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頭髮這玩意兒,"形而上"卻"神而下",無論作為話題還是標題,都缺乏時代感、縱深感、神聖感與使命感。麵目崇高以專寫重大題材為己任的文人們,必嫌它雞毛蒜皮;而成天將救國救民偉大理想付諸滔滔宏論與明爭暗鬥的精英們,更惡其瑣屑流俗。為了劃清界線,自詡清高的中國人還說過一句絕情話:"頭髮長,見識短。"真是眼光獨到。最明顯不過的例證,便是咱們清朝時男人的頭髮——前麵一半至短(拿剃刀刮出青皮),後麵一半至長(長辮子油晃晃掃臀)。所以有清代前一百多年"康幹盛世"後一百多年接二連三割地賠款。
據說當年清兵進關,征服中原,第一件要大夥兒幹的事就是剃頭,將各人前額刨出一片長遠的見識來。本來改朝換代,江山易色,任何新政府,都會想盡法子弄一些這樣的新氣象,殊不足怪。比起轟轟烈烈開展群眾性的"洗腦"運動,隻剃半個頭,簡直太舒服了。還可以趁機打掃一下個人衛生,比方挖挖耳屎呀什麽的,以清視聽。誰知這麽一件好事,國人竟如喪考妣,痛哭失聲,以為奇恥大辱。有骨氣一點的甚至寧可砍頭也不肯剃頭。而新王朝的政策恰好是,"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果然將他們的頭全拿去砍掉了。我們今天的中國人,都是沒一點骨氣的祖先的後代。
前明遺老雪庵和尚,嚐做《剃頭詩》一首解嘲:
聞道頭須剃,何人不剃頭?
有頭皆可剃,無剃不成頭。
剃自由他剃,頭還是我頭。
可憐剃頭者,人亦剃其頭。
他是出家人,故能如此空了。一般平民百姓,還得留著它去"結髮"娶親生子的,要將六根剃斷,當然難捨難分。況且這髮式也不夠科學,既不禦寒,又不防暑;既不出世,又不入世;既像男人,又似女人。實在沒必要來個全國大一統。
"驅除韃虜,光復中華"的革命黨,將自己頭上的辮子當成首先革除的對象。少數沒當上革命黨,卻受西風東漸影響的讀書人,也學著一剪為快。不過那時沒一個理髮匠會理"西式頭",隻好讓它們長披齊肩,個個跟今天一些後現代主義詩人、藝術家似的。怪不得常遭人訕笑,被阿q們譏為"假洋鬼子"。
及至革命成功,風氣驟變:人人都得剪辮子了。街上擺一個撈麵攤子,剪辮子一根,免費吃麵一碗。全國人民很快以新的麵貌"鹹與共和"。隻剩極少幾個遺老,死不肯剪辮,反為他人奚落嘲笑。一次,北京大學教授辜鴻銘作講演,剛一露頭,台下一陣鬧笑:原來他老先生腦後仍拖著十年前清朝的長辮。待笑聲稍息,他卻不慌不忙講出一番話來,令全場聽眾頓時啞口:
"你們腦袋上的辮子是剪掉了,腦袋裏麵的辮子則不一定都剪得掉!"
至少在中國歷史上,頭髮曾跳出個人的一己之私,有過一番關乎國運浮沉、"一髮千鈞"的地位。其實,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最大一個表徵,就是長了頭髮。由於大腦的進化激變,智力起飛,頭髮於是應運而生,蓬勃發展,成為一麵標新立異的旗幟。孔子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他已經領悟到,頭髮是我們身上最重要的遺傳基因。民間也有一首歌唱道:"大阪城的姑娘辮子長呀,眼睛真漂亮呀。"可見"辮子長"的審美意義,要排在"眼睛真漂亮"之上而居首位。一位好萊塢華裔女明星,不怕在鏡頭前袒裎相向,卻為拍片需要剪去滿頭青絲猶豫痛惜了好幾個月。
古人沒有香波、護髮素、定型髮膠之類的化學藥品,但知道勤於梳洗有益健康。宋人陶殼作《清異錄》雲:"修養家謂梳為木齒丹。法用奴婢細意者,執梳理髮無數日,愈多愈神。"理髮用"梳"(齒疏),整鬢則用"篦"(齒密),有木質的,有牙骨的,十分講究。不單女人們成天梳來梳去,男人居家出外,也隨身帶著一把小篦,像電影《列寧在一九一八年》裏克裏姆林宮衛隊長馬特維耶夫一樣,時不時到頭髮上刮兩下,好保持摩登清秀。
有一天,端王趙佶進殿,忘了帶篦刀,向任職樞密院的王晉卿借用。王晉卿從腰間掏出來遞給他。趙佶覺得式樣"甚新可愛",忍不住贊了一句。晉卿說:"俺家裏還有一把哩,一會兒叫人跟您送去。"當晚,派一個小廝送到王府,正遇上趙佶在園中踢球。送篦刀的小廝在踢球方麵頗有身手,一球飛來,穩穩一接。趙佶大喜,喚人去通知晉卿:"小廝與篦刀我都留下了!"沒多久,宋哲宗死,弟趙佶即位,是為宋徽宗。那位送篦刀得幸的小廝,則是後來的大權臣高俅。
愛惜頭髮的宋徽宗,藝術上頗有造詣,書法多傳於世,更擅繪畫。但重用蔡京、高俅一夥,大興花石綱,結果很不像話地當了八年俘虜,蓬頭散發,客死異邦。
將發須視為"身外之物"而巧妙加以利用的政治家也不是沒有,例如曹操。一次他帶兵出征(打張繡?),嚴令軍士不得踩進老百姓的麥地,違者斬。恰恰他自己的馬受驚失控,踏壞一片禾苗。其時曹丞相正是後人說的那種"梟雄",集軍事、行政、立法、執法、督察和司法大權於一身,將這事兒輕輕一筆帶過誰還敢說什麽,何況也不是他的錯。他卻認認真真地痛苦了一番,拔出劍來自殺,被部下死活攔住了。經反覆勸說討價還價,最後才同意割一把鬚髮代替了腦袋。
據說當年清兵進關,征服中原,第一件要大夥兒幹的事就是剃頭,將各人前額刨出一片長遠的見識來。本來改朝換代,江山易色,任何新政府,都會想盡法子弄一些這樣的新氣象,殊不足怪。比起轟轟烈烈開展群眾性的"洗腦"運動,隻剃半個頭,簡直太舒服了。還可以趁機打掃一下個人衛生,比方挖挖耳屎呀什麽的,以清視聽。誰知這麽一件好事,國人竟如喪考妣,痛哭失聲,以為奇恥大辱。有骨氣一點的甚至寧可砍頭也不肯剃頭。而新王朝的政策恰好是,"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果然將他們的頭全拿去砍掉了。我們今天的中國人,都是沒一點骨氣的祖先的後代。
前明遺老雪庵和尚,嚐做《剃頭詩》一首解嘲:
聞道頭須剃,何人不剃頭?
有頭皆可剃,無剃不成頭。
剃自由他剃,頭還是我頭。
可憐剃頭者,人亦剃其頭。
他是出家人,故能如此空了。一般平民百姓,還得留著它去"結髮"娶親生子的,要將六根剃斷,當然難捨難分。況且這髮式也不夠科學,既不禦寒,又不防暑;既不出世,又不入世;既像男人,又似女人。實在沒必要來個全國大一統。
"驅除韃虜,光復中華"的革命黨,將自己頭上的辮子當成首先革除的對象。少數沒當上革命黨,卻受西風東漸影響的讀書人,也學著一剪為快。不過那時沒一個理髮匠會理"西式頭",隻好讓它們長披齊肩,個個跟今天一些後現代主義詩人、藝術家似的。怪不得常遭人訕笑,被阿q們譏為"假洋鬼子"。
及至革命成功,風氣驟變:人人都得剪辮子了。街上擺一個撈麵攤子,剪辮子一根,免費吃麵一碗。全國人民很快以新的麵貌"鹹與共和"。隻剩極少幾個遺老,死不肯剪辮,反為他人奚落嘲笑。一次,北京大學教授辜鴻銘作講演,剛一露頭,台下一陣鬧笑:原來他老先生腦後仍拖著十年前清朝的長辮。待笑聲稍息,他卻不慌不忙講出一番話來,令全場聽眾頓時啞口:
"你們腦袋上的辮子是剪掉了,腦袋裏麵的辮子則不一定都剪得掉!"
至少在中國歷史上,頭髮曾跳出個人的一己之私,有過一番關乎國運浮沉、"一髮千鈞"的地位。其實,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最大一個表徵,就是長了頭髮。由於大腦的進化激變,智力起飛,頭髮於是應運而生,蓬勃發展,成為一麵標新立異的旗幟。孔子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他已經領悟到,頭髮是我們身上最重要的遺傳基因。民間也有一首歌唱道:"大阪城的姑娘辮子長呀,眼睛真漂亮呀。"可見"辮子長"的審美意義,要排在"眼睛真漂亮"之上而居首位。一位好萊塢華裔女明星,不怕在鏡頭前袒裎相向,卻為拍片需要剪去滿頭青絲猶豫痛惜了好幾個月。
古人沒有香波、護髮素、定型髮膠之類的化學藥品,但知道勤於梳洗有益健康。宋人陶殼作《清異錄》雲:"修養家謂梳為木齒丹。法用奴婢細意者,執梳理髮無數日,愈多愈神。"理髮用"梳"(齒疏),整鬢則用"篦"(齒密),有木質的,有牙骨的,十分講究。不單女人們成天梳來梳去,男人居家出外,也隨身帶著一把小篦,像電影《列寧在一九一八年》裏克裏姆林宮衛隊長馬特維耶夫一樣,時不時到頭髮上刮兩下,好保持摩登清秀。
有一天,端王趙佶進殿,忘了帶篦刀,向任職樞密院的王晉卿借用。王晉卿從腰間掏出來遞給他。趙佶覺得式樣"甚新可愛",忍不住贊了一句。晉卿說:"俺家裏還有一把哩,一會兒叫人跟您送去。"當晚,派一個小廝送到王府,正遇上趙佶在園中踢球。送篦刀的小廝在踢球方麵頗有身手,一球飛來,穩穩一接。趙佶大喜,喚人去通知晉卿:"小廝與篦刀我都留下了!"沒多久,宋哲宗死,弟趙佶即位,是為宋徽宗。那位送篦刀得幸的小廝,則是後來的大權臣高俅。
愛惜頭髮的宋徽宗,藝術上頗有造詣,書法多傳於世,更擅繪畫。但重用蔡京、高俅一夥,大興花石綱,結果很不像話地當了八年俘虜,蓬頭散發,客死異邦。
將發須視為"身外之物"而巧妙加以利用的政治家也不是沒有,例如曹操。一次他帶兵出征(打張繡?),嚴令軍士不得踩進老百姓的麥地,違者斬。恰恰他自己的馬受驚失控,踏壞一片禾苗。其時曹丞相正是後人說的那種"梟雄",集軍事、行政、立法、執法、督察和司法大權於一身,將這事兒輕輕一筆帶過誰還敢說什麽,何況也不是他的錯。他卻認認真真地痛苦了一番,拔出劍來自殺,被部下死活攔住了。經反覆勸說討價還價,最後才同意割一把鬚髮代替了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