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芸不同意,沈玲自然也不敢單獨拍板。


    可羅琳是誰?人家可是囂張跋扈的富二代。和你們窮娃子合作做生意,那是給你臉,是抬舉,居然還敢不同意?真的是有點不知天高地厚。


    “我看你們倆個時時刻刻膩歪在一起,不會是同性戀吧?哪有女孩兒像你們這樣子的?”羅琳雙手托起下巴,傲慢地奚落道。


    “你才是同性戀呢,我喜歡的可是大老爺們。”士可殺不可辱,再卑微的人也是有自尊的。富二代怎麽了,富二代就能隨便侮辱人了?


    沒想到沈玲回過頭來,卻看到鍾芸阿芸陰沉著臉,和她的目光對峙的時候,她一扭頭就走了。


    “瞅見了沒?還好意思死鴨子嘴硬。你當別人都是瞎子啊。哼!”羅琳發出一聲冷笑,踩著她的高跟鞋,也一扭一扭地走了。


    沈玲一個人傻傻地杵在路邊一動不動!


    過了好一會兒,一個小女孩拿了瓶飲料蹦蹦跳跳著朝沈玲走了過來:“小哥哥,幫我擰開一下,好不好?”


    沈玲一怔,這個小女孩把我當成男生了呢。


    那一瞬間,沈玲仿佛明白了點兒什麽。


    敢情鍾芸是真的喜歡上了她了?


    可她不是男人啊!


    這太尷尬了!


    沈玲心煩地對小女孩說:“我又不是男孩子力氣大,我自己的瓶蓋都是請別人擰開的呢。”


    小女孩有些不相信似地看了看沈玲,狐疑地找別人去了。


    看著小女孩的背影,沈玲慢慢開始捋:


    要說鍾芸真的就像是一束光,不經意間就照亮了她最幽暗的歲月。這麽長時間以來,她哪樣事情不是站在沈玲這邊的呢?校園貸也是她幫著一起扛過來的,更不用說生活中的瑣事了。


    她總是默默地支持著沈玲做的每一個決定,永遠在身邊追隨幫助著沈玲,可以說如果沒有鍾芸,沈玲不可能那麽快從泥沼裏爬出來。


    經羅琳這麽一提醒,鍾芸或許真的有那麽個意思?她原本就喜歡看耽美文呢,她應該有這種傾向。不然,之前淩晨兩點半起來,還匆匆忙忙化妝幹嘛?她就是想給沈玲看呢。不然那麽長時間以來,她們倆身邊確實一個異性都沒有,她化妝給誰看?


    因為天天忙著搞錢,沈玲確實也沒往那方麵想。最主要的是沈玲後來了解到鍾芸家雖然也是農村的,但她家裏有果園,根本也沒有她說的那麽窮,她犯不著陪著沈玲起早貪黑。而且,人家是河北考生考進的北交大,那可真的是妥妥的學霸了。為了陪著沈玲做生意,她有幾次差點都掛科了。


    慚愧啊慚愧!


    可沈玲不敢去問鍾芸,她害怕把這個關係挑破了,最後連朋友都沒得做。


    不管鍾芸是什麽想法,沈玲覺得她都必須得重視起來了。首先要做的,就是她不能再和鍾芸同居一室,然後趕緊找一個男朋友,好斷了鍾芸的念想。


    主意已定,沈玲就回了學校。


    接下來的幾天,沈玲就說自己病了不能去看攤了,店鋪裏的事情交就給鍾芸打理了,這樣子,她就暫時不用去出租屋,不用和阿芸同居一室了。


    可裝病肯定不是長久之計啊!裝上個三五天,那也頂天了吧。


    沈玲冥思苦想!


    她終於想到一個好辦法。


    彼時北京正好要開一個大型運動會在招募誌願者,沈玲趕緊去報了名。因為報名了誌願者,沈玲自然有理由重新租房子了,而且理由也很冠冕堂皇。她和鍾芸說:“都說人生重在體驗,我也想讓我的人生精彩一些。這些年我忙忙碌碌,也一直生活得很苦,任何美好的人和事都與我無關,沒有值得我回憶的過往,我不想讓我的青春留下遺憾。”


    沈玲以為鍾芸會發脾氣,沒想到她一如既往地表示支持。


    這讓沈玲有一種深深地負罪感!


    但她也深深知道,這個時候絕不能心軟。這要是心一軟下來,後續真的會更加不好控製。


    為了走得心安理得,沈玲招聘了一個司機專門負責送貨,另外還招聘了兩個店員來減輕鍾芸的工作量。


    一切安排妥當後,沈玲就去運動會場當誌願者了。


    當誌願者的第一天,沈玲學起了花木蘭打仗回來的模樣,也來了個當窗理雲鬢,對鏡貼花黃,為的是讓大家夥知道,她沈玲也是女郎,如假包換的正宗女郎。


    還別說,穿上裙子蹬上高跟鞋的沈玲,真的很女郎啊!


    為了證明自己很女郎,沈玲還特意去店鋪裏顯擺了一次,鍾芸瞟了她一眼,說:“是皇帝要臨幸妃子了嗎?”


    搞得沈玲十分尷尬,也不知道怎麽接話了。


    鍾芸倒是又發話了,“沈大老板,請問你去當誌願者的意義在哪裏?”


    沈玲這才明白,鍾芸同意她去當誌願者,純屬是因為賭氣。


    “之前不是告訴你了嘛,我想多體驗下生活,豐富下自己的人生。”沈玲不敢說是為了逃避她,隻得找理由搪塞。


    鍾芸對沈玲的出現有些愛搭不理,看來,她還是挺生氣的,沈玲隻得落荒而逃。


    之後,沈玲還真沉浸在當誌願者的快樂中去了。


    在誌願隊伍中,沈玲還發現有好幾個都是學校的校友,劉健就是其中之一。閑談中,發現上大四的劉健和她居然是同一天生日,不過是比她大兩歲而已。


    接下來的相處過程中,沈玲發現劉健是喜歡她的。雖然劉健沒有向她表白。但沈玲感覺得到,不是靠直覺,是心理的推測。


    沈玲的心理學一直學得特別好。心理學課程中有說孫子兵法,而沈玲的床頭,長年放著的就是一本《孫子兵法》。生活處處是戰場,《孫子兵法》真的太好用了,在她經商的過程中,就派上了很大的用場。


    不得不說,沈玲也是喜歡劉健的。


    這個男生陽光帥氣,父母的工作也很給力,在北京有幾處房產。他的專業選擇的非常好。隻要他願意,畢業之後,他父親能給他安排到某國企的核心部門。


    哪像沈玲,如果不自己創業,西北風都不一定能喝上。


    既然遇上了一個那麽優秀的男孩,沈玲當然想要不動聲色地拿下他。


    當然,沈玲找男朋友,一開始就認定不能找家庭條件太差的,說是功利也不為過。


    她為啥就不能功利一點呢?


    要知道從小到大,她過得都很苦。總不能結了婚還一直苦下去吧。婚後再天天為了柴米油鹽爭吵,那麽她這麽多年努力的意義又在哪裏?這一路的成長,她見了太多人性的醜惡,以及親人之間的反目,她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將來也過得那麽疲累。


    隻是沈玲也深深地懂得,沒有哪一個女孩不想通過婚姻這塊跳板來改變命運。但女孩在瞪眼挑男孩的時候,對方也是在瞪眼挑對象的。所以,沈玲一直在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更值錢。


    殘酷的生活教會了沈玲學會思考:她渴望愛情,但她不能隻考慮愛情,沒有哪一個純粹戀愛腦的女人能一輩子過得平平順順。愛情這個東西沒有對,還是不對,但還是得看匹配與否,隻有旗鼓相當的愛情,才能持續得更久,因為誰也不願意一直卑微到塵埃裏。


    劉健明明喜歡沈玲,但他也不表白,他肯定也是在權衡。


    但沈玲已下定了決心要拿下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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