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作為“客卿”的阿思本居然向恭親王發出了“最後通碟”,限48小時內批準他和李泰國的協議,否則他就立即解散艦隊。在這封“最後通碟”中,他辯護說自己和李泰國的一切言行均嚴格執行了恭親王最早的指令,抱怨中國政府沒有遵守諾言。
這封信終於激怒了恭親王及總理衙門,即使一向十分溫和的大清外交部副部長(“總理衙門大臣”)文祥,也甩出了重話:大清國即使退回到關外,也絕不會屈服於阿思本的無理要求。
10月19日,沒有得到回音的阿思本請示英國公使卜魯斯,說明他想解散艦隊,但由於所有艦艇是清帝國的財產,他無法處置,同時又擔心如此強大的艦隊如落入地方政府手中,會出現大的風險。
卜魯斯回信說,他已經告知恭親王和總理衙門,這支艦隊的指揮權隻能由女皇政府信得過的人指揮;他要求阿思本想方設法先將艦隊留在手上,在得到英國政府指令之前,不得移交給任何人。
隨後,在美國公使蒲安臣斡旋下,總理衙門和英國公使進行了緊急磋商,最後雙方同意由阿思本遣返所有人員及艦艇,中國政府承擔所有的經濟損失。
這一事件,令大清國損失了80萬兩白銀。但經此折騰,恭親王再度以實際行動表明了:即使是“腐敗無能”如滿清者,也同樣,甚至更加理解“槍桿子裏出政權”的中國式真理,什麽都可以丟,就是槍桿子不能丟;什麽都可以犧牲,就是槍桿子不能犧牲。在這一原則問題上,來不得絲毫的鬆懈與讓步。
阿思本艦隊解散十一年後(1875年),在赫德牽線下,恭親王再度拍板,向英國採購軍艦,但上至艦隊司令,下到普通水兵,都是清一色的大清子民,這就是日後大名鼎鼎的北洋艦隊。後人無從得知,恭親王在槍桿子問題上如此堅持原則,究竟為大清國帶來了什麽,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因內憂外患而危在旦夕的政權,此後又支撐了四十多年之久,並且還時不時地迸發出貌似中興的星星之火……
第十五章 洋幹部下崗
【 恭親王為大清國今後任用洋幹部設立了規矩,即一方麵大膽起用,另一方麵嚴格管理。從此,在遍地腐敗的大清官場,洋幹部以其專業、敬業、廉潔,在軍事、財政、教育等領域建樹頗豐,大大延緩了帝國的衰亡。】
1863年i1月16日,大清國又一名高級領導幹部被“雙開”。這回輪到了英國籍幹部李泰國。
洋幹部也能上能下,說換就換,這當然是新鮮事,表明大清中央在幹部人事任免乃至外交方麵的日漸雄起。
擔任了9年的大清國海關關長(“總稅務司”),李泰國在大清中央政府中很有些分量:他不僅執掌著海關這一大清國的主要財源,而且在大清國與西方各國,尤其是老大哥英國的雙邊及多邊關係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大清國將自己的第一支新式海軍的採購大訂單,交給他去執行,這本身就說明了中央對他的倚重和信賴。
撤換這樣的洋幹部,牽一髮而動全身,能有魄力下這個決心的,隻有綿裏藏針、外柔內剛的恭親王奕訢。
越位
導致李泰國與其“老闆”奕訢翻臉的導火線,是其在經辦“英中聯合艦隊”時對中國主權的蔑視和踐踏。從那時開始,這一事件一直都被作為“帝國主義侵略”的經典案例,也是歷經滿清、民國直至今日而評價依然的極少數“鐵案”之一。
在購置艦隊和招募外籍官兵中,恭親王及中國政府給李泰國的授權僅僅局限在經濟方麵,他可以在審定的預算額度內自主開支。但李泰國卻擅自突破了這一授權,在他與這支“混血”艦隊的未來司令阿思本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兩人居然約定了阿思本隻接受由李轉達的中國皇帝的命令,而李泰國還可以對其認為不合適的聖旨不予轉達。同時,雙方還約定將艦隊官兵4年的薪水一次性提前支取。
這當然深深傷害了以恭親王為核心的大清政府和人民的感情,他們無法接受這樣一個將海軍大權拱手相讓的合同。在李泰國和恭親王等人的激烈爭論中,他堅稱中國地方官員過於腐敗,因此艦隊不能聽從前線統帥的調度,而必須直屬於皇帝,這又激起曾國藩、李鴻章等前線大員們的激烈反對,並被迅速上升到軍隊聽誰指揮的國家原則高度。
毫無疑問,在這樣的局麵下,恭親王隻能選擇玉碎而非瓦全,艦隊最後被解散。大清國第一次大張旗鼓的人才、技術雙引進項目,宣告破產。
對於涉嫌瀆職的李泰國,恭親王十分惱怒,他在給皇帝的報告中,用罕見的尖刻語言說“李泰國辦事刁詐,以致虛糜巨款,實難姑容”,處分結果是“將其革退,不準經理稅務”。恭親王隨即嫻熟地、辯證地將這件壞事說成了一件好事:“該夷狡儈異常,中外皆知,屢欲去之而不能,今因辦船貽誤,正可藉此驅逐”,如果李泰國敢於不遵,則將通過英國公使對此進行懲辦。
強悍的李泰國在這樣的打擊麵前終於低下頭,之後與恭親王的幾次見麵,“詞色之間,業已神喪意沮,迥非來時桀驁情狀”。但恭親王依然擔心他“野性難馴”,為了防止他回到英國後“顛倒是非,處心積慮,遇事思掣中國之肘,不可不預為設防”,於是將詳細的經過,發文告知英國駐華公使卜魯斯及李泰國的好友、中國通威妥瑪,以徹底杜絕李泰國“造謠簧惑”的可能。
這封信終於激怒了恭親王及總理衙門,即使一向十分溫和的大清外交部副部長(“總理衙門大臣”)文祥,也甩出了重話:大清國即使退回到關外,也絕不會屈服於阿思本的無理要求。
10月19日,沒有得到回音的阿思本請示英國公使卜魯斯,說明他想解散艦隊,但由於所有艦艇是清帝國的財產,他無法處置,同時又擔心如此強大的艦隊如落入地方政府手中,會出現大的風險。
卜魯斯回信說,他已經告知恭親王和總理衙門,這支艦隊的指揮權隻能由女皇政府信得過的人指揮;他要求阿思本想方設法先將艦隊留在手上,在得到英國政府指令之前,不得移交給任何人。
隨後,在美國公使蒲安臣斡旋下,總理衙門和英國公使進行了緊急磋商,最後雙方同意由阿思本遣返所有人員及艦艇,中國政府承擔所有的經濟損失。
這一事件,令大清國損失了80萬兩白銀。但經此折騰,恭親王再度以實際行動表明了:即使是“腐敗無能”如滿清者,也同樣,甚至更加理解“槍桿子裏出政權”的中國式真理,什麽都可以丟,就是槍桿子不能丟;什麽都可以犧牲,就是槍桿子不能犧牲。在這一原則問題上,來不得絲毫的鬆懈與讓步。
阿思本艦隊解散十一年後(1875年),在赫德牽線下,恭親王再度拍板,向英國採購軍艦,但上至艦隊司令,下到普通水兵,都是清一色的大清子民,這就是日後大名鼎鼎的北洋艦隊。後人無從得知,恭親王在槍桿子問題上如此堅持原則,究竟為大清國帶來了什麽,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因內憂外患而危在旦夕的政權,此後又支撐了四十多年之久,並且還時不時地迸發出貌似中興的星星之火……
第十五章 洋幹部下崗
【 恭親王為大清國今後任用洋幹部設立了規矩,即一方麵大膽起用,另一方麵嚴格管理。從此,在遍地腐敗的大清官場,洋幹部以其專業、敬業、廉潔,在軍事、財政、教育等領域建樹頗豐,大大延緩了帝國的衰亡。】
1863年i1月16日,大清國又一名高級領導幹部被“雙開”。這回輪到了英國籍幹部李泰國。
洋幹部也能上能下,說換就換,這當然是新鮮事,表明大清中央在幹部人事任免乃至外交方麵的日漸雄起。
擔任了9年的大清國海關關長(“總稅務司”),李泰國在大清中央政府中很有些分量:他不僅執掌著海關這一大清國的主要財源,而且在大清國與西方各國,尤其是老大哥英國的雙邊及多邊關係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大清國將自己的第一支新式海軍的採購大訂單,交給他去執行,這本身就說明了中央對他的倚重和信賴。
撤換這樣的洋幹部,牽一髮而動全身,能有魄力下這個決心的,隻有綿裏藏針、外柔內剛的恭親王奕訢。
越位
導致李泰國與其“老闆”奕訢翻臉的導火線,是其在經辦“英中聯合艦隊”時對中國主權的蔑視和踐踏。從那時開始,這一事件一直都被作為“帝國主義侵略”的經典案例,也是歷經滿清、民國直至今日而評價依然的極少數“鐵案”之一。
在購置艦隊和招募外籍官兵中,恭親王及中國政府給李泰國的授權僅僅局限在經濟方麵,他可以在審定的預算額度內自主開支。但李泰國卻擅自突破了這一授權,在他與這支“混血”艦隊的未來司令阿思本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兩人居然約定了阿思本隻接受由李轉達的中國皇帝的命令,而李泰國還可以對其認為不合適的聖旨不予轉達。同時,雙方還約定將艦隊官兵4年的薪水一次性提前支取。
這當然深深傷害了以恭親王為核心的大清政府和人民的感情,他們無法接受這樣一個將海軍大權拱手相讓的合同。在李泰國和恭親王等人的激烈爭論中,他堅稱中國地方官員過於腐敗,因此艦隊不能聽從前線統帥的調度,而必須直屬於皇帝,這又激起曾國藩、李鴻章等前線大員們的激烈反對,並被迅速上升到軍隊聽誰指揮的國家原則高度。
毫無疑問,在這樣的局麵下,恭親王隻能選擇玉碎而非瓦全,艦隊最後被解散。大清國第一次大張旗鼓的人才、技術雙引進項目,宣告破產。
對於涉嫌瀆職的李泰國,恭親王十分惱怒,他在給皇帝的報告中,用罕見的尖刻語言說“李泰國辦事刁詐,以致虛糜巨款,實難姑容”,處分結果是“將其革退,不準經理稅務”。恭親王隨即嫻熟地、辯證地將這件壞事說成了一件好事:“該夷狡儈異常,中外皆知,屢欲去之而不能,今因辦船貽誤,正可藉此驅逐”,如果李泰國敢於不遵,則將通過英國公使對此進行懲辦。
強悍的李泰國在這樣的打擊麵前終於低下頭,之後與恭親王的幾次見麵,“詞色之間,業已神喪意沮,迥非來時桀驁情狀”。但恭親王依然擔心他“野性難馴”,為了防止他回到英國後“顛倒是非,處心積慮,遇事思掣中國之肘,不可不預為設防”,於是將詳細的經過,發文告知英國駐華公使卜魯斯及李泰國的好友、中國通威妥瑪,以徹底杜絕李泰國“造謠簧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