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呢?”我問。顯然並沒有交代過去,那半條命還在他體內保管得好好的。


    “結果他都要踹下來了,最後卻放過了我。”石頭哥說,嘆了口氣,“我到現在還記得自己倒地上,死要麵子地梗著脖子,看見陽光照著他憤怒到快瞪出血的眼睛,那一腳他沒道理不給我,直到現在我都沒想通。”


    我仿佛能猜到一丁點:“……石頭哥,你當時是不是用手捂著肚子?”


    石頭哥抬頭看我,眨了眨眼,猛然失笑:“臥槽原來是因為這個?!”他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難怪了……臥槽他是不是傻呀!”


    我想那時的石頭哥,雖然是塞林格的對手,但塞林格大概也打從心裏認為,他是個不錯的吉他手吧。


    石頭哥靠在椅子上:“不過總算是不打不相識,一來二去熟了以後舊事就揭過了。到高三時候我們三個關係已經很好了。雖然樂隊都各自玩各自的,但是放學後還能聚一塊兒打打籃球,吃個飯,聊下歌。”


    這一部分的內容很好聽,充滿青春氣息,雖然塞林格的青春,未必想石頭哥和季詩一樣瀟灑,但是有夥伴,有汗水,有籃球,有陽光,總算也不叫辜負了。


    石頭哥和季詩雖然平時不學無術,時間都用來玩音樂了,但是高三時還是不敢怠慢,放學後抱著五年高考三年模擬眉頭不展,重點高中的進度他們這種拿錢進去的富二代根本趕不上,這種時候兩人就羨慕塞林格,他那個高中,學生們上學就是混日子,沒人想過考大學,能進個技校,上個專科就是最好的歸宿了。


    以往都是一起打籃球,玩音樂,後來大部分時間石頭哥和季詩都抱著書本在啃,塞林格就在一旁見證他們的焦頭爛額,自己悠閑地彈吉他,或者打籃球。


    季詩有天在家挨了老爹的罵,那天塞林格打籃球時他就——用石頭哥的話說——特別幼稚地遷怒人家。


    “別打了!沒看見我在做五三嗎?!”


    塞林格瞥他一眼:“做出來了嗎?”


    “還不是因為你影響我啊!”季詩說,“我再做不出來也比你強,你怕是連高一的理綜都做不了!”


    “我要是做得了呢。”


    “那我送你一副新琴弦!”


    塞林格扔了籃球走過來,也不管季詩什麽表情,自己拿過那本五三,看了看題目,季詩說傻逼了吧,就跟你說我們這邊的課程你們那破學校根本不能比。塞林格抬頭瞅他一眼,提筆就在題目下方寫起來。


    寫完把本子推過去,季詩拿起來,看著上麵思路清晰的一行行數學符號,目瞪口呆,他拿給一旁的石頭哥看,石頭哥看了也一頭霧水,這兩人根本連解題步驟都看不懂,湊在一起研究了半天,聽見塞林格嘆了口氣,起身背上吉他包自己走了。


    塞林格的答案正確與否,他們都是到第二天上學了才知道,用石頭哥自己的話說,也是廢柴得可以了。因為那道微積分題班上沒人做出來,兩人悄悄把塞林格寫的答案拿到辦公室,數學老師看完像看外星人一樣看著他倆,問這你們倆誰做的?


    那天石頭哥跑來塞林格的學校找他,衝到天台上激動得不得了:“林賽那題你怎麽做出來?!我們班上沒一個人做出來!臥槽你居然真的會認真聽課嗎?”


    塞林格從地上坐起來,提起墊在地上的書包和外套,拍了拍說為什麽不啊。


    “為什麽要啊?”石頭哥把數學老師看外星人的眼光原封不動地還給塞林格,末了皺眉,“你難道……想參加高考?”


    塞林格表情黯了黯,說:“不能是因為喜歡嗎。”


    “喜歡?語文和英語你說你喜歡我還姑且能理解,畢竟寫歌詞用得著,數學你能喜歡它什麽啊?”


    “喜歡它很美。”


    石頭哥一臉你特麽在逗我的表情:“是嗎?美在哪兒?”


    “例如歐拉恆等式,想想就很美。”


    “歐什麽?”


    塞林格扭頭看著石頭哥似乎有點耳熟但又想不起來的表情:“你高中數學怎麽學的?”


    “你管我呢!那物理,化學呢,難道也很美?”


    塞林格說:“量子力學中有一種現象叫量子糾纏,聽說過嗎?”


    石頭哥:“……”


    塞林格有一會兒沒說話,過了一會兒他換了個問題:“量子力學你聽說過嗎?”


    石頭哥憋紅了臉,感覺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石頭哥回憶至此,說道:“他當時告訴我量子糾纏的意思,簡單地說,就是宇宙中曾在一起的兩個粒子,就算把它們分開,哪怕隔著數萬光年的距離,當有什麽發生在其中一個粒子上時,另一個粒子也能同時感應到。”他看著我,“這個世界上對量子糾纏感興趣的物理學者可能很多,玩搖滾的人更是何其多,但是對量子糾纏著迷的搖滾人,我覺得也找不出幾個吧。遲南,我當時知道他買你的那七首歌裏有一首叫《量子糾纏》時,就知道你們倆怕是真的很有緣了。”


    有緣這種說法,用數學語言來說,隻是概率而已。關於量子糾纏,我隻是偶然讀到,覺得很美,才會想寫成歌的。


    雖然隻是概率,但是想到,原來他在看見我的那七首歌時,隻看歌名就已經知道我在寫什麽了,還是會感慨,這樣的數學概率是真的挺美吧。


    第48章


    “其實在認識老爺子之前他沒想過去念正經的音樂學院,畢竟學音樂非常燒錢,越好的音樂學院越特麽燒錢,”石頭哥感慨著說,“他大概隻想自己搞音樂,覺得隻靠自己也不會輸給任何人吧,但老爺子覺得可惜,我還記得有一回塞林格在學校犯了事兒,老師要見家長,還是老爺子去見的,臥槽那排場,賓利車在校門外一停,全校都在圍觀,事情當然也輕鬆解決了~~塞林格為了還這個人情才答應跟老爺子去了一趟伯克利。得虧他去了,伯克利之行改變了他,我看出他想學音樂了,像學數學,學物理那樣,投入那個他自以為夠不著門檻的音樂世界。


    “大二寒假我去紐約玩,聽完演唱會看完籃球賽,就想順道去波士頓看一下他。他在伯克利念書的時候參加過一隻樂隊,那個樂隊在當地很火,後來樂隊的主唱自己和公司簽約了,拋棄了樂隊,他們就找到了塞林格,其實塞林格是暫時頂替主唱位置的,但是這樣一頂替就頂替了快一年,不過畢業後他是要回國的,所以肯定不可能在那隻樂隊長待,但他那時已經很受歡迎,歌迷用了各種辦法來挽留他都沒用,然後就發生了那件事,趕巧被我碰上了……”


    我猜到了石頭哥說的是哪件事。


    石頭哥嘆了口氣:“我估計也就是因為這個吧,有歌迷覺得他和前一個主唱一樣背叛了樂隊,他告別樂隊的最後一場演出結束時,歌迷們都哭著在喊‘dont go’,還有人用中文喊‘留下來‘,前排有個女歌迷遞給他一杯水,我現在還記得那個樂扣水杯大概這麽高,”他雙手比了比,“水杯上用黑色的馬克筆寫著always keep in mind,塞林格就接過來,全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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