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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愛人]Black Rosevil Ⅱ 作者:二月蕭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和車也有關係吧……參加moto gp的車很多是改裝車……”麗蘭哥想了想,笑得有些奸詐,“說來,我還有一輛不允許上路的道奇戰斧……要不要借你騎一下?”
慕斯兩眼放光,“道奇戰斧?!你還有道奇戰斧?!2.5秒內時速可以從0飆到100公裏最高時速可達483公裏的道奇戰斧!太羨慕了!可以借我騎一下嗎?我保證不被交警抓包!其實就算被抓包也沒關係,我現在哪裏有一個小師弟,可以幫我!”
麗蘭哥:“好啊!我之前就因為騎那輛車被抓過呢!認識你太好了!以後不怕被抓了!”
慕斯相當豪氣地拍拍麗蘭哥的肩膀,“那當然!我們是好姐妹,這種小事算什麽!!”
*^__^*
其他人:“……”
慕斯啊……
作為一名madam,尤其是一名一小時前才幫著麗蘭哥舉報地下賽車的madam,說這種話真的好嗎?
但大家都覺得慕斯很厲害。
不過,在水龍看來,隻憑著慕斯借自己的摩托車調查化身為鄒啟的安德烈的那一瞬間的動作就能判斷出慕斯就是那個蒙麵車手e,麗蘭哥也挺厲害。
“說來,‘e’是什麽意思?”他有些好奇。
慕斯愣了愣,笑了笑,“是ear的意思,沒想到吧?我是e。安德烈是a,粉仔是r。現在覺得這名字太中二了……不過,本也是在差不多中二的年紀取的名字。”
ear,耳朵,聽力。
“所以,你們使用的是‘聽力’這個含義?聽車引擎的聲音的意思?”
慕斯點點頭。
專業的車手要學會隻憑藉耳朵聽出車的狀況。
所以當年取了這個名字。
“但感覺還是好中二……”= =
“可你的確跑得很快,不是嗎?據說當年打敗了整個交警圈。……我問過你那個小師弟。”
吐吐舌尖,慕斯搖搖頭,“其實啊,我覺得自己被妖魔化、不,應該說被神話了。”
她不覺得自己跑得有多快,且不說在速度上她比不上真正的賽車手,就算在三人組中,她也有個永遠都跑不過的人。
“安德烈?”
“大家都是這樣認為的。”
水龍眉頭一抬,他也沒想到。
慕斯跑不過的竟然是那個水龍至今沒見到真容的粉仔。那個因為太過於蒼白瘦小而被慕斯和安德烈嘲笑為“吸】毒過度”的少年。
“所以,每一次在賽車場上,我都告訴自己,要追上前麵的那個人。”
就算現在粉仔很少跑了,慕斯也這樣告訴自己。
這才有了現在這一流的技術。
“我想現階段你不一定跑不過他。”
慕斯沒有否認水龍的話,“但是……我一直相信自己跑不過他不好嗎?我對自己說,我的麵前永遠有一個人,我將永遠以超過那個人為目標,這樣,就算這麽多年隻有我一個人跑,我也不會覺得孤單。”
隻要想著粉仔在前麵,就能奮勇向前,就不會覺得孤單。
接過水龍給的運動飲料。
慕斯喝了一大口,抹了抹嘴。
水龍看著慕斯安靜的側臉,腦中卻總是出現之前那一幕,慕斯從機車上下來,取下頭盔,甩了甩短髮,對在自己身後的麗蘭哥揮著手,豎起大拇指替他加油。
她跑得有些累,被汗水浸濕的額發上流下一滴反射著路燈光的汗珠。
那光芒,就像是希望。
水龍忽然想到寧檸曾對他說過的那些話。
隻有慕斯是不一樣的。
因為她不管過去做了什麽,有過什麽樣的經歷,都一定會仰望著陽光。
他喜歡和她說笑,喜歡和她打趣。
喜歡和她鬥嘴,也會想辦法幫她,之前是為了龍王社,忽然有一天隻是為了她。
就像之前寧檸說的,安德烈的案子,其實在皇龍證明袖章的差異後就已經和龍王社沒有了關係。依照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個性,本不應再多管閑事。
但他卻還是摻和了進去。
大概沒有彼此身份的原因,他會很願意接近她,而不會像之前那樣躲躲閃閃。
因為,即便現在有著身份的界限,他還是不想放下她。
然而,在安傑贈與慕斯的新家裏,慕斯問他對自己到底是怎樣想的。
水龍說喜歡。
後來,慕斯又問他,“愛呢?”
當時,他的回答,是不知道。
水龍喜歡用一些東西來證明另一些東西。
無法證明的事物,他不能確定。
所以回答不知道。
但他在前來這裏的時候,他坐在慕斯機車的那一瞬間,他的手環住慕斯腰肢的那一刻。那種心悸的感覺,就像是被頑石壓住的小苗,用盡一切力量鑽出,告訴這個世界。
它的存在。
原來心動早已存在。
原來有些東西已經變了。在相識和相處的過程中,有些東西不斷潛移默化,終於某一天,量變積累成了質變。
水龍有些自嘲。
人類真是可笑的生物,明明被愛情傷得體無完膚,卻還是期待能夠愛上一個人。
手機響了,他瞥了一眼屏幕,是薇薇安。
慕斯兩眼放光,“道奇戰斧?!你還有道奇戰斧?!2.5秒內時速可以從0飆到100公裏最高時速可達483公裏的道奇戰斧!太羨慕了!可以借我騎一下嗎?我保證不被交警抓包!其實就算被抓包也沒關係,我現在哪裏有一個小師弟,可以幫我!”
麗蘭哥:“好啊!我之前就因為騎那輛車被抓過呢!認識你太好了!以後不怕被抓了!”
慕斯相當豪氣地拍拍麗蘭哥的肩膀,“那當然!我們是好姐妹,這種小事算什麽!!”
*^__^*
其他人:“……”
慕斯啊……
作為一名madam,尤其是一名一小時前才幫著麗蘭哥舉報地下賽車的madam,說這種話真的好嗎?
但大家都覺得慕斯很厲害。
不過,在水龍看來,隻憑著慕斯借自己的摩托車調查化身為鄒啟的安德烈的那一瞬間的動作就能判斷出慕斯就是那個蒙麵車手e,麗蘭哥也挺厲害。
“說來,‘e’是什麽意思?”他有些好奇。
慕斯愣了愣,笑了笑,“是ear的意思,沒想到吧?我是e。安德烈是a,粉仔是r。現在覺得這名字太中二了……不過,本也是在差不多中二的年紀取的名字。”
ear,耳朵,聽力。
“所以,你們使用的是‘聽力’這個含義?聽車引擎的聲音的意思?”
慕斯點點頭。
專業的車手要學會隻憑藉耳朵聽出車的狀況。
所以當年取了這個名字。
“但感覺還是好中二……”= =
“可你的確跑得很快,不是嗎?據說當年打敗了整個交警圈。……我問過你那個小師弟。”
吐吐舌尖,慕斯搖搖頭,“其實啊,我覺得自己被妖魔化、不,應該說被神話了。”
她不覺得自己跑得有多快,且不說在速度上她比不上真正的賽車手,就算在三人組中,她也有個永遠都跑不過的人。
“安德烈?”
“大家都是這樣認為的。”
水龍眉頭一抬,他也沒想到。
慕斯跑不過的竟然是那個水龍至今沒見到真容的粉仔。那個因為太過於蒼白瘦小而被慕斯和安德烈嘲笑為“吸】毒過度”的少年。
“所以,每一次在賽車場上,我都告訴自己,要追上前麵的那個人。”
就算現在粉仔很少跑了,慕斯也這樣告訴自己。
這才有了現在這一流的技術。
“我想現階段你不一定跑不過他。”
慕斯沒有否認水龍的話,“但是……我一直相信自己跑不過他不好嗎?我對自己說,我的麵前永遠有一個人,我將永遠以超過那個人為目標,這樣,就算這麽多年隻有我一個人跑,我也不會覺得孤單。”
隻要想著粉仔在前麵,就能奮勇向前,就不會覺得孤單。
接過水龍給的運動飲料。
慕斯喝了一大口,抹了抹嘴。
水龍看著慕斯安靜的側臉,腦中卻總是出現之前那一幕,慕斯從機車上下來,取下頭盔,甩了甩短髮,對在自己身後的麗蘭哥揮著手,豎起大拇指替他加油。
她跑得有些累,被汗水浸濕的額發上流下一滴反射著路燈光的汗珠。
那光芒,就像是希望。
水龍忽然想到寧檸曾對他說過的那些話。
隻有慕斯是不一樣的。
因為她不管過去做了什麽,有過什麽樣的經歷,都一定會仰望著陽光。
他喜歡和她說笑,喜歡和她打趣。
喜歡和她鬥嘴,也會想辦法幫她,之前是為了龍王社,忽然有一天隻是為了她。
就像之前寧檸說的,安德烈的案子,其實在皇龍證明袖章的差異後就已經和龍王社沒有了關係。依照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個性,本不應再多管閑事。
但他卻還是摻和了進去。
大概沒有彼此身份的原因,他會很願意接近她,而不會像之前那樣躲躲閃閃。
因為,即便現在有著身份的界限,他還是不想放下她。
然而,在安傑贈與慕斯的新家裏,慕斯問他對自己到底是怎樣想的。
水龍說喜歡。
後來,慕斯又問他,“愛呢?”
當時,他的回答,是不知道。
水龍喜歡用一些東西來證明另一些東西。
無法證明的事物,他不能確定。
所以回答不知道。
但他在前來這裏的時候,他坐在慕斯機車的那一瞬間,他的手環住慕斯腰肢的那一刻。那種心悸的感覺,就像是被頑石壓住的小苗,用盡一切力量鑽出,告訴這個世界。
它的存在。
原來心動早已存在。
原來有些東西已經變了。在相識和相處的過程中,有些東西不斷潛移默化,終於某一天,量變積累成了質變。
水龍有些自嘲。
人類真是可笑的生物,明明被愛情傷得體無完膚,卻還是期待能夠愛上一個人。
手機響了,他瞥了一眼屏幕,是薇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