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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九年:從禁菸到戰爭 作者:沈渭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7] 《會批澳門廳轉稟義律說帖》,《信及錄》,第100~101頁。
[18] 《會諭同知再行諭飭義律繳土交凶稿》,《信及錄》,第103頁。
[19] 同上書,第102~104頁。
[20] 《劄新安縣將澳門廳繳回諭帖轉給義律由》,《信及錄》,第104頁。
[21] 《澳門月報》1839年8月號,轉引自【美】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第270~271頁。
[22] 《林則徐集·日記》,第350頁。
[23] 《林則徐集·日記》,第351頁。
[24] 《致怡良》,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申刻於前山,《林則徐書簡》,第62頁。
[25] “窩拉疑”號在8月29日開抵九洲洋麵時,已被澳門廳營水師發現,當中國引水前往查詢時,它竟開槍射擊。9月1日駛至尖沙嘴洋麵。參見《批澳門廳為義律呈述士密三板至九龍被炮攻擊稟》,《林則徐集·公牘》,第138頁。
[26] 林則徐:《巡閱澳門情形折》,《林則徐集·奏稿》,(第二冊),第682頁。
[27] 《林則徐集·日記》,第352頁。
[28] 林則徐:《巡閱澳門情形折》,《林則徐集·奏稿》,(第二冊),第681~682頁。
[29] 【美】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第272頁。
第七章 義律挑起武裝衝突
關天培穿鼻洋海戰圖
7-1 九龍之戰
就在“窩拉疑”抵達廣州洋麵的那天,即七月二十三日(8月31日),林則徐為迫使義律具結、交凶,決定實施“堅壁清野”,把英國人完全孤立在海上。他發布告示,命令各級官員斷絕英人一切供應,並有鑑於林維喜事件,要求沿海居民武裝起來,不準英人上岸滋事、覓井取水:本大臣、本部堂曉諭所有沿海鄉村紳耆、商人及居民等,效忠邦國,群策群力,購買器械,聚合丁壯,以便自衛。如見夷人上岸滋事,一切民人皆準開槍阻止,勒令退回,或將其俘獲。夷人為數甚少,自不能敵眾。夷人上岸覓井汲水,應加攔阻,不準其欽(飲)用。但若夷人並未上岸,爾等不得擅自登舟駕近夷船,徒生枝節,違者當於嚴懲。[1]
告示發布後,沿海居民紛紛組織武裝自衛,香港民人甚至採取水中放毒的方法,斷絕英人取水。9月2日,義律在香港發出《為反對水中放毒給中國人民的通知》,恫嚇武裝起來的中國民眾,威脅說中國如果停止供應,水中放毒,必將發生衝突,表示將以武力進攻解決供應問題[2]
9月4日下午,義律決定採取行動,他和“窩拉疑”船長士密等乘坐裝備14門火炮的“路易莎”號英艦,率領“珍珠”號武裝小艇和“窩拉疑”軍艦的舢板,前往離英船停泊地四英裏的九龍灣。義律得悉那裏有中國水師大兵船三艘正阻止中國人對英國人的食物供應。義律一行抵達時,發現中國師船一字兒排開,挨得很近,“處在一座相當令人生畏和配備齊全的炮台下麵”。義律把軍艦停靠在中國師船旁邊,相距僅有手槍射程之遠,派傳教士郭士立(karlf.a.gutff[3]帶兩名士兵駕小艇駛往中間的師船進行交涉,“因為從該船的大小和裝備精良看來它被認為是清朝官員指揮的船隻”。
郭士立和兩位士兵帶著義律的兩份文件,一是前麵提及的“通知”,一是義律致九龍中國官員的“信函”,其中稱:“此地駐有幾千名英國人,他們被剝奪了正常的食物供應;如果這種情況繼續存在下去,必將經常發生衝突。貴官員們將對這些後果承擔責任。”[4]
當時帶領三艘戰船巡邏的是廣東水師大鵬營參將賴恩爵。賴恩爵,幹隆六十年(1795)生,行伍出身,字簡廷,廣東新安縣大鵬城(今深圳市龍崗區大鵬鎮)人。父賴英揚,一生緝匪拿盜,戰績彪炳,官至浙江定海鎮總兵;叔父賴信揚官至福建水師提督。恩爵少時隨父出征,歷任把總、千總、守備、都司、遊擊等職。道光十八年(1838)補海門營參將。翌年因中英交涉起,調回家鄉大鵬營任職。郭士立記載了與賴恩爵交涉的經過:當我們乘坐一艘雙槳小快艇來到第一艘帆船旁邊的時候,士兵們舉起了他們的木製長矛;不過,在我使他們相信我手無寸鐵而且為了和平的目的獨自前來以後,他們對於過早地表現抗拒一事感到羞愧。經過一些漫談之後,他們告訴我,船上沒有軍官;不過,雖然那位發言人穿著老百姓的普通衣服,但在我看來他似乎是一位水師軍官。他告訴我說,帆船不能夠接受和傳遞公家的文件,但如果我必須口頭上傳達任何事情,他將很愉快地聽取我的要求。於是,我說明我們前來的原因,並向他表示我們必需獲得食物供應,因為這麽一支巨大的船隊不可能沒有食物而繼續存在。他接受了那份包含列舉我們所抱怨事情的文件,並且很仔細地閱讀它,但他說,他不能夠自行負責地辦事並允許人們離開,可是他十分願意將此事報告給他的上級。[5]
碰了軟釘子而不得要領的郭士立,轉向中國水師士兵詢問。他們告訴他在另一艘船上有軍官。可是,在另一艘船上,郭士立得到了同樣的結果。他採用這種方式“反覆走來走去”,要使中國官兵相信,“在我們獲得供應品之前,我們不能離開這個地方”。幾個士兵乘船去炮台與軍官商量,並將軍官的意見告訴郭士立。郭士立意識到,“除非將此事正式告訴住在附近地方的欽差大臣的代表,並從全權代表本人那裏獲得許可”,英國人將不能做任何事情,郭士立隻好灰溜溜地回來向義律復命。
[18] 《會諭同知再行諭飭義律繳土交凶稿》,《信及錄》,第103頁。
[19] 同上書,第102~104頁。
[20] 《劄新安縣將澳門廳繳回諭帖轉給義律由》,《信及錄》,第104頁。
[21] 《澳門月報》1839年8月號,轉引自【美】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第270~271頁。
[22] 《林則徐集·日記》,第350頁。
[23] 《林則徐集·日記》,第351頁。
[24] 《致怡良》,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申刻於前山,《林則徐書簡》,第62頁。
[25] “窩拉疑”號在8月29日開抵九洲洋麵時,已被澳門廳營水師發現,當中國引水前往查詢時,它竟開槍射擊。9月1日駛至尖沙嘴洋麵。參見《批澳門廳為義律呈述士密三板至九龍被炮攻擊稟》,《林則徐集·公牘》,第138頁。
[26] 林則徐:《巡閱澳門情形折》,《林則徐集·奏稿》,(第二冊),第682頁。
[27] 《林則徐集·日記》,第352頁。
[28] 林則徐:《巡閱澳門情形折》,《林則徐集·奏稿》,(第二冊),第681~682頁。
[29] 【美】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第272頁。
第七章 義律挑起武裝衝突
關天培穿鼻洋海戰圖
7-1 九龍之戰
就在“窩拉疑”抵達廣州洋麵的那天,即七月二十三日(8月31日),林則徐為迫使義律具結、交凶,決定實施“堅壁清野”,把英國人完全孤立在海上。他發布告示,命令各級官員斷絕英人一切供應,並有鑑於林維喜事件,要求沿海居民武裝起來,不準英人上岸滋事、覓井取水:本大臣、本部堂曉諭所有沿海鄉村紳耆、商人及居民等,效忠邦國,群策群力,購買器械,聚合丁壯,以便自衛。如見夷人上岸滋事,一切民人皆準開槍阻止,勒令退回,或將其俘獲。夷人為數甚少,自不能敵眾。夷人上岸覓井汲水,應加攔阻,不準其欽(飲)用。但若夷人並未上岸,爾等不得擅自登舟駕近夷船,徒生枝節,違者當於嚴懲。[1]
告示發布後,沿海居民紛紛組織武裝自衛,香港民人甚至採取水中放毒的方法,斷絕英人取水。9月2日,義律在香港發出《為反對水中放毒給中國人民的通知》,恫嚇武裝起來的中國民眾,威脅說中國如果停止供應,水中放毒,必將發生衝突,表示將以武力進攻解決供應問題[2]
9月4日下午,義律決定採取行動,他和“窩拉疑”船長士密等乘坐裝備14門火炮的“路易莎”號英艦,率領“珍珠”號武裝小艇和“窩拉疑”軍艦的舢板,前往離英船停泊地四英裏的九龍灣。義律得悉那裏有中國水師大兵船三艘正阻止中國人對英國人的食物供應。義律一行抵達時,發現中國師船一字兒排開,挨得很近,“處在一座相當令人生畏和配備齊全的炮台下麵”。義律把軍艦停靠在中國師船旁邊,相距僅有手槍射程之遠,派傳教士郭士立(karlf.a.gutff[3]帶兩名士兵駕小艇駛往中間的師船進行交涉,“因為從該船的大小和裝備精良看來它被認為是清朝官員指揮的船隻”。
郭士立和兩位士兵帶著義律的兩份文件,一是前麵提及的“通知”,一是義律致九龍中國官員的“信函”,其中稱:“此地駐有幾千名英國人,他們被剝奪了正常的食物供應;如果這種情況繼續存在下去,必將經常發生衝突。貴官員們將對這些後果承擔責任。”[4]
當時帶領三艘戰船巡邏的是廣東水師大鵬營參將賴恩爵。賴恩爵,幹隆六十年(1795)生,行伍出身,字簡廷,廣東新安縣大鵬城(今深圳市龍崗區大鵬鎮)人。父賴英揚,一生緝匪拿盜,戰績彪炳,官至浙江定海鎮總兵;叔父賴信揚官至福建水師提督。恩爵少時隨父出征,歷任把總、千總、守備、都司、遊擊等職。道光十八年(1838)補海門營參將。翌年因中英交涉起,調回家鄉大鵬營任職。郭士立記載了與賴恩爵交涉的經過:當我們乘坐一艘雙槳小快艇來到第一艘帆船旁邊的時候,士兵們舉起了他們的木製長矛;不過,在我使他們相信我手無寸鐵而且為了和平的目的獨自前來以後,他們對於過早地表現抗拒一事感到羞愧。經過一些漫談之後,他們告訴我,船上沒有軍官;不過,雖然那位發言人穿著老百姓的普通衣服,但在我看來他似乎是一位水師軍官。他告訴我說,帆船不能夠接受和傳遞公家的文件,但如果我必須口頭上傳達任何事情,他將很愉快地聽取我的要求。於是,我說明我們前來的原因,並向他表示我們必需獲得食物供應,因為這麽一支巨大的船隊不可能沒有食物而繼續存在。他接受了那份包含列舉我們所抱怨事情的文件,並且很仔細地閱讀它,但他說,他不能夠自行負責地辦事並允許人們離開,可是他十分願意將此事報告給他的上級。[5]
碰了軟釘子而不得要領的郭士立,轉向中國水師士兵詢問。他們告訴他在另一艘船上有軍官。可是,在另一艘船上,郭士立得到了同樣的結果。他採用這種方式“反覆走來走去”,要使中國官兵相信,“在我們獲得供應品之前,我們不能離開這個地方”。幾個士兵乘船去炮台與軍官商量,並將軍官的意見告訴郭士立。郭士立意識到,“除非將此事正式告訴住在附近地方的欽差大臣的代表,並從全權代表本人那裏獲得許可”,英國人將不能做任何事情,郭士立隻好灰溜溜地回來向義律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