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撲朔迷離
柯南之米花署長的科學加點 作者:紳士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白石旁聽了庭審之後,下午正常回警署上班。
換了製服之後,白石先不管其他文件,直接來到了取調室……
“署長,庭審結果怎麽樣?”赤阪見是白石來了,連忙問道。
“補充調查,下次開庭是一周後。”白石言簡意賅地說道,同時隔著單向玻璃,看向了裏麵。
……
“原來如此……我懂我懂,那真是讓人受不了!”
“夫人,也真是辛苦你了。”
“無論如何,現在新生活終於要開始了,恭喜。”
“不過……女士,我的同事已經查看過你行車軌跡,當天你的確去了林田先生的公寓沒錯吧?”
源終於通過不斷地認同林田女士的抱怨,令她敞開了一些心扉,這時山田又進來,低聲向他耳語“確認過gps記錄”的事情,於是源開始發問!
與此同時,外麵的赤阪、青木,這時都是一聲不吭,氣氛有點尷尬——沒有“搜查令”,直接查人家車載gps這事兒,較真兒地說,其實也是違反規定的。
查看交通監控是一碼事,直接看人家車裏的東西,是另一碼事!
不過白石這時同樣沒有吭聲——白石的【原則】雖然沒有量化,但是自我評估的話,應該也就是六十幾,對於一些不規範、卻有效的搜查手段,並不排斥。
白石的標準很簡單,“能負責”就可以!
如果有造成重大冤假錯案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能犯的錯誤;如果搞錯了、也隻是被投訴,隻要寫寫檢討、閉門思過,那就是“能負責”。
取調室中,林田女士這時見證據確鑿,也隻好承認下來:“沒錯,那天我的確去了那家夥那裏,本來是想談離婚的事情,不過那家夥卻還是糾纏不清,所以我們吵了幾句……可他的死和我沒關係!”
白石的腦海中,這時也回放出了之前的案件記錄——鄰居在一點多的時候,聽到林田的房間裏出現爭吵、打砸聲,去敲門關心的時候,林田自述是在打電話,不小心碰掉了東西……
這也成了“截至一點前,林田還活著、並且家裏沒有其他人”的證據。
現在看來,並不是真的沒人,而是……林田覺得家醜不可外揚,所以敷衍了鄰居?
不過林田女士這時依舊強調著,自己沒有殺人!
白石仔細觀察了她的表情後,略一皺眉、卻沒有吭聲……
“姐姐你不想和事件沾上關係,這的確可以理解,不過……您是三點之後,才離開的吧?所以你看到了林田先生被殺?”源這時追問了最大的疑點。
這車輛離開的時間,已經是案發時間之後……
“不,車是三點之後開走的,不過我兩點前就已經離開,去超市買了幾種生僻的調味料。”林田女士之前已經交代,死者生前是答應她,再吃一次她做的飯、就同意離婚。
“原來如此,所以回去的時候……”源這時試探地問道。
“沒錯,我看到他的屍體,因為……太害怕,所以我就走了。”林田女士不耐煩地說道。
不過……
這種“不耐煩”,是心虛之下的自我保護情緒。
“姐姐,你不用緊張,之前林田先生,有和你提起什麽要和人見麵之類的話題嗎?”
“沒有。”林田女士稍一思索後搖了搖頭。
……
赤阪這時看著林田女士,不由地說道:“這家夥……非常可疑啊……”
他其實也看出來,直到現在,這位林田女士說話,還是半真半假——不過這隻能說是感覺,算不上證據。
“署長,庭審局麵怎麽樣?坪倉的不在場證明……”青木這時向白石請教起來。
“證明是真的……不過也是假的。”白石很繞地說道。
隔音室外的幾人,這時全都看了過來。
白石簡單說了庭審的情況後,又提到了自己在庭審後,追問了店員的事情,接著拿出了懷裏的小平板——對於白石來說,小平板就是大些的手機而已。
“喏,這是博主女士當天的博客,對比露出來的衣袖、還有自拍時露出來的帽子,當天她應該是穿的這一身……”白石說著翻到了另一張全身的照片上。
這張相片上,她穿著白色的外套,裏麵是淡黃色的內襯,還戴著白色的帽子……
“誒?他不會是記錯人了吧?”山田這時露出了“無語”的表情——這和店員所說的、坪倉的衣著相似。
“記錯?我想……他應該的確有這麽一身衣服。”白石這時凝重地說道。
青木這時也明白了白石意思:“署長,您是說……他是刻意誤導?”
“神情雖然不能當作證據,但是……在博主女士出現的時候,坪倉的那個表情,嗯。”白石算是認可了這種猜測,不過沒有說出來。
“也就是說……坪倉是知道那天那名女博主發了博客、並且知道內容的,之後……應該就在第二天、他被捕之前,去穿著類似的衣服,在同樣的時間段,也買了一樣的咖啡,又在被捕後扛了大半個月、店員的記憶模糊之後,才將這件事情說出來?”
山田這時也明白了過來。
“可惡!這家夥……不過那個店員和博主都……”赤阪這時很是氣憤,不過卻又無可奈何。
即使再問一遍也沒有用,店員已經記不清了,女博主一旦被質疑發博日期,十有八九也不會作出確切證詞。
換而言之……
不在場證明是真的,可是它又極其可能是假的,本身是利用了人類記憶的不準確性!
這時候單方麵否定人證,同樣有“誘供”的嫌疑,流程上來說,不在場證明是成立的,證人沒有撒謊。
……
“等等!這樣的話,反過來想……假設這位博主,真的是被坪倉利用的話,那麽坪倉首先需要了解這名博主,知道她9月3日這天,會去米花公園、會點【招牌冰拿鐵】!”山田這時忽然想到了這點。
接著山田主動說道:“我去排查這位博主的關注者,之後再找運營方,確認案發那天頻繁瀏覽其博客的用戶的資料!”
山田在白石的提示下,也想到了“反過來想”——如果真如推測,坪倉應該是確定了博客、之後再動手,再在第二天穿著差不多的衣服、點一樣的咖啡,去混淆店員的記憶。
那麽“瀏覽博客的記錄”就有可能是留下痕跡的地方。
同樣……
“我去找案發之後一天……還有案發前一天的監控!”牧高美和這時也主動說道。
(補一張牧高的圖,前麵沒放出來)
“嗯,注意點眼藥水……買點好的,可以報銷。”白石人性化地說道——因為發現她的“眼幹”隻是緩和、後退了幾位,並沒有消失。
不過這時候人手不夠,白石隻能維持有限的人性。
兩個年輕人出去了,可是赤阪和青木兩位老刑警,這時臉色依舊凝重。
“可是……這位林田女士好像也……”赤阪這時也有點懵——這怎麽出現新的嫌疑人的同時,之前的嫌疑人、可疑程度也在迅速上漲?
換了製服之後,白石先不管其他文件,直接來到了取調室……
“署長,庭審結果怎麽樣?”赤阪見是白石來了,連忙問道。
“補充調查,下次開庭是一周後。”白石言簡意賅地說道,同時隔著單向玻璃,看向了裏麵。
……
“原來如此……我懂我懂,那真是讓人受不了!”
“夫人,也真是辛苦你了。”
“無論如何,現在新生活終於要開始了,恭喜。”
“不過……女士,我的同事已經查看過你行車軌跡,當天你的確去了林田先生的公寓沒錯吧?”
源終於通過不斷地認同林田女士的抱怨,令她敞開了一些心扉,這時山田又進來,低聲向他耳語“確認過gps記錄”的事情,於是源開始發問!
與此同時,外麵的赤阪、青木,這時都是一聲不吭,氣氛有點尷尬——沒有“搜查令”,直接查人家車載gps這事兒,較真兒地說,其實也是違反規定的。
查看交通監控是一碼事,直接看人家車裏的東西,是另一碼事!
不過白石這時同樣沒有吭聲——白石的【原則】雖然沒有量化,但是自我評估的話,應該也就是六十幾,對於一些不規範、卻有效的搜查手段,並不排斥。
白石的標準很簡單,“能負責”就可以!
如果有造成重大冤假錯案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能犯的錯誤;如果搞錯了、也隻是被投訴,隻要寫寫檢討、閉門思過,那就是“能負責”。
取調室中,林田女士這時見證據確鑿,也隻好承認下來:“沒錯,那天我的確去了那家夥那裏,本來是想談離婚的事情,不過那家夥卻還是糾纏不清,所以我們吵了幾句……可他的死和我沒關係!”
白石的腦海中,這時也回放出了之前的案件記錄——鄰居在一點多的時候,聽到林田的房間裏出現爭吵、打砸聲,去敲門關心的時候,林田自述是在打電話,不小心碰掉了東西……
這也成了“截至一點前,林田還活著、並且家裏沒有其他人”的證據。
現在看來,並不是真的沒人,而是……林田覺得家醜不可外揚,所以敷衍了鄰居?
不過林田女士這時依舊強調著,自己沒有殺人!
白石仔細觀察了她的表情後,略一皺眉、卻沒有吭聲……
“姐姐你不想和事件沾上關係,這的確可以理解,不過……您是三點之後,才離開的吧?所以你看到了林田先生被殺?”源這時追問了最大的疑點。
這車輛離開的時間,已經是案發時間之後……
“不,車是三點之後開走的,不過我兩點前就已經離開,去超市買了幾種生僻的調味料。”林田女士之前已經交代,死者生前是答應她,再吃一次她做的飯、就同意離婚。
“原來如此,所以回去的時候……”源這時試探地問道。
“沒錯,我看到他的屍體,因為……太害怕,所以我就走了。”林田女士不耐煩地說道。
不過……
這種“不耐煩”,是心虛之下的自我保護情緒。
“姐姐,你不用緊張,之前林田先生,有和你提起什麽要和人見麵之類的話題嗎?”
“沒有。”林田女士稍一思索後搖了搖頭。
……
赤阪這時看著林田女士,不由地說道:“這家夥……非常可疑啊……”
他其實也看出來,直到現在,這位林田女士說話,還是半真半假——不過這隻能說是感覺,算不上證據。
“署長,庭審局麵怎麽樣?坪倉的不在場證明……”青木這時向白石請教起來。
“證明是真的……不過也是假的。”白石很繞地說道。
隔音室外的幾人,這時全都看了過來。
白石簡單說了庭審的情況後,又提到了自己在庭審後,追問了店員的事情,接著拿出了懷裏的小平板——對於白石來說,小平板就是大些的手機而已。
“喏,這是博主女士當天的博客,對比露出來的衣袖、還有自拍時露出來的帽子,當天她應該是穿的這一身……”白石說著翻到了另一張全身的照片上。
這張相片上,她穿著白色的外套,裏麵是淡黃色的內襯,還戴著白色的帽子……
“誒?他不會是記錯人了吧?”山田這時露出了“無語”的表情——這和店員所說的、坪倉的衣著相似。
“記錯?我想……他應該的確有這麽一身衣服。”白石這時凝重地說道。
青木這時也明白了白石意思:“署長,您是說……他是刻意誤導?”
“神情雖然不能當作證據,但是……在博主女士出現的時候,坪倉的那個表情,嗯。”白石算是認可了這種猜測,不過沒有說出來。
“也就是說……坪倉是知道那天那名女博主發了博客、並且知道內容的,之後……應該就在第二天、他被捕之前,去穿著類似的衣服,在同樣的時間段,也買了一樣的咖啡,又在被捕後扛了大半個月、店員的記憶模糊之後,才將這件事情說出來?”
山田這時也明白了過來。
“可惡!這家夥……不過那個店員和博主都……”赤阪這時很是氣憤,不過卻又無可奈何。
即使再問一遍也沒有用,店員已經記不清了,女博主一旦被質疑發博日期,十有八九也不會作出確切證詞。
換而言之……
不在場證明是真的,可是它又極其可能是假的,本身是利用了人類記憶的不準確性!
這時候單方麵否定人證,同樣有“誘供”的嫌疑,流程上來說,不在場證明是成立的,證人沒有撒謊。
……
“等等!這樣的話,反過來想……假設這位博主,真的是被坪倉利用的話,那麽坪倉首先需要了解這名博主,知道她9月3日這天,會去米花公園、會點【招牌冰拿鐵】!”山田這時忽然想到了這點。
接著山田主動說道:“我去排查這位博主的關注者,之後再找運營方,確認案發那天頻繁瀏覽其博客的用戶的資料!”
山田在白石的提示下,也想到了“反過來想”——如果真如推測,坪倉應該是確定了博客、之後再動手,再在第二天穿著差不多的衣服、點一樣的咖啡,去混淆店員的記憶。
那麽“瀏覽博客的記錄”就有可能是留下痕跡的地方。
同樣……
“我去找案發之後一天……還有案發前一天的監控!”牧高美和這時也主動說道。
(補一張牧高的圖,前麵沒放出來)
“嗯,注意點眼藥水……買點好的,可以報銷。”白石人性化地說道——因為發現她的“眼幹”隻是緩和、後退了幾位,並沒有消失。
不過這時候人手不夠,白石隻能維持有限的人性。
兩個年輕人出去了,可是赤阪和青木兩位老刑警,這時臉色依舊凝重。
“可是……這位林田女士好像也……”赤阪這時也有點懵——這怎麽出現新的嫌疑人的同時,之前的嫌疑人、可疑程度也在迅速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