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殺這兩個人就有點麻煩了。佑一比較無所謂,隨便開一槍就行了,但登美就不能這樣做了,必須一槍就打中登美的額頭。雖然登美身上不一定要出現硝煙反應,但是她殺死佑一之後,必須穿上佑一的內衣,不可能是穿上佑一的內衣後才開槍,所以為了避免穿衣的破綻,我決定射她的額頭。然後,照例將登美的腳紋留在扳機上,槍身則留手紋。必須要讓穿上佑一內衣,還有割下佑一生殖器的行為,看起來像是登美自己做的。最近,在登美屍體前方三尺再放一把槍,這是為了將現場布置成登美殺死情夫佑一之後,動了一些手腳,再舉槍自盡的樣子。


    處理佑一就簡單多了,殺了他之後,將他的內褲脫掉,雖然覺得很噁心,但是將那傢夥的命根子切下來,用牛皮紙包好,再在他的大腿上用短刀刻上“隻有登美、佑一兩人”,然後讓他穿上外套和長褲就可以了。佑一的屍體在待合中被發現比較好,但很遺憾的是,貝繁村裏沒有這麽時髦的玩意兒,所以扔在哪裏都可以吧!


    接著,將登美脫光,穿上佑一的汗衫和內褲,再穿上登美的和服,再將用牛皮紙包好的佑一的命根子揣進登美懷裏。屍體上也別忘記要寫7,但隻要寫在佑一的額頭上就好,因為登美的額頭有槍傷,所以不能寫,不過可以寫在兩頰上。登美的屍體在哪裏被發現都無所謂,阿部定現在正在監獄裏服刑,所以我也想將登美的屍體丟在警察局的拘留所或是哪個監獄裏,但是這怎麽可能,所以隨便丟在哪個深山裏就可以了。


    我的連續殺人計劃到此告一段落,我要殺死世羅喜美惠、及川辰男、吉田金、犬坊吉藏、金井貞子、犬坊登美、丹野佑一共計七個人。這也剛好和我寫在屍體上的“7”不謀而合。昭和七年的天譴犧牲者必須是七人,這也是連續七次的獵奇殺人事件,就像西洋的偵探小說一樣,在這些事件中必須到處都看得到“7”這個數字,因為就是要讓這些罪孽深重的人想起昭和七年。


    但至少,不要讓人發現這個計劃是我做的,我的目的就是不要被發現。如果沒有任何人發現這件事的真正用意,而被當作三組殉情事件處理的話,那我就會靜靜的等待自裁來臨的那一天。我不會和警察隊發生打鬥,雖然金井貞子不是殉情,要是警方宣布這三組死者當中的任何一人是兇手的話,我就打算永遠開口不說。如果沒有被發現,我也不會去做那種自首的蠢事。這種不知道兇手是誰的神秘犯罪,才像是神明的天譴,才能產生嚇阻這些愚蠢的村人,讓他們改過自新的效果。


    但是,這種事也是不可預期的,秘密通常都保守不了多久,大家常看到我手持獵槍在村子裏走來走去,而且,誰都知道我和這七個人有著深仇大恨,村裏的人遲早會說這是睦雄幹的,而引起騷動吧!其實我也沒打算要一直隱瞞,暫時不吭聲,是為了要測試這些傢夥的智慧,我期待警察、報社或是村裏的這些人,能用自己的頭腦解開這些事件的謎題。我還是期望他們能解開這些謎題,就算我被抓也沒關係。


    在我的罪行快要被發現之前,我會找個適當時機,光明正大的發表我的行兇聲明。因為,這個村子裏的人都是笨蛋,一定完全解不開隱藏在背後的謎題,隻會猜我是兇手。我才不要被村子裏的這些笨蛋逮捕,所以,我要找個適當的時機,發表犯罪聲明。要怎麽發表呢?我要將我的行兇理由寫成一封信,寄給報社,還要清楚記載我行兇背後的真正用意。我要清楚的告訴他們,所有的案子都是模仿昭和七年發生的一連串獵奇殺人案件,因為這即將成為超越阿部定事件的案子,勢必會在日本引起一陣大騷動吧!到時候我就出名了,就像小學時伊根到處跟鄰居說的一樣,我將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還會在歷史上留名呢!


    但是,我做了這種事之後,怎麽可能會沒事呢?所以我會自裁,人們一定也會很佩服的說,睦雄真有勇氣!若不是我得了肺病,我是不會這樣做的,因為我根本沒有勇氣。肺病是不治之症。再過幾年,我也會死的,因為我的父母也是在年輕時就過世了,這已經獲得證實。我也曾試著花很多錢來治療,但是,病情一點起色也沒有,所以我很清楚自己已經活不久了。反正都是一死,所以我決定要盡情做我想做的事。


    動作必須要快,如果拖拖拉拉的話,我的病會越來越嚴重,到時候可能根本沒力氣去做這些事。至少在我死之前,我要為這個國家做一點事,這樣和戰死在沙場上不就一樣了嗎?我要死得像個優等生,死得讓人尊敬,我要讓犯罪聲明刊在晚報上。這樣一來,警察隊就會從津山警署坐著卡車蜂擁而至吧!因為是刊登在晚報上,所以等警察來時,已經是晚上了。我會事先將電源切斷,這樣一來,整個村子就會變得一片漆黑,當然電話線也要切斷。


    警察的卡車會從連接津山的道路過來,因為卡車能通行的道路隻有一條,所以,我會在他們翻過一座山後,左轉到貝繁村之前的大彎道處,事先布置好陣地,等他們自投羅網。在這個地方伸出槍管,當卡車速度一減慢、往左轉的那一瞬間,我就開槍。我早就設想好了這個狀況,常常在夜晚的仙人山的鬆林裏,隻靠著月光拚命練習射擊。現在我射擊的技巧,遠遠淩駕在警官隊之上,槍也要改造成連發式的。我一定能把這些人全都殺死,我會成為一人獨自殲滅一小隊警察的英雄。少年雜誌的小說都沒寫過這樣的東西,第二天早上的報紙一定會大書特書吧!我將會變得比鬼熊還有名。


    從津山來的警官隊就這樣全軍覆沒了,警局裏已經沒有這麽多的人了,之後隻剩消防隊會來。這個就更容易解決了,因為他們幾乎沒有武裝。但是,我才不會那麽笨,一直待在同一個陣地等。當消防隊的卡車看到警官隊的卡車停在那裏,而且整個部隊都被殲滅時,消防隊的卡車可能在很前麵就會停下車了吧!這樣一來就會打不中他們。


    所以,我在位於同一條路沿線,靠近津山的神社後麵,布置了第二個陣地。我移動到那裏之後,等著消防隊到來。因為沒有電話,所以派出所沒辦法跟津山市聯絡,消防隊無法得知實際狀況如何,便會朝著貝繁村前來。到時候,我要先射擊輪胎,等卡車停下來後,再將消防隊員一個一個殲滅。雖然有點令人同情,但我決定要殺死所有的人,我一個人要殲滅警察隊和消防隊兩個小隊的所有人,應該會有人把這件事寫戍一本書吧!全日本的報社一定會相當震驚,應該會以特大的版麵刊載吧!


    然後,我就悠哉遊哉的走到仙人山去,沒有人可以抓得到我。當我進入山中之後,不要像鬼熊一樣在死之前還到處逃竄,因為不管我怎麽逃,還是會有食物吃完的一天,即使逃亡成功,我還是會死於肺結核。所以,我要留下遺書,告訴這個村子裏的那些人,他仍是多麽的沒用,然後再用槍自裁。


    如此一來,將會有很多日本人認識這個村子,他們會思考我犯下這起連續殺人事件的意義。這樣一來,這個村子應該就會變得比以前好吧!偷人老婆這種事也暫時無法繼續下去了,犬坊吉藏會死,也應該沒人敢再公然偷人老婆了。人們一定會慢慢改掉惡習,我的死就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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