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頁
天吶,皇朝居然沒有亡 作者:十月瘦瘦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隻要再等十年,我匈奴就可以……”
天不遂人願,他沒等到十年,隻過了一年半,他就察覺不對勁了。
小雨生身體壯壯,小短腿跑得飛快,能追著阿嬌滿院子跑都不帶歇。他的小手和胳膊特別有勁,能拉開老父親於單特製給他的小弓。
如果沒有意外,單於的王位不敢說,但小雨生最起碼會是草原上一等一的勇士。
可是,於單崩潰地發現,兒子有一個致命的缺點——記性差。
不是一般的差,是特別差,隻比傻子好一點。
這個缺點隨著小雨生的長大,暴露得越發明顯。
別人剛跟他說過些什麽,他都會聽話地點點頭,但隻要一轉眼,他就記不住了。他的小腦袋中,目前能長期記住的內容,隻有三個人:親爹、親娘和他自己。
看到兒子懵懂不知事的笑容,於單摸了摸兒子的頭頂,強忍著眼淚,轉身離去。連續好幾晚,他都把自己關進了書房中,痛苦地大哭起來。男兒有淚不輕彈,隻是未到傷心處。
他好悔啊!
若不是他當日故意刺激阿嬌,阿嬌怎麽會瀕臨流產,雨生又怎麽會七個月就早產?是他害了兒子!若是雨生在娘胎中多待三個月,他的腦子肯定是能發育好的,他的記性也不會差到這種地步。
讓兒子光復匈奴的夢想,碎了。
為了記性奇差的小雨生,老父親於單操碎了心。他托在匈奴的舊部,給他送來了一隻剛出生的草原獒。
這種後背披著黑色長毛,額前有兩個黃色小點的大型犬種,吃得多,脾氣凶,並不適合養在鹹陽城這種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個可貴的優點——記性好。
起碼,是比小雨生好。
這種草原上奔跑狩獵的犬種,能記住幾十裏的路程,能輕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時候,於單就會把狗鏈子的另一頭,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記不住路,狗總會帶他回家的。
瞧著小雨生和新來的狗子親密地滾在一起,笑得一臉滿足。於單長嘆一聲,很是心疼。
“被人說是遛狗的富家子,總好過被人罵是傻子吧。”
阿嬌很喜歡家裏的這個新成員,因為黑背小狗在夜裏好像隱身一樣,她給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鄉下的鄰居,家裏養了條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羨慕死了。小時候的她眼饞了好久,可是陳家連人都快養不起了,哪裏有剩飯能養狗?
傍晚,阿嬌敲著狗子吃飯的陶盆,引得狗子連帶著小雨生,都屁顛屁顛地跑了過來。“夜生,夜生過來,娘給你準備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饞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來,吃得噴香。小雨生見著小夥伴的吃相,他也饞了,伸著小手,想要在狗飯裏撈肉吃。
多了隻小狗後,小雨生的記憶力有了進步,他的腦袋裏能長期記住的內容,變成了:親爹、親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飯飯啦!”阿嬌見兒子的傻樣,無良地大笑起來。
於單看到這一幕,老淚縱橫,不忍直視。有了個傻兒子還不夠?現在又多了個狗兒子。
夜生是一條聰明的小狗,阿嬌給它做了個精緻的小書包,穿過夜生的兩隻前腿,讓它背在背上。阿嬌在包包裏放上些銅錢,教了幾個月,終於教會了它上街用錢換東西的道理。
當小雨生再大點的時候,他拒絕了要跟著他的僕人們,喜歡和夜生一起單獨上街。每逢見著賣吃食的小攤,聞著濃鬱誘人的香味,饞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動了。
這時候,夜生會用流著口水的大嘴,拱幾下攤販的大腿,再扭頭,往背上的小書包看。然後,攤販會解開夜生的小書包,按照吃食的價格,取出相應的幾枚銅錢,再將書包合上,把美味的小吃遞給小雨生。
“這臭豆腐超好吃的,夜生,你也嚐嚐!”
小雨生捧著一碗冒著熱氣的臭豆腐,聞著這股霸道的臭味,陶醉得心都有化了。他也不嫌髒,把臭豆腐遞過去,想讓夜生也吃。
“汪汪。”
夜生擺著尾巴,開心地嚎叫起來,惹得行人紛紛側目。小主人最好了,總是給它東西吃,它也最喜歡小主人。它大嘴一張,一口氣吃掉一整碗臭豆腐。
小雨生看到空空如也的小碗,和夜生滿嘴的調料醬汁,有點想哭。
他嘴巴一撇,大聲地控訴身邊的狗子:“我還沒吃呢,你怎麽可以吃那麽多!”
小雨生含著淚,用小手絹給夜生擦嘴。但他的情緒沒有持續太久,因為他的記性實在是太差。擦完之後,他看了看依舊是空著的小碗和幹幹淨淨的狗子,以為自己單獨把臭豆腐吃完了。
小雨生滿意地點了點頭,摸了摸狗頭:“哦,我已經吃完啦。夜生,我們走,回家去。”
“汪汪。”
一人一狗,在夕陽的餘暉下,高高興興地走上回家的路。
這樣的情況,在鹹陽城裏,三天兩頭就可以見到一回。
鹹陽的小吃攤販都知道,涉安侯家的公子和小狗最是嘴饞,特別喜歡買零嘴。他們和夜生交易的心態,也從最初的戰戰兢兢變成了後來的熱烈歡迎。
天不遂人願,他沒等到十年,隻過了一年半,他就察覺不對勁了。
小雨生身體壯壯,小短腿跑得飛快,能追著阿嬌滿院子跑都不帶歇。他的小手和胳膊特別有勁,能拉開老父親於單特製給他的小弓。
如果沒有意外,單於的王位不敢說,但小雨生最起碼會是草原上一等一的勇士。
可是,於單崩潰地發現,兒子有一個致命的缺點——記性差。
不是一般的差,是特別差,隻比傻子好一點。
這個缺點隨著小雨生的長大,暴露得越發明顯。
別人剛跟他說過些什麽,他都會聽話地點點頭,但隻要一轉眼,他就記不住了。他的小腦袋中,目前能長期記住的內容,隻有三個人:親爹、親娘和他自己。
看到兒子懵懂不知事的笑容,於單摸了摸兒子的頭頂,強忍著眼淚,轉身離去。連續好幾晚,他都把自己關進了書房中,痛苦地大哭起來。男兒有淚不輕彈,隻是未到傷心處。
他好悔啊!
若不是他當日故意刺激阿嬌,阿嬌怎麽會瀕臨流產,雨生又怎麽會七個月就早產?是他害了兒子!若是雨生在娘胎中多待三個月,他的腦子肯定是能發育好的,他的記性也不會差到這種地步。
讓兒子光復匈奴的夢想,碎了。
為了記性奇差的小雨生,老父親於單操碎了心。他托在匈奴的舊部,給他送來了一隻剛出生的草原獒。
這種後背披著黑色長毛,額前有兩個黃色小點的大型犬種,吃得多,脾氣凶,並不適合養在鹹陽城這種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個可貴的優點——記性好。
起碼,是比小雨生好。
這種草原上奔跑狩獵的犬種,能記住幾十裏的路程,能輕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時候,於單就會把狗鏈子的另一頭,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記不住路,狗總會帶他回家的。
瞧著小雨生和新來的狗子親密地滾在一起,笑得一臉滿足。於單長嘆一聲,很是心疼。
“被人說是遛狗的富家子,總好過被人罵是傻子吧。”
阿嬌很喜歡家裏的這個新成員,因為黑背小狗在夜裏好像隱身一樣,她給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鄉下的鄰居,家裏養了條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羨慕死了。小時候的她眼饞了好久,可是陳家連人都快養不起了,哪裏有剩飯能養狗?
傍晚,阿嬌敲著狗子吃飯的陶盆,引得狗子連帶著小雨生,都屁顛屁顛地跑了過來。“夜生,夜生過來,娘給你準備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饞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來,吃得噴香。小雨生見著小夥伴的吃相,他也饞了,伸著小手,想要在狗飯裏撈肉吃。
多了隻小狗後,小雨生的記憶力有了進步,他的腦袋裏能長期記住的內容,變成了:親爹、親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飯飯啦!”阿嬌見兒子的傻樣,無良地大笑起來。
於單看到這一幕,老淚縱橫,不忍直視。有了個傻兒子還不夠?現在又多了個狗兒子。
夜生是一條聰明的小狗,阿嬌給它做了個精緻的小書包,穿過夜生的兩隻前腿,讓它背在背上。阿嬌在包包裏放上些銅錢,教了幾個月,終於教會了它上街用錢換東西的道理。
當小雨生再大點的時候,他拒絕了要跟著他的僕人們,喜歡和夜生一起單獨上街。每逢見著賣吃食的小攤,聞著濃鬱誘人的香味,饞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動了。
這時候,夜生會用流著口水的大嘴,拱幾下攤販的大腿,再扭頭,往背上的小書包看。然後,攤販會解開夜生的小書包,按照吃食的價格,取出相應的幾枚銅錢,再將書包合上,把美味的小吃遞給小雨生。
“這臭豆腐超好吃的,夜生,你也嚐嚐!”
小雨生捧著一碗冒著熱氣的臭豆腐,聞著這股霸道的臭味,陶醉得心都有化了。他也不嫌髒,把臭豆腐遞過去,想讓夜生也吃。
“汪汪。”
夜生擺著尾巴,開心地嚎叫起來,惹得行人紛紛側目。小主人最好了,總是給它東西吃,它也最喜歡小主人。它大嘴一張,一口氣吃掉一整碗臭豆腐。
小雨生看到空空如也的小碗,和夜生滿嘴的調料醬汁,有點想哭。
他嘴巴一撇,大聲地控訴身邊的狗子:“我還沒吃呢,你怎麽可以吃那麽多!”
小雨生含著淚,用小手絹給夜生擦嘴。但他的情緒沒有持續太久,因為他的記性實在是太差。擦完之後,他看了看依舊是空著的小碗和幹幹淨淨的狗子,以為自己單獨把臭豆腐吃完了。
小雨生滿意地點了點頭,摸了摸狗頭:“哦,我已經吃完啦。夜生,我們走,回家去。”
“汪汪。”
一人一狗,在夕陽的餘暉下,高高興興地走上回家的路。
這樣的情況,在鹹陽城裏,三天兩頭就可以見到一回。
鹹陽的小吃攤販都知道,涉安侯家的公子和小狗最是嘴饞,特別喜歡買零嘴。他們和夜生交易的心態,也從最初的戰戰兢兢變成了後來的熱烈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