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軍區  蘇聯遠東軍事區域和軍隊組織。原為 1929 年組建的紅旗遠 東特別集團軍。1935 年 5 月組建。轄區包括遠東各邊疆區。指揮機關設在哈 巴羅夫斯克(伯力)市。同年 6 月重新改稱紅旗遠東特別集團軍(1938 年 6 月擴編為*遠東方麵軍)。1945 年 9 月 10 日由*遠東第二方麵軍改組重建。 司令先後為布柳赫爾(1935 年)和普爾卡耶夫(1945—1947)。


    遠東戰役  又稱“滿洲戰役”。蘇日戰爭中蘇軍在中國東北地區和朝鮮 北部發動的戰略性進攻戰役。1945 年 8 月 9 日至 9 月 2 日,由*外貝加爾方 麵軍、遠東第一、第二方麵軍及太平洋艦隊和阿穆爾河(黑龍江)區艦隊共 同實施,並得到蒙古人民革命軍協助。共投入兵力 150 餘萬人,火炮和迫擊 炮 2.6 萬餘門、坦克和自行火炮 5300 輛、飛機 5200 餘架、戰鬥艦艇 93 艘。 為統一指揮,成立以華西列夫斯基為首的遠東蘇軍總司令部。當時占據中國 東北和朝鮮北部的日本關東軍實力虛弱,總兵力不足百萬,且多為新編部隊, 兵器亦不足,坦克、飛機尤呈劣勢。自 8 月 9 日起,蘇軍外貝加爾方麵軍從 蒙古出擊,實施*興安嶺-奉天戰役;遠東第一方麵軍從蘇聯濱海地區出擊, 實施*哈爾濱-吉林戰役;由此形成對關東軍的向心突擊和深遠包圍態勢。同 時,遠東第二方麵軍渡過黑龍江。進擊哈爾濱,實施*鬆花江戰役;太平洋艦 隊則登陸朝鮮北部各沿海港口,實施*清津戰役。至 8 月 20 日,蘇軍從西麵 挺進縱深達 400—800 公裏,從東麵和北麵分別挺進 200—300 公裏,前出至 鬆遼平原,將日軍分割成許多孤立集團並加以合圍。其間,日本於 8 月 14 日決定投降,8 月 18 日關東軍司令部下令部隊向當地蘇軍投降。蘇軍為及時 到達主要城市受降,組成快速先遣支隊,並在瀋陽、長春、哈爾濱、吉林、 旅順、大連、平壤、鹹興等地實施空降。至 8 月底,關東軍主力被陸續解除 武裝。此戰役使日本完全喪失繼續戰爭的可能,對加速日本投降起了作用。 經蘇軍總參謀部 1987 年審定,列為蘇聯在衛國戰爭中的 51 個戰略性戰役之 一。


    遠東方麵軍  蘇聯戰略戰役軍團。1938 年 6 月組建,番號為紅旗遠東 方麵軍。編有 2 個集團軍和 1 個軍隊集群。參加張鼓峰地區的戰鬥。同年 8 月 31 日其指揮機關曾被撤銷,所屬部隊分為兩個獨立集團軍。1940 年 7 月 重建。初轄 3 個集團軍和 1 個集群。蘇德戰爭期間陸續增編 3 個集團軍和 2 個空軍集團軍。曾先後抽調 23 個師、19 個旅和航空兵部隊,總計 25 萬人, 3300 門火炮和迫擊炮、2000 輛坦克,赴西線參加對德作戰。1945 年 3 月分 編出濱海軍隊集群(編有 3 個集團軍、1 個空軍集團軍和 1 個機械化軍)。 同年 8 月改稱*遠東第二方麵軍。歷任司令為布柳赫爾(1938.7—8)、施特 恩([г.m.шteph,1900—1941]1940.7—1941.1)、阿帕納先科(1941.1 —1943.4)、普爾卡耶夫(1943.4—1945.8)。


    遠東慕尼黑  1938—1941 年英、美帝國主義妄圖犧牲中國利益與日本 謀求妥協的陰謀,因與英、德在歐洲策劃慕尼黑陰謀相似,故名。1938 年起 中國抗日戰爭進入戰略相持階段。11 月日本近衛內閣發表“調整日華關係” 聲明,加緊對國民政府進行政治誘降活動。英、美以調停中日衝突為名,策 劃召開“太平洋會議”,妄圖促使國民政府同日本“議和”。由於中國人民 的堅決反對,英、美與日本矛盾的加劇,“太平洋會議”未能召開。1940 年 6 月法國敗降後,日本加緊南進,美、日矛盾日益激化。美國為維護在中國 和太平洋地區的根本利益,出於經濟、政治、戰略上的考慮,自 1941 年 3 月起,和日本進行談判,出現了遠東慕尼黑陰謀的新危險。同年 12 月太平洋 戰爭爆發,遠東慕尼黑陰謀徹底破產。


    遠 東 美 軍 司 令 部 (unitedstatesarmyforeesinthefareast , 縮 寫 tjsaffe)大戰時期美軍在西南太平洋的指揮機構之一。1943 年 2 月在澳大 利亞設置,從屬於*西南太平洋盟軍息司令部,麥克阿瑟兼任司令。主要負 責西南太平洋戰區所有美軍作戰部隊的兵員訓練和後方勤務等事直。作用與 美國陸軍勤務部隊(unitedsta-tesarmyservicesofsupply)相同。1945 年 6 月撤銷。


    遠東第一方麵軍  蘇聯戰略戰役軍團。1945 年 8 月 5 日,為對日作戰 而以濱海軍隊集群和*卡累利阿方麵軍指揮機關為基礎組建。下轄 4 個集團 軍、1 個空軍集團軍、1 個戰役集群和 1 個機械化軍。布防於蘇聯遠東濱海地 區。同年 8 月 9 日—9 月 2 日,參加實施*哈爾濱-吉林戰役,並進入朝鮮三 八線以北地區。戰後改組為濱海軍區。司令為*麥列茨科夫。


    遠東第二方麵軍  蘇聯戰略戰役軍團。1945 年 8 月 2—5 日,為對日作 戰由*遠東方麵軍改番號組建。下轄 3 個集團軍、1 個空軍集團軍、1 個獨立 步兵軍和堪察加防禦地域。同年 8 月 9 日—9 月 2 日,相繼實施*鬆花江戰役、 *南薩哈林島戰役和*千島群島登陸戰役(在太平洋艦隊協同下)。同年 9 月 10 日撤銷,改組為遠東軍區。司令為*普爾卡耶夫。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審判日本首要戰犯的國際 軍事法庭。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 1945 年 9 月 2 日的日本 投降書,同年 12 月 26 日,蘇、美、英三國外長莫斯科會議授權盟國駐日占 領軍總司令麥克阿瑟發布設置軍事法庭的命令。1946 年 1 月 19 日,麥克阿 瑟簽署井頒布設置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命令,同時頒布《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憲章》(最後修正的憲章於 1946 年 4 月 26 日批準)。該憲章共分 5 章,17 條,對法庭的任務、組織機構、職權和審判程序以及應歸國際軍事法庭管轄 的各種罪狀的構成作了規定。法庭的固定地址設於東京,由日本投降書籤字 國的中、美、英、蘇、法、加、新、澳等 9 國及印度和菲律賓派出的 11 名法 官組成。澳大利亞代表韋勃(sorw111iaitifloodwebb,1887—1972)出任庭 長。審判中的檢查事務,由國際檢查局擔任,首席檢查官兼國際檢查局局長 負責對戰犯進行調查和提起訴訟,美國律師季南任首席檢查宮。辯護方麵, 備被告都由美國陸軍部配置美國籍義務律師各 1 人,此外戰犯可聘請與其自 身關係密切的日本法律界人士為其辯護律師。進行訴訟的正式用語為英語和 日語。1946 年 5 月 3 日在東京開庭,1948 年 11 月 12 日完成審判,12 月 29 日宣告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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