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月走進店裏,回頭,然後發現某隻大號蘿莉還一臉呆萌地站在門口。


    她無奈地敲了敲玻璃門。


    “還愣著幹嘛?不進來嗎?”


    夢靈這才回過神來,連忙走進去。


    “……哦。”


    “我隻是……有點驚訝……”


    某種意義上,自家小女友,算是忽然變成自己的上司了?


    等等!夢靈忽然想到了一個嚴肅的問題……


    因為前任女巫小姐離開了,她才來這兼職女巫小姐的。那麽現在,前任女巫小姐回來了,豈不是說……自己的工作徹底沒了?


    畢竟對於老店長而言,有自家孫女這一“內部勞動力”,也就沒必要再雇傭別人了吧?


    到頭來還是要去飯館裏刷盤子嘛……


    似乎是察覺到了夢靈的失落心情,霧月跑過來,輕輕摸了摸對方的腦袋。


    “好啦,剛剛逗你玩呢。別說一個星期六,就算你連續翹班一個月,也不會被炒魷魚哦……而且還得算是帶薪休假。”


    『誰讓你是我老婆呢~』她在心中又默默補充了一句。如果直接說出來的話,某人一定又要臉紅害羞了吧?


    “欸?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你既然已經回來了,也就不需要我來當這個女巫小姐了吧?”


    “原來你是在擔心這個問題……”霧月輕輕一笑,“但是你有聽說過,這裏隻能有一個『女巫小姐』嗎?”


    大體意思就是:她回來了≠夢靈可以走了。


    “夢靈醬穿著魔女服,那麽可愛,可不許溜走哦,要不然顧客會傷心的。”


    話雖如此,但其實霧月還有另外一個小心思……好不容易有一個“包養”夢靈醬的機會,怎麽可能輕易放任對方溜走嘛。


    如果不在這裏當看板娘的話,就夢靈那身小身板,能不能找到工作都不好說,就算勉強找到一個洗盤子之類的兼職,也很辛苦吧?


    她可舍不得自家香香軟軟的小女友,變得一身“煙火氣”,不像萬事小屋,隻需要每天坐在店裏,負責可愛就行了。


    “但是你外公……會同意嗎?”夢靈麵露猶豫。她之前當女巫小姐的時候,對方開的工資可不低呀……


    “沒關係,我和他說一下就好了哦。”霧月倒是不怎麽擔心。


    “這家店麵就是我家的,又不要交房租,對外公而言,大概是『閑著也是閑著,那就隨便開開,不賺錢也無所謂』的態度吧。”


    “他在附近還有一間麻將館,基本上所有精力都放在經營麻將館上了,萬事屋的事情沒心思打理,基本上都是我全權負責的哦。”


    簡而言之,她現在完全有包養夢靈的權力!


    “原來如此……”夢靈輕輕點頭。


    怪不得她之前總感覺那個店長老頭太佛係了一點,就算她偶爾翹班了也不管,店裏一個人都沒有,直接閑置了……原來,對方壓根就不怎麽關心這裏。


    但是這樣一來,萬事屋有兩個女巫小姐的話……豈不是就成了“森野女巫們の萬事小屋”?


    咳咳,好奇怪的想法……


    “對了,夢靈醬……”


    霧月輕車熟路地走進收銀台,然後轉身,看向夢靈,忽然換上了一臉嚴肅的表情。


    “下次,可不許在陌生的地方隨地大小變哦,被發現了怎麽辦?”說完,她伸手,指了指收銀台的上方——在牆角的一片陰暗裏,赫然藏著一個精致的攝像頭,監控著店裏的大概情況,自然也將收銀台裏的情況盡收眼底。


    夢靈的額頭上冒出了一絲冷汗。


    原來這裏還藏著一個攝像頭?!她之前居然沒發現……還就這麽坐在收銀台後麵,變成了靈歌少女形態。


    話說,霧月提前知道了她靈歌少女的形態,就是通過這個攝像頭看見的吧……


    霧月輕輕敲了敲夢靈的小腦袋,“總之,不許隨便大小變了!”


    還好夢靈在自家的店裏工作,要是換成別的地方的話……霧月已經可以預料到,某隻蠢蘿莉會引出什麽樣的爆炸性新聞了。


    如果被別人發現,甚至被曝光的話……雖說霧月不知道“靈歌少女”有多大的神通,但絕對會很麻煩的吧?


    “哦……我知道了……抱歉……謝謝霧月醬……”


    夢靈弱弱地點了點頭。


    這是差點捅了個大簍子啊……還好發現的是霧月。


    ————《公告》————


    (懇請大家在書圈\/評論區\/q群裏和諧討論,不得辱罵、人身攻擊,不要把環境搞得烏煙瘴氣的。書友之間,對劇情有不同的看法,很正常,但也用不著吵架吧?)


    (再有下次,在q群吵架就直接解散群聊,在番茄吵架就直接刪書跑路。)


    (我一個人實在是管不過來,本身就在吃藥,太累了……很抱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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