賺了,回去休息吧。”
“嗯。”
這家夥怎麽惜字如金的?
“咱們四個人,每個人殺四隻哥布林,就能賺到十二個銅幣,應該夠了。不過,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這麽多哥布林。”
“應該可以。”
看來,這個桑特是個不愛說話的人。難道說,光頭的人都這樣?頭發少也就算了,話還這麽少?
桑特每次說話都不會超過五個字,他惜字如金,惜字如命,這讓老金更加尷尬了。
“你擅長用矛嗎?我很少見到用矛的冒險者。”
“還行。”
就在老金和桑特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的時候,另外兩名同伴也到了。
“你們好。”
梅麗婭麵無表情地打了個招呼,她的背上背著一麵鑲著鐵邊的木盾,看起來很結實,應該是個mt。很少有冒險者會選擇盾牌作為武器。
“你好。”
那個名叫吉布森的少年,或者說,應該叫他青年,看起來比老金想象的還要年輕。
這小子年紀輕輕就出來當冒險者,估計家境不太好吧?
老金一點也不羨慕他的家境,他隻羨慕他的年輕。
“人都到齊了,出發吧。”
看到所有人都到齊了,桑特終於說了一句超過五個字的話,然後帶頭朝任務地點走去。昨天組隊的時候,桑特說他知道那個發布任務的農場在哪裏。
老金一行人跟著桑特,朝農場走去。老金發現,農場似乎很容易招惹怪物,上次的石化雞蛇事件也是發生在農場。可能是因為農場種植的作物比較多,容易吸引怪物吧。
在地球上,野豬和野鹿經常會跑到田裏偷吃莊稼,這個世界也一樣,隻不過那些野生動物變成了怪物。而且,哥布林這種怪物還很聰明,它們會成群結隊地偷竊糧食,這讓農民們頭疼不已。
哥布林。
沒錯,就是哥布林。
哥布林是一種體型矮小,皮膚呈綠色的類人生物,它們的長鼻子和長耳朵是它們的標誌性特征。和其他的低級怪物不同,哥布林會使用簡單的工具,這使得它們比其他怪物更難對付。它們有一定的智力,懂得利用工具來攻擊敵人,這使得它們比其他怪物更難纏。
總的來說,哥布林比地精強一點。
不過,在老金眼裏,它們依然是不堪一擊的弱雞。農場距離城鎮並不遠,走路就能到。老金一邊走,一邊和同伴們聊天。
“你叫卡特,對吧?哇,你個子好高啊!你是哪個種族的人?”
梅麗婭似乎很喜歡和人聊天,她好奇地問老金各種問題。老金的外貌比較特別,經常會引起別人的注意。不過,梅麗婭並沒有惡意,她隻是單純地感到好奇,所以老金也耐心地回答了她的問題。
“我是米爾凱薩人,我的家鄉很貧窮,所以我才來到大城市,希望能過上好日子。不過,這裏的生活似乎也不怎麽樣。”
“哦,是嗎?”
“我們家鄉的人都這麽高。”
老金的身高將近一米八,比這個世界的人類男性要高一些。再加上他那一頭黑發和黑色的眼睛,看起來就像是一個野蠻人。梅麗婭似乎對老金的家鄉很感興趣。
老金在城裏很少見到黑頭發的人,看來黑色頭發在這個世界很稀有。如果他能認識幾個米爾凱薩人,或許可以組建一個“米爾凱薩同鄉會”。
“你的家鄉是什麽樣子的?跟我說說吧,我很好奇!”
“嗯……怎麽說呢……”
如果要詳細描述老金的家鄉,估計三天三夜也說不完,不過,老金決定編個故事糊弄過去。
“我的家鄉有很多草地和樹林,我們都是遊牧民族,沒有固定的住所,整天騎著馬四處遊蕩。”
“你會騎馬嗎?騎馬是什麽感覺?”
“不會,騎馬很難,而且很危險。”
老金確實在新疆騎過一次馬,那感覺真是太可怕了,所以他並沒有說謊。老金連開車都害怕,更別提騎馬了。
“梅麗婭,你一個女孩子,做這種危險的工作,不辛苦嗎?”
這可不是歧視,而是生理上的差異。女性天生肌肉含量就比男性低,體型也比男性小。而在冒險者這個以戰鬥為生的行業裏,力量和體型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素。
這個世界雖然有一些戰士和騎士可以通過魔力來強化身體,魔法師也可以用魔法來提升自己的力量,但那都是高階職業才能做到的事情,和老金這種低級冒險者沒什麽關係。在f級到d級這個階段,冒險者的實力和普通人沒什麽區別,所以,女性在這個階段並不適合當冒險者。
不過,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女性冒險者。
畢竟,這是一個殘酷的世界,無論男女,都得為了生存而奮鬥。
“雖然很辛苦,但隻要有劍,就沒什麽區別。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隻要會用武器,就都能活下去。”
“你說得對,隻要會用武器,就沒什麽區別。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你真是個聰明人。”
的確,隻要會用武器,女性也能殺死怪物,隻要有戰鬥的意誌,女性也能成為強大的戰士。關鍵在於心態,隻要敢於拚命,就能在這個世界活下去。
“我們快到了吧?”
“應該快了。”
老金和梅麗婭聊著聊著,不知不覺就來到了任務地點。桑特和吉布森一直沉默不語,像兩個苦行僧一樣,默默地跟在後麵。幸好有梅麗婭這個話癆,否則老金這一路上估計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到了。”
在桑特的帶領下,老金一行人走進了一間大廳。大廳的牆壁上貼滿了哥布林的懸賞通緝令,那些通緝令上的哥布林被畫得麵目猙獰,凶神惡煞,仿佛是什麽十惡不赦的罪犯,讓人不寒而栗。
“哦,這不是桑特嗎?”
“您好,會長大人。”
“你們就是來討伐哥布林的冒險者吧?”
這時,一個老人走了過來,和桑特打招呼。看來,桑特和這個老人是熟人。老金等人簡單地向老人問好,然後聽他介紹任務內容。
“很好,我相信桑特。你們去把那些哥布林殺掉,然後把它們的腦袋帶回來,每個腦袋三個銅幣。”
“沒問題。”
“我相信你們一定能完成任務。”
老金對自己很有信心。
殺死比自己弱的怪物,是他為數不多的特長之一。雖然哥布林比地精難對付,但它們也隻是“比地精難對付”而已,老金以前也殺過不少哥布林。
哥布林很聰明,它們會收集各種各樣的東西來武裝自己。
這些東西包括:不幸的冒險者死後掉落的武器、別人丟失的物品、廢棄的刀具等等。總而言之,它們身上可能會有一些值錢的東西。
而且,哥布林有時還會攜帶一些硬幣或者類似的東西,這可是意外之財。它們喜歡收集閃閃發光的東西,就像烏鴉一樣。
這就是為什麽克拉斯海姆很少見到哥布林的原因之一。隻要有利可圖,冒險者們就會像蝗蟲一樣,將它們趕盡殺絕。
“出發吧,哥布林很可能會在農田附近的樹林或者山裏築巢,它們既然偷了糧食,就一定會把糧食藏起來,如果能找到它們的巢穴,說不定還能得到額外的獎勵。”
看到桑特突然變得健談起來,老金對這次的任務更加有信心了。
“吉布森,你對哥布林了解嗎?我雖然殺過不少哥布林,但對它們的習性不太了解。”
老金轉頭問吉布森,吉布森看到老金這個比他高一頭的大塊頭居然對他這麽客氣,頓時有些受寵若驚。老金一向很有禮貌,隻要別人不招惹他,他都會以禮相待。畢竟,他可是一個文明人。
老金之所以要和吉布森聊天,是為了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以便在戰鬥中更好地配合。
“我小時候在村子裏經常和哥布林打架,不過我對它們的習性也不太了解,我隻知道它們會互相交流。”
吉布森現在看起來就很年輕,他的“小時候”是指什麽時候?
就這樣,在桑特的帶領下,老金一行人開始尋找哥布林的蹤跡。他們翻山越嶺,一路披荊斬棘。
這話說得一點沒錯,這世上就沒有白給的福利和快樂,想要過上好日子,就得自己努力奮鬥。
老金來到伊斯班特已經一個星期了,再不找點事情做,他就要喝西北風了。這段時間,他一直在收集各種情報,根本沒時間接任務。他得去冒險者公會看看,再四處打聽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麽合適的任務。換了個地方,很多事情都要從頭開始,老金忙得不可開交。
而且,作為一個外地來的冒險者,想要在這個地方立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畢竟,同行是冤家,本地人多少都會有些排外。
老金費了好大勁,才終於接到了一個任務——討伐哥布林。任務內容很簡單,就是去某個地方把那些可惡的哥布林殺掉,然後把它們的腦袋帶回來,每個腦袋能換三個銅幣。
這種討伐任務,其實就是一種除害服務。
有些怪物會襲擊村莊,破壞農田,偷吃糧食,村民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就會發布懸賞任務,“誰要是能把這些該死的家夥幹掉,我就給錢!”
村民們可以用很低的價錢雇傭冒險者來消滅怪物,而冒險者們隻需要殺幾隻怪物就能賺到錢,這對雙方來說都是一筆劃算的買賣。
今天,老金的任務就是去殺哥布林。
一大早,老金就來到了集合地點——一家雜貨店門口。他看到一個手持短矛的光頭男人已經在那裏等候了,老金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
“你好。”
這個男人名叫桑特,是一名e級冒險者。他身上穿著一件皮甲,手裏拿著一把短矛,除此之外,就沒什麽其他裝備了。不過,他那粗壯的胳膊卻讓人很有安全感,一看就是個身經百戰的老手。
除了桑特之外,還有兩名冒險者,一個是名叫梅麗婭的女冒險者,她留著一頭棕色的長發,一雙藍色的眼睛,手裏拿著一把單手劍和一麵盾牌;另一個則是一個看起來還沒成年的少年,名叫吉布森,他手裏也拿著一把劍。雖然老金對這個少年不太放心,但他們都是e級冒險者,應該有點實力。這麽小的年紀就能成為e級冒險者,說明這小子天賦異稟。
“另外兩個人還沒來嗎?”
“看來是的。”
老金在桑特旁邊坐了下來,耐心地等待著其他同伴。不過,現場的氣氛實在是太尷尬了,老金隻好主動找話題聊天。
“這次的任務應該不難,就是殺幾隻哥布林而已,咱們趕緊把錢賺了,回去休息吧。”
“嗯。”
這家夥怎麽惜字如金的?
“咱們四個人,每個人殺四隻哥布林,就能賺到十二個銅幣,應該夠了。不過,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這麽多哥布林。”
“應該可以。”
看來,這個桑特是個不愛說話的人。難道說,光頭的人都這樣?頭發少也就算了,話還這麽少?
桑特每次說話都不會超過五個字,他惜字如金,惜字如命,這讓老金更加尷尬了。
“你擅長用矛嗎?我很少見到用矛的冒險者。”
“還行。”
就在老金和桑特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的時候,另外兩名同伴也到了。
“你們好。”
梅麗婭麵無表情地打了個招呼,她的背上背著一麵鑲著鐵邊的木盾,看起來很結實,應該是個mt。很少有冒險者會選擇盾牌作為武器。
“你好。”
那個名叫吉布森的少年,或者說,應該叫他青年,看起來比老金想象的還要年輕。
這小子年紀輕輕就出來當冒險者,估計家境不太好吧?
老金一點也不羨慕他的家境,他隻羨慕他的年輕。
“人都到齊了,出發吧。”
看到所有人都到齊了,桑特終於說了一句超過五個字的話,然後帶頭朝任務地點走去。昨天組隊的時候,桑特說他知道那個發布任務的農場在哪裏。
老金一行人跟著桑特,朝農場走去。老金發現,農場似乎很容易招惹怪物,上次的石化雞蛇事件也是發生在農場。可能是因為農場種植的作物比較多,容易吸引怪物吧。
在地球上,野豬和野鹿經常會跑到田裏偷吃莊稼,這個世界也一樣,隻不過那些野生動物變成了怪物。而且,哥布林這種怪物還很聰明,它們會成群結隊地偷竊糧食,這讓農民們頭疼不已。
哥布林。
沒錯,就是哥布林。
哥布林是一種體型矮小,皮膚呈綠色的類人生物,它們的長鼻子和長耳朵是它們的標誌性特征。和其他的低級怪物不同,哥布林會使用簡單的工具,這使得它們比其他怪物更難對付。它們有一定的智力,懂得利用工具來攻擊敵人,這使得它們比其他怪物更難纏。
總的來說,哥布林比地精強一點。
不過,在老金眼裏,它們依然是不堪一擊的弱雞。農場距離城鎮並不遠,走路就能到。老金一邊走,一邊和同伴們聊天。
“你叫卡特,對吧?哇,你個子好高啊!你是哪個種族的人?”
梅麗婭似乎很喜歡和人聊天,她好奇地問老金各種問題。老金的外貌比較特別,經常會引起別人的注意。不過,梅麗婭並沒有惡意,她隻是單純地感到好奇,所以老金也耐心地回答了她的問題。
“我是米爾凱薩人,我的家鄉很貧窮,所以我才來到大城市,希望能過上好日子。不過,這裏的生活似乎也不怎麽樣。”
“哦,是嗎?”
“我們家鄉的人都這麽高。”
老金的身高將近一米八,比這個世界的人類男性要高一些。再加上他那一頭黑發和黑色的眼睛,看起來就像是一個野蠻人。梅麗婭似乎對老金的家鄉很感興趣。
老金在城裏很少見到黑頭發的人,看來黑色頭發在這個世界很稀有。如果他能認識幾個米爾凱薩人,或許可以組建一個“米爾凱薩同鄉會”。
“你的家鄉是什麽樣子的?跟我說說吧,我很好奇!”
“嗯……怎麽說呢……”
如果要詳細描述老金的家鄉,估計三天三夜也說不完,不過,老金決定編個故事糊弄過去。
“我的家鄉有很多草地和樹林,我們都是遊牧民族,沒有固定的住所,整天騎著馬四處遊蕩。”
“你會騎馬嗎?騎馬是什麽感覺?”
“不會,騎馬很難,而且很危險。”
老金確實在新疆騎過一次馬,那感覺真是太可怕了,所以他並沒有說謊。老金連開車都害怕,更別提騎馬了。
“梅麗婭,你一個女孩子,做這種危險的工作,不辛苦嗎?”
這可不是歧視,而是生理上的差異。女性天生肌肉含量就比男性低,體型也比男性小。而在冒險者這個以戰鬥為生的行業裏,力量和體型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素。
這個世界雖然有一些戰士和騎士可以通過魔力來強化身體,魔法師也可以用魔法來提升自己的力量,但那都是高階職業才能做到的事情,和老金這種低級冒險者沒什麽關係。在f級到d級這個階段,冒險者的實力和普通人沒什麽區別,所以,女性在這個階段並不適合當冒險者。
不過,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女性冒險者。
畢竟,這是一個殘酷的世界,無論男女,都得為了生存而奮鬥。
“雖然很辛苦,但隻要有劍,就沒什麽區別。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隻要會用武器,就都能活下去。”
“你說得對,隻要會用武器,就沒什麽區別。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你真是個聰明人。”
的確,隻要會用武器,女性也能殺死怪物,隻要有戰鬥的意誌,女性也能成為強大的戰士。關鍵在於心態,隻要敢於拚命,就能在這個世界活下去。
“我們快到了吧?”
“應該快了。”
老金和梅麗婭聊著聊著,不知不覺就來到了任務地點。桑特和吉布森一直沉默不語,像兩個苦行僧一樣,默默地跟在後麵。幸好有梅麗婭這個話癆,否則老金這一路上估計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到了。”
在桑特的帶領下,老金一行人走進了一間大廳。大廳的牆壁上貼滿了哥布林的懸賞通緝令,那些通緝令上的哥布林被畫得麵目猙獰,凶神惡煞,仿佛是什麽十惡不赦的罪犯,讓人不寒而栗。
“哦,這不是桑特嗎?”
“您好,會長大人。”
“你們就是來討伐哥布林的冒險者吧?”
這時,一個老人走了過來,和桑特打招呼。看來,桑特和這個老人是熟人。老金等人簡單地向老人問好,然後聽他介紹任務內容。
“很好,我相信桑特。你們去把那些哥布林殺掉,然後把它們的腦袋帶回來,每個腦袋三個銅幣。”
“沒問題。”
“我相信你們一定能完成任務。”
老金對自己很有信心。
殺死比自己弱的怪物,是他為數不多的特長之一。雖然哥布林比地精難對付,但它們也隻是“比地精難對付”而已,老金以前也殺過不少哥布林。
哥布林很聰明,它們會收集各種各樣的東西來武裝自己。
這些東西包括:不幸的冒險者死後掉落的武器、別人丟失的物品、廢棄的刀具等等。總而言之,它們身上可能會有一些值錢的東西。
而且,哥布林有時還會攜帶一些硬幣或者類似的東西,這可是意外之財。它們喜歡收集閃閃發光的東西,就像烏鴉一樣。
這就是為什麽克拉斯海姆很少見到哥布林的原因之一。隻要有利可圖,冒險者們就會像蝗蟲一樣,將它們趕盡殺絕。
“出發吧,哥布林很可能會在農田附近的樹林或者山裏築巢,它們既然偷了糧食,就一定會把糧食藏起來,如果能找到它們的巢穴,說不定還能得到額外的獎勵。”
看到桑特突然變得健談起來,老金對這次的任務更加有信心了。
“吉布森,你對哥布林了解嗎?我雖然殺過不少哥布林,但對它們的習性不太了解。”
老金轉頭問吉布森,吉布森看到老金這個比他高一頭的大塊頭居然對他這麽客氣,頓時有些受寵若驚。老金一向很有禮貌,隻要別人不招惹他,他都會以禮相待。畢竟,他可是一個文明人。
老金之所以要和吉布森聊天,是為了增進彼此之間的了解,以便在戰鬥中更好地配合。
“我小時候在村子裏經常和哥布林打架,不過我對它們的習性也不太了解,我隻知道它們會互相交流。”
吉布森現在看起來就很年輕,他的“小時候”是指什麽時候?
就這樣,在桑特的帶領下,老金一行人開始尋找哥布林的蹤跡。他們翻山越嶺,一路披荊斬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