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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完溫泉大家都在榻榻米的屋子裏打牌,石頭哥喝醉睡了,我繞著溫泉館找了一圈,才找到獨自一人坐在屋簷下抽菸的塞林格,他身後有隻大概才個把月大的小柴犬繞到他旁邊,把頭往他浴衣袖子裏鑽,塞林格愣了一下,把狗揪出來放回走廊上,很認真地指了個方向:“去那邊,懂嗎。”


    混世魔王式的恫嚇對別的物種顯然無效,小柴犬在冷風中瑟瑟發抖,過了一會兒沒忍住又往他闊袖裏鑽,來回幾次,塞林格終於提著狗脖子,把小狗放到了院落的地上,這下狗崽撲棱著再也上不去了,不屈不撓地撲棱了好一會兒,直到空中飄下一片雪花,我仰頭看著灰色的天空,雪像某種燃燒後的灰燼旋轉著灑下來,不知不覺又想起那首《黑色沙漠》,再低頭時,塞林格已經彎腰把狗崽提了回來,放進了懷裏。


    那天我沒有去打擾他,那是他想一個人待著的時候,第二天從溫泉旅社回來,才不得已給他發了條信息:


    ——林賽哥,我問過店員了,那隻小狗是散養的,身上可能有寄生蟲,你還是全麵清理一下吧。


    大概三個小時後,手機響了一聲:


    ——已清理。下次早點兒告訴我,別再躲一邊看笑話了。


    我不知道我能為他做什麽,特別想幫幫他,他的沉默是他的天才也是他的弱點,要是能幫幫他就好了。


    那論壇是我當初告訴石頭哥的,我該為此負責。我相信塞林格不是那麽想的,他也沒有想過會被過度解讀,石頭哥這樣的反應,會讓塞林格覺得自己真的被孤立了,真的像蘭斯洛特。但lotus是一個整體,石頭,季詩,李想,阿嵐,對塞林格來說是夢想路上的夥伴,他都願意為了他們犧牲自己,成全樂隊,怎麽可能在樂隊正取得成就,自己也被越來越的人認可的時候拋棄樂隊。


    註冊了一個id,我在那個帖子裏第一次寫下了回復。


    我不相信:


    ——是怎樣的契機加入lotus的?——石頭來找我,我就加入了。


    ——他要是不來找你呢?——沒想過那種可能。


    ——喜歡的樂隊是?——beatles,lotus。還有很多,就不說了。


    ——你的歌很少寫自己,比較多觀察世界?——觀察世界比較簡單。


    ——為什麽?觀察自己很難嗎?——你眼中的自己和別人眼中的自己可能永遠都是南轅北轍,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


    ——以後會寫寫自己嗎?——應該不會。


    ——為什麽?——那樣的歌不會有人喜歡吧。我不是他們那樣的人。


    ……


    ——喜歡的樂隊是?——beatles,lotus。


    ——還有很多,就不說了?——嗯,對。


    ——四年前你回答這個時有人說你很狂妄,把lotus和beatles相提並論?——是啊,現在一樣狂妄。


    ——你現在開始有一些表達自我的歌了?——嗯,可以這麽說吧。


    ——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轉變?——想讓lotus的歌更多樣化一點,世界每天也沒那麽多事兒讓我觀察。他們也鼓勵我表達自我。


    ——他們是誰?——就不要問這種顯而易見的問題了。


    ——你和石頭的風格很不同,哪怕是表達自我也是用不同的方式,你覺得區別在哪兒?——他比較直接,我拐彎抹角。


    ——哈哈哈,你歌詞確實都有點,怎麽說,意識流,為什麽不直接一點?——我太負麵了,委婉一點大家可能會覺得憂傷感動什麽的,太直接了沒人會喜歡。


    ——你在意別人不喜歡你嗎?——我不是說我,我是說lotus。


    ——我覺得你的隊友會希望你更直接地表達自我嗎?——也許吧,他們就是一群長不大的小屁孩,就想讓我什麽都跟他們一樣,張大嗓門喊出來。


    ——你不是小屁孩嗎?——我是混在裏麵的老妖怪,得看著他們免得被其他的妖怪吃了。


    上麵兩段是塞林格在lotus出道紀錄片和之前的五周年紀錄片裏說過的話,他的很多想法可見一斑,當然不相信的人也可以認為他在說謊,但作為一個喜歡了他那麽久的粉絲,我不覺得他是個會在採訪時說謊的人,如果他可以說謊,他更會選擇沉默。


    我絲毫不覺得他想要離開lotus單獨發展,相反他是想要自己回頭能看見lotus的,他處處、無時無刻不在為lotus想,甚至為了lotus可以一次次挑戰自己。但可能因為不善言辭,歌迷、樂迷甚至包括隊友偶爾都會誤解他。我知道我也沒什麽資格揣摩偶像的想法,但是,除非塞林格在lotus中再也寫不出巨浪、1729、蘭斯洛特這樣的作品,除非他在為石頭哥編曲時再也做不出像超級英雄那樣的完美契合的編曲,否則我是不相信他會受夠了lotus而離開lotus的。


    敲下最後一句話,怕帖子沉了,我還自己頂了一下。


    石頭哥,你還在跟這個帖子嗎,希望不要隻看到那些負麵的話,希望你也能看到這裏。


    關了電腦,倒在床上,我希望我沒有做多餘的事,頭上三尺如果真的有神明在傾聽,從高中起就一直支撐我的樂隊,請務必要保佑他們走到最後,永遠互相愛著彼此。


    ——


    第二天早上收到塞林格的信息:不用來接我,我直接去公司。


    我自己坐地鐵去了公司,走出地鐵站時天還是暗藍色的,隔著馬路我望見黑色的1199停在公司大樓下,塞林格停在那裏,不知道在幹什麽,我本想叫他,他忽然又發動了車子,杜卡迪咆哮著離去。


    後來樂隊的大夥兒都到了,許章哥正好下來,看見我就問塞林格呢,我說他說直接來公司,沒讓我去接,許章哥朝窗下望了一眼,說你在看什麽?我隻好說雨下這麽大,我沒帶傘。許章哥笑了笑,說公司有傘,拍拍我的肩膀走了。


    這個時候塞林格還在雨中跑吧,我被診斷耳朵不可逆病變的那天也是這麽大的雨,隻不過那是傍晚,現在是早晨,塞林格是不是就喜歡在太陽剛升起,快落下的時候飆車?可能是吧,那有一種美感,應該也不隻他一個人喜歡,在朝陽和夕陽中極速狂飆,金色的太陽在深色的護目鏡上快速地刷過一遍又一遍,我能想像那種忘我的痛快。


    可是會有速度黨熱衷在大雨天飆車嗎?這都是第二次了吧,他之前把大魔鬼開進河裏那天,沒準也是這麽大的雨。


    當速度快到一個極限,雨水也會變得暴烈,冰雹一樣砸在導流罩上,白色的水沫四濺,護目鏡上沒有太陽,隻有傾瀉不完的雨水,整個世界急速又扭曲,雨水會流進脖子裏,身體熱得快沸騰,胸口卻是透心的涼。


    離樂隊集合的時間隻差五分鍾了,我的耳朵終於艱難地捕捉到了引擎咆哮的聲音,黑色的機車從立交橋上俯衝下來,雪亮的前車燈刺穿晦暗的大雨,它拐進了公司樓下的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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