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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討論,誰哥最傻[綜英美] 作者:陌寧寧寧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mmm——」奧姆拖著下巴沉吟數秒,點頭答應。
維科震驚的瞪大眼睛。
他看到了什麽?!
小王子答應去陸地旅遊??!
海神在上!他一直以為這比讓小王子穿裙子跳圈圈舞還難!
如果……如果……他是說如果,既然小王子連去陸地都同意了,他是不是也能期盼下……嗯?
從美好暢享中回神,維科慘痛的發現,他麵前已然空無一人,隻剩下一行留書——旅遊,歸期不定!
「嗨——!」
維科的聲音在海水中迴蕩,但奧姆和亞瑟早已遊的無影無蹤,就連他們遊動造成的水波紋都看不到了。
維科無奈的放下手,放棄把早不知道遊出幾公裏去的國王和小王子喊回來。
算了!
他隻教過兩個徒弟,各個都青出於藍,他這把老骨頭,可攔不住國王跟小王子的兄弟倆聯手。
正好——國王跟小王子都外出,可以愉快的把那位冒犯亞特蘭蒂斯公民還振振有詞的薩奧斯國使臣請進王國監獄暫住。
還可以更加愉快的告訴那位使臣,「抱歉,出於對貴國以及您的尊重,關於您冒犯亞特蘭蒂斯公民一事,需要國王陛下,或者至少是奧姆親王殿下批示。但抱歉的是,他們兩位恰巧都不在王國境內,因此可能需要委屈您在亞特蘭蒂斯王國監獄暫住幾天。
不過,請放心,王國監獄環境舒適,易於居住,並且能以絕佳的角度欣賞海底風景。運氣好的話,大概還能巨鯨或者王蟹隔窗交流。
相信您一定會喜歡的。」
哦,對了!
還可以順便告訴湄拉,他們有了再正當不過理由拖延包括薩奧斯國在內的十三個國家的建交同意。
國王不在,以及使臣行為不當,絕好的理由,不是嗎?
作者有話要說:
亞瑟:感謝愚蠢的使臣,拯救了我的頭髮鬍子!
*
抱歉~作者菌周末加班特別忙,加上又想把這章劇情寫完整,多耗了點時間,所以今天更新晚啦!
道歉!
第06章 哥譚
哥譚,一座哥特氣質濃厚的城市,無論從建築風格,還是城市的氣場,又或者哥譚人民無意識中所流露出氣息,都是如此。
不過,對奧姆小王子而言,他對哥德式——這種源自陸地人文藝復興時代,至今依舊相當受陸地人追捧喜愛的建築風格一無所知。
但這並不妨礙他吐槽,以及不喜這座城市。
至於「為什麽不喜歡?」,這種隻有他傻出境界的哥哥才會問出的問題,奧姆翻個白眼拒絕回答!
進入這座城市不過兩個小時,他們就遇到了一起□□未遂,兩起持刀打劫,一起持槍打劫——他們竟然連路邊的流浪漢都搶?他從未見過如此毫無品味的犯罪方式!——順便圍觀了一輛運鈔車被劫的全過程,還被他哥拉著見義勇為了一次,奧姆他怎麽可能會喜歡這座城市?!
憋著沒直接甩手走人,就已經是看在他哥的麵子上了!
奧姆完全搞不懂,他哥為什麽會喜歡這樣一座陰鬱黑暗的城市?
海神再上!他哥在向他介紹這座城市時,歡快的就像傻乎乎的燈籠魚!
整張臉都在放光!
難道糟糕的衣著品味,還會影響到他哥的智商嗎?
哦——那可真是糟透了,之前他一直自我安慰,無論他哥有多麽傻,至少不會比他的衣著品味更糟糕!
如此想著,奧姆小王子赤手空拳的把持槍試圖打劫運鈔車的歹徒全部揍倒在地,人事不省。
即便是在這種時候,即便是在收拾他連一根頭髮絲都看不上眼的沒品搶劫犯,奧姆依舊有辦法讓他自己優雅的仿佛身處國王酒會。
奧姆唾棄的掃了一眼他哥,果然是在俄羅斯人小酒館喝太多了,戰鬥方式簡直就像狗熊一樣!
「奧姆?」亞瑟被弟弟的眼神掃的不明所以,背脊發涼。
奧姆一巴掌拍掉他哥試圖摸他腦袋的熊掌,指著橫七豎八躺滿地的歹徒,皺眉問道:「怎麽處理?」
亞瑟終於遲鈍的發現,弟弟好像……心情不好?
別啊!千萬別啊!
好不容易才說服弟弟上陸旅遊!他們從海底出來還不超過半天,進入哥譚才兩個小時而已!
要是弟弟一個不爽直接回了亞特蘭蒂斯……
「送去警察局,如何?」亞瑟小心翼翼的提出個處理方案。
「誰問你這個!」
對於傻的冒泡的哥哥,奧姆幹脆把「不耐煩」寫到了臉上,直接明說:
「我當然知道犯罪分子要送去警察局!無論在亞特蘭蒂斯還是陸地,這條規則都是通用的,充其量就是負責治安管理的部門的名稱不同而已!我問的是——把這些人送到警察局後,我們要去哪裏!」
「呃——」
亞瑟覺得他隱約摸索到了弟弟不爽的原因,以及他想聽到的答案,但問題在於……
「按照規定,我們需要現在警察局錄口供,然後才能……」
亞瑟的聲音越來越小,而奧姆的表情也越來越接近爆炸的邊緣。
「我們可以直接把這群歹徒丟到警局門口,然後立刻離開!這樣就不用理會警察們錄口供的要求!」
強烈的求生欲令亞瑟一秒改口,並且沒有創意的盜用了紐約那位相當相當年輕的超級英雄——蜘蛛俠,日常處理犯罪分子的方案。
維科震驚的瞪大眼睛。
他看到了什麽?!
小王子答應去陸地旅遊??!
海神在上!他一直以為這比讓小王子穿裙子跳圈圈舞還難!
如果……如果……他是說如果,既然小王子連去陸地都同意了,他是不是也能期盼下……嗯?
從美好暢享中回神,維科慘痛的發現,他麵前已然空無一人,隻剩下一行留書——旅遊,歸期不定!
「嗨——!」
維科的聲音在海水中迴蕩,但奧姆和亞瑟早已遊的無影無蹤,就連他們遊動造成的水波紋都看不到了。
維科無奈的放下手,放棄把早不知道遊出幾公裏去的國王和小王子喊回來。
算了!
他隻教過兩個徒弟,各個都青出於藍,他這把老骨頭,可攔不住國王跟小王子的兄弟倆聯手。
正好——國王跟小王子都外出,可以愉快的把那位冒犯亞特蘭蒂斯公民還振振有詞的薩奧斯國使臣請進王國監獄暫住。
還可以更加愉快的告訴那位使臣,「抱歉,出於對貴國以及您的尊重,關於您冒犯亞特蘭蒂斯公民一事,需要國王陛下,或者至少是奧姆親王殿下批示。但抱歉的是,他們兩位恰巧都不在王國境內,因此可能需要委屈您在亞特蘭蒂斯王國監獄暫住幾天。
不過,請放心,王國監獄環境舒適,易於居住,並且能以絕佳的角度欣賞海底風景。運氣好的話,大概還能巨鯨或者王蟹隔窗交流。
相信您一定會喜歡的。」
哦,對了!
還可以順便告訴湄拉,他們有了再正當不過理由拖延包括薩奧斯國在內的十三個國家的建交同意。
國王不在,以及使臣行為不當,絕好的理由,不是嗎?
作者有話要說:
亞瑟:感謝愚蠢的使臣,拯救了我的頭髮鬍子!
*
抱歉~作者菌周末加班特別忙,加上又想把這章劇情寫完整,多耗了點時間,所以今天更新晚啦!
道歉!
第06章 哥譚
哥譚,一座哥特氣質濃厚的城市,無論從建築風格,還是城市的氣場,又或者哥譚人民無意識中所流露出氣息,都是如此。
不過,對奧姆小王子而言,他對哥德式——這種源自陸地人文藝復興時代,至今依舊相當受陸地人追捧喜愛的建築風格一無所知。
但這並不妨礙他吐槽,以及不喜這座城市。
至於「為什麽不喜歡?」,這種隻有他傻出境界的哥哥才會問出的問題,奧姆翻個白眼拒絕回答!
進入這座城市不過兩個小時,他們就遇到了一起□□未遂,兩起持刀打劫,一起持槍打劫——他們竟然連路邊的流浪漢都搶?他從未見過如此毫無品味的犯罪方式!——順便圍觀了一輛運鈔車被劫的全過程,還被他哥拉著見義勇為了一次,奧姆他怎麽可能會喜歡這座城市?!
憋著沒直接甩手走人,就已經是看在他哥的麵子上了!
奧姆完全搞不懂,他哥為什麽會喜歡這樣一座陰鬱黑暗的城市?
海神再上!他哥在向他介紹這座城市時,歡快的就像傻乎乎的燈籠魚!
整張臉都在放光!
難道糟糕的衣著品味,還會影響到他哥的智商嗎?
哦——那可真是糟透了,之前他一直自我安慰,無論他哥有多麽傻,至少不會比他的衣著品味更糟糕!
如此想著,奧姆小王子赤手空拳的把持槍試圖打劫運鈔車的歹徒全部揍倒在地,人事不省。
即便是在這種時候,即便是在收拾他連一根頭髮絲都看不上眼的沒品搶劫犯,奧姆依舊有辦法讓他自己優雅的仿佛身處國王酒會。
奧姆唾棄的掃了一眼他哥,果然是在俄羅斯人小酒館喝太多了,戰鬥方式簡直就像狗熊一樣!
「奧姆?」亞瑟被弟弟的眼神掃的不明所以,背脊發涼。
奧姆一巴掌拍掉他哥試圖摸他腦袋的熊掌,指著橫七豎八躺滿地的歹徒,皺眉問道:「怎麽處理?」
亞瑟終於遲鈍的發現,弟弟好像……心情不好?
別啊!千萬別啊!
好不容易才說服弟弟上陸旅遊!他們從海底出來還不超過半天,進入哥譚才兩個小時而已!
要是弟弟一個不爽直接回了亞特蘭蒂斯……
「送去警察局,如何?」亞瑟小心翼翼的提出個處理方案。
「誰問你這個!」
對於傻的冒泡的哥哥,奧姆幹脆把「不耐煩」寫到了臉上,直接明說:
「我當然知道犯罪分子要送去警察局!無論在亞特蘭蒂斯還是陸地,這條規則都是通用的,充其量就是負責治安管理的部門的名稱不同而已!我問的是——把這些人送到警察局後,我們要去哪裏!」
「呃——」
亞瑟覺得他隱約摸索到了弟弟不爽的原因,以及他想聽到的答案,但問題在於……
「按照規定,我們需要現在警察局錄口供,然後才能……」
亞瑟的聲音越來越小,而奧姆的表情也越來越接近爆炸的邊緣。
「我們可以直接把這群歹徒丟到警局門口,然後立刻離開!這樣就不用理會警察們錄口供的要求!」
強烈的求生欲令亞瑟一秒改口,並且沒有創意的盜用了紐約那位相當相當年輕的超級英雄——蜘蛛俠,日常處理犯罪分子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