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3月14日,開始第一次指定一些公司為受限製生產的組織單位;同年6月3日,指定一些財閥家族應受分散其財產的懲罰;從同年7月起,分幾次指定一些工廠向戰爭受害國進行賠償;同年8月11日,停止支付戰爭期間軍方購用的軍需品補償費;同年11月21日,指定一些政界、財經界的人員不能再擔任公職;同年12月7日,指定一些公司為特殊企業界單位將接受特別辦法處理。以上共計6種遭受限製的對象,約有8個月之久,占領日本的美軍當局通過日本政府,對這些應受懲處的對象,施行了嚴厲的製裁。
在戰爭期間鬆下電器公司設立了很多“子公司”,雖然儼然成了一個大財團,但不論歷史或其事業內容,若與三井、三菱、住友三大財閥比較,則有天壤之別。但占領日本的美軍當局將其和三井、三菱、住友三大財閥一樣看待,並列為財閥家族,限製其經營事業。鬆下幸之助對這種措施認為不當,因此,他收集所有比較材料,向美軍總司令部提出抗議。隻就作好的英文說明書一項來講,便超過5000頁,可謂洋洋巨著。關於展開繼續不斷的抗議,及絕不辭讓總經理職位的鬆下幸之助,在同年11月,官方發表諸多人士不能擔任公職,他也被列入名單之內。同時,不僅鬆下電器公司已被指定為財閥,隸屬於它的很多“子公司 ”,因在戰時製造重要軍需物品,凡常務董事以上職位的人,也就是第一級人員,均無條件地要受解職處分,並不準上訴抗議。到此地步,盡管足智多謀的鬆下幸之助,也不得不早作準備辭掉總經理的職務。然而天下事往往有出人意料不可捉摸者,已經山窮水盡無路可通時,忽然峰迴路轉,復現光明。鬆下幸之助正在進退維穀、一籌莫展之際,想不到有人告訴他“等一等 ”,不要辭職!這一招呼是來自剛好組織成立的日本工會,原來以日本工會為中心,發起了取消鬆下幸之助總經理解職處分的運動。
日本投降以後,聯合國軍隊進駐日本本土,美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元帥執行占領政策,依據對日占領基本方案,採取若幹措施,在諸多措施中,有一項是獎勵日本組織全國工會。為迎合美軍總司令部的要求,所以日本企業界一時組織工會的運動普遍熱烈展開,如火如荼。鬆下電器公司的工人,捷足先登,領頭倡辦,於同年1月30日,以朝日見瑞為理事長,鬆下產業工會乃告成立,共有42個支部,工會會員15000名。與此同時,創業以來鬆下電器公司為了內部親睦合作而組成的“步一會 ”,宣告解散。1939年進入鬆下電器公司供職的朝日見瑞,在未擔任工會理事長之前,係“同盟總會”的會員,對於勞工運動,可謂嚐盡辛酸、體驗豐富。當時選他為工會理事長,駕輕就熟,再合適沒有。鬆下電器公司的工會組成,由他做領導人物而推進會務,也可以說是當然的結果。該工會成立之初,揭示三條綱領與決議,通過八項要求,其中比較重要的,如“爭取團體交涉權”、“參加公司經營”、“加位支給薪資與津貼”、“撤銷資格限製製度”等,開始積極做各種活動。
鬆下電器公司的工會絕不是由老闆鬆下幸之助授意才掀起一場運動,為他請願解除免職處分。這次運動,完全依照工會主持人的判斷和預測而發起。原來工會方麵基於上述的三條綱領、八個要求項目,向公司當局強行交涉,而交涉對象是足值信任的鬆下幸之助,也真心希望能夠解除免職處分,不致使雙方的談判陷於因無對象而停頓或決裂。所以工會會員一個一個地往請願書上署名蓋章,最後加以統計,工會會員及其家屬合計竟達到一萬數千名。工會幹部攜帶此項請願書,前往東京麵謁工商省大臣星島二郎和大藏省大臣石橋湛山等政府要人,直接求見,並熱心地為鬆下總經理奔走陳情。
不但工會掀起請願運動,即日本全國鬆下電器公司的代理店店主,也加入行列,為鬆下幸之助撤銷解職處分發起同樣運動,向政府當局請願。
正在這個時候,聯合國占領軍總司令部經濟復興局的主管官員到鬆下電器公司視察,並和鬆下幸之助會談,因而非常讚佩他的經營企業理論。後來,這位美軍官員向其上方做有利的進言,改變了對鬆下幸之助的解職處分。
鬆下幸之助雖獲得政府當局寬待,免於解職處分,仍留在總經理崗位上。但解職處分以外,仍有五項針對各私人經營企業的處分,鬆下電器公司在事業活動方麵,依然遭受極大限製。加上這時日本正值通貨膨脹,資源缺乏,動力不足,及工會團體要求增加工資運動愈來愈烈,因此,該公司的業績急速衰落。
1948年2月,該公司遭受“排除集中法”的處分。和其他被指定應受此法處分的公司相同,當即依照此法令仔細地擬好了企業解體方案,向政府當局提出。鬆下不得不對公司的解散早做準備。避免已經麵臨危機的公司,愈發惡化下去。
1948年6月,鬆下接受住友銀行最優惠的兩億日元貸款,本來希望這筆融資作為公司營運獎金,可以維持一個相當的時期。可是,鬆下電器公司老早期待的9月裏改訂公定價格,忽告延期。這一年,上述融資很快用光。因此,該公司經營完全陷於困難,連從業人員的薪資都無法按時支付。
在戰爭期間鬆下電器公司設立了很多“子公司”,雖然儼然成了一個大財團,但不論歷史或其事業內容,若與三井、三菱、住友三大財閥比較,則有天壤之別。但占領日本的美軍當局將其和三井、三菱、住友三大財閥一樣看待,並列為財閥家族,限製其經營事業。鬆下幸之助對這種措施認為不當,因此,他收集所有比較材料,向美軍總司令部提出抗議。隻就作好的英文說明書一項來講,便超過5000頁,可謂洋洋巨著。關於展開繼續不斷的抗議,及絕不辭讓總經理職位的鬆下幸之助,在同年11月,官方發表諸多人士不能擔任公職,他也被列入名單之內。同時,不僅鬆下電器公司已被指定為財閥,隸屬於它的很多“子公司 ”,因在戰時製造重要軍需物品,凡常務董事以上職位的人,也就是第一級人員,均無條件地要受解職處分,並不準上訴抗議。到此地步,盡管足智多謀的鬆下幸之助,也不得不早作準備辭掉總經理的職務。然而天下事往往有出人意料不可捉摸者,已經山窮水盡無路可通時,忽然峰迴路轉,復現光明。鬆下幸之助正在進退維穀、一籌莫展之際,想不到有人告訴他“等一等 ”,不要辭職!這一招呼是來自剛好組織成立的日本工會,原來以日本工會為中心,發起了取消鬆下幸之助總經理解職處分的運動。
日本投降以後,聯合國軍隊進駐日本本土,美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元帥執行占領政策,依據對日占領基本方案,採取若幹措施,在諸多措施中,有一項是獎勵日本組織全國工會。為迎合美軍總司令部的要求,所以日本企業界一時組織工會的運動普遍熱烈展開,如火如荼。鬆下電器公司的工人,捷足先登,領頭倡辦,於同年1月30日,以朝日見瑞為理事長,鬆下產業工會乃告成立,共有42個支部,工會會員15000名。與此同時,創業以來鬆下電器公司為了內部親睦合作而組成的“步一會 ”,宣告解散。1939年進入鬆下電器公司供職的朝日見瑞,在未擔任工會理事長之前,係“同盟總會”的會員,對於勞工運動,可謂嚐盡辛酸、體驗豐富。當時選他為工會理事長,駕輕就熟,再合適沒有。鬆下電器公司的工會組成,由他做領導人物而推進會務,也可以說是當然的結果。該工會成立之初,揭示三條綱領與決議,通過八項要求,其中比較重要的,如“爭取團體交涉權”、“參加公司經營”、“加位支給薪資與津貼”、“撤銷資格限製製度”等,開始積極做各種活動。
鬆下電器公司的工會絕不是由老闆鬆下幸之助授意才掀起一場運動,為他請願解除免職處分。這次運動,完全依照工會主持人的判斷和預測而發起。原來工會方麵基於上述的三條綱領、八個要求項目,向公司當局強行交涉,而交涉對象是足值信任的鬆下幸之助,也真心希望能夠解除免職處分,不致使雙方的談判陷於因無對象而停頓或決裂。所以工會會員一個一個地往請願書上署名蓋章,最後加以統計,工會會員及其家屬合計竟達到一萬數千名。工會幹部攜帶此項請願書,前往東京麵謁工商省大臣星島二郎和大藏省大臣石橋湛山等政府要人,直接求見,並熱心地為鬆下總經理奔走陳情。
不但工會掀起請願運動,即日本全國鬆下電器公司的代理店店主,也加入行列,為鬆下幸之助撤銷解職處分發起同樣運動,向政府當局請願。
正在這個時候,聯合國占領軍總司令部經濟復興局的主管官員到鬆下電器公司視察,並和鬆下幸之助會談,因而非常讚佩他的經營企業理論。後來,這位美軍官員向其上方做有利的進言,改變了對鬆下幸之助的解職處分。
鬆下幸之助雖獲得政府當局寬待,免於解職處分,仍留在總經理崗位上。但解職處分以外,仍有五項針對各私人經營企業的處分,鬆下電器公司在事業活動方麵,依然遭受極大限製。加上這時日本正值通貨膨脹,資源缺乏,動力不足,及工會團體要求增加工資運動愈來愈烈,因此,該公司的業績急速衰落。
1948年2月,該公司遭受“排除集中法”的處分。和其他被指定應受此法處分的公司相同,當即依照此法令仔細地擬好了企業解體方案,向政府當局提出。鬆下不得不對公司的解散早做準備。避免已經麵臨危機的公司,愈發惡化下去。
1948年6月,鬆下接受住友銀行最優惠的兩億日元貸款,本來希望這筆融資作為公司營運獎金,可以維持一個相當的時期。可是,鬆下電器公司老早期待的9月裏改訂公定價格,忽告延期。這一年,上述融資很快用光。因此,該公司經營完全陷於困難,連從業人員的薪資都無法按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