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頁
第二次世界大戰大詞典 作者:李巨廉/金重遠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美國援華誌願航空隊 他稱*飛虎隊。抗日戰爭期間美國援華誌願空軍 部隊。1941 年 4 月 15 日,羅斯福簽署行政命令,同意美國陸海軍後備航空 官兵誌願前往中國參加對日作戰。7 月底,首批誌願人員 260 人(飛行員 110 人)到達緬甸。8 月 1 日,由蔣介石發布命令正式成立,*陳納德任司令。初 在緬甸訓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調到昆明。12 月 20 日,在昆明上空首戰擊 落日機 4 架,被中國報紙譽為“飛虎”,由此得名。以後 7 個月在中國和緬 甸上空,作戰百餘次,擊落日機 299 架。1942 年 7 月 4 日宣布解散,所留飛 機和人員併入美國第十航空隊第二十三戰鬥機大隊,與剛派駐中國的第十六 戰鬥機中隊和第十一轟炸機中隊,組成”美國駐華空軍特遣隊,仍由陳納德 指揮。
美蘇戰時互助原則協定 全名《美利堅合眾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 國聯盟關於在進行反侵略戰爭中相互援助所適用原則的協定》。1942 年 6 月 11 日,根據莫洛托夫訪美達成的協議,美國國務卿*赫爾和蘇聯駐美大使李 維諾夫簽訂於華盛頓。主要內容為:確定了美、蘇在反法西斯戰爭中實行經 濟和財政互助的原則,美政府將繼續向蘇提供總統批準轉讓或提供的防禦物 資、設備與情報,蘇應以其所能向美提供類似援助;戰爭結束後,蘇應歸還 受援物資中未曾毀壞遺失或消耗者;同時美援蘇物資計價的辦法,不應妨礙 兩國之間的貿易,而應促進兩國之間互利的經濟關係:美、蘇應同其他國家 一致行動,以改善世界經濟關係,維護和平。
美洲國家外長協商會議 指大戰期間召開的三屆美洲國家外長協商會 議。(1)1939 年 9 月 23 日—10 月 3 日在巴拿馬舉行第一屆美洲國家外長協 商會議。為應付大戰爆發後的形勢,美國代表團團長副國務卿*韋爾斯在會上 建議美洲國家奉行共同的中立政策,並在美洲大陸周圍建立”安全地帶”。 會議發表了*《美洲國家中立宣言》和*《巴拿馬宣言》,並決定在華盛頓成 立由美洲各國代表組成的美洲國家財經協商委員會,還通過了反對軸心國顛 覆活動的決議。(2)1940 年 7 月 21—30 日在哈瓦那舉行第二屆美洲國家外 長協商會議。在法國敗降和軸心國加緊擴張的形勢下,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如 何處置歐洲國家在美洲的殖民地,以阻止德意對西半球的滲透和侵略。會議 發表了*《哈瓦那宣言》和*《哈瓦那法》,並通過了禁止外國外交官從事政 治活動和更加嚴格控製護照發放的決議。此外還規定了今後召開美洲國家外 長協商會議的程序。(3)珍珠港事變後,應美國要求,由泛美聯盟執行理事 會發出邀請,於 1942 年 1 月 15—28 日在巴西首都裏約熱內盧舉行第三屆美 洲國家外長協商會議。主要議題是與軸心國的關係問題。會議建議拉丁美洲 國家同軸心國斷絕外交關係,通過了關於在西半球實行經濟動員和關於採取 措施對付軸心國有美洲大陸上的破壞活動的決議,同時決定建立一個美洲國 家政治防務特別協商委員會。會議加強了美洲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聯繫,為 成立泛美軍事聯盟奠定基礎;同時,便利了美國對拉丁美洲國家的控製。
美國太平洋艦隊勤務船隊(pacificfieetservieeforce)美國太平洋 艦隊勤務部隊之一。1942 年 3 月由海軍中將卡爾霍思(williamcalboun)創 建。初以運輸艦、維修船和補給船組成海上勤務船隊。隨著太平洋戰爭的發 展,作戰海域日益遼闊,勤務船隊遂在埃利斯群島(ellicolnds)等地建 立浮動海軍基地,基地包括浮動於船塢、浮吊、修理船、打撈船、食品補給 船、彈藥船、武器裝備補給船、混凝土油船等各種專業船隻,使美國軍艦在 海上活動時間從數周延長到數月,有力地支援了太平洋艦隊的作戰。
美英對蘇軍援第二號議定書 美國和英國 1942年 7月 1日—1943 年6 月 30 日向蘇聯提供軍備和原料的議定書。相對於*蘇美英莫斯科會議簽訂的 《對蘇聯供應第一號議定書》(1941 年 10 月 1 日至 1942 年 6 月 30 日), 一般稱之為《對蘇聯供應第二號議定書》。1942 年 10 月 6 日美、英、蘇三 國代表簽署於華盛頓。規定,美、英向蘇運送包括飛機、坦克在內的總額為 440 萬噸的軍事物資。後因運輸困難和*盟國一蘇聯護航運輸隊遭德國潛艇、 空軍的攻擊,實際供應的數額沒有達到規定的水平。
美國對西班牙禁運武器決議 美國對西班牙內戰禁運武器的決議。*西 班牙內戰爆發後,美國未參加英、法倡議的*不幹涉西班牙事務協議,但羅斯 福總統於 1936 年 8 月宣布美國絕對不幹涉西班牙爭端。1937 年 1 月 8 日。 美國參、眾兩院聯合決議規定,禁止向西班牙“敵對雙方”出售武器。該決 議以及於同年 5 月通過的*《中立法案》,剝奪了西班牙共和政府從美國購買 武器的權利。但德、意仍可作為“中立國”從美國購買軍備,用以武裝佛朗 哥叛軍。
美英重新劃分戰略責任區協議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英達成的關 於對軸心國作戰的責任區協議。1942 年 3 月 9 日,美國總統羅斯福致電英國 首相邱吉爾提出兩國重新劃分世界範圍內的作戰責任區的建議。經談判,於 4 月初達成以下協議:太平洋區域、中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和日本為美國 責任區;印度洋、近東和中東仍為英國責任區;歐洲和大西洋為兩國的共同 責任區。同年 4 月 4 日生效。協議加強了美、英的軍事合作,同時也暴露了 兩國在戰略利益上的矛盾。
美蘇戰時互助原則協定 全名《美利堅合眾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 國聯盟關於在進行反侵略戰爭中相互援助所適用原則的協定》。1942 年 6 月 11 日,根據莫洛托夫訪美達成的協議,美國國務卿*赫爾和蘇聯駐美大使李 維諾夫簽訂於華盛頓。主要內容為:確定了美、蘇在反法西斯戰爭中實行經 濟和財政互助的原則,美政府將繼續向蘇提供總統批準轉讓或提供的防禦物 資、設備與情報,蘇應以其所能向美提供類似援助;戰爭結束後,蘇應歸還 受援物資中未曾毀壞遺失或消耗者;同時美援蘇物資計價的辦法,不應妨礙 兩國之間的貿易,而應促進兩國之間互利的經濟關係:美、蘇應同其他國家 一致行動,以改善世界經濟關係,維護和平。
美洲國家外長協商會議 指大戰期間召開的三屆美洲國家外長協商會 議。(1)1939 年 9 月 23 日—10 月 3 日在巴拿馬舉行第一屆美洲國家外長協 商會議。為應付大戰爆發後的形勢,美國代表團團長副國務卿*韋爾斯在會上 建議美洲國家奉行共同的中立政策,並在美洲大陸周圍建立”安全地帶”。 會議發表了*《美洲國家中立宣言》和*《巴拿馬宣言》,並決定在華盛頓成 立由美洲各國代表組成的美洲國家財經協商委員會,還通過了反對軸心國顛 覆活動的決議。(2)1940 年 7 月 21—30 日在哈瓦那舉行第二屆美洲國家外 長協商會議。在法國敗降和軸心國加緊擴張的形勢下,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如 何處置歐洲國家在美洲的殖民地,以阻止德意對西半球的滲透和侵略。會議 發表了*《哈瓦那宣言》和*《哈瓦那法》,並通過了禁止外國外交官從事政 治活動和更加嚴格控製護照發放的決議。此外還規定了今後召開美洲國家外 長協商會議的程序。(3)珍珠港事變後,應美國要求,由泛美聯盟執行理事 會發出邀請,於 1942 年 1 月 15—28 日在巴西首都裏約熱內盧舉行第三屆美 洲國家外長協商會議。主要議題是與軸心國的關係問題。會議建議拉丁美洲 國家同軸心國斷絕外交關係,通過了關於在西半球實行經濟動員和關於採取 措施對付軸心國有美洲大陸上的破壞活動的決議,同時決定建立一個美洲國 家政治防務特別協商委員會。會議加強了美洲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聯繫,為 成立泛美軍事聯盟奠定基礎;同時,便利了美國對拉丁美洲國家的控製。
美國太平洋艦隊勤務船隊(pacificfieetservieeforce)美國太平洋 艦隊勤務部隊之一。1942 年 3 月由海軍中將卡爾霍思(williamcalboun)創 建。初以運輸艦、維修船和補給船組成海上勤務船隊。隨著太平洋戰爭的發 展,作戰海域日益遼闊,勤務船隊遂在埃利斯群島(ellicolnds)等地建 立浮動海軍基地,基地包括浮動於船塢、浮吊、修理船、打撈船、食品補給 船、彈藥船、武器裝備補給船、混凝土油船等各種專業船隻,使美國軍艦在 海上活動時間從數周延長到數月,有力地支援了太平洋艦隊的作戰。
美英對蘇軍援第二號議定書 美國和英國 1942年 7月 1日—1943 年6 月 30 日向蘇聯提供軍備和原料的議定書。相對於*蘇美英莫斯科會議簽訂的 《對蘇聯供應第一號議定書》(1941 年 10 月 1 日至 1942 年 6 月 30 日), 一般稱之為《對蘇聯供應第二號議定書》。1942 年 10 月 6 日美、英、蘇三 國代表簽署於華盛頓。規定,美、英向蘇運送包括飛機、坦克在內的總額為 440 萬噸的軍事物資。後因運輸困難和*盟國一蘇聯護航運輸隊遭德國潛艇、 空軍的攻擊,實際供應的數額沒有達到規定的水平。
美國對西班牙禁運武器決議 美國對西班牙內戰禁運武器的決議。*西 班牙內戰爆發後,美國未參加英、法倡議的*不幹涉西班牙事務協議,但羅斯 福總統於 1936 年 8 月宣布美國絕對不幹涉西班牙爭端。1937 年 1 月 8 日。 美國參、眾兩院聯合決議規定,禁止向西班牙“敵對雙方”出售武器。該決 議以及於同年 5 月通過的*《中立法案》,剝奪了西班牙共和政府從美國購買 武器的權利。但德、意仍可作為“中立國”從美國購買軍備,用以武裝佛朗 哥叛軍。
美英重新劃分戰略責任區協議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英達成的關 於對軸心國作戰的責任區協議。1942 年 3 月 9 日,美國總統羅斯福致電英國 首相邱吉爾提出兩國重新劃分世界範圍內的作戰責任區的建議。經談判,於 4 月初達成以下協議:太平洋區域、中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和日本為美國 責任區;印度洋、近東和中東仍為英國責任區;歐洲和大西洋為兩國的共同 責任區。同年 4 月 4 日生效。協議加強了美、英的軍事合作,同時也暴露了 兩國在戰略利益上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