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六種動機,最為惡劣的是第五,最不可能的是第二。想當年汪精衛參加革命,謀刺清攝政王事敗被捕入獄,嚐作詩「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其大義凜然,可與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正氣歌》並美於世。說他是貪生怕死之徒,實在毫無根據,也不令人信服。在淪陷區,民間曾流傳過這樣的故事:汪赴日和談前夕,交衛士一把手槍,「如看到我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即拔槍把我打死!」這個故事不論是真是假,都說明「怕死」是站不住腳的。他要是坐在大後方跟著大夥兒高喊抗戰,則中國是贏是輸,總也輪不到他汪精衛有生命之虞。倒是他選擇的那條路,處處埋伏著殺機、險情,非軟骨者敢走。第五條也難以成立。汪精衛固然親日,但畢竟是中國人。他的日本情結,與孫中山一樣,源自在日本鼓吹革命、組建同盟會的經歷。這種親日情結,不但汪氏有,蔣介石也有,其他國民黨元老也幾乎都有。汪氏的親日,為他對日議和提供了堅實的背景,卻未見得一定要站到日本的立場上,死心塌地與中國為敵。否則,他完全可以「代表中國」向日本投降,至少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出賣中國的利益、主權,而不至於跟日本討價還價,力爭中國的領土完整、要日本無條件撤兵。從最基本的人性角度來說,仇恨自己民族的人實在反常和罕見。也許汪精衛正好是這種人,但沒有充分有力的證據。
至於「負氣出走鑄成大錯」,從他秘密出走河內,到成立南京政府的整個過程來看,其周密和審慎,絕非起於一時的意氣用事。他到河內發出主和的「艷電」,仍不是沒有退路,蔣介石派人送來護照和經費,希望他到歐洲遊歷,或幹脆回重慶再任要職,可以說是仁至義盡,實在勸不回頭才讓特務暗殺。就算是出於負氣,如果沒有深思熟慮作底,亦即沒有其他更深刻的動機,斷不至如此。而「領袖慾」,他已貴為國民黨副總裁,其言行舉止足以影響中國的政局。他一生幾經浮沉,深知政治的無常,尤其戰亂中的領袖難為和難當。就在他離開重慶前不久,和蔣介石最後一起用餐時,他還提出要對南京、上海的失守負責,國民政府應總辭以謝罪天下。蔣忿極,認為這才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為,起身拂袖而去。汪氏與其說是「領袖慾」,還不如說是「表現欲」,即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氣概,向世人表明他要不顧一切救民於水火。這與他當年謀刺清攝政王的行為動機是一致的。
第三和第四種動機,兩相比較,「默契說」太牽強,不合整個事件發生和發展的邏輯。最能說得過去的是第四種動機,即固信中國抗戰難以取勝,不如早和,以爭取主動,免遭更大的損失。當時的情況是,東北早已為關東軍所據,成立「滿洲國」;蒙古建立了獨立的親日政權;華北經過「特殊化」自治階段,亦被日軍占領;華東、華中和華南,除長沙以外的幾乎所有大城市皆淪為敵手;中國的海上通道全部被封鎖;國軍精銳部隊在抗戰初始就已經將老本拚光,中國軍隊無論從裝備、素質、供養等方麵皆遠不及日軍,中國正規士兵對日本兵的戰鬥力是三敵一;國共兩黨既合作又矛盾重重,暗伏著將來決一死戰的危局;蘇俄及西方自由世界對中日戰爭持觀望態度,英美各國即使參戰,似乎也難以抵擋窮凶極惡的日軍攻勢,中國是孤立無援地對付日本;中國社會結構渙散,國庫空虛,前清及軍閥混戰時欠下的大量賠款、債務無力償還,經濟隨時可能崩潰……總而言之,「它很像是一個重量級拳師與一個羽量級拳師比賽。……這次的戰爭,中國不能打,也不應該打。但是,卻不能不打,由於被日本逼迫得別無選擇。」(黎東方《細說抗戰》)
「不能打,也不應該打」,這是歷史學家在抗戰結束五十年後的客觀評論,如果放在當時,則屬於徹頭徹尾的「漢奸言論」。汪精衛出走前,雖在公開場合「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一再表示要抗戰到底,私下卻對抗戰前景極為悲觀,也就是「不能打,也不應該打」。汪精衛是一個愛國者
國民黨高層有一個被胡適戲稱為「低調俱樂部」的沙龍,汪精衛當然是這個「俱樂部」的靈魂。但「不能打」還不是動機,隻是一種認識和判斷。畢竟這個「低調俱樂部」的人並非個個走上了汪的道路(如胡適),畢竟「不能打」後麵還有一個「卻不能不打」。我認為,汪精衛對日議和的動機是很複雜的,不可能簡單地歸結為哪一類。根據其人的經歷、性格、地位、信仰,及後來的所作所為來看,毋寧取其所言,動機中包含有救國救民之心。有意思的是,在國民黨內,真正的主和派原是蔣介石,而汪精衛是對日主戰派。一九三一年的九一八事變,一九三二年的一二八事變,一九三五年的古北口之役,他都主張和日本人打。倒是蔣介石,九一八事變中的「不抵抗政策」,一九三三年出賣華北的塘沽協定,摧殘察綏抗日武裝,一九三五年華北特殊化的何梅協定,都是其一手導演的傑作。不料後來倒轉過來,蔣介石成了抗戰到底的英雄,汪精衛卻走上主和的道路。陳公博回憶,汪始有主和傾向,實為長城古北口之役,前方將領回來報告,都說「官兵無法戰爭,官兵並非不願戰,實在不能戰,因為我們的火力比敵人的火力距離太遠了,我們官兵看不見敵人,隻是受到敵人炮火的威脅。」及至一九三六年西安事變後,汪更加認為,中日應尋出一條和平之路,否則一旦開戰,隻是便宜了蘇聯。
至於「負氣出走鑄成大錯」,從他秘密出走河內,到成立南京政府的整個過程來看,其周密和審慎,絕非起於一時的意氣用事。他到河內發出主和的「艷電」,仍不是沒有退路,蔣介石派人送來護照和經費,希望他到歐洲遊歷,或幹脆回重慶再任要職,可以說是仁至義盡,實在勸不回頭才讓特務暗殺。就算是出於負氣,如果沒有深思熟慮作底,亦即沒有其他更深刻的動機,斷不至如此。而「領袖慾」,他已貴為國民黨副總裁,其言行舉止足以影響中國的政局。他一生幾經浮沉,深知政治的無常,尤其戰亂中的領袖難為和難當。就在他離開重慶前不久,和蔣介石最後一起用餐時,他還提出要對南京、上海的失守負責,國民政府應總辭以謝罪天下。蔣忿極,認為這才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為,起身拂袖而去。汪氏與其說是「領袖慾」,還不如說是「表現欲」,即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氣概,向世人表明他要不顧一切救民於水火。這與他當年謀刺清攝政王的行為動機是一致的。
第三和第四種動機,兩相比較,「默契說」太牽強,不合整個事件發生和發展的邏輯。最能說得過去的是第四種動機,即固信中國抗戰難以取勝,不如早和,以爭取主動,免遭更大的損失。當時的情況是,東北早已為關東軍所據,成立「滿洲國」;蒙古建立了獨立的親日政權;華北經過「特殊化」自治階段,亦被日軍占領;華東、華中和華南,除長沙以外的幾乎所有大城市皆淪為敵手;中國的海上通道全部被封鎖;國軍精銳部隊在抗戰初始就已經將老本拚光,中國軍隊無論從裝備、素質、供養等方麵皆遠不及日軍,中國正規士兵對日本兵的戰鬥力是三敵一;國共兩黨既合作又矛盾重重,暗伏著將來決一死戰的危局;蘇俄及西方自由世界對中日戰爭持觀望態度,英美各國即使參戰,似乎也難以抵擋窮凶極惡的日軍攻勢,中國是孤立無援地對付日本;中國社會結構渙散,國庫空虛,前清及軍閥混戰時欠下的大量賠款、債務無力償還,經濟隨時可能崩潰……總而言之,「它很像是一個重量級拳師與一個羽量級拳師比賽。……這次的戰爭,中國不能打,也不應該打。但是,卻不能不打,由於被日本逼迫得別無選擇。」(黎東方《細說抗戰》)
「不能打,也不應該打」,這是歷史學家在抗戰結束五十年後的客觀評論,如果放在當時,則屬於徹頭徹尾的「漢奸言論」。汪精衛出走前,雖在公開場合「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一再表示要抗戰到底,私下卻對抗戰前景極為悲觀,也就是「不能打,也不應該打」。汪精衛是一個愛國者
國民黨高層有一個被胡適戲稱為「低調俱樂部」的沙龍,汪精衛當然是這個「俱樂部」的靈魂。但「不能打」還不是動機,隻是一種認識和判斷。畢竟這個「低調俱樂部」的人並非個個走上了汪的道路(如胡適),畢竟「不能打」後麵還有一個「卻不能不打」。我認為,汪精衛對日議和的動機是很複雜的,不可能簡單地歸結為哪一類。根據其人的經歷、性格、地位、信仰,及後來的所作所為來看,毋寧取其所言,動機中包含有救國救民之心。有意思的是,在國民黨內,真正的主和派原是蔣介石,而汪精衛是對日主戰派。一九三一年的九一八事變,一九三二年的一二八事變,一九三五年的古北口之役,他都主張和日本人打。倒是蔣介石,九一八事變中的「不抵抗政策」,一九三三年出賣華北的塘沽協定,摧殘察綏抗日武裝,一九三五年華北特殊化的何梅協定,都是其一手導演的傑作。不料後來倒轉過來,蔣介石成了抗戰到底的英雄,汪精衛卻走上主和的道路。陳公博回憶,汪始有主和傾向,實為長城古北口之役,前方將領回來報告,都說「官兵無法戰爭,官兵並非不願戰,實在不能戰,因為我們的火力比敵人的火力距離太遠了,我們官兵看不見敵人,隻是受到敵人炮火的威脅。」及至一九三六年西安事變後,汪更加認為,中日應尋出一條和平之路,否則一旦開戰,隻是便宜了蘇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