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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的軟肋:大漢王朝四百年 作者:[日]陳舜臣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始皇帝之葬儀終告結束。
二十一歲的胡亥即位為二世皇帝。這個人物與“英明”二字著實相去甚遠。二世皇帝完全在郎中令趙高和丞相李斯的操縱之下。這兩個人在二世皇帝的宮廷內權傾一時,是毋庸置疑之事。
——一山不容二虎。
為爭取主導權而發生衝突。這一點,兩人早就心知肚明,照理說雙方都應有所提防才是。實際上,為爭取主導權而暗自作準備的,隻有趙高,李斯則完全處於不設防狀態之下。
準備對抗態勢,唯有在視對方為敵手的情形之下才會產生。
趙高當然視李斯為爭取主導權之強敵,而相反的,李斯卻根本沒有把趙高放在眼中。
這當然有其理由。李斯過去雖然隻是一名小官,卻是在荀子門下學過“帝王之術”的士大夫,後來更以丞相身份參與國政。因此,他是十分自負的。
而趙高隻不過是在宮中擔任雜役的宦官。雖然這個職務以伺候皇帝身邊事宜為主,但這樣的事情根本稱不上是“國政”。至少在李斯眼裏看來,他隻是一名僕役罷了。
李斯視向來擔任這項工作的趙高為“下人”,一直投以輕蔑眼光。他才不屑與這種人競爭哪!
既無敵對意識,當然就未做任何抗爭準備。
“丞相大人,”趙高對李斯說,“我對國政一竅不通,這方麵尚請大人多費心。我就專心於擁護新帝吧!”
聽到趙高說這些話時,李斯還在心中暗暗嘲笑著。這還用得著說嗎?你充其量隻是準備禦車、安排宴會事宜的料子嘛!
實際上,李斯疏忽了一件事。他忘記趙高還會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陰謀”!
偽造始皇帝遺囑這個大陰謀,當初就是由趙高提議的。李斯後來被迫參加陰謀,而主導權卻在趙高手中。光這一點就足以證明趙高絕非等閑之輩。李斯理應思及此,卻隻因對方不是士大夫,而小覷其能力。
趙高所謂的“擁護新帝”,意思是指肅清二世皇帝胡亥之一切政敵而言。
最大的敵手——先帝長子扶蘇,已藉由偽造之遺書,成功地清除掉。而始皇帝尚有二十多名兒子。胡亥是其中最不成器的一個。為了肅清這些骨肉敵手,有必要使法律更為嚴峻,刑罰更為苛酷。秦之法律原本已嚴峻至極,而趙高卻又修訂法律,變本加厲。
李斯對這項措施並沒有反對。這是因為遽失始皇帝這個權力大泉源的此時,唯有假法律之力量才是維持秩序的最佳政策。法律的聲威至少能收到暫時性效果。
後來,始皇帝所生的兒子,除二世皇帝外,悉數被殺。被殺掉的不止是兒子,連公主(內親王)也不例外。有權利分得始皇帝遺產的人,絕不容許生存。
十二名公子在鹹陽市場被處死,十名公主則在郊外被處磔刑。
被處刑者的家人或家臣有可能對如此酷刑懷恨在心,而對新帝圖謀報仇。因此,這些人在連坐法規定之下,全被殺害。
二世皇帝要做的事情,除了殺戮骨肉之外,就是繼續先帝未竟之事業。
鹹陽宮殿是在秦尚是諸侯時所造,現在既為天下之皇帝,當然有必要建造更豪華的宮殿。始皇帝已在阿房之地著手建造前所未有的大宮殿。他準備於竣工後徵求博士們的意見,為這座宮殿妥善命名,而在完工之前,暫以地名稱之“阿房宮”。二世皇帝的工作之一是繼續推動這座阿房宮的建造工程。
始皇帝尤其致力推動道路網的建設。他之所以屢屢出巡,目的之一就在於督促此項工程。直道(幹線道路)以及馳道(天子巡行之道路)之建設計劃尚未完成。
始皇帝之陵墓亦非盡快建造不可。這個規模也是前所未見的。
因此,增稅、徵召等事宜比以前更進一層。老百姓苦不堪言、生活瀕臨絕境的結果,起而反抗是很可能發生的。為防止這一點,法律需要修訂得更加嚴峻。
當時,現今的河南省陽城有個人名叫陳勝,單字涉。這個人既無自己的土地,亦非佃農,隻以按日計資方式替人做工。他行徑乖戾,異乎常人,因而被稱為“怪人”。
一天,他在幹活之際突然停下手上工作,仰天嘆息道:“世上最可貴的是貧賤時的朋友之情。倘若有一天發跡,我絕不會忘記你們。”
和他在一起的朋友,聽到這句話後,卻嗤之以鼻:“你是幫人幹粗活拿工錢的人。你會發跡,這不是做夢嗎?”
對此,陳勝回答道:“燕雀安知鴻鵠之誌!”
意思是說:燕子或麻雀之類小鳥,怎麽會了解大鵬鳥的誌向呢!
這樣的豪語,別人卻認為是出自誇大妄想的囈語。
二世皇帝元年七月,居住閭左的住民被徵召。
“閭左”的意思是“左邊街坊”。當時的徵召有一定的順序,將街坊分為左右,然後交替徵召。依據一說,當時的右邊街坊住的是有錢人,左邊街坊住的是窮人。
總之,有錢人可以花錢逃避徵召,被徵調為夫役的,永遠是窮人。
陳勝當然是閭左之住民。這一次被徵召的有九百個人,結果,也不知道是經過抽籤或者指派,陳勝成了這個團體的“屯長”。其職務即是領隊。
二十一歲的胡亥即位為二世皇帝。這個人物與“英明”二字著實相去甚遠。二世皇帝完全在郎中令趙高和丞相李斯的操縱之下。這兩個人在二世皇帝的宮廷內權傾一時,是毋庸置疑之事。
——一山不容二虎。
為爭取主導權而發生衝突。這一點,兩人早就心知肚明,照理說雙方都應有所提防才是。實際上,為爭取主導權而暗自作準備的,隻有趙高,李斯則完全處於不設防狀態之下。
準備對抗態勢,唯有在視對方為敵手的情形之下才會產生。
趙高當然視李斯為爭取主導權之強敵,而相反的,李斯卻根本沒有把趙高放在眼中。
這當然有其理由。李斯過去雖然隻是一名小官,卻是在荀子門下學過“帝王之術”的士大夫,後來更以丞相身份參與國政。因此,他是十分自負的。
而趙高隻不過是在宮中擔任雜役的宦官。雖然這個職務以伺候皇帝身邊事宜為主,但這樣的事情根本稱不上是“國政”。至少在李斯眼裏看來,他隻是一名僕役罷了。
李斯視向來擔任這項工作的趙高為“下人”,一直投以輕蔑眼光。他才不屑與這種人競爭哪!
既無敵對意識,當然就未做任何抗爭準備。
“丞相大人,”趙高對李斯說,“我對國政一竅不通,這方麵尚請大人多費心。我就專心於擁護新帝吧!”
聽到趙高說這些話時,李斯還在心中暗暗嘲笑著。這還用得著說嗎?你充其量隻是準備禦車、安排宴會事宜的料子嘛!
實際上,李斯疏忽了一件事。他忘記趙高還會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陰謀”!
偽造始皇帝遺囑這個大陰謀,當初就是由趙高提議的。李斯後來被迫參加陰謀,而主導權卻在趙高手中。光這一點就足以證明趙高絕非等閑之輩。李斯理應思及此,卻隻因對方不是士大夫,而小覷其能力。
趙高所謂的“擁護新帝”,意思是指肅清二世皇帝胡亥之一切政敵而言。
最大的敵手——先帝長子扶蘇,已藉由偽造之遺書,成功地清除掉。而始皇帝尚有二十多名兒子。胡亥是其中最不成器的一個。為了肅清這些骨肉敵手,有必要使法律更為嚴峻,刑罰更為苛酷。秦之法律原本已嚴峻至極,而趙高卻又修訂法律,變本加厲。
李斯對這項措施並沒有反對。這是因為遽失始皇帝這個權力大泉源的此時,唯有假法律之力量才是維持秩序的最佳政策。法律的聲威至少能收到暫時性效果。
後來,始皇帝所生的兒子,除二世皇帝外,悉數被殺。被殺掉的不止是兒子,連公主(內親王)也不例外。有權利分得始皇帝遺產的人,絕不容許生存。
十二名公子在鹹陽市場被處死,十名公主則在郊外被處磔刑。
被處刑者的家人或家臣有可能對如此酷刑懷恨在心,而對新帝圖謀報仇。因此,這些人在連坐法規定之下,全被殺害。
二世皇帝要做的事情,除了殺戮骨肉之外,就是繼續先帝未竟之事業。
鹹陽宮殿是在秦尚是諸侯時所造,現在既為天下之皇帝,當然有必要建造更豪華的宮殿。始皇帝已在阿房之地著手建造前所未有的大宮殿。他準備於竣工後徵求博士們的意見,為這座宮殿妥善命名,而在完工之前,暫以地名稱之“阿房宮”。二世皇帝的工作之一是繼續推動這座阿房宮的建造工程。
始皇帝尤其致力推動道路網的建設。他之所以屢屢出巡,目的之一就在於督促此項工程。直道(幹線道路)以及馳道(天子巡行之道路)之建設計劃尚未完成。
始皇帝之陵墓亦非盡快建造不可。這個規模也是前所未見的。
因此,增稅、徵召等事宜比以前更進一層。老百姓苦不堪言、生活瀕臨絕境的結果,起而反抗是很可能發生的。為防止這一點,法律需要修訂得更加嚴峻。
當時,現今的河南省陽城有個人名叫陳勝,單字涉。這個人既無自己的土地,亦非佃農,隻以按日計資方式替人做工。他行徑乖戾,異乎常人,因而被稱為“怪人”。
一天,他在幹活之際突然停下手上工作,仰天嘆息道:“世上最可貴的是貧賤時的朋友之情。倘若有一天發跡,我絕不會忘記你們。”
和他在一起的朋友,聽到這句話後,卻嗤之以鼻:“你是幫人幹粗活拿工錢的人。你會發跡,這不是做夢嗎?”
對此,陳勝回答道:“燕雀安知鴻鵠之誌!”
意思是說:燕子或麻雀之類小鳥,怎麽會了解大鵬鳥的誌向呢!
這樣的豪語,別人卻認為是出自誇大妄想的囈語。
二世皇帝元年七月,居住閭左的住民被徵召。
“閭左”的意思是“左邊街坊”。當時的徵召有一定的順序,將街坊分為左右,然後交替徵召。依據一說,當時的右邊街坊住的是有錢人,左邊街坊住的是窮人。
總之,有錢人可以花錢逃避徵召,被徵調為夫役的,永遠是窮人。
陳勝當然是閭左之住民。這一次被徵召的有九百個人,結果,也不知道是經過抽籤或者指派,陳勝成了這個團體的“屯長”。其職務即是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