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東洋漢奸、西洋漢奸,還有南洋漢奸,就是到越南、緬甸、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定居的中國人。史書上記載最早的漢奸群,便是南洋漢奸群。他們放著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不做,偏要去做化外之民,也就是蠻人。這和今日香港回歸,許多人還戀著繼續做亡國奴如出一轍。不想要中國護照,想拿英國護照;拿不到就把資產轉移到國外,去加拿大買房子、換身份,反正死活不做中國人。當年荷蘭人在印尼,殺中國人殺多了,挺不好意思地向大清政府道歉,說是下次不這麽殺了;清政府卻輕鬆一笑,鼓勵他們還要多殺。因為逃離本土,定居番邦,便是不服本朝管轄,不服本朝便是叛國,叛國便是漢奸。外番幫咱們殺漢奸,何樂而不為?
現在考古學已經證明,可能有更早的漢奸群,如日本人,是春秋至西漢時從中國江蘇一帶移民過去的。或者不妨這樣說,日本人就是漢奸的後裔。從大歷史的角度來看,凡華僑都有漢奸嫌疑,包括愛國華僑。「愛國華僑」本是個可笑的詞。你愛國,怎麽去當華僑;既當華僑,復有何顏麵奢談愛國?華僑可以愛國,那日本人也就可以「愛國」(中國)了,跟咱們「提攜親善」了,「同文同種」了,「共存共榮」了。又比方愛國華僑陳嘉庚,—喲,連他都要成……漢奸啦?咱不說了,這事兒你看著辦吧。
我們也許應該想一個輕鬆點的問題:二十世紀誰不是漢奸?
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於河溪屯子
假如阿q還活著
a.
阿q糊裏糊塗被人從土穀祠裏捉去槍斃了,使我們這些當慣了看客的中國人老大不舒服。總覺得以他的名氣,及在文學史上的地位,本不該這麽英年早逝。近翻魯迅全集,見《〈阿q正傳〉的成因》一文,知作者原不堪編輯催稿之苦,才故意讓阿q「漸漸向死路上走」。「我那時雖然並不忙,」豫才先生抱怨說,「然而正在做流民,夜晚睡在做通路的屋子裏,這屋子隻有一個後窗,連好好的寫字地方也沒有,那裏能夠靜坐一會,想一下。」可見文人草菅人命起來,理由是不需很充分的。
假如當年知識分子的待遇高一些,有地方好好靜坐想一下,或許魯迅會抽身走一趟未莊,通知阿q連夜逃脫趙秀才的構陷。那時戶籍製度不嚴,不象如今公安國安人員遍布,南下北上裝都不用化。稍稍潛伏十天半個月的再回去轉悠,乃至跑到縣裏舉人老爺的家門口閑逛,人家也一定早忘了他的犯科行徑,不當回事了。運氣好遇上別的什麽嫌犯綁赴法場頂罪問斬,如名聲差得甚遠的小d、王胡之輩,他還能同吳媽一樣,擠在人群中張開嘴巴看。再去酒肆茶樓的櫃檯旁,跟人手舞足蹈地比劃一向:「好快刀」。
b.
不幾年北伐開始,阿q強烈的革命訴求,也就有了付諸實現的機會。白盔白甲雖穿不上,真刀真槍卻少不了。要是用他那浙江口音,跟北伐軍蔣總司令認上同鄉乃至本家,興許真能晉個一官半職,回未莊向鄉親們炫耀。不過假洋鬼子與趙秀才可是早化了四塊洋錢,在大襟上掛過銀桃子了,沒他倆的紹介,革命黨也還是有些難投的。倒不如跟湖南一樣自行組織農會,打一捆梭標板刀,去趙錢二家先分了浮財再說。這也與他心目中的革命較為接近——「絡繹的將箱子抬出了,器具抬出了,秀才娘子的寧式床也抬出了」等等。
接著「清黨」、「清鄉」,共產黨在鄰省江西鬧暴動。到這步田地,阿q無疑是隻得去「投一投」了。假如他不死,——這本是咱們立論的前提,——歷經井岡山、長征、延安……下來,如今的官位應不下前一陣子死於任上的□□□□□□□。他兩個都不善識文斷字,都習慣出口「媽媽的」,都主張動不動便將對手「嚓」地殺頭,就是說都很有革命的堅定性。若論起開荒墾地、搞大生產一類的活兒來,□□隻怕遠不是他的對手。阿q住土穀祠的時候,「割麥便割麥,舂米便舂米,撐船便撐船」,樣樣是好把式。一個老頭曾頌揚說:「阿q真能做!」唯一的遺憾是批閱文件的圈兒畫得不圓。不過不打緊:孫子才畫得很圓的圓圈呢。
c.
如果那天晚上得到捉他的通報,竟至遠走他鄉呢?「他雖然多住未莊,然而也常常宿在別處,不能說是未莊人」,沒有死守一地的道理。當初他隻是想和吳媽睡覺鬧出風波,到處找不到工打,便改向城裏發展,果然混一個「滿把是銅的和銀的」回來。知道自己被告成死罪,還不趕緊溜之大吉?因為「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趙」,而趙姓原籍「照《郡名百家姓》上的註解」,應是「隴西天水人也」。所以他極有可能和必要藉此機會回西部老家「黃土高坡」去尋根,以證實「我們先前——比你闊的多啦!」
西部卻不及江南小鎮嫵媚富庶。阿q到了彼地(我們且設它叫「未寨」),又難免與人誇耀起未莊打工時的「先前闊」來。加之他「真能做」、「見識高」,又有「精神勝利法」創造「人定勝天」的奇蹟,領些人改造一片「狼窩掌」想必沒問題。就這樣也能去京城做成大官,如國務院副總理陳永貴。再蒙出一句「農業學未寨」的語錄,別說趙太爺、假洋鬼子等「一群鳥男女」嚇成一攤,連江青一類的朝廷顯貴也得趨之若鶩。魯迅做傳時遇著的第一個難題——「阿quei,阿桂還是阿貴呢?」——便也迎刃而解:當然是「阿貴」吶!
現在考古學已經證明,可能有更早的漢奸群,如日本人,是春秋至西漢時從中國江蘇一帶移民過去的。或者不妨這樣說,日本人就是漢奸的後裔。從大歷史的角度來看,凡華僑都有漢奸嫌疑,包括愛國華僑。「愛國華僑」本是個可笑的詞。你愛國,怎麽去當華僑;既當華僑,復有何顏麵奢談愛國?華僑可以愛國,那日本人也就可以「愛國」(中國)了,跟咱們「提攜親善」了,「同文同種」了,「共存共榮」了。又比方愛國華僑陳嘉庚,—喲,連他都要成……漢奸啦?咱不說了,這事兒你看著辦吧。
我們也許應該想一個輕鬆點的問題:二十世紀誰不是漢奸?
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於河溪屯子
假如阿q還活著
a.
阿q糊裏糊塗被人從土穀祠裏捉去槍斃了,使我們這些當慣了看客的中國人老大不舒服。總覺得以他的名氣,及在文學史上的地位,本不該這麽英年早逝。近翻魯迅全集,見《〈阿q正傳〉的成因》一文,知作者原不堪編輯催稿之苦,才故意讓阿q「漸漸向死路上走」。「我那時雖然並不忙,」豫才先生抱怨說,「然而正在做流民,夜晚睡在做通路的屋子裏,這屋子隻有一個後窗,連好好的寫字地方也沒有,那裏能夠靜坐一會,想一下。」可見文人草菅人命起來,理由是不需很充分的。
假如當年知識分子的待遇高一些,有地方好好靜坐想一下,或許魯迅會抽身走一趟未莊,通知阿q連夜逃脫趙秀才的構陷。那時戶籍製度不嚴,不象如今公安國安人員遍布,南下北上裝都不用化。稍稍潛伏十天半個月的再回去轉悠,乃至跑到縣裏舉人老爺的家門口閑逛,人家也一定早忘了他的犯科行徑,不當回事了。運氣好遇上別的什麽嫌犯綁赴法場頂罪問斬,如名聲差得甚遠的小d、王胡之輩,他還能同吳媽一樣,擠在人群中張開嘴巴看。再去酒肆茶樓的櫃檯旁,跟人手舞足蹈地比劃一向:「好快刀」。
b.
不幾年北伐開始,阿q強烈的革命訴求,也就有了付諸實現的機會。白盔白甲雖穿不上,真刀真槍卻少不了。要是用他那浙江口音,跟北伐軍蔣總司令認上同鄉乃至本家,興許真能晉個一官半職,回未莊向鄉親們炫耀。不過假洋鬼子與趙秀才可是早化了四塊洋錢,在大襟上掛過銀桃子了,沒他倆的紹介,革命黨也還是有些難投的。倒不如跟湖南一樣自行組織農會,打一捆梭標板刀,去趙錢二家先分了浮財再說。這也與他心目中的革命較為接近——「絡繹的將箱子抬出了,器具抬出了,秀才娘子的寧式床也抬出了」等等。
接著「清黨」、「清鄉」,共產黨在鄰省江西鬧暴動。到這步田地,阿q無疑是隻得去「投一投」了。假如他不死,——這本是咱們立論的前提,——歷經井岡山、長征、延安……下來,如今的官位應不下前一陣子死於任上的□□□□□□□。他兩個都不善識文斷字,都習慣出口「媽媽的」,都主張動不動便將對手「嚓」地殺頭,就是說都很有革命的堅定性。若論起開荒墾地、搞大生產一類的活兒來,□□隻怕遠不是他的對手。阿q住土穀祠的時候,「割麥便割麥,舂米便舂米,撐船便撐船」,樣樣是好把式。一個老頭曾頌揚說:「阿q真能做!」唯一的遺憾是批閱文件的圈兒畫得不圓。不過不打緊:孫子才畫得很圓的圓圈呢。
c.
如果那天晚上得到捉他的通報,竟至遠走他鄉呢?「他雖然多住未莊,然而也常常宿在別處,不能說是未莊人」,沒有死守一地的道理。當初他隻是想和吳媽睡覺鬧出風波,到處找不到工打,便改向城裏發展,果然混一個「滿把是銅的和銀的」回來。知道自己被告成死罪,還不趕緊溜之大吉?因為「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趙」,而趙姓原籍「照《郡名百家姓》上的註解」,應是「隴西天水人也」。所以他極有可能和必要藉此機會回西部老家「黃土高坡」去尋根,以證實「我們先前——比你闊的多啦!」
西部卻不及江南小鎮嫵媚富庶。阿q到了彼地(我們且設它叫「未寨」),又難免與人誇耀起未莊打工時的「先前闊」來。加之他「真能做」、「見識高」,又有「精神勝利法」創造「人定勝天」的奇蹟,領些人改造一片「狼窩掌」想必沒問題。就這樣也能去京城做成大官,如國務院副總理陳永貴。再蒙出一句「農業學未寨」的語錄,別說趙太爺、假洋鬼子等「一群鳥男女」嚇成一攤,連江青一類的朝廷顯貴也得趨之若鶩。魯迅做傳時遇著的第一個難題——「阿quei,阿桂還是阿貴呢?」——便也迎刃而解:當然是「阿貴」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