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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討論,誰哥最傻[綜英美] 作者:陌寧寧寧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更要命的是,萊克斯·盧瑟那個陰險小人竟然還滿臉欣喜的表演了一出#粉絲偶遇偶像#的戲碼,表示見到偶像太激動了,這頓他請,然後就自說自話的坐下來一起跟他們用餐了!
就萊克斯·盧瑟?還自稱是他的粉絲?
當他不知道盧瑟整天致力於找克拉克麻煩,恨不得把克拉克置於死地嗎?!
超人頭號黑,會是跟超人同屬正義聯盟的海王的粉絲?!
盧瑟當他是傻子嗎!
亞瑟保證,如果隻有他自己在的話,這會兒他肯定早就把盧瑟揍飛。
然而要命的是,他不是一個人,他身邊還有個弟弟。
更要命的是,乖弟弟奧姆似乎被盧瑟身上假兮兮的風度給迷惑住了,竟然就這麽跟盧瑟聊了起來!
竟然還聊什麽人魚歌者?
弟弟!你快醒醒!還記得你特別特別特別討厭陸地人嗎!
一頓飯,吃的亞瑟是食不下咽、坐如針氈、痛苦萬分。
直到桌上的杯碟全數被侍者撤下,他終於看到了擺脫盧瑟的希望。
奧姆隱晦了瞥了一眼亞瑟。
一頓飯下來,他哥就跟屁股下坐了一隻海怪一樣坐立不安。
看來,他哥還是一如既往的傻,既沒聽懂他和盧瑟聊天中的各種內涵,更沒感受到聊天中的刀光劍影。不過,好歹沒被盧瑟假裝的粉絲形象騙住,也算是傻的有點進步……吧?
如此想著,奧姆暗暗在心中嘆口氣,婉拒了盧瑟邀請他們在酒店住下的提議。
「我哥的朋友,把他在大都會的公寓借給我我們暫住。就不勞您費心了。」
反正該透露的消息,在剛剛的聊天中,都已經被盧瑟「套話成功」了,暫時沒必須要在虛與委蛇下去。至少,今天不用了,過猶不及不是好事。
再說了,盧瑟這種聰明人,剛剛從他口中「套」到不少消息,總的給他點消(腦)化(補)的時間,對吧?
諮詢偵探計劃第四步——
諮詢偵探:【點個火,再澆點油,順手再露點小破綻,包你成為大都會頭號靶子。】
諮詢偵探:【如果盧瑟連這點機會都抓不住的話,那他就不配當隻金魚,當草履蟲都是高看他!】
不過,當時諮詢偵探的計劃布置到這一步時,出現了一點小小的插曲。
曾經被忽悠著誤信了「草履蟲」是稱讚人的鬼話的洛基,忽然恍然大悟——我嗶的!這tm是嘲諷!!!
當天,奧姆就看到了#斯塔克大廈頂層發生激烈戰鬥,疑似恐怖分子報復!#的新聞。
第24章 夜半鈴聲(倒v)(已捉蟲)
大都會的夜晚,表麵上看起來似乎與哥譚沒有什麽不同。
但如果在夜幕籠罩後,分別在哥譚和大都會逛一圈,就會發現其中的顯著不同。
奧姆雙手插兜,懶洋洋的跟在亞瑟身後。
兩人目前正位於大都會最繁華的商業街,一前一後並排瞎逛了兩個多小時,依舊兩手空空,什麽都沒買,倒是奇奇怪怪的圍觀眼神和竊竊私語,收穫了一籮筐。
他是被亞瑟硬拖出來的,理由大概就是「弟弟你不是很想來大都會旅遊嗎?既然來了,隻在克拉克的公寓裏宅,也觀賞不到大都會的風景吧?現在時間還早,正好可以出門逛逛,克拉克推薦的那條商業街就不錯,去不去?你不是一直很想捯飭我的形象嗎?據克拉克說商業街聚集了最高檔的品牌,還有貴的要死的形象工作室……」
為了把弟弟拉出門,免得盧瑟又忽然跳出來聯繫弟弟,亞瑟連他最心愛的頭髮鬍子都貢獻了出來,堪稱忍辱負重。
「……」
奧姆實在找不到理由反駁亞瑟,再堅持紮根在克拉克的公寓不動彈的話,他很懷疑他哥會不會忽然靈光一閃,懷疑起他非要來大都會的目的。
要知道,他家傻哥,永遠不會在該靈光的時候靈光,但是不該靈光的時候卻!
也是很心累了。
被他哥拖著一直逛到華燈初上時分,奧姆別的收穫沒有,倒是敏銳的發現了大都會與哥譚的區別之處。
同是燈火通明、華燈照彩的大都市,但夜晚的哥譚,氣氛絕對不會像大都會這樣輕鬆愉快。
大概可以用分屬大都會和哥譚的兩位超英——超人和蝙蝠俠——做比較。
超人友善親切,就像是陽光,能出現在每個人身邊,用溫暖撫平傷痛,又不會用熾熱的溫度灼傷他人。
蝙蝠俠匿於黑暗,行於黑暗,打擊罪犯,漆黑的蝙蝠剪影不僅是哥譚犯罪分子們的噩夢,也在普通市民中留下不少都市怪談。哥譚黑暗騎士,沒有什麽能比這個稱號更貼切的展示出他在民眾心中的形象。
大都會與哥譚兩個城市的氣質,就像兩位超英的投射。
而且,在某些方麵,哥譚從未愧對過它全國第一的名頭。
當然,對於滋生在哥譚陰暗角落裏的罪惡,奧姆並不在意。
如果不是被他哥管著的話,在哥譚的那幾天,他甚至不介意每晚都溜出韋恩莊園,去哥譚各處的黑暗巷子裏逛一逛。就像他剛進入哥譚那樣一樣,向哥譚警局贈送「犯罪分子大禮包」。
釣魚執法,簡直不能更爽!
「也不能完全這麽評價。」亞瑟理不直氣不壯的反駁道。
喔?
奧姆感興趣的挑挑眉,沒反駁。
就萊克斯·盧瑟?還自稱是他的粉絲?
當他不知道盧瑟整天致力於找克拉克麻煩,恨不得把克拉克置於死地嗎?!
超人頭號黑,會是跟超人同屬正義聯盟的海王的粉絲?!
盧瑟當他是傻子嗎!
亞瑟保證,如果隻有他自己在的話,這會兒他肯定早就把盧瑟揍飛。
然而要命的是,他不是一個人,他身邊還有個弟弟。
更要命的是,乖弟弟奧姆似乎被盧瑟身上假兮兮的風度給迷惑住了,竟然就這麽跟盧瑟聊了起來!
竟然還聊什麽人魚歌者?
弟弟!你快醒醒!還記得你特別特別特別討厭陸地人嗎!
一頓飯,吃的亞瑟是食不下咽、坐如針氈、痛苦萬分。
直到桌上的杯碟全數被侍者撤下,他終於看到了擺脫盧瑟的希望。
奧姆隱晦了瞥了一眼亞瑟。
一頓飯下來,他哥就跟屁股下坐了一隻海怪一樣坐立不安。
看來,他哥還是一如既往的傻,既沒聽懂他和盧瑟聊天中的各種內涵,更沒感受到聊天中的刀光劍影。不過,好歹沒被盧瑟假裝的粉絲形象騙住,也算是傻的有點進步……吧?
如此想著,奧姆暗暗在心中嘆口氣,婉拒了盧瑟邀請他們在酒店住下的提議。
「我哥的朋友,把他在大都會的公寓借給我我們暫住。就不勞您費心了。」
反正該透露的消息,在剛剛的聊天中,都已經被盧瑟「套話成功」了,暫時沒必須要在虛與委蛇下去。至少,今天不用了,過猶不及不是好事。
再說了,盧瑟這種聰明人,剛剛從他口中「套」到不少消息,總的給他點消(腦)化(補)的時間,對吧?
諮詢偵探計劃第四步——
諮詢偵探:【點個火,再澆點油,順手再露點小破綻,包你成為大都會頭號靶子。】
諮詢偵探:【如果盧瑟連這點機會都抓不住的話,那他就不配當隻金魚,當草履蟲都是高看他!】
不過,當時諮詢偵探的計劃布置到這一步時,出現了一點小小的插曲。
曾經被忽悠著誤信了「草履蟲」是稱讚人的鬼話的洛基,忽然恍然大悟——我嗶的!這tm是嘲諷!!!
當天,奧姆就看到了#斯塔克大廈頂層發生激烈戰鬥,疑似恐怖分子報復!#的新聞。
第24章 夜半鈴聲(倒v)(已捉蟲)
大都會的夜晚,表麵上看起來似乎與哥譚沒有什麽不同。
但如果在夜幕籠罩後,分別在哥譚和大都會逛一圈,就會發現其中的顯著不同。
奧姆雙手插兜,懶洋洋的跟在亞瑟身後。
兩人目前正位於大都會最繁華的商業街,一前一後並排瞎逛了兩個多小時,依舊兩手空空,什麽都沒買,倒是奇奇怪怪的圍觀眼神和竊竊私語,收穫了一籮筐。
他是被亞瑟硬拖出來的,理由大概就是「弟弟你不是很想來大都會旅遊嗎?既然來了,隻在克拉克的公寓裏宅,也觀賞不到大都會的風景吧?現在時間還早,正好可以出門逛逛,克拉克推薦的那條商業街就不錯,去不去?你不是一直很想捯飭我的形象嗎?據克拉克說商業街聚集了最高檔的品牌,還有貴的要死的形象工作室……」
為了把弟弟拉出門,免得盧瑟又忽然跳出來聯繫弟弟,亞瑟連他最心愛的頭髮鬍子都貢獻了出來,堪稱忍辱負重。
「……」
奧姆實在找不到理由反駁亞瑟,再堅持紮根在克拉克的公寓不動彈的話,他很懷疑他哥會不會忽然靈光一閃,懷疑起他非要來大都會的目的。
要知道,他家傻哥,永遠不會在該靈光的時候靈光,但是不該靈光的時候卻!
也是很心累了。
被他哥拖著一直逛到華燈初上時分,奧姆別的收穫沒有,倒是敏銳的發現了大都會與哥譚的區別之處。
同是燈火通明、華燈照彩的大都市,但夜晚的哥譚,氣氛絕對不會像大都會這樣輕鬆愉快。
大概可以用分屬大都會和哥譚的兩位超英——超人和蝙蝠俠——做比較。
超人友善親切,就像是陽光,能出現在每個人身邊,用溫暖撫平傷痛,又不會用熾熱的溫度灼傷他人。
蝙蝠俠匿於黑暗,行於黑暗,打擊罪犯,漆黑的蝙蝠剪影不僅是哥譚犯罪分子們的噩夢,也在普通市民中留下不少都市怪談。哥譚黑暗騎士,沒有什麽能比這個稱號更貼切的展示出他在民眾心中的形象。
大都會與哥譚兩個城市的氣質,就像兩位超英的投射。
而且,在某些方麵,哥譚從未愧對過它全國第一的名頭。
當然,對於滋生在哥譚陰暗角落裏的罪惡,奧姆並不在意。
如果不是被他哥管著的話,在哥譚的那幾天,他甚至不介意每晚都溜出韋恩莊園,去哥譚各處的黑暗巷子裏逛一逛。就像他剛進入哥譚那樣一樣,向哥譚警局贈送「犯罪分子大禮包」。
釣魚執法,簡直不能更爽!
「也不能完全這麽評價。」亞瑟理不直氣不壯的反駁道。
喔?
奧姆感興趣的挑挑眉,沒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