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日子》作者:連城雪【完結+番外】
文案
歡樂、奢華、享受、眾人所愛的浮光掠影,其實這並不太好。
寂寞、迷茫、混亂、無措無奈的三載五年,其實也不算壞。
有些對象,其實不會常常想起,其實始終不抱希望。
真的從來都是把心底的影子放在特殊的位置,偶爾一個人的時候,拿出來看一看而已。
這樣非常安全。
可是忽然被這個對象告之,自己在他的心裏隻有一個很普通很普通的房間,彼此隻是凡人對凡人的簡單關係。
那安全的堡壘,便立刻就會和孤傲的自尊一起裂成傷人的碎片。
刺的心房鮮血淋漓。
這故事並不憂傷,這故事有個缺心眼的主角,他叫杜二萌。
內容標籤:都市情緣歡喜冤家
搜索關鍵字:主角:杜威,鄭洛萊┃配角:陳路,方羽┃其它:連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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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本站不做任何負責】版權歸原文作者!
第1章序
我曾以為無憂無慮便是幸福,我曾把“失去”這樣的經歷當作痛苦,可惜後來察覺事實並非如此。
有些深重的災難,如果源自於他人,那麽隻需時間便能抹平。
有些淺淡的記憶,如果關於你我,那便是心靈所不能承受之輕。
歡樂、奢華、享受、眾人所愛的浮光掠影,其實這並不太好。
寂寞、迷茫、混亂、無措無奈的三載五年,其實也不算壞。
活著的所值並不能輕易評判。
若有勇氣走過,若有寬容回首,我終究會承認:生命裏最好的日子,是從遇見你開始。
——此刻,我便有這樣的坦然。
第2章引
午夜。紐約。
濃重的夜色和鑽石般璀璨的燈光,仿佛給這個城市度上了層浮華的金粉。
酒吧外開始排上了長長的隊伍,裏麵音樂響徹屋頂,人們舞動的剪影幾乎使空氣燃燒沸騰。
這樣的景象,是鄭洛萊已經熟悉到血液裏的。
兩年前從北京來到美國讀書以後,便在寂寞和無聊中夜夜笙歌。
和那些勤奮的學子不同,他有強勢的家庭,他可以輕易拿到綠卡,他開著跑車住著別墅,他能在這人間天堂消費任何光彩奪目的奢侈品。所以他不為唾手可得的任何事情奮鬥。
這是好生活。這也是爛生活。
此時此刻,鄭洛萊就倚靠吧檯眯著他慵懶的漆黑雙眸,漫不經心的在人群中巡視。
自小便白皙的臉龐在十九歲這樣的年齡中顯出了微微的成熟,被曖昧的燈光一襯,像是從畫冊中走出的吸血鬼,看起來美好又危險。
很快,他便找到了今晚的目標。
一位剛剛款款走進來的,身材修長的混血少年。
鄭洛萊拿起酒杯仰頭喝了口,而後便動作優雅的晃到他麵前,露出含義明顯的笑容。
這少年看起來年紀很小,卻有張天使一樣的麵龐,深藍的眼眸宛如寶石般明亮。
隻是他的眼神很少見,沒欲望、沒好奇、沒防備,隻是淡淡的瞥過周身的一切,而後向鄭洛萊說出吐字標準的中文:“我對男人沒興趣。”
如果在北京一個剛剛上中學的孩子大模大樣的這樣講話,也許會很好笑。
可這是紐約。
鄭洛萊借著吵雜的環境低頭在他耳邊問:“那為什麽來這裏?”
少年又漫不經心的瞅了他一眼,忽然又改變態度:“有空嗎,跟我走。”
鄭洛萊當然不怕任何意外,他笑了笑便說:“好啊。”
話畢,兩個人就狀似親密的向門外去了。
——
少年顯然沒有到能夠開車的年齡,他坐上鄭洛萊的跑車也顯得很平靜,待到已經開出了很遠,才理所當然的說:“我和人打賭輸了,所以要去那裏找個伴。”
鄭洛萊聽了沒有任何反應,仍舊一邊吸菸一邊握著方向盤。
少年又說:“我累了,送我回家。”
聞言鄭洛萊反而慢慢的停下了車,將俊臉湊到他的麵前輕聲道:“怎麽會覺得我要聽你的話?”
話音還在空氣中飄蕩,他便吻上了他的唇。
空氣中頓時迴響起急促的喘息。
少年沒有躲避,他顯然並非什麽善男信女,甚至有著超乎年齡的強勢。
混亂之中荷爾蒙上腦,竟然主動去解鄭洛萊的腰帶,猛地推開他,又輕咬住他的耳邊,聲音誘惑道:“可以玩,我來top。”
鄭洛萊立刻扶住他的手,微微笑:“不行。”
少年頓時重新靠回座位:“那算了。”
麵對美人誰也不會輕易放棄,鄭洛萊眯著眼睛問:“幹嗎要分的這麽清楚,讓事實說話不好嗎?”
少年用藍眼睛盯了他半晌,忽然令人意外的嗬嗬笑起來:“鄭洛萊你真是名不虛傳,果然是個流氓混蛋。”
原來認識,難怪見麵就講中文。
可若見過這孩子,鄭洛萊奇怪自己又怎麽會不記得。
片刻之後少年又道:“我叫陳路,上周還在酒會見過你,可你沒看到我。”
車裏一時間泛起了詭異的氛圍。
陳路不是誰,他還小。
可在這個城市裏麵,聰明人都不會惹他。
因為他有個女王一樣的媽媽,在商場上比所有男性都更有手段。
但凡想在這裏做生意的亞洲人,必然都要熟識她的名字和她的寶貝兒子。
鄭洛萊變臉變得很快,瞬間就一副正經的樣子:“哦呀,陳路少爺,久仰久仰。”
陳路還是笑。
鄭洛萊熄滅手中的煙,竟然又扶住他的臉,故意惡狠狠地說:“那又怎樣,記得明早告訴你媽我強姦你了。”
說著便作勢又要吻他。
誰知道安靜的公路上忽然遠遠地又開來了幾輛車,前燈把夜晚照的雪亮。
車全在他們周圍停住,打頭的下來個日本男人,恭恭敬敬的走到陳路旁邊打開的車窗前,用生硬的漢語說:“少爺,董事長來接你了。”
陳路朝鄭洛萊做個了痛苦的表情,立刻就下了車。
鄭洛萊也隻得走出去,盤算著自己要不要去女王麵前老實的問好。
萬一她要是保護欲過度,自己很快就會倒黴了。
誰知道陳路很夠意思的擺擺手道:“回見吧,不用理我媽了。”
說完就鑽進一輛車裏麵。
片刻,後車窗的窗戶搖下來,露出一個女人美麗的臉龐,她禮貌而又疏離的笑了笑。
鄭洛萊也隻好笑。
麵前的車隊很快便消失在了視線之內。
唯留他一個人在路邊,靠著自己的車,顯得有點孤單。
過了會兒,鄭洛萊誇張的長嘆了聲,又點支煙抽了起來。
其實很早以前就聽家裏的老爺子說過一個道理:這世界上的東西,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就永遠都不是。
所以不要抗拒、不要強求。
他相信這個道理。他希望所有人都相信。
隻有這樣彼此才輕鬆,活著才輕鬆。
——
這是五年前的某個晚上,鄭洛萊第一次遇見陳路。
挺喜歡他,但後來決定和他做好兄弟。
此後便不覺得自己心裏會再有什麽,依舊堅持著輕浮又穩妥的生活哲學。
可是再後來,他失控的被陳路捲入了新的人生,認識了新的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麻煩。
享受過、欺騙過、放棄過、受過折磨。
從晃晃悠悠變得一塌糊塗。
此後的漫長時間裏,鄭洛萊無數次的設想:如果那天他沒有端著酒杯走向陳路,此後一切就不會發生?
還是他會自生命其它的角落踏上同一條道路。
——
從前之所以什麽不恐懼,是因為不求完美、不求善意、不怕缺憾。
鄭洛萊覺得自己很習慣麵對所謂的黑暗麵。
似乎從來沒有想過,有一樣東西可以讓他在措手不及之時便慘遭失敗。
記得經常重看的電影裏有句台詞。
我純潔的一瞬,遠勝你骯髒的一生。
——命中注定的反差,大概就是感情致命的軟肋。
第一卷晃晃悠悠
第3章
深秋的陽光有著超乎想像的生氣,桌上的鬧鍾還未指過七點,偌大的臥室就已經被照得透亮。
那金色的流沙慢慢的爬過窗欞,爬過床頭,輕輕的落在少年沉睡的麵頰上,讓他的睫毛畫出好看的陰影。
隻可惜這美麗的一幕少年完全不會自賞,反而忽然煩躁的扯起被子蒙住腦袋,隻留下兩條長腿在外麵做橫屍狀。
——白霞推開門後,瞬間就看見兒子這副懶相。
她微胖的臉露出恨鐵不成鋼的表情,衝上去便揍他的屁股:“杜威啊,這都什麽時候了,你爸和你哥等你吃飯呢,吃完了趕緊去補課,真是!都高三了怎麽就不知道愁呢這孩子!”
“啊——啊啊——!”杜威絲毫沒有悔意,慘叫著滾到床角繼續賴床。
白霞徹底壓不住火,誰知還未等她發作,門外便傳來清朗的男聲:“媽你去吃吧,我叫他。”
來者是位二十幾歲的年輕人,眉眼和杜威有著相似的英俊,但身著軍服站姿筆挺,長期鍛鍊而有的精健身材非但不顯得粗魯,反而透著股陽剛之美,總之與床上那條死魚氣質完全不同。
白霞向來聽大兒子的話,朝杜威翻了個白眼,而後轉身囑咐道:“小逸一會兒走的時候把那茶拿上啊,人家從杭州帶的,說特好。”
杜逸答應著,走到床前笑了笑,竟然忽然扯掉了弟弟的短褲。
“操,你幹嗎!”杜威嚇得打了個滾,終於睜開了眼睛。
杜逸不理他,把老媽準備好的衣服一件一件扔到他身上:“我今天要回部隊了,你不是說想要新手機嗎,給你買了再走。”
“手機?”杜威立馬來了精神,坐起來以後才又抱怨:“不是吧你,大半年回來兩天就要走啊?”
杜逸淡笑:“沒辦法,部隊有部隊的紀律。”
他大弟弟五歲,卻與弟弟是兩樣人。
自小便學習優異,從著名軍校畢業以後便直做了軍官,平日裏也是正直勇敢、品性端莊,辦事妥當,處處為人著想,領導上級沒有不稱讚的——當然,這也得益於他有個好父親。
文案
歡樂、奢華、享受、眾人所愛的浮光掠影,其實這並不太好。
寂寞、迷茫、混亂、無措無奈的三載五年,其實也不算壞。
有些對象,其實不會常常想起,其實始終不抱希望。
真的從來都是把心底的影子放在特殊的位置,偶爾一個人的時候,拿出來看一看而已。
這樣非常安全。
可是忽然被這個對象告之,自己在他的心裏隻有一個很普通很普通的房間,彼此隻是凡人對凡人的簡單關係。
那安全的堡壘,便立刻就會和孤傲的自尊一起裂成傷人的碎片。
刺的心房鮮血淋漓。
這故事並不憂傷,這故事有個缺心眼的主角,他叫杜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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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序
我曾以為無憂無慮便是幸福,我曾把“失去”這樣的經歷當作痛苦,可惜後來察覺事實並非如此。
有些深重的災難,如果源自於他人,那麽隻需時間便能抹平。
有些淺淡的記憶,如果關於你我,那便是心靈所不能承受之輕。
歡樂、奢華、享受、眾人所愛的浮光掠影,其實這並不太好。
寂寞、迷茫、混亂、無措無奈的三載五年,其實也不算壞。
活著的所值並不能輕易評判。
若有勇氣走過,若有寬容回首,我終究會承認:生命裏最好的日子,是從遇見你開始。
——此刻,我便有這樣的坦然。
第2章引
午夜。紐約。
濃重的夜色和鑽石般璀璨的燈光,仿佛給這個城市度上了層浮華的金粉。
酒吧外開始排上了長長的隊伍,裏麵音樂響徹屋頂,人們舞動的剪影幾乎使空氣燃燒沸騰。
這樣的景象,是鄭洛萊已經熟悉到血液裏的。
兩年前從北京來到美國讀書以後,便在寂寞和無聊中夜夜笙歌。
和那些勤奮的學子不同,他有強勢的家庭,他可以輕易拿到綠卡,他開著跑車住著別墅,他能在這人間天堂消費任何光彩奪目的奢侈品。所以他不為唾手可得的任何事情奮鬥。
這是好生活。這也是爛生活。
此時此刻,鄭洛萊就倚靠吧檯眯著他慵懶的漆黑雙眸,漫不經心的在人群中巡視。
自小便白皙的臉龐在十九歲這樣的年齡中顯出了微微的成熟,被曖昧的燈光一襯,像是從畫冊中走出的吸血鬼,看起來美好又危險。
很快,他便找到了今晚的目標。
一位剛剛款款走進來的,身材修長的混血少年。
鄭洛萊拿起酒杯仰頭喝了口,而後便動作優雅的晃到他麵前,露出含義明顯的笑容。
這少年看起來年紀很小,卻有張天使一樣的麵龐,深藍的眼眸宛如寶石般明亮。
隻是他的眼神很少見,沒欲望、沒好奇、沒防備,隻是淡淡的瞥過周身的一切,而後向鄭洛萊說出吐字標準的中文:“我對男人沒興趣。”
如果在北京一個剛剛上中學的孩子大模大樣的這樣講話,也許會很好笑。
可這是紐約。
鄭洛萊借著吵雜的環境低頭在他耳邊問:“那為什麽來這裏?”
少年又漫不經心的瞅了他一眼,忽然又改變態度:“有空嗎,跟我走。”
鄭洛萊當然不怕任何意外,他笑了笑便說:“好啊。”
話畢,兩個人就狀似親密的向門外去了。
——
少年顯然沒有到能夠開車的年齡,他坐上鄭洛萊的跑車也顯得很平靜,待到已經開出了很遠,才理所當然的說:“我和人打賭輸了,所以要去那裏找個伴。”
鄭洛萊聽了沒有任何反應,仍舊一邊吸菸一邊握著方向盤。
少年又說:“我累了,送我回家。”
聞言鄭洛萊反而慢慢的停下了車,將俊臉湊到他的麵前輕聲道:“怎麽會覺得我要聽你的話?”
話音還在空氣中飄蕩,他便吻上了他的唇。
空氣中頓時迴響起急促的喘息。
少年沒有躲避,他顯然並非什麽善男信女,甚至有著超乎年齡的強勢。
混亂之中荷爾蒙上腦,竟然主動去解鄭洛萊的腰帶,猛地推開他,又輕咬住他的耳邊,聲音誘惑道:“可以玩,我來top。”
鄭洛萊立刻扶住他的手,微微笑:“不行。”
少年頓時重新靠回座位:“那算了。”
麵對美人誰也不會輕易放棄,鄭洛萊眯著眼睛問:“幹嗎要分的這麽清楚,讓事實說話不好嗎?”
少年用藍眼睛盯了他半晌,忽然令人意外的嗬嗬笑起來:“鄭洛萊你真是名不虛傳,果然是個流氓混蛋。”
原來認識,難怪見麵就講中文。
可若見過這孩子,鄭洛萊奇怪自己又怎麽會不記得。
片刻之後少年又道:“我叫陳路,上周還在酒會見過你,可你沒看到我。”
車裏一時間泛起了詭異的氛圍。
陳路不是誰,他還小。
可在這個城市裏麵,聰明人都不會惹他。
因為他有個女王一樣的媽媽,在商場上比所有男性都更有手段。
但凡想在這裏做生意的亞洲人,必然都要熟識她的名字和她的寶貝兒子。
鄭洛萊變臉變得很快,瞬間就一副正經的樣子:“哦呀,陳路少爺,久仰久仰。”
陳路還是笑。
鄭洛萊熄滅手中的煙,竟然又扶住他的臉,故意惡狠狠地說:“那又怎樣,記得明早告訴你媽我強姦你了。”
說著便作勢又要吻他。
誰知道安靜的公路上忽然遠遠地又開來了幾輛車,前燈把夜晚照的雪亮。
車全在他們周圍停住,打頭的下來個日本男人,恭恭敬敬的走到陳路旁邊打開的車窗前,用生硬的漢語說:“少爺,董事長來接你了。”
陳路朝鄭洛萊做個了痛苦的表情,立刻就下了車。
鄭洛萊也隻得走出去,盤算著自己要不要去女王麵前老實的問好。
萬一她要是保護欲過度,自己很快就會倒黴了。
誰知道陳路很夠意思的擺擺手道:“回見吧,不用理我媽了。”
說完就鑽進一輛車裏麵。
片刻,後車窗的窗戶搖下來,露出一個女人美麗的臉龐,她禮貌而又疏離的笑了笑。
鄭洛萊也隻好笑。
麵前的車隊很快便消失在了視線之內。
唯留他一個人在路邊,靠著自己的車,顯得有點孤單。
過了會兒,鄭洛萊誇張的長嘆了聲,又點支煙抽了起來。
其實很早以前就聽家裏的老爺子說過一個道理:這世界上的東西,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就永遠都不是。
所以不要抗拒、不要強求。
他相信這個道理。他希望所有人都相信。
隻有這樣彼此才輕鬆,活著才輕鬆。
——
這是五年前的某個晚上,鄭洛萊第一次遇見陳路。
挺喜歡他,但後來決定和他做好兄弟。
此後便不覺得自己心裏會再有什麽,依舊堅持著輕浮又穩妥的生活哲學。
可是再後來,他失控的被陳路捲入了新的人生,認識了新的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麻煩。
享受過、欺騙過、放棄過、受過折磨。
從晃晃悠悠變得一塌糊塗。
此後的漫長時間裏,鄭洛萊無數次的設想:如果那天他沒有端著酒杯走向陳路,此後一切就不會發生?
還是他會自生命其它的角落踏上同一條道路。
——
從前之所以什麽不恐懼,是因為不求完美、不求善意、不怕缺憾。
鄭洛萊覺得自己很習慣麵對所謂的黑暗麵。
似乎從來沒有想過,有一樣東西可以讓他在措手不及之時便慘遭失敗。
記得經常重看的電影裏有句台詞。
我純潔的一瞬,遠勝你骯髒的一生。
——命中注定的反差,大概就是感情致命的軟肋。
第一卷晃晃悠悠
第3章
深秋的陽光有著超乎想像的生氣,桌上的鬧鍾還未指過七點,偌大的臥室就已經被照得透亮。
那金色的流沙慢慢的爬過窗欞,爬過床頭,輕輕的落在少年沉睡的麵頰上,讓他的睫毛畫出好看的陰影。
隻可惜這美麗的一幕少年完全不會自賞,反而忽然煩躁的扯起被子蒙住腦袋,隻留下兩條長腿在外麵做橫屍狀。
——白霞推開門後,瞬間就看見兒子這副懶相。
她微胖的臉露出恨鐵不成鋼的表情,衝上去便揍他的屁股:“杜威啊,這都什麽時候了,你爸和你哥等你吃飯呢,吃完了趕緊去補課,真是!都高三了怎麽就不知道愁呢這孩子!”
“啊——啊啊——!”杜威絲毫沒有悔意,慘叫著滾到床角繼續賴床。
白霞徹底壓不住火,誰知還未等她發作,門外便傳來清朗的男聲:“媽你去吃吧,我叫他。”
來者是位二十幾歲的年輕人,眉眼和杜威有著相似的英俊,但身著軍服站姿筆挺,長期鍛鍊而有的精健身材非但不顯得粗魯,反而透著股陽剛之美,總之與床上那條死魚氣質完全不同。
白霞向來聽大兒子的話,朝杜威翻了個白眼,而後轉身囑咐道:“小逸一會兒走的時候把那茶拿上啊,人家從杭州帶的,說特好。”
杜逸答應著,走到床前笑了笑,竟然忽然扯掉了弟弟的短褲。
“操,你幹嗎!”杜威嚇得打了個滾,終於睜開了眼睛。
杜逸不理他,把老媽準備好的衣服一件一件扔到他身上:“我今天要回部隊了,你不是說想要新手機嗎,給你買了再走。”
“手機?”杜威立馬來了精神,坐起來以後才又抱怨:“不是吧你,大半年回來兩天就要走啊?”
杜逸淡笑:“沒辦法,部隊有部隊的紀律。”
他大弟弟五歲,卻與弟弟是兩樣人。
自小便學習優異,從著名軍校畢業以後便直做了軍官,平日裏也是正直勇敢、品性端莊,辦事妥當,處處為人著想,領導上級沒有不稱讚的——當然,這也得益於他有個好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