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入靈異偵探社一年,當時是為了解開心裏一個謎團,那時候我住的宿舍鬧了鬼,我和幾個朋友因為玩“抽鬼”這個遊戲,招來麻煩的惡靈,弄的大家死的死傷的傷,之後,我為了“理解”這件事,所以才創立了這個靈異偵探社。
隻是沒想到,正當我以為我已經脫離那個該死的惡夢的時候,這封信又來了。
不過,這封信寫的不是抽鬼,而是一個關於“地下道”的恐怖事件。
老實說,“靈異”這種東西就像是毒品一樣,沒碰過的人就是一輩子沒碰過,碰過的人就會不斷碰到,而且,越是恐怖懸疑的靈異案例,越是引人入勝。
我看完這封信之後,幾乎沒說什麽,就直接連上網路訂了火車票,兩張。
一張給我。
一張許久不見的老友,胖子。
給學長兼表哥:
當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應該很吃驚吧,畢竟我們自從我高一的入學典禮之後,就沒有再連絡了。
我媽媽老是要我跟你學習,念這所高中之後,可以考上理工的大學,但是我知道我對理工的東西沒那麽濃厚的興趣。
我想走的是考古。嘿嘿。
我很慶幸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有一個像你這樣的表哥陪我一段,我們共同分享“靈異事件”的歲月讓我深受感動。
我目前接到了一個很怪異的case,基本上,這可能是靈異偵探社接到唯一一個真正的“靈異”案件,比起整天研究飛碟,外星人,尼斯湖水怪來說,這是一真正的案件。
我也坦承,我沒有能力去處理這個案件,所以我想請表哥回來幫忙。
委託人是我的同學,叫做“大頭”,他最近戀愛了,愛上了一個補習班的女孩子,可是他很倒楣,因為那個女孩子出了意外。
而且就在大頭跟那個女孩表白的當天晚上,女孩被人發現陳屍在火車站附近的地下道裏麵,死狀很糟糕,糟糕到我不想多說,簡單來說她是被燒死的,可是現場卻沒有任何火災的痕跡,換句話說,她是被“無名火”燒死的。
這件事,人聯想到幾年前台中最有名的“威爾康”大火,那個時候甚至有人謠傳有一艘幽靈船開到了台中的上空,船如果沒有載滿乘客,就不會離開。
警察無法處理這個案件,他們以“這名女子遭人謀殺然後焚燒棄屍”結案,但是大頭卻不這樣認為,因為,大頭可以提出證明,這女孩並沒有遭到謀殺的機會,因為在案發的當天,是大頭找女孩出來,並交給她表白信,然後大頭又陪她去坐車,直到目送她進了地下道。
大頭現在非常的悔恨,他覺得他應該陪那位女孩走進地下道的,可惜他沒有,然後整件悲劇就發生在地下到裏麵。
短短的十五分鍾,在地下道裏麵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呢?
我們知道警察對於這樣的案件的處理態度,警察必須相信凡是都有科學解釋,不然他們無法結案,所以大頭轉而向我求助。
而我很想幫助大頭,不隻是因為他是我的好同學,還有看到他神傷的樣子,他是真的很喜歡那個女孩,他暗戀了那個女孩整整兩年,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表白,卻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很倒楣,倒楣到我覺得自己有義務幫他!
所以我今天寫了這封信給你,表哥,你高中時候那個“抽鬼事件”現在還在我們宿舍流傳著,你和另外一個同學已經成為我們津津樂道的兩個英雄,所以,我誠摯的邀請你回台中。
我相信你會回來的,因為你跟我說過……
“不是我們去找靈異事件,是靈異事件會自己來找我們。”
表哥,這一次靈異事件已經找上門了,你是選擇袖手旁觀還是勇敢麵對呢?
ps.這封信的還附有當天命案的剪報,請詳閱。
表弟.阿智敬上
看完這封信,我嘴角揚起了笑容,罵了一聲“阿智這個臭小子!”
這封信從一開始跟我拉交情,感激我,然後提到正題,最後再用“袖手旁觀”來挑釁我,擺明就是要引我上鉤,這個阿智,嘿,真是長大了啊。
不過這個靈異題材的確非常引我興趣,主要是“無名火”這三個字。
打開世界的靈異搜奇網路,“無名火”一直都是永遠不墜的熱門話題,甚至可以追朔到中古歐洲的巫婆事件,而科學界對於“無名火”的推測,更是眾說紛紜。
所謂的無名火,就是在沒有任何起火源的情況下,莫名其妙的點火。
通常發生在年紀較小的孩子身上,但是也發生在成年人的身上,甚至有人終期一生都被無名火所困擾,這個人不論到哪裏都會引起火災,從他家裏,學校,甚至他死前在醫院,都有床單燃燒的事件發生。
為什麽呢?科學仍然無法解釋,目前有一種說法是針對“電磁波的不穩定”這方麵研究,以科學的說法來說,人是物質,物質會散發電磁波,無名火的發生可能是那人體內的電磁波太強,會影響周圍的環境造成火災。
但是,這個電磁波的說法,最有趣的一點,就是剛好和一個東西吻合,那就是“靈騷現象”。
將“電磁波過強”置換成“靈波過強”,那就會造成靈異事件中最有名的靈騷現象,靈騷一但發生,周圍數十公尺的物體都會被影響而顫動。
隻是沒想到,正當我以為我已經脫離那個該死的惡夢的時候,這封信又來了。
不過,這封信寫的不是抽鬼,而是一個關於“地下道”的恐怖事件。
老實說,“靈異”這種東西就像是毒品一樣,沒碰過的人就是一輩子沒碰過,碰過的人就會不斷碰到,而且,越是恐怖懸疑的靈異案例,越是引人入勝。
我看完這封信之後,幾乎沒說什麽,就直接連上網路訂了火車票,兩張。
一張給我。
一張許久不見的老友,胖子。
給學長兼表哥:
當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應該很吃驚吧,畢竟我們自從我高一的入學典禮之後,就沒有再連絡了。
我媽媽老是要我跟你學習,念這所高中之後,可以考上理工的大學,但是我知道我對理工的東西沒那麽濃厚的興趣。
我想走的是考古。嘿嘿。
我很慶幸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有一個像你這樣的表哥陪我一段,我們共同分享“靈異事件”的歲月讓我深受感動。
我目前接到了一個很怪異的case,基本上,這可能是靈異偵探社接到唯一一個真正的“靈異”案件,比起整天研究飛碟,外星人,尼斯湖水怪來說,這是一真正的案件。
我也坦承,我沒有能力去處理這個案件,所以我想請表哥回來幫忙。
委託人是我的同學,叫做“大頭”,他最近戀愛了,愛上了一個補習班的女孩子,可是他很倒楣,因為那個女孩子出了意外。
而且就在大頭跟那個女孩表白的當天晚上,女孩被人發現陳屍在火車站附近的地下道裏麵,死狀很糟糕,糟糕到我不想多說,簡單來說她是被燒死的,可是現場卻沒有任何火災的痕跡,換句話說,她是被“無名火”燒死的。
這件事,人聯想到幾年前台中最有名的“威爾康”大火,那個時候甚至有人謠傳有一艘幽靈船開到了台中的上空,船如果沒有載滿乘客,就不會離開。
警察無法處理這個案件,他們以“這名女子遭人謀殺然後焚燒棄屍”結案,但是大頭卻不這樣認為,因為,大頭可以提出證明,這女孩並沒有遭到謀殺的機會,因為在案發的當天,是大頭找女孩出來,並交給她表白信,然後大頭又陪她去坐車,直到目送她進了地下道。
大頭現在非常的悔恨,他覺得他應該陪那位女孩走進地下道的,可惜他沒有,然後整件悲劇就發生在地下到裏麵。
短短的十五分鍾,在地下道裏麵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呢?
我們知道警察對於這樣的案件的處理態度,警察必須相信凡是都有科學解釋,不然他們無法結案,所以大頭轉而向我求助。
而我很想幫助大頭,不隻是因為他是我的好同學,還有看到他神傷的樣子,他是真的很喜歡那個女孩,他暗戀了那個女孩整整兩年,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表白,卻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很倒楣,倒楣到我覺得自己有義務幫他!
所以我今天寫了這封信給你,表哥,你高中時候那個“抽鬼事件”現在還在我們宿舍流傳著,你和另外一個同學已經成為我們津津樂道的兩個英雄,所以,我誠摯的邀請你回台中。
我相信你會回來的,因為你跟我說過……
“不是我們去找靈異事件,是靈異事件會自己來找我們。”
表哥,這一次靈異事件已經找上門了,你是選擇袖手旁觀還是勇敢麵對呢?
ps.這封信的還附有當天命案的剪報,請詳閱。
表弟.阿智敬上
看完這封信,我嘴角揚起了笑容,罵了一聲“阿智這個臭小子!”
這封信從一開始跟我拉交情,感激我,然後提到正題,最後再用“袖手旁觀”來挑釁我,擺明就是要引我上鉤,這個阿智,嘿,真是長大了啊。
不過這個靈異題材的確非常引我興趣,主要是“無名火”這三個字。
打開世界的靈異搜奇網路,“無名火”一直都是永遠不墜的熱門話題,甚至可以追朔到中古歐洲的巫婆事件,而科學界對於“無名火”的推測,更是眾說紛紜。
所謂的無名火,就是在沒有任何起火源的情況下,莫名其妙的點火。
通常發生在年紀較小的孩子身上,但是也發生在成年人的身上,甚至有人終期一生都被無名火所困擾,這個人不論到哪裏都會引起火災,從他家裏,學校,甚至他死前在醫院,都有床單燃燒的事件發生。
為什麽呢?科學仍然無法解釋,目前有一種說法是針對“電磁波的不穩定”這方麵研究,以科學的說法來說,人是物質,物質會散發電磁波,無名火的發生可能是那人體內的電磁波太強,會影響周圍的環境造成火災。
但是,這個電磁波的說法,最有趣的一點,就是剛好和一個東西吻合,那就是“靈騷現象”。
將“電磁波過強”置換成“靈波過強”,那就會造成靈異事件中最有名的靈騷現象,靈騷一但發生,周圍數十公尺的物體都會被影響而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