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沒有誰是不自私的,在被傷得如此徹底之後,任何人都會想要自我保護。顯然,牧黎已經把自己的心層層保護了起來,輕易無法再打開。蘭妮知道,自己短時間內,是沒有辦法改變現在牧黎的想法的。
心痛,難過,但蘭妮卻越發冷靜了下來。她自己的感受要放到一邊,現在最關鍵的是讓牧黎升起求生的希望。之前是她失策了,她確實不該用她們之間的感情去威脅牧黎,這是牧黎現在最痛恨的方式。那麽,或許得換別的說法。
隻是她此刻大腦竟然一片空白,麵對牧黎,她突然束手無策。任她如何聰明睿智,竟是不知道該怎麽樣才能讓牧黎聽她的。或許這無關乎智慧,隻關乎感情,感情的問題,動再多的腦子,也是無用。
既然如此,那就讓感情來說話吧。
但是,她卻不能做得故意,因為這隻會讓牧黎更加的反感。思索完後,蘭妮終於抬起頭,看向牧黎。此刻牧黎已經背過身去,但依舊距離取物口不遠,似乎正在翻閱那本日記。
“牧黎,你怎麽想我,現在都無關緊要。我唯一要說的是,我絕不希望你去送死。我話不多說,這些天,我都會安排人在桑德堡附近接應,我也會日夜等在這附近。但是,並不是無限期的,我隻等你十天時間。十天內,走還是不走,我要你的答案。如果你不願意走,可以,我們就此結束,就當我莫蘭妮看走了眼,白白浪費了一段時間和感情。你死後,我會為你收屍,我自認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你也好自為之。
牧黎,你的命並不隻是你自己的,你以為你在這世界孤苦無依,實則不然。還有許多事,你並不清楚,你若想弄清真相,真正擺脫我父親的掌控,活得自由快樂,唯有越獄這一條路。你是天生的軍人,我希望你不要做人生的逃兵,言至於此,你自己好好想想。”
牧黎站在原地,一動沒動,沒有反應。
蘭妮最後抬手附上玻璃,動作輕柔,仿佛附上的不是玻璃而是牧黎的後背。
“阿黎,我愛你。”她柔聲說道,“所以我害怕你憎恨我,也希望,你不要讓我後悔愛上你。”
牧黎的握著日記的手緩緩顫抖起來。
蘭妮走了,無聲無息。牧黎僵硬著脖子望著她離去的方向,那裏一片漆黑,隻有頭頂的白熾光照耀著自己所在的方寸之地。淚水滑落她紅紅的眼角,她緩緩抿緊了唇。
***
日記本有著皮革製的書殼,紙張略皺,但保護得很好。本來日記本上帶鎖,但已經壞了,輕易便能打開。
第一頁日記,日期是16年前,芮喬與她一般大,都是25歲。那個時候,她9歲。
【133年5月12日,天氣:晴。
我是個不愛寫東西的人,但今天遇上了一個很酷的人。那人問我寫不寫日記,並強烈推薦我寫。我想想倒也挺有趣,便聽了她的話,寫下了我的第一篇日記。但願我能堅持下去,老媽總說我沒耐心,我承認。
今天要記下的是,那個人的名字叫艾莉·皮斯科,她比我大了12歲,是一名軍人,雖然不是那種上戰場的軍人,但還是很酷。特別是她穿軍裝的樣子,讓我想像以後我是不是也能和她一樣酷。老爸帶她回家吃飯,她吃咱們家的土豆燉牛肉時,表情有些古怪。我猜她一定是覺得鹹了,其實我也這麽覺得,不過老媽太兇,咱們誰也不敢說。
嗯,看來我寫了這句話後,這篇日記更加不能讓別人看了。】
牧黎無聲地笑了出來,翻開了下一頁。
【133年6月21日,天氣:陰。
好吧,不出意料地我差點把這本日記本丟了,我說了我是個沒耐心的人。
時隔一個多月的日記,不該叫日記,應該叫月季,我是說月記。
該寫點啥呢,反正本來就沒啥好寫的,既然是皮斯科大姐讓我寫日記的,那就專門寫一些和她有關的東西吧,嗯,這麽想來,我似乎多了不少能寫的東西。
皮斯科大姐是個很帥氣的人,我從見她第一麵開始就覺得她很酷,是因為這個人總是做一些讓人覺得很酷的事。嗯,我不是為了湊字數在說廢話。她在孩子們之間非常受歡迎,總是能幫我們趕跑北麵那幫子地痞流氓。這人正義感爆棚啊,簡直是英雄。我從小就喜歡英雄,所以我就認了皮斯科大姐做老大,她說她會罩著我的,這些天我在那幫子小混蛋麵前可真是底氣十足。
這些天我一直跟著她玩,她在鎮上的那個巨大的軍工廠裏工作,每天坐著大吉普進出,棒極了!我也坐了一次,皮蛋說他羨慕死我了。
話又說回來,我之所以沒有把這本日記本丟了,而是再次翻開來寫上一篇,是因為今天我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皮斯科大姐,居然談戀愛了!對象是小鎮教堂的聖女姐姐瑪麗。
說實話,她們可真配。我敢說,皮蛋絕對暗戀瑪麗姐姐。他要是知道了,得傷心死,皮蛋長得那麽挫,肯定比不上皮斯科大姐。】
之後的連續幾篇,記錄的都是有關皮斯科,包括瑪麗的一些瑣事。很小的事,卻能看出當時她們的感情有多好。日記並不常記,平均一月寫下一篇,確實叫做月記比較妥當。如此斷斷續續記錄了大概一年的時間,期間寫到了皮斯科與瑪麗結婚,寫到了兩人去生命繁衍所申請孕育孩子,直到134年四月份,朵拉出生,她做了朵拉的幹姐姐。
心痛,難過,但蘭妮卻越發冷靜了下來。她自己的感受要放到一邊,現在最關鍵的是讓牧黎升起求生的希望。之前是她失策了,她確實不該用她們之間的感情去威脅牧黎,這是牧黎現在最痛恨的方式。那麽,或許得換別的說法。
隻是她此刻大腦竟然一片空白,麵對牧黎,她突然束手無策。任她如何聰明睿智,竟是不知道該怎麽樣才能讓牧黎聽她的。或許這無關乎智慧,隻關乎感情,感情的問題,動再多的腦子,也是無用。
既然如此,那就讓感情來說話吧。
但是,她卻不能做得故意,因為這隻會讓牧黎更加的反感。思索完後,蘭妮終於抬起頭,看向牧黎。此刻牧黎已經背過身去,但依舊距離取物口不遠,似乎正在翻閱那本日記。
“牧黎,你怎麽想我,現在都無關緊要。我唯一要說的是,我絕不希望你去送死。我話不多說,這些天,我都會安排人在桑德堡附近接應,我也會日夜等在這附近。但是,並不是無限期的,我隻等你十天時間。十天內,走還是不走,我要你的答案。如果你不願意走,可以,我們就此結束,就當我莫蘭妮看走了眼,白白浪費了一段時間和感情。你死後,我會為你收屍,我自認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你也好自為之。
牧黎,你的命並不隻是你自己的,你以為你在這世界孤苦無依,實則不然。還有許多事,你並不清楚,你若想弄清真相,真正擺脫我父親的掌控,活得自由快樂,唯有越獄這一條路。你是天生的軍人,我希望你不要做人生的逃兵,言至於此,你自己好好想想。”
牧黎站在原地,一動沒動,沒有反應。
蘭妮最後抬手附上玻璃,動作輕柔,仿佛附上的不是玻璃而是牧黎的後背。
“阿黎,我愛你。”她柔聲說道,“所以我害怕你憎恨我,也希望,你不要讓我後悔愛上你。”
牧黎的握著日記的手緩緩顫抖起來。
蘭妮走了,無聲無息。牧黎僵硬著脖子望著她離去的方向,那裏一片漆黑,隻有頭頂的白熾光照耀著自己所在的方寸之地。淚水滑落她紅紅的眼角,她緩緩抿緊了唇。
***
日記本有著皮革製的書殼,紙張略皺,但保護得很好。本來日記本上帶鎖,但已經壞了,輕易便能打開。
第一頁日記,日期是16年前,芮喬與她一般大,都是25歲。那個時候,她9歲。
【133年5月12日,天氣:晴。
我是個不愛寫東西的人,但今天遇上了一個很酷的人。那人問我寫不寫日記,並強烈推薦我寫。我想想倒也挺有趣,便聽了她的話,寫下了我的第一篇日記。但願我能堅持下去,老媽總說我沒耐心,我承認。
今天要記下的是,那個人的名字叫艾莉·皮斯科,她比我大了12歲,是一名軍人,雖然不是那種上戰場的軍人,但還是很酷。特別是她穿軍裝的樣子,讓我想像以後我是不是也能和她一樣酷。老爸帶她回家吃飯,她吃咱們家的土豆燉牛肉時,表情有些古怪。我猜她一定是覺得鹹了,其實我也這麽覺得,不過老媽太兇,咱們誰也不敢說。
嗯,看來我寫了這句話後,這篇日記更加不能讓別人看了。】
牧黎無聲地笑了出來,翻開了下一頁。
【133年6月21日,天氣:陰。
好吧,不出意料地我差點把這本日記本丟了,我說了我是個沒耐心的人。
時隔一個多月的日記,不該叫日記,應該叫月季,我是說月記。
該寫點啥呢,反正本來就沒啥好寫的,既然是皮斯科大姐讓我寫日記的,那就專門寫一些和她有關的東西吧,嗯,這麽想來,我似乎多了不少能寫的東西。
皮斯科大姐是個很帥氣的人,我從見她第一麵開始就覺得她很酷,是因為這個人總是做一些讓人覺得很酷的事。嗯,我不是為了湊字數在說廢話。她在孩子們之間非常受歡迎,總是能幫我們趕跑北麵那幫子地痞流氓。這人正義感爆棚啊,簡直是英雄。我從小就喜歡英雄,所以我就認了皮斯科大姐做老大,她說她會罩著我的,這些天我在那幫子小混蛋麵前可真是底氣十足。
這些天我一直跟著她玩,她在鎮上的那個巨大的軍工廠裏工作,每天坐著大吉普進出,棒極了!我也坐了一次,皮蛋說他羨慕死我了。
話又說回來,我之所以沒有把這本日記本丟了,而是再次翻開來寫上一篇,是因為今天我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皮斯科大姐,居然談戀愛了!對象是小鎮教堂的聖女姐姐瑪麗。
說實話,她們可真配。我敢說,皮蛋絕對暗戀瑪麗姐姐。他要是知道了,得傷心死,皮蛋長得那麽挫,肯定比不上皮斯科大姐。】
之後的連續幾篇,記錄的都是有關皮斯科,包括瑪麗的一些瑣事。很小的事,卻能看出當時她們的感情有多好。日記並不常記,平均一月寫下一篇,確實叫做月記比較妥當。如此斷斷續續記錄了大概一年的時間,期間寫到了皮斯科與瑪麗結婚,寫到了兩人去生命繁衍所申請孕育孩子,直到134年四月份,朵拉出生,她做了朵拉的幹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