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也想過,可很快地就被拋在腦後了。
作為被委託的心理遊醫,或者是半吊子的“偵探”,我都太外行了。偵探是要把一切可能性都考慮進去的,偵探不能和涉案人員存在什麽關係,這些我都懂,可我發現自己做不到。
一個道德上的困境出現了:萬一宋陽才是兇手,以我們現在的關係,我是該與她一刀兩斷,還是包庇她,甚至幫她做偽證?
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為了不讓自己陷入這個悲劇,我的大腦自動屏蔽了一些信息。
為了證明我不是個十足的白癡,我就不得不談到過去常玩的一個遊戲。
每逢同學聚會、公司年會等等場合,我總是帶頭與大家玩一個遊戲,當然,這遊戲隻能玩一次,並且不能和知道內幕的那些人一起玩,否則就太沒有意思了。
這個遊戲並非我的首創,它在1971年被設計出來,由蘇比克、約翰·納什、勞埃德·夏普利和梅爾文·豪斯帶頭進行。注意到了嗎?這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蘇比克倒是很謙虛,於是他懷疑這個遊戲是不是自己首創的,或者是幾個人共同發明的。不過朋友們一致認為既然1971年蘇比克得到大家的認可公開了這個遊戲,那麽他就是這個遊戲的發明者。
這個遊戲,嚴格地說,根本算不上遊戲,而是享譽世界的著名博弈——被稱為蘇比克的美元拍賣。
蘇比克寫道:這個遊戲當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參加,進行這個遊戲最好的時機是在派對上,因為這時候大家都喝了點酒——情緒高漲、興高采烈,但還不至於醉醺醺的。
這個遊戲被我信手拈來,並且認真地貫徹了他的方針,我也精心地挑選著十人以上的場所,並且總能取得預想的效果。
這個遊戲到底該怎麽玩呢?我試著以老威公司的聚會當作例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嚐試。
老威的公司,連我在內,共計三十一人。在一次樂陶陶的聚會上,我宣布要進行一個拍賣遊戲。
大家都喝了酒,自然群情高漲,“好啊!”每一個人都雄赳赳氣昂昂地想成為最後的贏家。
我要拍賣一百塊錢,這聽起來有點莫名其妙。用錢來拍賣錢嗎?正是如此。一百塊錢不多也不少,誰也不會真拿它當回事,但是白拿一百塊錢,大家也會覺得占了點小便宜。
競拍的規則非常簡單,隻有兩條:
1.同任何拍賣的規則一樣:起拍價為一塊錢,每次最少加價也是一塊錢。一百塊錢的鈔票歸報價最高的人所有,新的報價必須高過上一次報價,在規定的時限內要是沒有新的報價,則拍賣結束。
2.不同於索斯比拍賣行的規則——雖然出價最高的人可以得到鈔票,但是出價第二高的人也需要出錢,也就是他要付出自己最後一次報價的款項,但是什麽也得不到。你當然不想成為這樣的失敗者,白白地拿一些錢打了水漂。
起初,大家都沒能意識到這個遊戲的陷阱,但是隨著拍賣的進行,這兩條規則開始讓人們發了狂。
是的,這是一張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百元鈔票,絕沒有作假。所有人都希望以一塊錢的代價得到它。
於是,拍賣開始的時候,一堆人舉手宣布:“一塊。”這樣的叫喊此起彼伏。
大家都在舉手,實際上我也看不清到底誰是第一個!不過這不重要,因為馬上,就會有人提出“二塊”、“三塊”,競價開始攀升了。
二塊、三塊有什麽不好的呢!誰不喊誰才是傻子呢。假如以三塊贏得競拍,你淨賺了九十七塊。
問題是,這個拍賣該怎麽收場呢?!你也許會想這張百元的票子最終會以一百元的價格落到了某人手裏——這多可憐,花一百買了一百——如果你這樣想,那就太過樂觀了。
每一次新的競價都會讓上一次的競價者覺得不舒服,他變成了第二高的出價者,這就意味著他不但拿不到錢,而且自己要白白花錢。於是,加價,再加價,成為了唯一不吃虧的選擇。
競拍價格很快就接近了一百塊,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分水嶺,也是這次拍賣的高潮所在。假如我出價一百,你出價九十九,如果我贏了,那我就是不虧不賺,而你白賠了九十九塊,你願意這樣嗎?
有理性的競拍者可能發現其中的陰謀,但是總有些人不甘心落後。這個遊戲很陰險的計謀在於,矛盾被激發了起來!
結果,你更願意加價到一百零一,雖然自己可能賠了點錢,但對手賠得更多。
想要占便宜很快消失得無影無蹤——你計劃得更多的,是如何讓自己不吃大虧!
一旦報價突破了一百塊之後,拍賣出現了停頓,人們開始猶豫觀望,然後速度會突然加快,進入決戰時刻,空氣中瀰漫著緊張感,直到最終拍賣結束。
不管進行到拍賣的哪個階段,最高的出價,都會讓第二高出價者感到不爽。他至少加上一塊錢來擺脫這種壓力,可最終他的處境隻能變得越來越糟。
在這個遊戲中,最終以三百塊或者四百快來收場的情況比比皆是。笑到最後的人是我,對吧?
我是拍賣師,我拿出的一百塊錢,如果大家都不理睬,那麽吃虧的人是我。可惜,絕大多數情況下,我笑到了最後。
作為被委託的心理遊醫,或者是半吊子的“偵探”,我都太外行了。偵探是要把一切可能性都考慮進去的,偵探不能和涉案人員存在什麽關係,這些我都懂,可我發現自己做不到。
一個道德上的困境出現了:萬一宋陽才是兇手,以我們現在的關係,我是該與她一刀兩斷,還是包庇她,甚至幫她做偽證?
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為了不讓自己陷入這個悲劇,我的大腦自動屏蔽了一些信息。
為了證明我不是個十足的白癡,我就不得不談到過去常玩的一個遊戲。
每逢同學聚會、公司年會等等場合,我總是帶頭與大家玩一個遊戲,當然,這遊戲隻能玩一次,並且不能和知道內幕的那些人一起玩,否則就太沒有意思了。
這個遊戲並非我的首創,它在1971年被設計出來,由蘇比克、約翰·納什、勞埃德·夏普利和梅爾文·豪斯帶頭進行。注意到了嗎?這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蘇比克倒是很謙虛,於是他懷疑這個遊戲是不是自己首創的,或者是幾個人共同發明的。不過朋友們一致認為既然1971年蘇比克得到大家的認可公開了這個遊戲,那麽他就是這個遊戲的發明者。
這個遊戲,嚴格地說,根本算不上遊戲,而是享譽世界的著名博弈——被稱為蘇比克的美元拍賣。
蘇比克寫道:這個遊戲當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參加,進行這個遊戲最好的時機是在派對上,因為這時候大家都喝了點酒——情緒高漲、興高采烈,但還不至於醉醺醺的。
這個遊戲被我信手拈來,並且認真地貫徹了他的方針,我也精心地挑選著十人以上的場所,並且總能取得預想的效果。
這個遊戲到底該怎麽玩呢?我試著以老威公司的聚會當作例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嚐試。
老威的公司,連我在內,共計三十一人。在一次樂陶陶的聚會上,我宣布要進行一個拍賣遊戲。
大家都喝了酒,自然群情高漲,“好啊!”每一個人都雄赳赳氣昂昂地想成為最後的贏家。
我要拍賣一百塊錢,這聽起來有點莫名其妙。用錢來拍賣錢嗎?正是如此。一百塊錢不多也不少,誰也不會真拿它當回事,但是白拿一百塊錢,大家也會覺得占了點小便宜。
競拍的規則非常簡單,隻有兩條:
1.同任何拍賣的規則一樣:起拍價為一塊錢,每次最少加價也是一塊錢。一百塊錢的鈔票歸報價最高的人所有,新的報價必須高過上一次報價,在規定的時限內要是沒有新的報價,則拍賣結束。
2.不同於索斯比拍賣行的規則——雖然出價最高的人可以得到鈔票,但是出價第二高的人也需要出錢,也就是他要付出自己最後一次報價的款項,但是什麽也得不到。你當然不想成為這樣的失敗者,白白地拿一些錢打了水漂。
起初,大家都沒能意識到這個遊戲的陷阱,但是隨著拍賣的進行,這兩條規則開始讓人們發了狂。
是的,這是一張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百元鈔票,絕沒有作假。所有人都希望以一塊錢的代價得到它。
於是,拍賣開始的時候,一堆人舉手宣布:“一塊。”這樣的叫喊此起彼伏。
大家都在舉手,實際上我也看不清到底誰是第一個!不過這不重要,因為馬上,就會有人提出“二塊”、“三塊”,競價開始攀升了。
二塊、三塊有什麽不好的呢!誰不喊誰才是傻子呢。假如以三塊贏得競拍,你淨賺了九十七塊。
問題是,這個拍賣該怎麽收場呢?!你也許會想這張百元的票子最終會以一百元的價格落到了某人手裏——這多可憐,花一百買了一百——如果你這樣想,那就太過樂觀了。
每一次新的競價都會讓上一次的競價者覺得不舒服,他變成了第二高的出價者,這就意味著他不但拿不到錢,而且自己要白白花錢。於是,加價,再加價,成為了唯一不吃虧的選擇。
競拍價格很快就接近了一百塊,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分水嶺,也是這次拍賣的高潮所在。假如我出價一百,你出價九十九,如果我贏了,那我就是不虧不賺,而你白賠了九十九塊,你願意這樣嗎?
有理性的競拍者可能發現其中的陰謀,但是總有些人不甘心落後。這個遊戲很陰險的計謀在於,矛盾被激發了起來!
結果,你更願意加價到一百零一,雖然自己可能賠了點錢,但對手賠得更多。
想要占便宜很快消失得無影無蹤——你計劃得更多的,是如何讓自己不吃大虧!
一旦報價突破了一百塊之後,拍賣出現了停頓,人們開始猶豫觀望,然後速度會突然加快,進入決戰時刻,空氣中瀰漫著緊張感,直到最終拍賣結束。
不管進行到拍賣的哪個階段,最高的出價,都會讓第二高出價者感到不爽。他至少加上一塊錢來擺脫這種壓力,可最終他的處境隻能變得越來越糟。
在這個遊戲中,最終以三百塊或者四百快來收場的情況比比皆是。笑到最後的人是我,對吧?
我是拍賣師,我拿出的一百塊錢,如果大家都不理睬,那麽吃虧的人是我。可惜,絕大多數情況下,我笑到了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