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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大詞典 作者:李巨廉/金重遠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獅鷲(greif)即“格賴夫”。
饒國華(1899—1937)中國將領。字弼臣。四川合川軍官學校畢業。歷 任國民政府軍第二十一師、第一四五師師長。1936 年授少將銜。抗日戰爭爆 發後,率部首批出川抗日。11 月 23 日進駐廣德,掩護參加鬆滬之役友軍撤 退。24 日,日軍進攻廣德時,率部英勇抵抗,身負重傷。30 日自戕殉國。後 被國民政府追贈為上將,並準予國葬。1983 年 9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認他 為革命烈士。
饒漱石(1903—1975)中國將領。曾用名“梁樸”。早年入上海大學學 習。1925 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 年去蘇聯,任中華全國總工會駐赤色職工 國際代表。抗日戰爭爆發後,任中共中央東南局副書記、華中局書記,參與 領導江南敵後抗日遊擊戰爭。*皖南事變後兼任新四軍政治部主任、代政委, 併兼山東軍區政委,參與重建新四軍的工作。抗戰勝利後曾任中共中央華東 局書記、第三野戰軍兼華東軍區政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華東軍政委 員會主席、中共中央組織部長。因與高崗進行反黨活動,於 1955 年 3 月被開 除出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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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瓦茲(franzxaverscbwarz,1875—1947)德國納粹黨司庫(1925— 1945)。1914 年入伍。1922 年加入納粹黨。1925 年起任該黨司庫。1933 年 進入國會。1935 年成為納粹黨全國指導處成員。1943 年獲*黨衛隊地區總隊 長銜(相當於中將)。戰後死於拘留營。
施倫堡(walterschellenberg,1910—1952)德國中央保安局高級官員。 早年在波思大學學習法律。1933 年加入納粹黨和黨衛隊,翌年底在蓋世太保 供職,逐漸成為希姆菜和海德裏希的得力助手。1939 年參與組建*德國中央 保安局,後任該局第六處(負責國外情報)副處長,1942 年升任處長兼占領 區保安領袖。曾主持*文洛事件,擬訂占領英國後的逮捕名單及劫持溫莎公爵 的計劃。大戰末期秘密接觸美國軍方人士,並勸說希姆萊與美英單獨媾和。 戰後在 1949 年被紐倫堡美國軍事法庭判處 6 年徒刑,1950 年底獲釋。著有 《施倫堡回憶錄》。
施米特(kurtschmitt,1886—1950)德國經濟部長(1932—1945)。 早年在慕尼黑大學攻讀法律。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受重傷。1921 年任聯 合保險公司董事長。1932 年任巴本內閣經濟部長。後加入納粹黨,成為希特 勒的經濟政策顧問。納粹黨執政後,繼續擔任經濟部長,同時兼任普魯士邦 經濟部長(1933—1935)。
施洛德(kurtfreiherrvonschr der,1889—約 1965)德國壟斷資本家。 早年在波思大學求學。二十年代經營多家銀行。曾向納粹黨捐贈大量錢財。 三十年代初協助組建*凱普勒集團並參加*希姆萊之友會,積極扶持希特勒上 台。納粹黨執政期間,任萊茵區工業會主席、德國私人銀行聯合會主席等職。 1936 年起主持希姆萊之友會對黨衛隊的資助。大戰後期任外交部人事司司 長,支持希特勒對外擴張。戰後被捕,1947 年 11 月初被判處 3 個月徒刑和 罰款。
施佩爾(albertspeer,1905—1981)德國軍備和戰時生產部長(1942 —1945)。1927 年在柏林高等專科學校建築專業畢業。先任助教,後當開業 建築師。1931 年 1 月參加納粹黨。翌年成為黨衛隊隊員。納粹黨掌權後,在 為紐倫堡召開的*勝利的黨代會作布置設計等工程中,深得希特勒賞識。自 1933 年冬起,成為希特勒的私人建築師和親信。1937 年被希特勒委任為特設 的“振興德國首都建築總監”(副部長級)。1942 年 2 月被任施佩爾命為* 托特組織的首腦和軍備與軍需部(1943 年 9 月改為軍備與戰時生產部)部長, 同年 3 月和 4 月,又先後兼任*軍事經濟全權總辦和中央計劃局領導成員。在 希特勒授予全權的支持下,主持整個戰爭經濟,推行新的軍事生產體製,動 員工業界人士,挖掘經濟潛力,大量使用戰俘和強製的外國勞工以克服勞力 不足,迅速提高軍備生產,對納粹德國後期的戰爭起了重大作用,被稱為德 國經濟的“施佩爾時代”。1946 年在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以戰爭罪和違反 人道罪,判處 20 年徒刑。1966 年刑滿出獄。著有《回憶錄》(中譯本名《第 三帝國內幕》)。
施特恩(1900—1941)蘇聯將領。國內戰爭時期歷任團、師、軍的政委。 二十年代就讀於伏龍芝軍事學院。1929 年任陸海軍人民委員特別事務助理。 1937 年 1 月至 1938 年 4 月,任西班牙共和國政府總軍事顧問。1938 年 5 月 任蘇聯遠東方麵軍參謀長,參加哈桑湖地區的戰鬥。後任紅旗遠東獨立第一 集團軍司令。1939 年哈勒欣河戰役中負責協調蘇、蒙軍隊的行動。同年被選 為黨中央委員。蘇芬戰爭中任第八集團軍司令。1940 年獲上將銜。1941 年先 後任遠東方麵軍司令、國防人民委員部防空部部長。蘇德戰爭前夕遭清洗。
施密特 1保羅·奧托·施密特(pauiottoschmidt,1899—1970)。 德國外交官,希特勒的譯員(1935—1945)。1923 年 8 月進入外交部,擔任 專職翻譯。曾為幾屆德國政府總理和外交部長擔任外交談判的譯員。1935 年 3 月起成為希特勒的譯員。以納粹德國首席譯員身份,參加戰前和戰時希特 勒的歷次外交活動,並參加戈林和裏賓特洛甫的若幹重大外交談判。1945 年 5 月被美軍逮捕。戰後曾在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受審和作證,並為美軍擔任 有關審訊的翻譯工作。著有《我是希特勒的譯員》等。2保羅·卡爾·施密 特(pauikar1schmidt,1911—)。德國外交官,1940—1945 年任外交部新 聞出版司代理司長。戰後以保羅·卡雷爾(pauicarell)為筆名出版一係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史暢銷書,內有《實施“巴巴羅薩計劃”》、《希特勒進攻 東方:1941—1943》等。施蒂夫(hellmuthstieff,1901—1944)德國將領。 1917 年入伍。1938 年起在陸軍總參謀部供職。1912 年任陸軍總司令部組織 處長,獲上校銜。1944 年 1 月晉升少將。參加反希特勒密謀活動並成為主要 成員。1943 年 9 月被安排在*良穴大本營安放炸彈,因膽怯未成。*七·二○ 事件中負責向”施道芬堡提供炸彈並陪同前往臘斯登堡,事發後被捕,被* 人民怯庭判處絞刑。
饒國華(1899—1937)中國將領。字弼臣。四川合川軍官學校畢業。歷 任國民政府軍第二十一師、第一四五師師長。1936 年授少將銜。抗日戰爭爆 發後,率部首批出川抗日。11 月 23 日進駐廣德,掩護參加鬆滬之役友軍撤 退。24 日,日軍進攻廣德時,率部英勇抵抗,身負重傷。30 日自戕殉國。後 被國民政府追贈為上將,並準予國葬。1983 年 9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認他 為革命烈士。
饒漱石(1903—1975)中國將領。曾用名“梁樸”。早年入上海大學學 習。1925 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 年去蘇聯,任中華全國總工會駐赤色職工 國際代表。抗日戰爭爆發後,任中共中央東南局副書記、華中局書記,參與 領導江南敵後抗日遊擊戰爭。*皖南事變後兼任新四軍政治部主任、代政委, 併兼山東軍區政委,參與重建新四軍的工作。抗戰勝利後曾任中共中央華東 局書記、第三野戰軍兼華東軍區政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華東軍政委 員會主席、中共中央組織部長。因與高崗進行反黨活動,於 1955 年 3 月被開 除出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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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瓦茲(franzxaverscbwarz,1875—1947)德國納粹黨司庫(1925— 1945)。1914 年入伍。1922 年加入納粹黨。1925 年起任該黨司庫。1933 年 進入國會。1935 年成為納粹黨全國指導處成員。1943 年獲*黨衛隊地區總隊 長銜(相當於中將)。戰後死於拘留營。
施倫堡(walterschellenberg,1910—1952)德國中央保安局高級官員。 早年在波思大學學習法律。1933 年加入納粹黨和黨衛隊,翌年底在蓋世太保 供職,逐漸成為希姆菜和海德裏希的得力助手。1939 年參與組建*德國中央 保安局,後任該局第六處(負責國外情報)副處長,1942 年升任處長兼占領 區保安領袖。曾主持*文洛事件,擬訂占領英國後的逮捕名單及劫持溫莎公爵 的計劃。大戰末期秘密接觸美國軍方人士,並勸說希姆萊與美英單獨媾和。 戰後在 1949 年被紐倫堡美國軍事法庭判處 6 年徒刑,1950 年底獲釋。著有 《施倫堡回憶錄》。
施米特(kurtschmitt,1886—1950)德國經濟部長(1932—1945)。 早年在慕尼黑大學攻讀法律。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受重傷。1921 年任聯 合保險公司董事長。1932 年任巴本內閣經濟部長。後加入納粹黨,成為希特 勒的經濟政策顧問。納粹黨執政後,繼續擔任經濟部長,同時兼任普魯士邦 經濟部長(1933—1935)。
施洛德(kurtfreiherrvonschr der,1889—約 1965)德國壟斷資本家。 早年在波思大學求學。二十年代經營多家銀行。曾向納粹黨捐贈大量錢財。 三十年代初協助組建*凱普勒集團並參加*希姆萊之友會,積極扶持希特勒上 台。納粹黨執政期間,任萊茵區工業會主席、德國私人銀行聯合會主席等職。 1936 年起主持希姆萊之友會對黨衛隊的資助。大戰後期任外交部人事司司 長,支持希特勒對外擴張。戰後被捕,1947 年 11 月初被判處 3 個月徒刑和 罰款。
施佩爾(albertspeer,1905—1981)德國軍備和戰時生產部長(1942 —1945)。1927 年在柏林高等專科學校建築專業畢業。先任助教,後當開業 建築師。1931 年 1 月參加納粹黨。翌年成為黨衛隊隊員。納粹黨掌權後,在 為紐倫堡召開的*勝利的黨代會作布置設計等工程中,深得希特勒賞識。自 1933 年冬起,成為希特勒的私人建築師和親信。1937 年被希特勒委任為特設 的“振興德國首都建築總監”(副部長級)。1942 年 2 月被任施佩爾命為* 托特組織的首腦和軍備與軍需部(1943 年 9 月改為軍備與戰時生產部)部長, 同年 3 月和 4 月,又先後兼任*軍事經濟全權總辦和中央計劃局領導成員。在 希特勒授予全權的支持下,主持整個戰爭經濟,推行新的軍事生產體製,動 員工業界人士,挖掘經濟潛力,大量使用戰俘和強製的外國勞工以克服勞力 不足,迅速提高軍備生產,對納粹德國後期的戰爭起了重大作用,被稱為德 國經濟的“施佩爾時代”。1946 年在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以戰爭罪和違反 人道罪,判處 20 年徒刑。1966 年刑滿出獄。著有《回憶錄》(中譯本名《第 三帝國內幕》)。
施特恩(1900—1941)蘇聯將領。國內戰爭時期歷任團、師、軍的政委。 二十年代就讀於伏龍芝軍事學院。1929 年任陸海軍人民委員特別事務助理。 1937 年 1 月至 1938 年 4 月,任西班牙共和國政府總軍事顧問。1938 年 5 月 任蘇聯遠東方麵軍參謀長,參加哈桑湖地區的戰鬥。後任紅旗遠東獨立第一 集團軍司令。1939 年哈勒欣河戰役中負責協調蘇、蒙軍隊的行動。同年被選 為黨中央委員。蘇芬戰爭中任第八集團軍司令。1940 年獲上將銜。1941 年先 後任遠東方麵軍司令、國防人民委員部防空部部長。蘇德戰爭前夕遭清洗。
施密特 1保羅·奧托·施密特(pauiottoschmidt,1899—1970)。 德國外交官,希特勒的譯員(1935—1945)。1923 年 8 月進入外交部,擔任 專職翻譯。曾為幾屆德國政府總理和外交部長擔任外交談判的譯員。1935 年 3 月起成為希特勒的譯員。以納粹德國首席譯員身份,參加戰前和戰時希特 勒的歷次外交活動,並參加戈林和裏賓特洛甫的若幹重大外交談判。1945 年 5 月被美軍逮捕。戰後曾在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受審和作證,並為美軍擔任 有關審訊的翻譯工作。著有《我是希特勒的譯員》等。2保羅·卡爾·施密 特(pauikar1schmidt,1911—)。德國外交官,1940—1945 年任外交部新 聞出版司代理司長。戰後以保羅·卡雷爾(pauicarell)為筆名出版一係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史暢銷書,內有《實施“巴巴羅薩計劃”》、《希特勒進攻 東方:1941—1943》等。施蒂夫(hellmuthstieff,1901—1944)德國將領。 1917 年入伍。1938 年起在陸軍總參謀部供職。1912 年任陸軍總司令部組織 處長,獲上校銜。1944 年 1 月晉升少將。參加反希特勒密謀活動並成為主要 成員。1943 年 9 月被安排在*良穴大本營安放炸彈,因膽怯未成。*七·二○ 事件中負責向”施道芬堡提供炸彈並陪同前往臘斯登堡,事發後被捕,被* 人民怯庭判處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