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就是在右相快要拿到皇位這塊餡餅的時候,就搶先一步搶了那塊餡餅吧。
他知道自己女兒會下棋嘛,兩父女是一樣聰明的人。然後他就讓女主去了。他知道,自己女兒這麽聰明,一定能夠想到,是右相害死了染琅。別看我寫的那些信息很零碎,對足夠敏銳的人來說,真的夠了。
然後女主就一個人端了右相府,進去殺了他。情節真的就這樣。然後!女主的父親就靠著自己的女兒,什麽都不用做,就讓自己的對手死了。
所以女主確實被當槍使了,右相說的話是對的。
圍棋少女怎麽可能不知道。是因為皇位之爭,所以才會有這一係列事情。所以,她應該去殺了皇帝。但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而且做到了也沒用。在能力所限下,她報了染琅的仇,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試著代入,想了一下。她自然是知道的,背後的原因,還有自己這麽做的後果。但天下間總有那麽些事情,無論如何,你明知被人算計了也還是要去做。而且,範圍和能力,真的不允許她入宮殺了皇帝啊,不說別的,首先她父親要是發現,女兒想的過分了,他絕對會以父愛之名攔住她的!
而且,她不想。
所以最後的結局,真的挺悲慘的。棋手淪為棋子,而且心甘情願,隻為了能殺了仇人。所以,染琅其實一直都知道——將軍是一個很危險的職位,所以棋風帶著殺氣。隻有那種活不久了的人,才會不顧一切手段狠毒。
因為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希望將別人拖下去。染琅從來就不善良。
圍棋少女真的很喜歡染琅,看那些描寫的段落,還有前麵的鋪墊,就可以看出,她非常重視身邊人。她不願意有人死,總是想保全所有人(染琅說過她的棋)。浪漫一點就是“萬裏江山不敵你眉間一點硃砂”。
當然有更多的因素,你也可以說,她是因為做不到才不去做的。
但對她自己,她是因為不想才不做。她從開始布棋的時候,就不曾想過另外一條路。
欸?
至於你問我圍棋少女的姐姐哪去了?
我不知道,大概是和右相千金相愛相殺去了吧。姐姐是個美艷的花瓶,但實際上隻是懶得想,其實很敏銳的懶貨;然後她遇上了右相千金,這個有點父控傾向,總是希望用狠毒手段在父親麵前露個臉的傲嬌。【不然誰會為了父親的一句話來為難染琅啊!
我不會寫長篇的,長篇我還是希望遇見了的人能在一起。但是這篇的設定太虐了,而最後如果我編染琅是假死的話,總覺得有種不科學+我為了你要去死了結果你活著——的感覺。我也想寫啊!對於一個起名廢而言,一個這麽好聽的名字浪費在了短篇裏我不甘心啊!【痛苦的吶喊
第5章 《惡魔遊戲》
你們好,我已經死了。
那麽,說下我的來由。
本來我要開一個叫《惡魔遊戲》的坑,大概六十章的中篇。它和《霸道總裁愛上你》類同,不是同一個世界觀,但都是報社文。
但現在,我不想寫了。
可就這麽把它丟了,我又不是很捨得……即使知道這些故事道德敗壞、三觀扭曲、渲染負麵思想、具有高度反社會傾向,我還是想講一講。
字數預警,這裏有一萬字。
》》》
《惡魔遊戲》
每根繩都可以打一個繩結。
最簡單的是一字結,在大部分時候,隻要抓住繩子一邊,就能讓繩結解開。比如一字結,隻要抓住鑽進去一頭,重新抽出來就可以。
那麽必須要扯住繩兩端才能解開的結,是什麽結呢?——那些捆綁得無比結實,不用力將繩子扯斷就解不開的結。
分為好幾個單元——
遊戲規則:拆cp。
單元一,《天生一對》。【情侶】
單元二,《回家路上》。【母女】
單元三,《學海無涯》。【師生】
單元四,《惡魔遊戲》。【本文主角】
十霧和悠原是一對情侶,音樂圈裏的情侶檔。十霧負責作詞作曲,悠原則負責演唱。剛剛拿到了大獎,被人說是天生一對——因為她們的作品異常合拍,就像本來隻是一個人那樣。
第一章 是媒體訪問的場景,然後兩人回家度假。平靜的小生活,恐怖片之前那一段小言情。
悠原提議,拿了獎金去旅行。十霧答應了,兩人踏上旅程。
在海灘,兩人參與了一場情侶才能玩的遊戲,二人三足。因為以前玩過,所以很輕鬆就獲得了冠軍。作為冠軍的兩人,被邀請到一個房間,據說見的是贊助的嘉賓。等在房間裏的人,就是惡魔。
當兩人問她名字的時候,她是這麽回答的“請將我當成魔鬼”。
惡魔人設:
(惡魔和天使都是人。這個世界沒有神。)
頭上戴著黑色的絨毛帽子,編得一點都不好看;身上穿著有小熊圖案的黑衣,下身裙子是雪紡,但掉線;套著紅白相間的襪子,看起來有幾分小醜味道;鞋子已經穿了兩三年,是藕色的;外罩著毛茸茸米黃色厚外套;戴著口罩。脫離潮流,很古怪。
用翻蓋手機。每次都用錄音器播放自己想講的話。長得不好看。但戴著口罩,那隻需要眼睛好看就行了。
外貌突出重點:不符合流行審美,或任何一種社交需要的審美。看起來就像那種不會有人接近的怪胎。
惡魔遞給她們遊戲獎品,然後留下了她們。對她們說出遊戲規則——
“誰表白的次數比較多,誰就能得到舉世無雙的才華。”
她們兩人都靠天賦生活,一個是創作,一個是聲線。期限十二個月。惡魔遞給她們一人一盒飲品,說:因為害怕她們不相信,所以會給她們一點實驗品。
隻要喝了那盒飲品,自己的創作之路就會進一個階梯。
她們簽了一份合同,還有聯絡電話。兩人半信半疑收下了,完全不明白遊戲規則,也不清楚這麽做會帶來什麽後果。
“誰表白的次數比較多,誰就能得到舉世無雙的才華。”
這是一場遊戲,製定規則的人是惡魔。
悠原:“才華?”
十霧:“嗯,她這麽說。”
悠原:“是惡作劇吧?”
十霧:“可能。”【內心動搖
悠原是真正的天才,而且比十霧更幸運。但十霧卻不是,她是為了能配得上悠原,辛辛苦苦爬上來,一直認為自己如果不努力,和普通人不會有什麽兩樣。所以悠原不動心,十霧卻在思考。
兩人並沒有將這個遊戲規則當回事,而悠原轉身就將那包據說“可以帶來無上才華”的飲品丟掉了。十霧卻悄悄藏了起來。她們回到家,一切平靜,都還安好。悠原不相信一年後惡魔會出現,十霧卻私底下在琢磨那份合同。
因為合同寫明,如果他們放棄,會有一筆精神賠償金。她覺得:怎麽可能有人願意白送錢?
但因為愛情,喜歡悠原,想要一直遵守和她的承諾,所以她也假裝那份合同不存在。
可在一次意外裏,十霧發現自己寫不出來了。那是一首很重要的曲子,如果不交出來,在這個圈子裏可能就混不下去了。十霧越想越嚴重,而且不敢告訴悠原。一邊是怕她擔心,一邊是覺得自己可以解決。
可是情況越來越緊張,十霧的壓力越來越重。
他知道自己女兒會下棋嘛,兩父女是一樣聰明的人。然後他就讓女主去了。他知道,自己女兒這麽聰明,一定能夠想到,是右相害死了染琅。別看我寫的那些信息很零碎,對足夠敏銳的人來說,真的夠了。
然後女主就一個人端了右相府,進去殺了他。情節真的就這樣。然後!女主的父親就靠著自己的女兒,什麽都不用做,就讓自己的對手死了。
所以女主確實被當槍使了,右相說的話是對的。
圍棋少女怎麽可能不知道。是因為皇位之爭,所以才會有這一係列事情。所以,她應該去殺了皇帝。但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而且做到了也沒用。在能力所限下,她報了染琅的仇,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試著代入,想了一下。她自然是知道的,背後的原因,還有自己這麽做的後果。但天下間總有那麽些事情,無論如何,你明知被人算計了也還是要去做。而且,範圍和能力,真的不允許她入宮殺了皇帝啊,不說別的,首先她父親要是發現,女兒想的過分了,他絕對會以父愛之名攔住她的!
而且,她不想。
所以最後的結局,真的挺悲慘的。棋手淪為棋子,而且心甘情願,隻為了能殺了仇人。所以,染琅其實一直都知道——將軍是一個很危險的職位,所以棋風帶著殺氣。隻有那種活不久了的人,才會不顧一切手段狠毒。
因為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希望將別人拖下去。染琅從來就不善良。
圍棋少女真的很喜歡染琅,看那些描寫的段落,還有前麵的鋪墊,就可以看出,她非常重視身邊人。她不願意有人死,總是想保全所有人(染琅說過她的棋)。浪漫一點就是“萬裏江山不敵你眉間一點硃砂”。
當然有更多的因素,你也可以說,她是因為做不到才不去做的。
但對她自己,她是因為不想才不做。她從開始布棋的時候,就不曾想過另外一條路。
欸?
至於你問我圍棋少女的姐姐哪去了?
我不知道,大概是和右相千金相愛相殺去了吧。姐姐是個美艷的花瓶,但實際上隻是懶得想,其實很敏銳的懶貨;然後她遇上了右相千金,這個有點父控傾向,總是希望用狠毒手段在父親麵前露個臉的傲嬌。【不然誰會為了父親的一句話來為難染琅啊!
我不會寫長篇的,長篇我還是希望遇見了的人能在一起。但是這篇的設定太虐了,而最後如果我編染琅是假死的話,總覺得有種不科學+我為了你要去死了結果你活著——的感覺。我也想寫啊!對於一個起名廢而言,一個這麽好聽的名字浪費在了短篇裏我不甘心啊!【痛苦的吶喊
第5章 《惡魔遊戲》
你們好,我已經死了。
那麽,說下我的來由。
本來我要開一個叫《惡魔遊戲》的坑,大概六十章的中篇。它和《霸道總裁愛上你》類同,不是同一個世界觀,但都是報社文。
但現在,我不想寫了。
可就這麽把它丟了,我又不是很捨得……即使知道這些故事道德敗壞、三觀扭曲、渲染負麵思想、具有高度反社會傾向,我還是想講一講。
字數預警,這裏有一萬字。
》》》
《惡魔遊戲》
每根繩都可以打一個繩結。
最簡單的是一字結,在大部分時候,隻要抓住繩子一邊,就能讓繩結解開。比如一字結,隻要抓住鑽進去一頭,重新抽出來就可以。
那麽必須要扯住繩兩端才能解開的結,是什麽結呢?——那些捆綁得無比結實,不用力將繩子扯斷就解不開的結。
分為好幾個單元——
遊戲規則:拆cp。
單元一,《天生一對》。【情侶】
單元二,《回家路上》。【母女】
單元三,《學海無涯》。【師生】
單元四,《惡魔遊戲》。【本文主角】
十霧和悠原是一對情侶,音樂圈裏的情侶檔。十霧負責作詞作曲,悠原則負責演唱。剛剛拿到了大獎,被人說是天生一對——因為她們的作品異常合拍,就像本來隻是一個人那樣。
第一章 是媒體訪問的場景,然後兩人回家度假。平靜的小生活,恐怖片之前那一段小言情。
悠原提議,拿了獎金去旅行。十霧答應了,兩人踏上旅程。
在海灘,兩人參與了一場情侶才能玩的遊戲,二人三足。因為以前玩過,所以很輕鬆就獲得了冠軍。作為冠軍的兩人,被邀請到一個房間,據說見的是贊助的嘉賓。等在房間裏的人,就是惡魔。
當兩人問她名字的時候,她是這麽回答的“請將我當成魔鬼”。
惡魔人設:
(惡魔和天使都是人。這個世界沒有神。)
頭上戴著黑色的絨毛帽子,編得一點都不好看;身上穿著有小熊圖案的黑衣,下身裙子是雪紡,但掉線;套著紅白相間的襪子,看起來有幾分小醜味道;鞋子已經穿了兩三年,是藕色的;外罩著毛茸茸米黃色厚外套;戴著口罩。脫離潮流,很古怪。
用翻蓋手機。每次都用錄音器播放自己想講的話。長得不好看。但戴著口罩,那隻需要眼睛好看就行了。
外貌突出重點:不符合流行審美,或任何一種社交需要的審美。看起來就像那種不會有人接近的怪胎。
惡魔遞給她們遊戲獎品,然後留下了她們。對她們說出遊戲規則——
“誰表白的次數比較多,誰就能得到舉世無雙的才華。”
她們兩人都靠天賦生活,一個是創作,一個是聲線。期限十二個月。惡魔遞給她們一人一盒飲品,說:因為害怕她們不相信,所以會給她們一點實驗品。
隻要喝了那盒飲品,自己的創作之路就會進一個階梯。
她們簽了一份合同,還有聯絡電話。兩人半信半疑收下了,完全不明白遊戲規則,也不清楚這麽做會帶來什麽後果。
“誰表白的次數比較多,誰就能得到舉世無雙的才華。”
這是一場遊戲,製定規則的人是惡魔。
悠原:“才華?”
十霧:“嗯,她這麽說。”
悠原:“是惡作劇吧?”
十霧:“可能。”【內心動搖
悠原是真正的天才,而且比十霧更幸運。但十霧卻不是,她是為了能配得上悠原,辛辛苦苦爬上來,一直認為自己如果不努力,和普通人不會有什麽兩樣。所以悠原不動心,十霧卻在思考。
兩人並沒有將這個遊戲規則當回事,而悠原轉身就將那包據說“可以帶來無上才華”的飲品丟掉了。十霧卻悄悄藏了起來。她們回到家,一切平靜,都還安好。悠原不相信一年後惡魔會出現,十霧卻私底下在琢磨那份合同。
因為合同寫明,如果他們放棄,會有一筆精神賠償金。她覺得:怎麽可能有人願意白送錢?
但因為愛情,喜歡悠原,想要一直遵守和她的承諾,所以她也假裝那份合同不存在。
可在一次意外裏,十霧發現自己寫不出來了。那是一首很重要的曲子,如果不交出來,在這個圈子裏可能就混不下去了。十霧越想越嚴重,而且不敢告訴悠原。一邊是怕她擔心,一邊是覺得自己可以解決。
可是情況越來越緊張,十霧的壓力越來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