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姐妹三個,還有一個哥哥,大姐二姐出嫁的早,是媽媽最小。


    大姨的兒子才隻比媽媽小三歲,所以,媽媽這才趕上了好時代,有機會上學讀書。


    媽媽上學的時候,都已經十多歲了,她讀了幾年的書,完小畢業後,因為年齡的問題就被迫放棄了讀書。


    當時按照她的年齡是不能繼續讀書的,不然,以媽媽的聰明才智,不至於隻讀一個完小。


    媽媽讀書的時候,爸爸的雙胞胎妹妹也在讀書,並且和媽媽是一個班。


    爸爸兄妹五個,長兄參了軍,長姐也是早早的就嫁為人婦了,因家庭不和,被迫跳井身亡。


    二姐先嫁出去,結果又從夫家逃了回來,重新嫁作人婦。


    爸爸和小姑姑是龍鳳胎,出生後,由於家庭困難養活不起,爺爺奶奶就忍痛把小姑姑送人了。


    當時,小姑姑的養母家裏還是比較殷實的,爺爺奶奶原想著讓小姑姑跟著別人去享福的。


    不曾想小姑姑去了人家家裏不到五年,她的養母就去世了。


    養母去世後,她的養父又娶了一個老婆,小姑姑的幸福時光也就結束了。


    小姑姑五歲了還不太會走路,養母也不把她當人看,結果是自己不小心掉進爐坑裏,把自己的身子窩成了一個小鍋子。


    因此,小姑姑的個子永遠的停留在了六歲左右。


    小姑姑長大以後才和爸爸他們相認。


    小姑姑比媽媽大兩歲,自然也比媽媽多幾個心眼。


    她們倆在一起讀書的時候,媽媽就經常被小姑姑整蠱。


    有一次,媽媽去教室裏拿東西,手裏拿著自己鉛筆,不小心掉地上了,就彎下腰低頭撿了起來。


    上課後,有一個同學報告老師說自己的橡皮擦不見了,所有的人都說自己沒看見。


    就是小姑姑說看見媽媽進過教室,還彎腰在地上撿了個東西。


    就是這樣一句話直接就給媽媽定了罪,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媽媽。


    媽媽窘迫的無以複加,原本就不愛講話的媽媽就更加語出詞窮了,都不知道該如何給自己辯解。


    關鍵是沒有人相信媽媽是無辜的,老師也很疑惑。


    明明媽媽不是那麽見小的人,為何撿了別人的橡皮擦都不上交呢?


    媽媽和我一樣據理力爭:“老師,我們有撿,我隻是自己的鉛筆丟了,撿的是自己的鉛筆。”


    老師說:“誰能給你作證呢?”


    “我,我,我……”


    媽媽學習成績好,那是她自己努力的結果,但若是和別人打嘴仗還真不行。


    老師的追問讓她手足無措。


    當時,媽媽進教室拿東西本是臨時的事,也沒有和同學相伴,自然是沒人能夠證明她沒有撿到,而我那個小姑姑卻是言辭鑿鑿的證明了我媽進過教室,撿過東西。


    並且當時就隻有我媽進過教室,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媽媽,媽媽是有口難辯,但她的確有真的沒見橡皮擦。


    老師責令媽必須把橡皮擦交出來,而我媽自己沒拿,如何能夠交的出。


    交不出來也不行,人家說他藏起來了,把媽媽委屈的那叫一個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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