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肉刑的歷史講到這裏,我們大概已經可以深切體會到肉刑的野蠻殘忍。話說劉恆看了緹縈的上書,大為感慨,愀然不樂,當即下詔說:“我聽說上古時代,犯罪的人隻要在他們衣服上畫上符號以為侮辱,他們就羞愧得不會再犯,為什麽國家會治理得這麽好?現在法律規定了三項肉刑,而罪犯卻越來越多,問題究竟出在哪裏?難道不是我德行微薄,教導不明的緣故嗎?所以說教育不夠,則百姓容易為非作歹。社會風氣的端正,在於我們這些高高在上的人必須以身作則,否則老百姓不會服氣。現在百姓一犯罪,我們不反思我們教育是否合格,隻知道對他們施加肉刑,讓他們變成殘廢,喪失了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想起來太讓人悲傷了。我們這樣做,稱得上是百姓的父母嗎?因此我命令,立刻廢除肉刑,改掉這種重刑的作風。如果罪犯們服刑期間不逃亡的話,到達一定年數就釋放。我的這些建議都立為法律。”
上麵那段詔書除了廢除肉刑之外,還蘊涵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有期徒刑”的概念。原來在這之前,所有罪犯們的刑期都是無限的,隻有從這封詔書開始,才按照不同的罪行施加不同的刑期。
詔令一下,大臣們開始還不理解,仍舊紛紛上書表示反對,但是劉恆堅決駁回了他們的諫書,雷厲風行要求廢除肉刑,大臣們無可奈何,頓首表示奉詔。從此,中國歷史進入了一個沒有肉刑的嶄新階段,離文明又靠近了一步,是人權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後來有些獨裁者比如曹操一度想恢復肉刑,以鞏固他自己的特務統治,卻因為以孔融為首的群臣紛紛反對,終於還是打消了念頭,可見,專製統治者對肉刑是多麽眷戀,肉刑對百姓的恐嚇功能又是多麽強大。而劉恆並不因為要加強自己的統治就對肉刑的殘忍視若無睹,僅此一項,這位皇帝就足以彪炳青史。
總得來說,從此之後,原先的三種肉刑就轉化為以下三種:
(1)“黥刑”換成了“城旦舂”。所謂“城旦舂”,就是男的叫“城旦”,刑期的勞役主要是築城和候望寇盜;女的叫“舂”,刑期的勞役主要是舂米。
(2)“劓刑”換成了“笞刑”,規定用竹板擊打三百下。
(3)“刖刑”比較複雜,規定應當刖左腳的“笞五百”,應當刖右腳者棄市。也許右腳比左腳重要。
當然,廢除肉刑之舉也有一些不大妥當的地方,比如擴大了死刑的範圍,將該斬右趾(刖右腿)改為棄市,就反而加重了刑罰。另外,笞刑因為笞打次數過多,同樣造成不少受刑者傷重而亡,所以班固稱其“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之”。後來景帝當政,於前元元年和前元六年(前156年和前144年)兩次減輕笞刑,將笞五百先改為笞三百,進而改為笞二百;將笞三百先改為笞二百,進而改為笞一百。並頒布了《箠令》,嚴格規定了刑具規格、受刑部位、施刑規則,比如笞打所用竹板的長度為五尺(約今日115厘米)、寬度為一寸(2.3厘米)、末端厚度為半寸(1.15厘米),須削平竹節,用刑隻能打屁股,施刑過程之中施刑人不許更換等等,使肉刑的廢除真正對百姓有利。
至於原先都是無期徒刑的,也改為以下幾種:
(1) 髡鉗城旦舂 五年刑期 “髡”指剃去頭髮,“鉗”指頸上加鐵鉗。
(2) 完城旦舂 四年刑期 “完”指保證頭髮完全無損,隻剃去鬢髮。
(3) 鬼薪白粲 三年刑期 其中男的叫“鬼薪”,職責是砍伐為祠祀鬼神所用的樹木;女的叫“白粲”,職責是為祠祀擇米,挑出來的米都得是白粲粲的。
(4) 司寇作 二年刑期 其中男的叫“司寇”,職責是防備寇盜;女的叫“作”,職責是幹雜活。
(5) 罰作復作 一年刑期 其中男的叫“罰作”,女的叫“復作”。都是幹勞役。
小章:第四集
文帝十六年,發生了一件很可笑的事。
有一個叫新垣平的人,把劉恆騙得七葷八素的,可以說是劉恆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件事。
新垣平是趙國人,擅長望氣。所謂望氣,跟現在的看風水差不多,反正是一種迷信活動。劉恆開始很信任他。文帝十五年,新垣平對劉恆鼓吹說:“長安東北有神仙氣,成五彩狀,像天子戴的冠冕。臣曾經聽說,東北是太陽出發的地方,稱為陽穀;西方是太陽降落之處,稱為蒙穀。現在東北出了五彩雲,這是上天降下的神兆,應當專門建廟祭祠,以回應這個符瑞。”
劉恆果然相信了他,派人在渭水北麵建造了五帝廟,每個廟採用一種顏色。所謂五帝,也是古代的一種迷信,他們認為四方中央都有天帝管轄,這些天帝和五種顏色相配。東方的叫青帝,西方為白帝,北方為黑帝,南方為赤帝,中央為黃帝。這種迷信很普遍,每種顏色不但和四方相配,還和季節、音律等相配,形成一套頗為複雜的文化係統,在現代人看來,自然是莫名其妙,沒有任何科學性可言。但要了解古代文化,不懂這套係統又不行。
新垣平見劉恆這麽信任他,越發起勁,第二年,他和人合夥玩了個雙簧,派人拿著一個玉杯,上書未央宮金馬門外闕樓下,說要獻給皇帝。這期間他趕忙跑去見劉恆,詭稱說望見闕樓下有寶玉之氣。劉恆派人去查看,發現了一個人正伏在闕下,說要獻玉杯。劉恆大為震驚,覺得新垣平真神,他讓人把玉杯獻上,見玉杯上還刻著四個字:人主延壽。新垣平又吹噓道:“臣還可以在這裏等待太陽兩次從天空正中經過。”
上麵那段詔書除了廢除肉刑之外,還蘊涵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有期徒刑”的概念。原來在這之前,所有罪犯們的刑期都是無限的,隻有從這封詔書開始,才按照不同的罪行施加不同的刑期。
詔令一下,大臣們開始還不理解,仍舊紛紛上書表示反對,但是劉恆堅決駁回了他們的諫書,雷厲風行要求廢除肉刑,大臣們無可奈何,頓首表示奉詔。從此,中國歷史進入了一個沒有肉刑的嶄新階段,離文明又靠近了一步,是人權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後來有些獨裁者比如曹操一度想恢復肉刑,以鞏固他自己的特務統治,卻因為以孔融為首的群臣紛紛反對,終於還是打消了念頭,可見,專製統治者對肉刑是多麽眷戀,肉刑對百姓的恐嚇功能又是多麽強大。而劉恆並不因為要加強自己的統治就對肉刑的殘忍視若無睹,僅此一項,這位皇帝就足以彪炳青史。
總得來說,從此之後,原先的三種肉刑就轉化為以下三種:
(1)“黥刑”換成了“城旦舂”。所謂“城旦舂”,就是男的叫“城旦”,刑期的勞役主要是築城和候望寇盜;女的叫“舂”,刑期的勞役主要是舂米。
(2)“劓刑”換成了“笞刑”,規定用竹板擊打三百下。
(3)“刖刑”比較複雜,規定應當刖左腳的“笞五百”,應當刖右腳者棄市。也許右腳比左腳重要。
當然,廢除肉刑之舉也有一些不大妥當的地方,比如擴大了死刑的範圍,將該斬右趾(刖右腿)改為棄市,就反而加重了刑罰。另外,笞刑因為笞打次數過多,同樣造成不少受刑者傷重而亡,所以班固稱其“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之”。後來景帝當政,於前元元年和前元六年(前156年和前144年)兩次減輕笞刑,將笞五百先改為笞三百,進而改為笞二百;將笞三百先改為笞二百,進而改為笞一百。並頒布了《箠令》,嚴格規定了刑具規格、受刑部位、施刑規則,比如笞打所用竹板的長度為五尺(約今日115厘米)、寬度為一寸(2.3厘米)、末端厚度為半寸(1.15厘米),須削平竹節,用刑隻能打屁股,施刑過程之中施刑人不許更換等等,使肉刑的廢除真正對百姓有利。
至於原先都是無期徒刑的,也改為以下幾種:
(1) 髡鉗城旦舂 五年刑期 “髡”指剃去頭髮,“鉗”指頸上加鐵鉗。
(2) 完城旦舂 四年刑期 “完”指保證頭髮完全無損,隻剃去鬢髮。
(3) 鬼薪白粲 三年刑期 其中男的叫“鬼薪”,職責是砍伐為祠祀鬼神所用的樹木;女的叫“白粲”,職責是為祠祀擇米,挑出來的米都得是白粲粲的。
(4) 司寇作 二年刑期 其中男的叫“司寇”,職責是防備寇盜;女的叫“作”,職責是幹雜活。
(5) 罰作復作 一年刑期 其中男的叫“罰作”,女的叫“復作”。都是幹勞役。
小章:第四集
文帝十六年,發生了一件很可笑的事。
有一個叫新垣平的人,把劉恆騙得七葷八素的,可以說是劉恆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件事。
新垣平是趙國人,擅長望氣。所謂望氣,跟現在的看風水差不多,反正是一種迷信活動。劉恆開始很信任他。文帝十五年,新垣平對劉恆鼓吹說:“長安東北有神仙氣,成五彩狀,像天子戴的冠冕。臣曾經聽說,東北是太陽出發的地方,稱為陽穀;西方是太陽降落之處,稱為蒙穀。現在東北出了五彩雲,這是上天降下的神兆,應當專門建廟祭祠,以回應這個符瑞。”
劉恆果然相信了他,派人在渭水北麵建造了五帝廟,每個廟採用一種顏色。所謂五帝,也是古代的一種迷信,他們認為四方中央都有天帝管轄,這些天帝和五種顏色相配。東方的叫青帝,西方為白帝,北方為黑帝,南方為赤帝,中央為黃帝。這種迷信很普遍,每種顏色不但和四方相配,還和季節、音律等相配,形成一套頗為複雜的文化係統,在現代人看來,自然是莫名其妙,沒有任何科學性可言。但要了解古代文化,不懂這套係統又不行。
新垣平見劉恆這麽信任他,越發起勁,第二年,他和人合夥玩了個雙簧,派人拿著一個玉杯,上書未央宮金馬門外闕樓下,說要獻給皇帝。這期間他趕忙跑去見劉恆,詭稱說望見闕樓下有寶玉之氣。劉恆派人去查看,發現了一個人正伏在闕下,說要獻玉杯。劉恆大為震驚,覺得新垣平真神,他讓人把玉杯獻上,見玉杯上還刻著四個字:人主延壽。新垣平又吹噓道:“臣還可以在這裏等待太陽兩次從天空正中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