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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英美劇同人)入行需謹慎 作者:蕭泠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男孩的眼神就跟小奶狗一樣,明明他比莎倫高了一頭,這會兒卻比她更加……“楚楚可憐”?
加百列的嘴角抽了抽,近乎審視地看著兩個人類幼崽。
六歲女孩長相甜美,靈魂更是純白無垢……不過,是不是純白得過頭了?而且靈魂質量有些單薄,並不是一個完整靈魂應該有的模樣。但缺失了一部分靈魂仍能夠表現得跟正常人一樣,這意味著她本身的靈魂不同尋常,蘊含著強大的力量。
而這個男孩,骨齡是十歲,但他隻比斯潘矮了一公分。呃,這不是重點。
熾天使微微眯起鎏金色的眼瞳,男孩的氣息有些熟悉,是他認識的人類或是異族的後裔?靈魂的力量相較於普通人而言相當得充沛,可以說是充沛過頭了……等等,那是什麽?!
加百列眉頭蹙起,他手一揮,穿著灰色衛衣的男孩隻覺得手臂一疼,左邊的袖子直接被無形的力量擼到了肩膀處。
“啊,好疼。”
男孩痛呼一聲,卻見到那個有著金色眼睛的非人類男孩有些發怔地看著他的手臂。他下意識捂住手臂,一臉的警惕——難道是嗜好手臂肉的溫迪戈?
不對,溫迪戈是食人怪,它們也不會飛。
“父神在上。”雖然男孩很迅速地拉下了袖子,但加百列還是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男孩左臂上臂骨上用著以諾語刻著的名字——【薩麥爾】。
對於加百列而言,有沒有那層布料都無所謂,那阻止不了天使的視線。但在極度驚訝之下,加百列沒有衝過去抓住男孩的手臂,瞪大了眼睛仔細瞧,那已經是為了維護他天使的形象。
加百列的氣息有片刻的不穩,他舒了口氣,看向男孩榛綠色的眼睛,沉聲問道:“你認識薩麥爾?”
薩麥爾,曾經執掌第五重天的熾天使,據說還是地獄七君之一的憤怒之君。但不管怎麽說,他都是世界上唯七的熾天使,加百列的兄弟。
看著男孩手臂上鐫刻著的以諾語真名,加百列審視地看向這個人類男孩,難道他是薩麥爾眷顧的人類?說起來,他那個兄弟的確很喜歡人類,會給予人類眷顧也不是什麽稀奇事。
將以諾語真名刻在人類的骨骼上,讓黑暗或是光明的種族都看著,這就是他所眷顧守護的人類,任何想要動他的人先掂量一下自己承不承擔得起後果……話說,這個方法挺不錯的啊。
就是這個方法防不住人類。人類的眼眸被原罪所蒙蔽,他們根本看不到熾天使留在人類男孩骨骼上的威懾,還差點將男孩當做是貨物賣掉。
但用榮光在骨頭上刻字會很疼啊。
完全沒有一千年多年更給一個半人半返魂屍來了個全身紋骨的自覺,加百列想到這個方法可能讓他家斯潘疼得淚眼汪汪,頓時就打消了這個很誘天使的主意。
“薩麥爾?”男孩思考了片刻,回答道:“叫薩麥爾的人類沒有聽說過,叫薩麥爾的地獄七君聽說過,但是沒有見過。”
說實話,他們家一直在追捕一隻黃眼惡魔,但這些年下來宰了那麽多狼人、吸血鬼、溫迪戈、水妖、鬼魂等等等,他們也沒有遇到過哪怕一隻惡魔。
“我說的是天使薩麥爾。”加百列糾正道。
“薩麥爾不是墮天使之王嗎?”男孩的神情驚詫,復又補充道:“有的傳說是這樣記載的。”
加百列:“……”
算了,還是不問了。
愚蠢的人類幼崽,要不是看在他兄弟的份上,加百列才不管他們。
以諾語鐫刻的真名不會作假,那不是任何別的天使或是惡魔能夠偽造出來的。這個男孩確實是薩麥爾所眷顧的人類,對於加百列而言,這一點就足夠了。
加百列的下頜微抬,示意道:“你們的名字。”
男孩拽了一下莎倫。
莎倫眨了眨眼睛,道:“我叫莎倫·達·席爾瓦。”
男孩挺起胸脯,綠眸明亮,精神奕奕,道:“我叫薩姆·溫徹斯特,是一個獵魔人!”
下一刻——
“咕——”
“咕——”
兩個孩子的肚子裏不約而同地響起了咕咕聲。
莎倫有些羞怯地縮在薩姆的身後,十分不好意思。而薩姆,他臉上朝氣蓬勃的表情漸漸崩塌。片刻後,他垮下臉,捂著胃,喃喃道:“好餓。”
沒有辦法,父親說這一次的獵魔會持續三天,就隻給他留了三天的食物。還是迪恩不放心,將他攢下來的錢都塞在他的枕頭底下。
事實證明,他父親又一次食言了。
還三天……薩姆在旅館整整呆了六天也沒有看父親或是迪恩回來。幸虧他現在已經不怎麽相信父親的諾言了,盡量節約那些食物。可即使如此,那六天在將食物消耗殆盡後,迪恩留給他的錢也隻剩下五美元了。
五美元,節省一點,也不過是一天的飯錢。
薩姆抱膝坐在床上,他看著窗戶旁的鹽線,心中忽然覺得很茫然。
他想要做點什麽,而不是像累贅一樣被扔在旅館裏頭。
他想要待在迪恩的身邊,而不是被父親的獵魔行動排斥在外。
他不想一個人。
所以,捏著皺巴巴的五美元鈔票,薩姆·溫徹斯特做出了一個決定。
他背上了自己的小書包,學著迪恩將獵魔的一應物品往背包裏麵塞去,還不忘貼身藏好一把小銀刀做防身,鹽罐子也揣兜裏。
他知道父親和迪恩他們在哪裏獵魔,而他要去找他們!
這裏距離拉斯維加斯並不遠,隻要能夠搭到一輛順風車,他甚至不必花掉一美元!
隻是,薩姆還沒有找到順風車,他就在路邊撿到了莎倫。
第66章
薩姆自己都是那種獨自走在州際公路上都會被好心人送到警局的年紀,更何況是比他還小了四歲的莎倫。原本想要找父親找哥哥的薩姆哪裏放心讓這麽一個小女孩獨自走在州際公路上,溫徹斯特家的男人都是正義感十足且相當有擔當的。
薩姆當即暫緩了自己的計劃,要將莎倫先送回家。
可這麽一個小姑娘獨自走在馬路上就知道了,她要去寂靜嶺的信念相當堅決。而在她的苦求下,薩姆沒能支持幾分鍾就丟盔卸甲——畢竟莎倫那麽可愛,比他數次轉學過程中遇到的那些女孩子都要可愛。
然後,薩姆就義無反顧了。
父親和迪恩可以過後再去找,天知道他們還得獵魔幾天。沒準他都送莎倫回寂靜嶺了,他們人還在拉斯維加斯呢。
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好不容易攔下來的順風車,是黑車。
薩姆一書包的獵魔裝備在掙紮中被扔到路邊的草叢中,他雖然被父親教過幾手,但畢竟年齡還小,力量和技巧對上成年人是半點也沒有占到優勢。哪怕對方顧忌著什麽沒有對他下狠手,但一針下去,薩姆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現實如此慘烈,哪怕薩姆無數次覺得自己足以跟父親和迪恩一起獵魔,但這一回,他遇上的甚至還不是超自然生物,他就被那個男人輕鬆地放倒了。沒有在醒來後陷入巨大的打擊中不可自拔,還是他發現莎倫跟他關在一起。
無論是出自於男人對女人的保護……好吧,是大男孩對小女孩的保護,亦或是獵魔人對普通人類的守護,薩姆都不允許自己眼睜睜看著莎倫出事。
加百列的嘴角抽了抽,近乎審視地看著兩個人類幼崽。
六歲女孩長相甜美,靈魂更是純白無垢……不過,是不是純白得過頭了?而且靈魂質量有些單薄,並不是一個完整靈魂應該有的模樣。但缺失了一部分靈魂仍能夠表現得跟正常人一樣,這意味著她本身的靈魂不同尋常,蘊含著強大的力量。
而這個男孩,骨齡是十歲,但他隻比斯潘矮了一公分。呃,這不是重點。
熾天使微微眯起鎏金色的眼瞳,男孩的氣息有些熟悉,是他認識的人類或是異族的後裔?靈魂的力量相較於普通人而言相當得充沛,可以說是充沛過頭了……等等,那是什麽?!
加百列眉頭蹙起,他手一揮,穿著灰色衛衣的男孩隻覺得手臂一疼,左邊的袖子直接被無形的力量擼到了肩膀處。
“啊,好疼。”
男孩痛呼一聲,卻見到那個有著金色眼睛的非人類男孩有些發怔地看著他的手臂。他下意識捂住手臂,一臉的警惕——難道是嗜好手臂肉的溫迪戈?
不對,溫迪戈是食人怪,它們也不會飛。
“父神在上。”雖然男孩很迅速地拉下了袖子,但加百列還是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男孩左臂上臂骨上用著以諾語刻著的名字——【薩麥爾】。
對於加百列而言,有沒有那層布料都無所謂,那阻止不了天使的視線。但在極度驚訝之下,加百列沒有衝過去抓住男孩的手臂,瞪大了眼睛仔細瞧,那已經是為了維護他天使的形象。
加百列的氣息有片刻的不穩,他舒了口氣,看向男孩榛綠色的眼睛,沉聲問道:“你認識薩麥爾?”
薩麥爾,曾經執掌第五重天的熾天使,據說還是地獄七君之一的憤怒之君。但不管怎麽說,他都是世界上唯七的熾天使,加百列的兄弟。
看著男孩手臂上鐫刻著的以諾語真名,加百列審視地看向這個人類男孩,難道他是薩麥爾眷顧的人類?說起來,他那個兄弟的確很喜歡人類,會給予人類眷顧也不是什麽稀奇事。
將以諾語真名刻在人類的骨骼上,讓黑暗或是光明的種族都看著,這就是他所眷顧守護的人類,任何想要動他的人先掂量一下自己承不承擔得起後果……話說,這個方法挺不錯的啊。
就是這個方法防不住人類。人類的眼眸被原罪所蒙蔽,他們根本看不到熾天使留在人類男孩骨骼上的威懾,還差點將男孩當做是貨物賣掉。
但用榮光在骨頭上刻字會很疼啊。
完全沒有一千年多年更給一個半人半返魂屍來了個全身紋骨的自覺,加百列想到這個方法可能讓他家斯潘疼得淚眼汪汪,頓時就打消了這個很誘天使的主意。
“薩麥爾?”男孩思考了片刻,回答道:“叫薩麥爾的人類沒有聽說過,叫薩麥爾的地獄七君聽說過,但是沒有見過。”
說實話,他們家一直在追捕一隻黃眼惡魔,但這些年下來宰了那麽多狼人、吸血鬼、溫迪戈、水妖、鬼魂等等等,他們也沒有遇到過哪怕一隻惡魔。
“我說的是天使薩麥爾。”加百列糾正道。
“薩麥爾不是墮天使之王嗎?”男孩的神情驚詫,復又補充道:“有的傳說是這樣記載的。”
加百列:“……”
算了,還是不問了。
愚蠢的人類幼崽,要不是看在他兄弟的份上,加百列才不管他們。
以諾語鐫刻的真名不會作假,那不是任何別的天使或是惡魔能夠偽造出來的。這個男孩確實是薩麥爾所眷顧的人類,對於加百列而言,這一點就足夠了。
加百列的下頜微抬,示意道:“你們的名字。”
男孩拽了一下莎倫。
莎倫眨了眨眼睛,道:“我叫莎倫·達·席爾瓦。”
男孩挺起胸脯,綠眸明亮,精神奕奕,道:“我叫薩姆·溫徹斯特,是一個獵魔人!”
下一刻——
“咕——”
“咕——”
兩個孩子的肚子裏不約而同地響起了咕咕聲。
莎倫有些羞怯地縮在薩姆的身後,十分不好意思。而薩姆,他臉上朝氣蓬勃的表情漸漸崩塌。片刻後,他垮下臉,捂著胃,喃喃道:“好餓。”
沒有辦法,父親說這一次的獵魔會持續三天,就隻給他留了三天的食物。還是迪恩不放心,將他攢下來的錢都塞在他的枕頭底下。
事實證明,他父親又一次食言了。
還三天……薩姆在旅館整整呆了六天也沒有看父親或是迪恩回來。幸虧他現在已經不怎麽相信父親的諾言了,盡量節約那些食物。可即使如此,那六天在將食物消耗殆盡後,迪恩留給他的錢也隻剩下五美元了。
五美元,節省一點,也不過是一天的飯錢。
薩姆抱膝坐在床上,他看著窗戶旁的鹽線,心中忽然覺得很茫然。
他想要做點什麽,而不是像累贅一樣被扔在旅館裏頭。
他想要待在迪恩的身邊,而不是被父親的獵魔行動排斥在外。
他不想一個人。
所以,捏著皺巴巴的五美元鈔票,薩姆·溫徹斯特做出了一個決定。
他背上了自己的小書包,學著迪恩將獵魔的一應物品往背包裏麵塞去,還不忘貼身藏好一把小銀刀做防身,鹽罐子也揣兜裏。
他知道父親和迪恩他們在哪裏獵魔,而他要去找他們!
這裏距離拉斯維加斯並不遠,隻要能夠搭到一輛順風車,他甚至不必花掉一美元!
隻是,薩姆還沒有找到順風車,他就在路邊撿到了莎倫。
第66章
薩姆自己都是那種獨自走在州際公路上都會被好心人送到警局的年紀,更何況是比他還小了四歲的莎倫。原本想要找父親找哥哥的薩姆哪裏放心讓這麽一個小女孩獨自走在州際公路上,溫徹斯特家的男人都是正義感十足且相當有擔當的。
薩姆當即暫緩了自己的計劃,要將莎倫先送回家。
可這麽一個小姑娘獨自走在馬路上就知道了,她要去寂靜嶺的信念相當堅決。而在她的苦求下,薩姆沒能支持幾分鍾就丟盔卸甲——畢竟莎倫那麽可愛,比他數次轉學過程中遇到的那些女孩子都要可愛。
然後,薩姆就義無反顧了。
父親和迪恩可以過後再去找,天知道他們還得獵魔幾天。沒準他都送莎倫回寂靜嶺了,他們人還在拉斯維加斯呢。
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好不容易攔下來的順風車,是黑車。
薩姆一書包的獵魔裝備在掙紮中被扔到路邊的草叢中,他雖然被父親教過幾手,但畢竟年齡還小,力量和技巧對上成年人是半點也沒有占到優勢。哪怕對方顧忌著什麽沒有對他下狠手,但一針下去,薩姆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現實如此慘烈,哪怕薩姆無數次覺得自己足以跟父親和迪恩一起獵魔,但這一回,他遇上的甚至還不是超自然生物,他就被那個男人輕鬆地放倒了。沒有在醒來後陷入巨大的打擊中不可自拔,還是他發現莎倫跟他關在一起。
無論是出自於男人對女人的保護……好吧,是大男孩對小女孩的保護,亦或是獵魔人對普通人類的守護,薩姆都不允許自己眼睜睜看著莎倫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