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昭答道,“大人,這是屬下在靈兒的房間找到的。”


    說著又將衣服打開,就見裏麵還有一把帶血的匕首。


    公孫策忙接過匕首查看了一番,“大人,這把匕首就是凶器!”


    又盯著展昭手中撕得有些破爛的衣物看了好半晌,卻是看不出個所以然來,“展護衛,這衣裳怎麽破成這樣?”


    展昭搖了搖頭,“我找到它的時候就是這個樣子的,當時我隻是覺得它有些不尋常,便將它給帶了回來!”


    公孫策總覺得哪裏不對,奈何自己實在是想不通,隻得轉移了話題,問包公,“大人,我們是即刻升堂,還是?”


    相交多年,包公自是沒有錯過公孫策細微的表情變化,他出聲安撫道,“本府知道公孫先生在擔心什麽,隻是本府怕遲則生變,萬一那靈兒因此有了喘息之機,再想出些狡辯之詞,我們的審訊將更為艱難。”


    公孫策讚同道,“大人說得極是。”


    包公見公孫策再無異議,便笑著吩咐道,“那就有勞公孫先生去通知曹師爺,我們即刻升堂審案!”


    公孫策應了聲“是”,忙趕去找曹師爺。


    彼時曹師爺正在縣令吳廉直房中閑坐,吳大人聽說了此事後,非要去堂上旁聽,包公見拗他不過,隻得應允了。


    縣衙大堂。


    包公端坐於堂上的公案前,展昭右手持劍站於其右側,王朝和趙虎分於兩側,站在台階上,縣令吳廉直坐在堂下的椅子上,公孫策則坐在一旁的主簿案前,曹師爺則垂手站立於一側。


    因著王朝和趙虎押解靈兒回縣衙時,有不少百姓看到了她,再加上她這一路上是邊走邊大聲喊冤,惹得沿途百姓是好奇連連,紛紛湧向東明縣衙。


    此時公堂外已然聚集了不少百姓,大家都在暗暗猜測著,這靈兒究竟犯了何罪,竟驚動包大人親自審問?難道和張捕頭他們抬著的那兩具屍首有關?


    包公掃了一眼交頭接耳的眾人,驚堂木一拍,“升堂!”


    威——武——!


    公堂外瞬間安靜了下來。


    “帶人犯!”


    片刻過後,就見靈兒緩步走了進來,“草民靈兒,叩見包大人!”


    行完禮後,未待包公開口問話,就抬頭對著包公聲淚俱下地哭喊道,“包大人,草民冤枉啊!”


    包公冷哼一聲,質問道,“你若是冤枉,那從後院中挖出的兩具屍體,你作何解釋?”


    靈兒卻是故作不知地回道,“包大人,草民實在是不知啊!前幾日他二人拿著行囊同我辭行,說是久居東明,想回老家去看看,我可是親眼看著他們離開的,誰曾想他們竟被人埋在了薔薇架下!”


    好一張能言善辯的巧嘴,竟把包公想質問她為何二人未回老家的話給堵了回去!


    驚堂木一拍,包公喝道,“本府看你還嘴硬至何時!”


    說著朝公孫策使了個眼色,公孫策拿起案上的匕首、衣物,還有繪製的凶器圖案,走到靈兒麵前,展示給她看。


    包公冷冷地說道,“靈兒,紙上的圖案乃是公孫先生根據死者傷口的形狀所繪製的,而那把帶血的匕首,則是展護衛從你房中的箱子中搜到的,經公孫先生詳細比對,那把匕首顯然就是凶器,至於那身衣裳為何會如此破爛不堪,定是你殺人時遭人反抗所致!”


    忽地重重地拍了一下驚堂木,怒斥道,“靈兒,如今證據齊全,你還不認罪?!”


    靈兒卻是反問道,“包大人,如您所說,那把匕首乃是殺人的凶器,可您又如何證明用它殺人的就是我呢?”


    包公大聲喝道,“本府看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公孫先生!”


    公孫策點了點頭,伸手從袖中拿出一個印盒,又命兩個衙役摁住靈兒,將她的十個手指一一在紙上按了手印,按好後,公孫策拿著它同匕首上帶血的指紋細細比對,大約一刻鍾後,他對著包公稟道,“大人,紙上的指紋與凶器上殘留的指紋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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