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齊宣適當抬眼看向曾唯一,但見她臉上注滿了好奇還有幾許期望,那漂亮的大眼珠熠熠發亮,就好像他第一次見到她那樣,漂亮有神,毫無雜質的眸子正在專注地看他。


    作者有話要說:下章寫關於紀齊宣和曾唯一的淵源了~~~算是番外,又算是正文吧……就這麽引出他內心的小故事了……(*^__^*) 嘻嘻……疑惑將一一解除……插pter.45


    紀齊宣回到香港是十一歲,半生不熟的年齡,不會講國語,粵語水平也很差。他回到香港,他還在戴孝,他敬愛的母親去世不過一個月。


    紀老頭第一次見到紀齊宣,也是那一年。紀老頭和紀齊宣的母親離婚之時,紀齊宣還未出生。他媽媽挺著不明顯的肚子回到英國生下了他,紀老頭知道這個兒子,也是在紀齊宣三歲那年。紀老頭想去見兒子一直沒有機會,隻因紀齊宣的母親一直不許。


    在他兒時的記憶裏,他媽媽不喜歡笑,對他也不親近,情願在外麵對著天空看一天,也不願去抱他。他幾乎是個外婆帶大的。外婆是個英國女人,身在貴族,很有涵養,為人親切,在小齊宣心裏,外婆擁有母儀天下的慈愛。


    從他出生到他母親的去世,他的記憶裏,隻有在夕陽下那漫飛的白紗連衣裙折she出來的淡淡橙光還有那一抹可望不可及的消逝背影。他一直隻能遠遠的看著母親,從未敢親近過。外婆說,“你媽咪在傷心。好男人是不會讓女人傷心的。”


    不懂事的他,卻記住了這句話。


    十一歲回到香港,對於陌生的父親,紀齊宣有著強烈的排斥。加上他孤僻性格的驅使,在學校裏更是沒有朋友。他不會笑,與他媽媽一樣。


    紀老頭覺得,該為找幾個玩伴。那也是紀齊宣,第一次去曾唯一家。


    他被紀老頭領去曾家,那天他穿著典型小少爺的西服,在脖子上繫著蝴蝶結。他很少這麽穿,雖然不喜歡,也不介意這麽穿。


    如今回想那天,依舊是記憶猶新。那時夕陽西下,橙黃的天際塗抹一條條痕跡。他初下車,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一頭青絲如瀑布傾瀉,一身白裙的女孩。她赤著腳丫,踩在青石,手捧一束玫瑰花,白色紗裙在夕陽的橙黃天際中微微揚起,折she的淡淡橙光恍如隔世。


    他當即愣在原地,忘記步行。


    “一一。”旁邊的父親喚了一聲,那女孩把頭轉過來,離得遠,他看不清楚她的臉,隻知道那道他一直望塵莫及的淡淡橙光正在朝他靠近,橙光越來越強,他的心不知為何突然緊張起來,低垂著眼瞼不敢去看她。


    玫瑰花的清香撲鼻而來,他還未反應過來,一束玫瑰花端在他眼下,他一愣,才把頭抬起,卻見一雙清澈見底,幹淨透明的大眼正對著他,“你就紀齊宣?長得好漂亮。”她鼓著腮幫,看起來嫉妒羨慕,又好奇地打量他,齜牙笑出一口白牙,對紀老頭說:“紀伯伯,這個小老公很漂亮,我很喜歡。”


    她強硬塞給他一束玫瑰花,“給你。”


    他被迫接受一束還帶著水滴的玫瑰花,包裝還算精巧,上麵寫著不好看的字,“致我親愛的小老公,紀齊宣同學”。


    “接受我的玫瑰花,以後就是我的人了,走,帶你去見見我朋友。”說罷,不由他,直接拉起他,往屋裏跑。在那天,他認識了李蕭山、趙素顏還有林穆森。


    他們都叫他,紀大美人。他們都認為他漂亮了,沒男孩樣。他都不介意,唯獨隻把目光投向一直笑的很開心的曾唯一。她周身持續散發著似曾相識的淡淡橙光,可她會笑,笑的那麽明媚,那麽開朗,與記憶中的影子截然不同,卻讓他產生強大的悸動,想靠近,更接近。


    她也笑他很漂亮,她眼神傳遞出來的是開玩笑,他卻很認真,開始鍛鍊自然,讓自己更像個男人。隻是想成為她口裏的“小老公”。


    其實他並不喜歡她的圈子,很鬧騰。他是個喜靜的男孩,因為有她在,他願意忍耐。他們十三歲去酒吧,曾唯一十三歲開始穿高跟鞋,開始學喝酒。她常常喝醉,他總是默默背她一路,但她不知道每次背她回家的是他,她不去問這事,他也從來緘默。


    上了高中,她開始疏遠他。他是全校眾所周知的成績好,家世好,樣貌好,三好生。她和她的朋友是同學裏最鄙夷最可有可無的學生,不讀書,目無師長,全靠家底在學校混日子。


    高中那段時間,她最愛的地方,酒吧,舞廳。她是個張揚的女人,學了拉丁舞,就想賣弄風姿,把自己最絕艷的一麵展現給別人看。


    她不愛和他說話,可以說已然把他全部忽視了,有什麽聚會,不再邀請他,以前常常掛在嘴裏的小老公,已經完全不再重現。


    他知道她嫌他無趣,不喝酒,不跳舞,隻知道讀書。他不是愛讀書,而是他除了讀書,沒什麽可幹的。他不喜歡鬧騰,無論自己怎麽努力,始終不喜歡。可偏偏,她隻喜歡她的鬧騰,喜歡她洋溢笑容的臉。


    他並不是完全癡呆地去讀書,每晚放學,他總會站在曾唯一家門口,等她,準時十點,她若沒回來,便會去她常去的酒吧找她。她知道她為人雖然放縱,但有自己原則,超過十點不回來,一定是出了什麽事。


    她隻有一次,十點整沒回家。他去找她,卻在酒吧門口,看見她坐在地上,昏睡過去,趙素顏則一直著急地拍曾唯一的臉。而林穆森正在打架,和一個染著黃頭的男子廝打,幾個男人圍攻,哪是他們的對手。他走過去,蹲在曾唯一旁邊,冷冷地問趙素顏什麽事。


    趙素顏告訴他,那些男人想帶曾唯一去開房,她不從,他們人多,鬥不過,她被人誤撞到欄杆上,暈了過去。他什麽話也沒說,衝過去就給那些男人一人幾拳。他一直是個斯文男人,都以為他很弱,誰曾想過,一個這樣漂亮的男人每天堅持鍛鍊,隻是想證明給一個女人看,他也是個男人?足以保護她的男人?


    他雖然把他們都打趴下了,但他也受了傷,可他還是堅持背她回家。


    第二天,他沒去上學,在家養傷。


    一個星期以後,他勉強去上學,卻在經過曾唯一班裏,見曾唯一依在林穆森的懷裏,在看漫畫書,閑情愜意,表情輕鬆。他們同學說,林穆森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許。


    他沉默,她始終沒注意他也沒來上學。


    她十九歲生日那晚,當林穆森從大禮盒裏出來那刻,他們兩人相擁在一起,他才知道,他的那抹以為能觸及的淡淡橙光其實離他很遠,就像小時候那樣,可望而不可及。


    讓他萬萬料不到的是,她生日後的半個月後,林穆森傳來了婚訊,新娘不是她。


    婚訊的第五天,她和她爹地來他家,上門提親。他知道她是為什麽,她的個性他了解,可他還是奮不顧身地同意,他會對她好,他一直有著這樣的自信,他不會讓女人傷心,他會做的好,不像他父親。好男人不會讓女人傷心。


    她的目的再簡單不過,利用他來激怒林穆森,她想要的不過是強大的自尊心,他滿足她。在外麵,她會小鳥依人的依靠在他懷裏,故意嬌嗔,故意親密,他呢?配合,做一位稱職的托。


    即使心在滴血,他還是要笑,裝作一副很幸福很美好的樣子。他隻是想對她好,她開心怎樣,他就盡量的滿足她。無人之時,她對他可有可無,如點頭之交,僅此而已。


    曾唯一的爹地想讓她住他家,算是試婚,也是讓兩人好好培養感情。她爹地知道她的目的,卻對紀齊宣報有青眼,確實喜歡紀齊宣得緊,把他作為女婿了。


    他早有了新房,在石澳的山上。依山伴水,風景宜人。他喜歡這個新房,他也希望她能喜歡。她確實沒有嫌棄,也沒有表現出喜歡,隻是那種能過湊合的那種,一如,她對他一樣,湊合吧。


    他為她精心準備了一間漂亮的房間,裏麵是她喜歡的色調,衣服是她喜歡牌子的所有款式,什麽都是最好的,他盡量把自己能給的最好,全部給她。


    她卻什麽都不喜歡,就連他的寵,也一併不稀罕。她不要他給她準備的房間,她說:“既然住在一起,就在一個床上睡吧。”


    他知道她是在故意逗他,他卻經不起逗,臉紅到無地自容。他和她接吻的次數也不過兩三次,這麽快同睡一張床榻,確實讓他為難。


    他是個正常男人,可他不想傷害她。


    可他料不到,她卻步步緊逼,總是誘惑他,他情難自禁,越來越控製住自己。直到在深睡的夜晚,曾唯一脫去他的衣裳,媚眼誘惑至極,略帶撒嬌地說:“我是你老婆。”


    老婆可以對老公毛手毛腳,甚至要求夫妻的義務。


    第二天,床單上染著血,他看著床單上的血一直發愣。曾唯一卻攔著他的腰,可憐巴巴地凝望著他:“你要對人家負責,人家已經是你的人,不準拋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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