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作者會晨鍾想到的是,地球人的習慣是用右手,而空城人的習慣則很可能是左手!
譬如魔鬼,那家夥的眼睛不僅一前一後,心髒也居然是在正中間的,估計他既不是左撇書也不是右撇書,兩隻手肯定力量一樣大!
但這樣的話卻有一個問題,比如有時候拿一樣東西隻需要用一隻手,到底是左手還是右手呢?按照左右的順序來講,左在前,所以一定是應該用左手。
而作者會晨鍾剛才呢?他一直都是在按照自己以前的習慣來的,也就是用右手,所以他覺得可能就是用手用錯了因此才無法控製住神來之筆。
想通這個之後,作者會晨鍾顫抖地將自己左手伸向了神來之筆不是筆尖的那一端,他期待著奇跡的發生。
奇跡真的發生了,作者會晨鍾發覺自己的手真的把神來之筆舉了起來,為了顯示自己,他故意把神來之筆舉得很高很高,以致於神來之筆在落下來的同時激起了很大的水花。
興奮的作者會晨鍾立即拿著神來之筆要在筆水的上麵寫下“空城”二字,畢竟這是書名。但他這時有了疑惑,既然魔鬼一直都在極力地吹捧傳說中的十大空城之寶,那將全書的書名起為《空城之寶》多好,幹嘛非要起名為《空城》?
但既然書名是魔鬼起的,自有他的用意。作者會晨鍾想完,又拿筆寫起了字。
雖然隻是兩個字,但卻費了作者會晨鍾好大的力氣,這其實也不能怪我們的作者會晨鍾,更不能怪這兩個字太難寫。隻能怪以前生活在地球的作者會晨鍾太喜歡上網,用鍵盤打字打得習慣了,所以真的拿起了筆,雖然這隻筆還是傳說中無所不能的神來之筆,但他的這次寫字卻真的是很費勁。
寫完之後,作者會晨鍾卻感覺這兩個字好像又不是“空城”那兩個字,不過看來看去,他還是覺得這兩個字好像應該就是“空城”那兩個字。
“空”,他寫的不是“空”這個字,他寫的是“0”,也就是畫了一個圓圈,他越看越像,一個圓圈不就代表了空空如也?是的。我們不得不佩服作者會晨鍾,他的想像力真的是非常豐富,但是我們不得不同時遺憾地告訴他,“空”這個字他就是寫錯了,不過作者會晨鍾明顯是聽不到這些話的。
第二個字“城”,作者會晨鍾其實是想到了“城”這個字的,但他覺得“城”這個字不像他理想中的那個城字,同時他自然而然地就覺得這個“城”其實也不像記憶中的那個“城”,所以他畫了一個方框(這其實是一座城池的模型),然後他覺得這個方框很像記憶中的那個
作者會晨鍾在寫了這兩個字後,他很滿意。
在他滿意的同時,他在腦海中列著《空城》這部書的大綱,他準備打了腹稿之後然後再創作。
看著自己的字在筆水中清晰地顯現著,似乎還一閃一閃地發射著光芒,作者會晨鍾激動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
是的,他很自戀,這一點我們早就提到過。
自戀的作者會晨鍾繼續陶醉地看著在筆水中閃現著的兩個大字,他發現了那兩個大字好像不再清晰,他誤以為是自己的眼睛看得時間久了所以產生的錯覺。
他揉了揉眼睛繼續看那兩個大字,但隨即他明顯地感覺到了,那好像不是錯覺,而是真的。
是的,那個圓圈以及它旁邊的方框真的變得不再清晰,並且越來越模糊,甚至到了作者會晨鍾發現這種情況的時候,那兩個大字已經徹底模糊了。
換句話說,那兩個大字,其實是徹底消失,不見了。
作者會晨鍾的臉色先是變了變,然後傻了。
之後他想明白了原因,想來是和地球上用手在水中寫字的道理是一樣的,隻不過地球上用手在水中寫字以後那字立即就會消失,而在空城之中,由於神來之筆過於龐大導致用它所出來的字也是很龐大,所以消失的緩衝時間比較長,才讓自己誤會了那麽久。
這個問題又該怎麽解決呢?
作者會晨鍾苦苦思索著。
作者會晨鍾突然發現自從自己來到了空城,好像就一直是在思考,仿佛自己變得越來越聰明了。
他又自戀了一會兒,這才又陷入了思考之中。
接著作者會晨鍾反複試驗了無數次,但最終他還是發現不論自己對神來之筆用了多大的力氣去寫字,字被寫出來之後好像都是會消失。
他當然也發現了另外一個也重要也不重要的規律,那就是用的力氣越大,消失的時間就越長。
但是作者會晨鍾的力氣明顯是有極限的,所以這個發現等於什麽發現都沒有。
作者會晨鍾又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什麽東西都沒有絕對的,地球上的在紙上寫字其實也不是永久停留的呀,換句話說,千萬年之後,誰知道那張紙會變成什麽樣書?
不過說歸說,要是魔鬼現在站在這裏就好了,自己寫的同時他就可以看了,然後自己寫完了他就看完了。雖然說魔鬼那個家夥的人品一向有問題(這從他讓自己老是回地球總是白跑一趟就可以看出來),但是相信他在這種嚴肅的問題還是願意講實話的。
不對。
作者會晨鍾又想到了一個問題,自己為什麽讓魔鬼來看自己寫的書?
魔鬼那愛夥所說的原話可是:假如自己把《空城》這部書寫完了的話,那麽自己就可以從空城裏麵出去,但並不是回到地球,而是到另外的地方,接著就可以見到小蝶了。
那麽試想一下,自己剛剛寫了兩個字,是否可以意味著已經把《空城》這部書寫完了?
即使那兩個字早就不見了,但誰規定寫完書之後而字卻必須依然存在?
隻要曾經擁有,何苦追求天長地久?
作者會晨鍾邪惡地想道。
但是雖然作者會晨鍾這樣想,不過他的良心還是有些難安,畢竟寫書是一件認真的事情,豈可兒戲?
所以他決定再寫兩個字之後,再宣告這部書的結束。
然後,作者會晨鍾又想了很長很長時間之後,他一邊拿著神來之筆,一邊看著神來之筆下麵的筆水,不由再次意味深長地笑了起來……
譬如魔鬼,那家夥的眼睛不僅一前一後,心髒也居然是在正中間的,估計他既不是左撇書也不是右撇書,兩隻手肯定力量一樣大!
但這樣的話卻有一個問題,比如有時候拿一樣東西隻需要用一隻手,到底是左手還是右手呢?按照左右的順序來講,左在前,所以一定是應該用左手。
而作者會晨鍾剛才呢?他一直都是在按照自己以前的習慣來的,也就是用右手,所以他覺得可能就是用手用錯了因此才無法控製住神來之筆。
想通這個之後,作者會晨鍾顫抖地將自己左手伸向了神來之筆不是筆尖的那一端,他期待著奇跡的發生。
奇跡真的發生了,作者會晨鍾發覺自己的手真的把神來之筆舉了起來,為了顯示自己,他故意把神來之筆舉得很高很高,以致於神來之筆在落下來的同時激起了很大的水花。
興奮的作者會晨鍾立即拿著神來之筆要在筆水的上麵寫下“空城”二字,畢竟這是書名。但他這時有了疑惑,既然魔鬼一直都在極力地吹捧傳說中的十大空城之寶,那將全書的書名起為《空城之寶》多好,幹嘛非要起名為《空城》?
但既然書名是魔鬼起的,自有他的用意。作者會晨鍾想完,又拿筆寫起了字。
雖然隻是兩個字,但卻費了作者會晨鍾好大的力氣,這其實也不能怪我們的作者會晨鍾,更不能怪這兩個字太難寫。隻能怪以前生活在地球的作者會晨鍾太喜歡上網,用鍵盤打字打得習慣了,所以真的拿起了筆,雖然這隻筆還是傳說中無所不能的神來之筆,但他的這次寫字卻真的是很費勁。
寫完之後,作者會晨鍾卻感覺這兩個字好像又不是“空城”那兩個字,不過看來看去,他還是覺得這兩個字好像應該就是“空城”那兩個字。
“空”,他寫的不是“空”這個字,他寫的是“0”,也就是畫了一個圓圈,他越看越像,一個圓圈不就代表了空空如也?是的。我們不得不佩服作者會晨鍾,他的想像力真的是非常豐富,但是我們不得不同時遺憾地告訴他,“空”這個字他就是寫錯了,不過作者會晨鍾明顯是聽不到這些話的。
第二個字“城”,作者會晨鍾其實是想到了“城”這個字的,但他覺得“城”這個字不像他理想中的那個城字,同時他自然而然地就覺得這個“城”其實也不像記憶中的那個“城”,所以他畫了一個方框(這其實是一座城池的模型),然後他覺得這個方框很像記憶中的那個
作者會晨鍾在寫了這兩個字後,他很滿意。
在他滿意的同時,他在腦海中列著《空城》這部書的大綱,他準備打了腹稿之後然後再創作。
看著自己的字在筆水中清晰地顯現著,似乎還一閃一閃地發射著光芒,作者會晨鍾激動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
是的,他很自戀,這一點我們早就提到過。
自戀的作者會晨鍾繼續陶醉地看著在筆水中閃現著的兩個大字,他發現了那兩個大字好像不再清晰,他誤以為是自己的眼睛看得時間久了所以產生的錯覺。
他揉了揉眼睛繼續看那兩個大字,但隨即他明顯地感覺到了,那好像不是錯覺,而是真的。
是的,那個圓圈以及它旁邊的方框真的變得不再清晰,並且越來越模糊,甚至到了作者會晨鍾發現這種情況的時候,那兩個大字已經徹底模糊了。
換句話說,那兩個大字,其實是徹底消失,不見了。
作者會晨鍾的臉色先是變了變,然後傻了。
之後他想明白了原因,想來是和地球上用手在水中寫字的道理是一樣的,隻不過地球上用手在水中寫字以後那字立即就會消失,而在空城之中,由於神來之筆過於龐大導致用它所出來的字也是很龐大,所以消失的緩衝時間比較長,才讓自己誤會了那麽久。
這個問題又該怎麽解決呢?
作者會晨鍾苦苦思索著。
作者會晨鍾突然發現自從自己來到了空城,好像就一直是在思考,仿佛自己變得越來越聰明了。
他又自戀了一會兒,這才又陷入了思考之中。
接著作者會晨鍾反複試驗了無數次,但最終他還是發現不論自己對神來之筆用了多大的力氣去寫字,字被寫出來之後好像都是會消失。
他當然也發現了另外一個也重要也不重要的規律,那就是用的力氣越大,消失的時間就越長。
但是作者會晨鍾的力氣明顯是有極限的,所以這個發現等於什麽發現都沒有。
作者會晨鍾又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什麽東西都沒有絕對的,地球上的在紙上寫字其實也不是永久停留的呀,換句話說,千萬年之後,誰知道那張紙會變成什麽樣書?
不過說歸說,要是魔鬼現在站在這裏就好了,自己寫的同時他就可以看了,然後自己寫完了他就看完了。雖然說魔鬼那個家夥的人品一向有問題(這從他讓自己老是回地球總是白跑一趟就可以看出來),但是相信他在這種嚴肅的問題還是願意講實話的。
不對。
作者會晨鍾又想到了一個問題,自己為什麽讓魔鬼來看自己寫的書?
魔鬼那愛夥所說的原話可是:假如自己把《空城》這部書寫完了的話,那麽自己就可以從空城裏麵出去,但並不是回到地球,而是到另外的地方,接著就可以見到小蝶了。
那麽試想一下,自己剛剛寫了兩個字,是否可以意味著已經把《空城》這部書寫完了?
即使那兩個字早就不見了,但誰規定寫完書之後而字卻必須依然存在?
隻要曾經擁有,何苦追求天長地久?
作者會晨鍾邪惡地想道。
但是雖然作者會晨鍾這樣想,不過他的良心還是有些難安,畢竟寫書是一件認真的事情,豈可兒戲?
所以他決定再寫兩個字之後,再宣告這部書的結束。
然後,作者會晨鍾又想了很長很長時間之後,他一邊拿著神來之筆,一邊看著神來之筆下麵的筆水,不由再次意味深長地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