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在審訊室裏對秦仁傑說:“我聽說鞠煒的屍塊被發現後,就意識到自己犯下了無法挽回的大錯。”


    秦仁傑問:“你既然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你為什麽還要刺死鞠煒?”


    陸良回答:“我當時是怒火中燒,哪裏還想到殺人要償命呢,我恨不得將他碎屍萬段。”


    秦仁傑:“你殺了人鞠煒,為什麽還要殘忍地肢解他的屍體?”


    陸良:“肢解屍體是便於分散拋屍。但是肢解屍體給我帶來了極大的恐懼,我每晚都在做噩夢。”


    秦仁傑:“你為什麽選擇投案自首?”


    陸良:“殺了鞠煒後,我的精神快被折磨到崩潰的邊緣,所以我選擇了自首。”


    秦仁傑審完陸良的案子後,對陪審的楊穎說道:“一時衝動,釀下的是無可挽回的結局。”


    楊穎說:“本案中的死者存在重大過錯。他的行為令人不齒,哪怕他被殺也不值得同情。”


    秦仁傑道:“陸良的做法絲毫談不上正義,他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的生命,更不該肢解受害人的屍體,手段太殘忍,將會為他衝動後的犯罪付出慘重代價!”


    猴年五月十日,東海省全州市警局110指揮中心警,接到一起驚慌失措的報警電話:“殺人了,死了四個人,全家都被殺了,你們快來啊……”


    全州警局接到報警後迅速出警,十多名刑偵員立即趕赴現場調查。


    案發現場位於全州市長青路一棟五層樓的民宅裏,死者是居住在此的男主人袁雄安,女主人張淑雲以及他們的兩個孩子,十五歲的袁麗和十三歲的袁淩。


    四名死者的頭部均遭受了嚴重的鈍器擊打傷,現場血跡斑斑,凶手意圖明顯就是將袁雄安一家置於死地,而且是一個不留斬草除根。


    報案人是袁雄安的母親王細英,她與保姆當天早上前往袁雄安家敲門,發現無人應答,以為兒子一家人仍在熟睡中,便離開去參加袁雄安侄女的婚禮。


    在婚禮上,王細英發現兒子一家人都沒有來,於是打電話給兒子袁雄安,可電話卻無法接通,便匆匆返回查看,卻發現了兒子家裏出現的恐怖一幕。


    鑒於案情重大,全州警局迅速向東海省警廳匯報了案情,警廳迅速成立“5.10特大殺人案”專案組,任命秦仁傑擔任組長,全力偵破此案。


    秦仁傑立即帶著兩名助手趕到案發現場。經初步勘查,現場並未發現明顯的翻撬痕跡,床頭櫃和床底還留有現金和貴重金銀首飾,秦仁傑由此排除了搶劫殺人的可能性,初步判斷為仇殺。


    秦仁傑首先對袁雄安一家的背景進行調查:袁雄安是全州市商務局的局長,為人彬彬有禮,與同事關係融洽,不存在明顯的利害衝突。


    張淑雲是個女商人,生意涉及水泥銷售,鋼材批發和房地產開發,社會關係複雜,但沒有發現重大矛盾衝突,也就不存在引發殺人滅口的仇家。


    袁麗和袁淩在校念書,且品學兼優,更不可能與人結怨,引來無端禍災。


    那麽究竟是什麽人對袁家有如此深仇大恨?非要殺他全家滅口?凶手如此狠毒殘忍?讓秦仁傑都感到背脊有點發涼。


    秦仁傑對袁家人的社會關係並沒有找到有價值的線索,當偵查陷入僵局時,張淑雲的妹妹張淑芬提供了一條關鍵線索。


    張淑雲與前夫譚建華離婚後再嫁給袁雄安,但兩人婚後感情並不和睦,各自都有外遇,而張淑雲和譚建華的關係也是水火不相容。


    根據張淑芳提供的線索,不免讓秦仁傑想到情殺的可能,但是對袁雄安和張淑雲的情人秘密偵查後發現,兩人的情人並沒有作案動機和時間,線索便再次中斷。


    法醫王鵬對案發現場的屍體進行檢測後判斷:凶手至少使用了兩種作案工具,而且凶手作案後將現場清理得幹淨利落,王鵬分析作案的凶手可能不止一人。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偵探秦仁傑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朱冰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朱冰並收藏偵探秦仁傑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