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蘇聯是在1961年同意允許中國製造米格-21f-13及該機所用的圖曼斯基r-11f-300發動機。並且有少量的蘇製該型機作為示範飛機交付中國使用。隨同這批飛機一起交付中國的還有一些拆除了武器的該型機,具體數量不詳。但是兩國關係的破裂嚴重地影響了中國製造該機的計劃,因為蘇聯沒有交給中國該機的任何技術文件和資料。蘇聯曾給過中國優先製造米格-19, 即殲六的權利,所以所提供的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也比較完善。蘇聯許可中國生產該機之後不久,中國就開始著手生產殲七。
為此,中國瀋陽飛機設計所接受了要充分研究米格-21的任務,以便製定殲七飛機的生產計劃。米格-21的原型機於1964年初開始生產,1965年l1月完成機體靜力試驗。第一架生產型殲七,象早期製造的殲七一樣,由瀋陽飛機工廠製造,並於1966年1月17日,由試飛員葛文塘駕駛進行了首次飛行。到當年4月底,中國就製造了12架殲七戰鬥機。在這段時間,試飛中的原型機,前後共完成了29個起落,飛行速度達到了m2.02。中國最初生產的殲七,由一台渦噴-7渦輪噴氣發動機驅動。該發動機是在蘇聯r-11f-300發動機的基礎上,經多方麵改進位成的。他們採用了 新加工方法來製造發動機的渦輪葉片和其它重要零部件,但加力燃燒室和壓縮器是重新設計的。後期的發動機,渦輪葉片從31片減少到24片,更大地提高了可靠性,減少了發動機對喘振和失速顫振的敏感性。殲七原型機於1967年獲得生產許可證。 生產轉移初期的殲七型機,全部由瀋陽飛機製造廠生產。
殲七家族族譜
(以英文編號的代表出口型)
mig-21f-13->殲七i->f-7a->f-7b
mig-21f-13->?>殲七ii
mig-21f-13->?>?>殲七iia->f-7m
mig-21f-13->?>?>殲七iia->?>f-7mp
mig-21f-13->?>?>殲七h
mig-21f-13->? ?>殲教七
mig-21f-13->?>?>原稱殲七iii
mig-21f-13->?>?>?>殲七d(原稱殲七iii改或殲七iiia)
mig-21f-13->?>?>殲七e->f-7mg
mig-21f-13->?>?>殲七fs
殲七i 早在1964年,中國就已決定將其轉移到成都和貴州生產。殲七i晝間防空型是由成都飛機公司製造的殲七飛機的第一種型號,該機的基本方麵與瀋陽製造的殲七型機相似。1976年6月首次試飛,試飛員景正華。與原型(mig-21f-13)相比,主要改進有:機身左側增加一門航炮(原型的主要武器為一門右側機身行炮和兩枚外掛飛彈),加強了近戰火力;進氣道調節錐由3級調節改為無級機調節,改善了平飛加速性能;近期道唇口的圓弧半徑由0.5毫米增加到2毫米,改善了低速飛行時的氣流流動特性,提高了起飛推力。 主要技術數據:機長:14.89米 翼展:7.15米 機高:4.1米 機翼麵積: 空重:5275千克 最大起飛重量:8655千克 最大使用速度:2.0m 升限:8000米 爬升率:180米/秒 最大航程:1400公裏
f-7a 殲七i的出口型,也由瀋陽飛機廠製造,並有少量出口到阿爾巴尼亞和坦尚尼亞。與殲七i比較其改進有發動機由原來的渦噴-7型改為渦噴-7乙型,加力推力從56.39千牛增加到58.8千牛,發動機壽命延長;著陸阻力傘艙由機腹移到了垂尾根部,這樣就可以提前放傘,以進一步縮短著陸滑跑距離;改裝部分機載電子設備;後期產品為外掛近距飛彈敷設了電纜。 f-7b 專為出口設計的f-7b,已向埃及和伊拉克出口。殲七的這些早期型號,與後期的米格-21f-13型機相同,具有寬翼弦垂直尾翼,並且保留了早期米格-21f飛機裝備的兩門30毫米口徑航空機炮。伊拉克的f-7戰鬥機,在該國與伊朗長期進行的兩伊戰爭中,發揮了主力作用。其中,有一批飛機還參加了前幾年進行的那次海灣戰爭, 但當時有不少都損失在地麵,其它的也被多國部隊的戰鬥機擊落。象伊拉克其它所有的戰鬥機一樣,能飛的f-7也少得可憐。而且,事實也證明,即使它們參戰,也隻不過是多國部隊那些在數量上具有壓倒優勢的、性能優良戰鬥機的犧牲品。 初期的殲七,在中國使用並不普遍,主要是由於米高揚設計局獨特的座艙彈 射救生係統造成的。這種係統,其鉸接式前座艙蓋是與駕駛員座椅連在一起的,在彈射救生過程中,可對駕駛員起到屏蔽保護作用。由於這種聯動係統比較復 雜,加上加工質量粗糙,所以中國製造的這種救生係統彈射很容易失敗。盡管如此,也一直未能提供一種新的彈射救生係統。直到1978年,新的救生係統才裝備 在殲七飛機上使用。 事實上,用於殲七ii型飛機的新型ii型彈射座椅於1975年就開始研製。這種彈射座椅安排在兩塊可拋放座艙蓋座艙之中。
殲七ii 在殲七i基礎上的進一步改進型(曾稱殲七i改),1978年12月30日首飛,試飛員餘文明。主要改進有:以自行研製的火箭彈射座椅代替了原來蘇聯設計的帶離式彈射救生裝置,新型彈射座椅裝有一枚大推力彈射火箭,彈射時,它不僅加速平穩,使飛行員脊柱受傷的可能性較小,而且還能使其具有更高的彈射軌跡。飛機在地麵零高度,時速超過260公裏的條件下,該係統也能進行彈射。在空中彈射時,飛機的最大飛行速度可達到890公裏/小時。有意思的是,這種新的彈射座椅直到1984年才被使用。受到中國空軍青睬的這種彈射座椅,在1985年所進行的5次彈射均告成功。其中最後一次彈射除座椅的常規性能不錯外,其它也很順利。座艙蓋由整體向前開啟改為向後開啟,前風擋固定;著陸阻力傘艙上移至垂尾根部,縮短了飛機的著陸滑跑距離;在機腹內沿縱向中心線,還設有 一個容量為720升的燃油箱,增加了載油量,以擴大作戰半徑。 更重要的是,殲七ii採用了一台渦噴-7乙(wp7-b)新型禍輪噴氣式發動機,靜推力為61o0公斤。原來的渦噴-7發動機在整個生產壽命期間,隻進行過一係列小的改進,但渦噴-7乙則標誌著中國已在發動機研製上已取得了重大的進步。由於渦噴-7乙發動機利用了已在渦噴-7a發動機上應用的一些改進材料、結構和機械加工工藝方麵的優勢,所 以使其維修間隔時間得到成倍增加,達到200小時,而且發動機推力也有所提高。渦噴-7a發動機是專為中國自行研製的殲八戰鬥機所開發的。渦噴-7乙採用了新的燃燒室火焰筒、新的高溫軸承、密封技術和合成燃油。重新設計的加力燃燒室,採用了新隔熱措施,可免除後機身被燒事故。後機身被燒事故曾經是殲七/米格-21f飛機普遍存在的問題。在進一步改進的延壽渦噴-7乙發動機上,原來以汽油為燃料的起動裝置已被使用煤油的起動裝置所取代。這種發動機不僅重量有所減輕,而且還提高了可靠性,也更有利於維護。改裝了型發動機,解決了後機身溫度過高的問題。
為此,中國瀋陽飛機設計所接受了要充分研究米格-21的任務,以便製定殲七飛機的生產計劃。米格-21的原型機於1964年初開始生產,1965年l1月完成機體靜力試驗。第一架生產型殲七,象早期製造的殲七一樣,由瀋陽飛機工廠製造,並於1966年1月17日,由試飛員葛文塘駕駛進行了首次飛行。到當年4月底,中國就製造了12架殲七戰鬥機。在這段時間,試飛中的原型機,前後共完成了29個起落,飛行速度達到了m2.02。中國最初生產的殲七,由一台渦噴-7渦輪噴氣發動機驅動。該發動機是在蘇聯r-11f-300發動機的基礎上,經多方麵改進位成的。他們採用了 新加工方法來製造發動機的渦輪葉片和其它重要零部件,但加力燃燒室和壓縮器是重新設計的。後期的發動機,渦輪葉片從31片減少到24片,更大地提高了可靠性,減少了發動機對喘振和失速顫振的敏感性。殲七原型機於1967年獲得生產許可證。 生產轉移初期的殲七型機,全部由瀋陽飛機製造廠生產。
殲七家族族譜
(以英文編號的代表出口型)
mig-21f-13->殲七i->f-7a->f-7b
mig-21f-13->?>殲七ii
mig-21f-13->?>?>殲七iia->f-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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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七i 早在1964年,中國就已決定將其轉移到成都和貴州生產。殲七i晝間防空型是由成都飛機公司製造的殲七飛機的第一種型號,該機的基本方麵與瀋陽製造的殲七型機相似。1976年6月首次試飛,試飛員景正華。與原型(mig-21f-13)相比,主要改進有:機身左側增加一門航炮(原型的主要武器為一門右側機身行炮和兩枚外掛飛彈),加強了近戰火力;進氣道調節錐由3級調節改為無級機調節,改善了平飛加速性能;近期道唇口的圓弧半徑由0.5毫米增加到2毫米,改善了低速飛行時的氣流流動特性,提高了起飛推力。 主要技術數據:機長:14.89米 翼展:7.15米 機高:4.1米 機翼麵積: 空重:5275千克 最大起飛重量:8655千克 最大使用速度:2.0m 升限:8000米 爬升率:180米/秒 最大航程:1400公裏
f-7a 殲七i的出口型,也由瀋陽飛機廠製造,並有少量出口到阿爾巴尼亞和坦尚尼亞。與殲七i比較其改進有發動機由原來的渦噴-7型改為渦噴-7乙型,加力推力從56.39千牛增加到58.8千牛,發動機壽命延長;著陸阻力傘艙由機腹移到了垂尾根部,這樣就可以提前放傘,以進一步縮短著陸滑跑距離;改裝部分機載電子設備;後期產品為外掛近距飛彈敷設了電纜。 f-7b 專為出口設計的f-7b,已向埃及和伊拉克出口。殲七的這些早期型號,與後期的米格-21f-13型機相同,具有寬翼弦垂直尾翼,並且保留了早期米格-21f飛機裝備的兩門30毫米口徑航空機炮。伊拉克的f-7戰鬥機,在該國與伊朗長期進行的兩伊戰爭中,發揮了主力作用。其中,有一批飛機還參加了前幾年進行的那次海灣戰爭, 但當時有不少都損失在地麵,其它的也被多國部隊的戰鬥機擊落。象伊拉克其它所有的戰鬥機一樣,能飛的f-7也少得可憐。而且,事實也證明,即使它們參戰,也隻不過是多國部隊那些在數量上具有壓倒優勢的、性能優良戰鬥機的犧牲品。 初期的殲七,在中國使用並不普遍,主要是由於米高揚設計局獨特的座艙彈 射救生係統造成的。這種係統,其鉸接式前座艙蓋是與駕駛員座椅連在一起的,在彈射救生過程中,可對駕駛員起到屏蔽保護作用。由於這種聯動係統比較復 雜,加上加工質量粗糙,所以中國製造的這種救生係統彈射很容易失敗。盡管如此,也一直未能提供一種新的彈射救生係統。直到1978年,新的救生係統才裝備 在殲七飛機上使用。 事實上,用於殲七ii型飛機的新型ii型彈射座椅於1975年就開始研製。這種彈射座椅安排在兩塊可拋放座艙蓋座艙之中。
殲七ii 在殲七i基礎上的進一步改進型(曾稱殲七i改),1978年12月30日首飛,試飛員餘文明。主要改進有:以自行研製的火箭彈射座椅代替了原來蘇聯設計的帶離式彈射救生裝置,新型彈射座椅裝有一枚大推力彈射火箭,彈射時,它不僅加速平穩,使飛行員脊柱受傷的可能性較小,而且還能使其具有更高的彈射軌跡。飛機在地麵零高度,時速超過260公裏的條件下,該係統也能進行彈射。在空中彈射時,飛機的最大飛行速度可達到890公裏/小時。有意思的是,這種新的彈射座椅直到1984年才被使用。受到中國空軍青睬的這種彈射座椅,在1985年所進行的5次彈射均告成功。其中最後一次彈射除座椅的常規性能不錯外,其它也很順利。座艙蓋由整體向前開啟改為向後開啟,前風擋固定;著陸阻力傘艙上移至垂尾根部,縮短了飛機的著陸滑跑距離;在機腹內沿縱向中心線,還設有 一個容量為720升的燃油箱,增加了載油量,以擴大作戰半徑。 更重要的是,殲七ii採用了一台渦噴-7乙(wp7-b)新型禍輪噴氣式發動機,靜推力為61o0公斤。原來的渦噴-7發動機在整個生產壽命期間,隻進行過一係列小的改進,但渦噴-7乙則標誌著中國已在發動機研製上已取得了重大的進步。由於渦噴-7乙發動機利用了已在渦噴-7a發動機上應用的一些改進材料、結構和機械加工工藝方麵的優勢,所 以使其維修間隔時間得到成倍增加,達到200小時,而且發動機推力也有所提高。渦噴-7a發動機是專為中國自行研製的殲八戰鬥機所開發的。渦噴-7乙採用了新的燃燒室火焰筒、新的高溫軸承、密封技術和合成燃油。重新設計的加力燃燒室,採用了新隔熱措施,可免除後機身被燒事故。後機身被燒事故曾經是殲七/米格-21f飛機普遍存在的問題。在進一步改進的延壽渦噴-7乙發動機上,原來以汽油為燃料的起動裝置已被使用煤油的起動裝置所取代。這種發動機不僅重量有所減輕,而且還提高了可靠性,也更有利於維護。改裝了型發動機,解決了後機身溫度過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