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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之農家好創業 作者:秋意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提起這事,季和平也不再嬉皮笑臉。
他握緊童秀的手:“明天早晨九點,我過來接你。”
童秀嗯了一聲:“那我要準備些什麽……”
“你什麽都不用。”季和平鄭重而認真地道,“明天你跟著我就好。你放心,在我家裏,我不會讓任何人難為你,也不會讓你受一點委屈的。”
雖然人人都說高門的婆媳矛盾,小媳婦受欺負是無可避免的,但季和平卻不認同這些觀點。
他認為這些都是作為丈夫的過錯。
既然是真心想要和喜歡的人組建家庭,維護自己喜歡的人,替自己喜歡的人擺平家庭裏的為難都是一個男人必須做的事情。
他娶秀姑娘回家是為了寵著,可不是為了受委屈的。
童秀望著他的眼睛,又想起當初那個一確定關係,就傻乎乎的把工資和鑰匙全部上交的傻子。對於他的心意,她從來都沒懷疑過。
隻要有他在,季家縱然是龍潭虎穴又如何,她甘願去闖上一闖。
·
第二天早上八點半。
童秀提前準備好了。
為了今天的見麵,她特地換了一件紅白千鳥格的及膝長呢子大衣,裏麵穿著黑色的高領毛衣,腳上蹬著一雙黑色的小皮鞋,頭髮高高豎起,額前留下一兩撇劉海修飾臉型。
盡管季和平說不管特意打扮,讓她和平時一樣放輕鬆就好。出於見長輩的禮貌,童秀還是換了一身低調乖巧的打扮。
她人生得漂亮,盡管已可以低調了,容貌仍顯得十分耀眼。
路過的人都紛紛看著她。
回頭率十足。
童秀出來得早了一些,季和平還沒有到。她便等在了京城飯店的大廳裏。
由於她生得漂亮,來來往往的人都在扭頭看她,是十足的目光中心。童秀一向習慣了這種目光,也不甚在意。
八十年代風氣守舊,人還是非常淳樸的。至少童秀到現在還沒被人當麵搭訕過。
但今天卻出了一個意外。
“靚女,看你長得這麽漂亮,有興趣交一個朋友嗎?”
童秀驚訝地抬頭一看。
說話的是一個二十出頭的男人,容貌不甚出眾,但有一種居高臨下,頤指氣使的氣勢,看得出地位或者說家世應該不錯。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打扮。
銀灰色的商業西裝,打著紅粉色的領結,裏麵是一件暗金色格紋襯衫,袖扣是一顆不小的鑽石,在周圍一眾男士們身上一水的簡單而樸素的灰色夾克,藍色工裝服中如鶴立雞群。
再結合他的口音,童秀一眼就斷定了。
這是一個港島人。
第二百一十六章 四大家族
還是一個港島有錢人。
他身上的一套西裝來自義大利,沒有十幾萬下不來,加上鑽石袖口,鋥亮的奢侈品皮鞋。這人一身上下都行頭抵得上尋常人家半輩子的積蓄。
不過,這些都與童秀無關。
她一口拒絕:“不好意思,我沒興趣。”
男人眉毛一挑。
好久沒有女人這麽直接拒絕他了。
有意思。
他尚未說話,一個金色波浪長發,披著紫色貂皮短氅,及膝長靴,身材妖嬈的女人站了出來,嬌聲斥道。
“你這個北妞不要太不識相了。我們大少看上你是你的福氣。尋常大圈仔我們大少還根本看不上眼呢,別給臉不要臉,你知道我們大少是誰嗎?”
北妞、和大圈仔都是七八十年代港島人對大陸人的蔑稱。
北妞是因為大陸地理位置靠北,男人被稱作北仔,女人被稱作北妞。大圈仔則是指代靠著偷渡到港島的大陸人。
這女人一口一個“北妞”、“大圈仔”讓周圍一眾京城人臉色都很難看。
這個港島人有些過分了。
麵對著女人的叫罵,童秀端的是雲淡風輕,連眉頭都沒動一下,與女人的跳腳形成了鮮明對比。
她淡淡道:“哪兒的瘋狗在亂叫?”
這一聲回的漂亮。大堂裏不少人眼睛一亮,瞧著童秀的目光就多了幾分欣賞。這小丫頭硬氣,沒給他們大陸人丟臉。
女人氣得道:“你敢罵我。”
童秀眼裏鋒芒畢露。她是生意人,向來奉尚和氣生財。可隻要有人敢惹她,她必然要別人知道厲害。她冷笑一聲:“瘋狗一隻,罵了又如何。”
憑著相貌,女人一向是被人捧在手心裏的。加上靠上了身後的年輕男人後,港島上下,除了少數幾個惹不起的人,更是沒人敢不給她麵子。
她沒想到,居然在她最瞧不起的大陸,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北妞給罵了。
傳回港島,她能被一眾姐妹們給笑死。
她氣得手指都在抖:“你這個北妞,實在太不識相了。我一定要給你這個北妞點顏色看看!”
“有本事你就來。但,你可別後悔!”童秀站起身,傲然道,“這裏是京城,無論你在港島是什麽身份,到這裏來都得守京城的規矩。”
“要發脾氣,回你的港島去發去。”
“京城可不是你能夠隨意撒潑的地方,京城人也不是你能夠隨意瞧不起的。我們大陸雖然開放迎接各方的合作,也不是沒有脾氣的。”
他握緊童秀的手:“明天早晨九點,我過來接你。”
童秀嗯了一聲:“那我要準備些什麽……”
“你什麽都不用。”季和平鄭重而認真地道,“明天你跟著我就好。你放心,在我家裏,我不會讓任何人難為你,也不會讓你受一點委屈的。”
雖然人人都說高門的婆媳矛盾,小媳婦受欺負是無可避免的,但季和平卻不認同這些觀點。
他認為這些都是作為丈夫的過錯。
既然是真心想要和喜歡的人組建家庭,維護自己喜歡的人,替自己喜歡的人擺平家庭裏的為難都是一個男人必須做的事情。
他娶秀姑娘回家是為了寵著,可不是為了受委屈的。
童秀望著他的眼睛,又想起當初那個一確定關係,就傻乎乎的把工資和鑰匙全部上交的傻子。對於他的心意,她從來都沒懷疑過。
隻要有他在,季家縱然是龍潭虎穴又如何,她甘願去闖上一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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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八點半。
童秀提前準備好了。
為了今天的見麵,她特地換了一件紅白千鳥格的及膝長呢子大衣,裏麵穿著黑色的高領毛衣,腳上蹬著一雙黑色的小皮鞋,頭髮高高豎起,額前留下一兩撇劉海修飾臉型。
盡管季和平說不管特意打扮,讓她和平時一樣放輕鬆就好。出於見長輩的禮貌,童秀還是換了一身低調乖巧的打扮。
她人生得漂亮,盡管已可以低調了,容貌仍顯得十分耀眼。
路過的人都紛紛看著她。
回頭率十足。
童秀出來得早了一些,季和平還沒有到。她便等在了京城飯店的大廳裏。
由於她生得漂亮,來來往往的人都在扭頭看她,是十足的目光中心。童秀一向習慣了這種目光,也不甚在意。
八十年代風氣守舊,人還是非常淳樸的。至少童秀到現在還沒被人當麵搭訕過。
但今天卻出了一個意外。
“靚女,看你長得這麽漂亮,有興趣交一個朋友嗎?”
童秀驚訝地抬頭一看。
說話的是一個二十出頭的男人,容貌不甚出眾,但有一種居高臨下,頤指氣使的氣勢,看得出地位或者說家世應該不錯。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打扮。
銀灰色的商業西裝,打著紅粉色的領結,裏麵是一件暗金色格紋襯衫,袖扣是一顆不小的鑽石,在周圍一眾男士們身上一水的簡單而樸素的灰色夾克,藍色工裝服中如鶴立雞群。
再結合他的口音,童秀一眼就斷定了。
這是一個港島人。
第二百一十六章 四大家族
還是一個港島有錢人。
他身上的一套西裝來自義大利,沒有十幾萬下不來,加上鑽石袖口,鋥亮的奢侈品皮鞋。這人一身上下都行頭抵得上尋常人家半輩子的積蓄。
不過,這些都與童秀無關。
她一口拒絕:“不好意思,我沒興趣。”
男人眉毛一挑。
好久沒有女人這麽直接拒絕他了。
有意思。
他尚未說話,一個金色波浪長發,披著紫色貂皮短氅,及膝長靴,身材妖嬈的女人站了出來,嬌聲斥道。
“你這個北妞不要太不識相了。我們大少看上你是你的福氣。尋常大圈仔我們大少還根本看不上眼呢,別給臉不要臉,你知道我們大少是誰嗎?”
北妞、和大圈仔都是七八十年代港島人對大陸人的蔑稱。
北妞是因為大陸地理位置靠北,男人被稱作北仔,女人被稱作北妞。大圈仔則是指代靠著偷渡到港島的大陸人。
這女人一口一個“北妞”、“大圈仔”讓周圍一眾京城人臉色都很難看。
這個港島人有些過分了。
麵對著女人的叫罵,童秀端的是雲淡風輕,連眉頭都沒動一下,與女人的跳腳形成了鮮明對比。
她淡淡道:“哪兒的瘋狗在亂叫?”
這一聲回的漂亮。大堂裏不少人眼睛一亮,瞧著童秀的目光就多了幾分欣賞。這小丫頭硬氣,沒給他們大陸人丟臉。
女人氣得道:“你敢罵我。”
童秀眼裏鋒芒畢露。她是生意人,向來奉尚和氣生財。可隻要有人敢惹她,她必然要別人知道厲害。她冷笑一聲:“瘋狗一隻,罵了又如何。”
憑著相貌,女人一向是被人捧在手心裏的。加上靠上了身後的年輕男人後,港島上下,除了少數幾個惹不起的人,更是沒人敢不給她麵子。
她沒想到,居然在她最瞧不起的大陸,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北妞給罵了。
傳回港島,她能被一眾姐妹們給笑死。
她氣得手指都在抖:“你這個北妞,實在太不識相了。我一定要給你這個北妞點顏色看看!”
“有本事你就來。但,你可別後悔!”童秀站起身,傲然道,“這裏是京城,無論你在港島是什麽身份,到這裏來都得守京城的規矩。”
“要發脾氣,回你的港島去發去。”
“京城可不是你能夠隨意撒潑的地方,京城人也不是你能夠隨意瞧不起的。我們大陸雖然開放迎接各方的合作,也不是沒有脾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