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大哲學家美女,你已經說過很多個小時候的夢想了,你到底有幾個小時候的夢想啊?」
「還有很多很多,你要不要聽啊?」
「聽就聽,難道我還怕你不成啊,聽到天亮我都不怕。」
「哈哈哈,好了,不開玩笑了,我知道你這位神秘的卡肥貓,最出名的就是音樂,什麽時候能幫我量身定做一首歌啊,我可是期待了很久。」
李浩努努嘴道:「等有時間吧,我倒是很奇怪,你的歌迷那麽多,卻不專注於唱歌,怎麽會喜歡上去拍戲啊,難道拍戲能讓你更有成就感?」
「嗬嗬,難道你不覺得,每拍一套不同的戲,都可以讓你有機會去體驗另外一種人生嗎?有些我們在現實中做不到的事情,在戲裏卻可以做得到,這就是拍戲的迷人之處。」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原因,現在的唱片市場不太景氣,很多公司都不太願意去做唱片了,而且,如果有些歌不符合我風格的話,我也不想去唱,其實,我的內心裏,還是保留著一個很純粹的歌手夢的。」
「那倒也是,現在的歌手基本上都是虧本出唱片,待一朝成名後,可以在其他的產業賺回虧本的錢,比如接幾個gg就能賺回出唱片虧的錢,真正能唱上自己喜歡的歌的人,很少。」
「好了,不說這些令人鬧心的話了。」李浩欲言而止,轉頭問一旁的李思丹妮:「那麽,這位美麗而又純粹的歌手,請問你現在想不想唱歌呢?唱一首自己喜歡的歌?」
「就在這裏?你瘋了?會被圍觀的!」
「怎麽可能在這裏,我又不是笨蛋,走吧,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你就知道了。」
李浩要帶她去的就是,在長城樹底下唱歌的幾位年輕人跟他提到過的地方——螢火蟲酒吧。
李浩的運氣真好,那幾位他認識的年輕人,今晚正好在酒吧裏麵駐唱,他和李思丹妮找了個位置,點了杯雞尾酒靜靜的欣賞著,等他們唱完一節休息的時候,李浩朝他們搖搖手,幾位年輕人也發現了李浩,紛紛過來問候,李浩簡單的介紹了一下他們,他指著李思丹妮道:「這位是我的朋友,她叫丹妮。」
「嗨,大家好。」李思丹妮把自己的帽子壓低了點,大方與他們打了個招呼。
裏麵的燈光很暗沉,他們並沒有看清這位,正和他們麵對麵打招呼的就是李思丹妮,否則他們絕對會很瘋狂。
李浩和他們說了下,說自己的朋友想去上麵唱首歌,他們都紛紛表示歡迎,馬上上去為她安排。
「對了,丹妮,你想唱什麽歌?」那位身材嬌小玲瓏的女孩子問她。
在李思丹妮說出一首英文歌名後,這位女孩子顯得很不好意思的向她道歉,「丹妮,對不起,我們樂隊沒有排練過這首歌,能不能換一首呢?」
李浩輕輕一笑,這首歌,他正好知道,是一首英國的鄉村音樂,他開口道:「沒關係的,我來幫丹妮伴奏吧,這隻是一首旋律很簡單的歌,我想,給我個吉它就夠了。」
淡淡的吉它聲在酒吧裏麵響起,那熟悉的音樂讓李思丹妮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參加比賽的時候,唱的就是這一首歌,所以,這首歌對她很有紀念的意義,也是她最喜歡的歌。
她先是輕輕的用鼻音哼著,伴隨著吉它聲的節奏,接著開始唱了起來,聲音非常純淨,空靈迷人,如同峽穀裏的夜百合一樣,她沒有過多去運用,那些複雜的技巧,隻是很單純的享受著唱歌的樂趣。
酒吧裏麵的人,都靜靜的沉醉在她的歌聲裏去,沒人會想到,隻是簡單的一把吉它,這位女孩子,就可以唱出如此迷人,如此天籟的歌聲來,哪怕是那些,絲毫不懂英語的人,也能感受到這首歌曲的迷人魅力。
當李思丹妮最後一句歌詞唱完的時候,李浩的吉它聲也慢慢的隨之消失,倆人相視一笑,想不到他們第一次的配合就能如此默契。
音樂一結束,酒吧裏麵的人,無一例外的都站了起來,紛紛為他們鼓掌,這是一種,被他們剛才的美妙音樂所折服了的尊重。
李思丹妮向他們道謝,並感謝他們的欣賞,卻想不到,她在道謝的時候,帽子竟然掉了下來,露出她的真容,在人群中,幾位眼尖的人馬上尖叫起來。
「噢,天啊!天啊!我不敢相信,剛才在為我們唱歌的人,竟然是李思丹妮。」
這些人一叫喊,大家都紛紛注意到了,頓時整個酒吧都轟動了起來,人群紛紛開始圍攏上來,其中不乏一些李思丹妮的粉絲。李浩一看暴露了,馬上拖著李思丹妮的手,趁著有些暗沉的燈光,匆忙低頭離開了酒吧,等到那些人跟出來時,已經找不到他們的蹤影了。
在酒吧裏麵,和李浩認識的那幾位年輕人,到現在他們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剛才和他們說話的,竟然就是他們最喜歡的偶像——李思丹妮!
那位嬌小玲瓏的女孩子更是懊惱無比,一步之差,咫尺天涯,明明自己最喜歡的偶像就在自己的麵前,自己卻沒能察覺,錯失了跟她索要簽名的大好機會啊!
趁亂逃跑的李浩和李思丹妮倆人,終於停了下來,呼吸急促的看著對方的狼狽樣子,都忍不住大笑了起來,「丹妮,你的魅力可真瘋狂啊,再跑晚點,我們就要被堵住了。」
李思丹妮的體力沒有李浩這好,這時候還有點上氣不接下氣的,好不容易才把氣息喘緩,對他翻了個白眼,嬌嗔道:「還不都是你出的爛主意,不過,我喜歡!你知道嗎?我很久很久,都沒試過那麽自由,那麽開心的時候了。」
「還有很多很多,你要不要聽啊?」
「聽就聽,難道我還怕你不成啊,聽到天亮我都不怕。」
「哈哈哈,好了,不開玩笑了,我知道你這位神秘的卡肥貓,最出名的就是音樂,什麽時候能幫我量身定做一首歌啊,我可是期待了很久。」
李浩努努嘴道:「等有時間吧,我倒是很奇怪,你的歌迷那麽多,卻不專注於唱歌,怎麽會喜歡上去拍戲啊,難道拍戲能讓你更有成就感?」
「嗬嗬,難道你不覺得,每拍一套不同的戲,都可以讓你有機會去體驗另外一種人生嗎?有些我們在現實中做不到的事情,在戲裏卻可以做得到,這就是拍戲的迷人之處。」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原因,現在的唱片市場不太景氣,很多公司都不太願意去做唱片了,而且,如果有些歌不符合我風格的話,我也不想去唱,其實,我的內心裏,還是保留著一個很純粹的歌手夢的。」
「那倒也是,現在的歌手基本上都是虧本出唱片,待一朝成名後,可以在其他的產業賺回虧本的錢,比如接幾個gg就能賺回出唱片虧的錢,真正能唱上自己喜歡的歌的人,很少。」
「好了,不說這些令人鬧心的話了。」李浩欲言而止,轉頭問一旁的李思丹妮:「那麽,這位美麗而又純粹的歌手,請問你現在想不想唱歌呢?唱一首自己喜歡的歌?」
「就在這裏?你瘋了?會被圍觀的!」
「怎麽可能在這裏,我又不是笨蛋,走吧,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你就知道了。」
李浩要帶她去的就是,在長城樹底下唱歌的幾位年輕人跟他提到過的地方——螢火蟲酒吧。
李浩的運氣真好,那幾位他認識的年輕人,今晚正好在酒吧裏麵駐唱,他和李思丹妮找了個位置,點了杯雞尾酒靜靜的欣賞著,等他們唱完一節休息的時候,李浩朝他們搖搖手,幾位年輕人也發現了李浩,紛紛過來問候,李浩簡單的介紹了一下他們,他指著李思丹妮道:「這位是我的朋友,她叫丹妮。」
「嗨,大家好。」李思丹妮把自己的帽子壓低了點,大方與他們打了個招呼。
裏麵的燈光很暗沉,他們並沒有看清這位,正和他們麵對麵打招呼的就是李思丹妮,否則他們絕對會很瘋狂。
李浩和他們說了下,說自己的朋友想去上麵唱首歌,他們都紛紛表示歡迎,馬上上去為她安排。
「對了,丹妮,你想唱什麽歌?」那位身材嬌小玲瓏的女孩子問她。
在李思丹妮說出一首英文歌名後,這位女孩子顯得很不好意思的向她道歉,「丹妮,對不起,我們樂隊沒有排練過這首歌,能不能換一首呢?」
李浩輕輕一笑,這首歌,他正好知道,是一首英國的鄉村音樂,他開口道:「沒關係的,我來幫丹妮伴奏吧,這隻是一首旋律很簡單的歌,我想,給我個吉它就夠了。」
淡淡的吉它聲在酒吧裏麵響起,那熟悉的音樂讓李思丹妮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參加比賽的時候,唱的就是這一首歌,所以,這首歌對她很有紀念的意義,也是她最喜歡的歌。
她先是輕輕的用鼻音哼著,伴隨著吉它聲的節奏,接著開始唱了起來,聲音非常純淨,空靈迷人,如同峽穀裏的夜百合一樣,她沒有過多去運用,那些複雜的技巧,隻是很單純的享受著唱歌的樂趣。
酒吧裏麵的人,都靜靜的沉醉在她的歌聲裏去,沒人會想到,隻是簡單的一把吉它,這位女孩子,就可以唱出如此迷人,如此天籟的歌聲來,哪怕是那些,絲毫不懂英語的人,也能感受到這首歌曲的迷人魅力。
當李思丹妮最後一句歌詞唱完的時候,李浩的吉它聲也慢慢的隨之消失,倆人相視一笑,想不到他們第一次的配合就能如此默契。
音樂一結束,酒吧裏麵的人,無一例外的都站了起來,紛紛為他們鼓掌,這是一種,被他們剛才的美妙音樂所折服了的尊重。
李思丹妮向他們道謝,並感謝他們的欣賞,卻想不到,她在道謝的時候,帽子竟然掉了下來,露出她的真容,在人群中,幾位眼尖的人馬上尖叫起來。
「噢,天啊!天啊!我不敢相信,剛才在為我們唱歌的人,竟然是李思丹妮。」
這些人一叫喊,大家都紛紛注意到了,頓時整個酒吧都轟動了起來,人群紛紛開始圍攏上來,其中不乏一些李思丹妮的粉絲。李浩一看暴露了,馬上拖著李思丹妮的手,趁著有些暗沉的燈光,匆忙低頭離開了酒吧,等到那些人跟出來時,已經找不到他們的蹤影了。
在酒吧裏麵,和李浩認識的那幾位年輕人,到現在他們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剛才和他們說話的,竟然就是他們最喜歡的偶像——李思丹妮!
那位嬌小玲瓏的女孩子更是懊惱無比,一步之差,咫尺天涯,明明自己最喜歡的偶像就在自己的麵前,自己卻沒能察覺,錯失了跟她索要簽名的大好機會啊!
趁亂逃跑的李浩和李思丹妮倆人,終於停了下來,呼吸急促的看著對方的狼狽樣子,都忍不住大笑了起來,「丹妮,你的魅力可真瘋狂啊,再跑晚點,我們就要被堵住了。」
李思丹妮的體力沒有李浩這好,這時候還有點上氣不接下氣的,好不容易才把氣息喘緩,對他翻了個白眼,嬌嗔道:「還不都是你出的爛主意,不過,我喜歡!你知道嗎?我很久很久,都沒試過那麽自由,那麽開心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