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奇葩律法
原神:穿越成芙寧娜的第二人格 作者:狸狸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凡人跟魔神是完全不同的量級。
在這之前,芙寧娜的身體強度跟凡人女孩沒區別,可在獲得魔神之體後,力量暴漲到了魔神級的強度。
人與魔神的區別,就像是人跟神明的區別。
一瞬間從人跨度到魔神,根本無法適應突然暴漲的力量,以至於不小心就會用力過猛。
這也導致這幾天芙苓和芙寧娜根本不敢與人接觸,生怕一個握手就把對方的手給捏爛了。
“芙苓,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啊,要是不盡早適應,咱們日子都過不好了。”
芙寧娜無奈向芙苓訴苦,希望芙苓能想辦法解決這個事。
聽到芙寧娜這麽說,芙苓也覺得一直這樣下去不是個事兒。
她思考了一下,很快就想到了一個好主意!
“芙寧娜,上次賣假樂斯,過癮了嗎?”
“啊?”芙寧娜一愣:“什麽意思?”
“就是...那種知法犯法的感覺,你還想體驗嗎?”
之前也說過,芙寧娜被規則束縛了近五百年,人格越是被壓抑,心中的叛逆也就越大。
這也正是為何之前她賣假樂斯時能這麽樂此不疲的原因,因為知法犯法的叛逆,能釋放她長久以來的壓抑。
如今聽到芙苓說起這個事,芙寧娜當即就是眼睛一亮!
她就像是一個被帶壞的叛逆期孩子,急呼道:“想想想!要怎麽做?”
芙苓見芙寧娜這麽高興,當即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她。
......
在芙苓看來,楓丹的審判有些不太合理。
首先,她前世所在的世界,審判時講究的是疑罪從無。
什麽意思?打個比方。
某個有錢有勢的人,他在一個隱蔽的地方殺了人,卻剛好被一個路人看到了。
而這個富豪為了殺掉人證,派出殺手去把路人殺了,然後殺手再自殺,死無對證。
這樣的話,哪怕所有疑點都指向富豪就是凶手,但因為沒有確切的證據,隻要富豪咬死不認,法院也不能審判他。
但楓丹的審判卻相反,是疑罪從有。
什麽事疑罪從有,還是拿上麵的富豪例子舉例。
雖然沒有確切的證據,但富豪與死者有利益衝突,當天富豪也確實出現在了那片區域。
各種疑點都指向富豪,那麽隻要你的推論合理,邏輯自洽,且能讓在場的觀眾認為你說的有道理。
那麽就算你沒有決定性的證據,在楓丹,審判官仍舊可以給嫌疑人定罪。
就比如遊戲裏針對瓦謝的審判,在主線裏,主角團找到了諸如樂斯製作的基地,找到了基地裏一些少女的衣服以及瓦謝的筆記本記錄。
靠著這些,主角和娜維婭實現了邏輯自洽,並得出瑪塞勒就是瓦謝的推論。
但其實這是有問題的,旅行者和娜維婭找到的那些線索隻能把自己的推論串起來,使自己的推論邏輯自洽。
可是,有什麽證據能證明那個基地是瑪塞勒的?
有什麽證據能證明瑪塞勒就是瓦謝?
決定性的證據完全沒有。
所以楓丹的審判有點像是雙方站在台上,依靠手裏有的‘證據’去講故事。
誰講得更精彩,誰的故事更符合邏輯,更讓在場的觀眾信服,誰就是對的。
當然了,疑罪從無和疑罪從有,這兩種審判方式各有優點,也各有缺點。
疑罪從無,優點在於可以避免真正的好人被他人設局汙蔑。
但缺點是所有的審判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隻要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事,那就意味著可以做。
這樣就難免會有精通法律的張三可以通過鑽法律漏洞,從而避免被審判。
而楓丹的疑罪從有,缺點是很容易被人鑽漏洞來汙蔑好人。
而優點則是對於那些已經很確定了就是他犯的罪,但卻因為缺少關鍵證據的罪惡分子,也依舊能審判。
在楓丹,隻要民眾們認為你有罪,那麽民眾散發出的正義值就會影響到諭示裁定樞機的判決。
總之,兩種審判方式各有優缺點,芙苓不打算去改變楓丹整體的審判規則。
但楓丹的審判規則中,有一點,芙苓是真的無法理解,也十分不滿。
這一點就是,嫌疑人在被審判前有一次申請決鬥的機會。
嫌疑人可以通過與決鬥代理人決鬥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尊嚴,隻要在決鬥中勝利,就可以免於被審判。
這意味著什麽?
這意味著,某天如果有一個能打贏所有決鬥代理人的強者來到楓丹,那麽他完全可以無視楓丹的所有律法,因為他完全可以通過決鬥來免於被審判。
這個規矩相當於是給強者開了一個無視律法的特別通道。
如此規則,是對律法的蔑視,也是對那些弱小卻一直遵紀守法的普通公民的不公平。
......
芙寧娜一聽芙苓的話,頓時也感覺到十分有道理!
“既然如此,那咱們就故意犯法,然後通過決鬥避免被審判,如何?”
“這樣的話,既能通過戰鬥來盡早適應力量,也能促進律法的完善和規則的修改,豈不美哉?”
“有道理!”
芙寧娜瞪大眼:“好,那就這麽幹!”
......
ps:因為看到不少書友天天都給我刷用愛發電,昨天收到了不少的用愛發電和小禮物,所以開心,就多更點,愛你們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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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間從人跨度到魔神,根本無法適應突然暴漲的力量,以至於不小心就會用力過猛。
這也導致這幾天芙苓和芙寧娜根本不敢與人接觸,生怕一個握手就把對方的手給捏爛了。
“芙苓,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啊,要是不盡早適應,咱們日子都過不好了。”
芙寧娜無奈向芙苓訴苦,希望芙苓能想辦法解決這個事。
聽到芙寧娜這麽說,芙苓也覺得一直這樣下去不是個事兒。
她思考了一下,很快就想到了一個好主意!
“芙寧娜,上次賣假樂斯,過癮了嗎?”
“啊?”芙寧娜一愣:“什麽意思?”
“就是...那種知法犯法的感覺,你還想體驗嗎?”
之前也說過,芙寧娜被規則束縛了近五百年,人格越是被壓抑,心中的叛逆也就越大。
這也正是為何之前她賣假樂斯時能這麽樂此不疲的原因,因為知法犯法的叛逆,能釋放她長久以來的壓抑。
如今聽到芙苓說起這個事,芙寧娜當即就是眼睛一亮!
她就像是一個被帶壞的叛逆期孩子,急呼道:“想想想!要怎麽做?”
芙苓見芙寧娜這麽高興,當即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她。
......
在芙苓看來,楓丹的審判有些不太合理。
首先,她前世所在的世界,審判時講究的是疑罪從無。
什麽意思?打個比方。
某個有錢有勢的人,他在一個隱蔽的地方殺了人,卻剛好被一個路人看到了。
而這個富豪為了殺掉人證,派出殺手去把路人殺了,然後殺手再自殺,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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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楓丹的審判卻相反,是疑罪從有。
什麽事疑罪從有,還是拿上麵的富豪例子舉例。
雖然沒有確切的證據,但富豪與死者有利益衝突,當天富豪也確實出現在了那片區域。
各種疑點都指向富豪,那麽隻要你的推論合理,邏輯自洽,且能讓在場的觀眾認為你說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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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這是有問題的,旅行者和娜維婭找到的那些線索隻能把自己的推論串起來,使自己的推論邏輯自洽。
可是,有什麽證據能證明那個基地是瑪塞勒的?
有什麽證據能證明瑪塞勒就是瓦謝?
決定性的證據完全沒有。
所以楓丹的審判有點像是雙方站在台上,依靠手裏有的‘證據’去講故事。
誰講得更精彩,誰的故事更符合邏輯,更讓在場的觀眾信服,誰就是對的。
當然了,疑罪從無和疑罪從有,這兩種審判方式各有優點,也各有缺點。
疑罪從無,優點在於可以避免真正的好人被他人設局汙蔑。
但缺點是所有的審判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隻要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事,那就意味著可以做。
這樣就難免會有精通法律的張三可以通過鑽法律漏洞,從而避免被審判。
而楓丹的疑罪從有,缺點是很容易被人鑽漏洞來汙蔑好人。
而優點則是對於那些已經很確定了就是他犯的罪,但卻因為缺少關鍵證據的罪惡分子,也依舊能審判。
在楓丹,隻要民眾們認為你有罪,那麽民眾散發出的正義值就會影響到諭示裁定樞機的判決。
總之,兩種審判方式各有優缺點,芙苓不打算去改變楓丹整體的審判規則。
但楓丹的審判規則中,有一點,芙苓是真的無法理解,也十分不滿。
這一點就是,嫌疑人在被審判前有一次申請決鬥的機會。
嫌疑人可以通過與決鬥代理人決鬥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尊嚴,隻要在決鬥中勝利,就可以免於被審判。
這意味著什麽?
這意味著,某天如果有一個能打贏所有決鬥代理人的強者來到楓丹,那麽他完全可以無視楓丹的所有律法,因為他完全可以通過決鬥來免於被審判。
這個規矩相當於是給強者開了一個無視律法的特別通道。
如此規則,是對律法的蔑視,也是對那些弱小卻一直遵紀守法的普通公民的不公平。
......
芙寧娜一聽芙苓的話,頓時也感覺到十分有道理!
“既然如此,那咱們就故意犯法,然後通過決鬥避免被審判,如何?”
“這樣的話,既能通過戰鬥來盡早適應力量,也能促進律法的完善和規則的修改,豈不美哉?”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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