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不負有心人,穀梁月達成了他的理想。三年前的一夜,荀風特地請他吃了頓大餐,慶祝他考取公務員,並取得了警官證。隻是荀風沒有想到的是,穀梁月似乎並沒有想像中那麽喜悅,甚至於有一些悲觀的情緒。隻是無論荀風如何問其緣由,穀梁月就是不肯道出實情。


    從那日之後,穀梁月就像是刻意在迴避荀風,很少接聽荀風的電話,也基本不與荀風見麵,之後更如同銷聲匿跡了一般,舊居搬了家,電話也始終不接。荀風著實放心不下,便去了穀梁月所在的青浦公安分局想要問明情況,卻被告知他已經辭職一個多月了。


    穀梁月徹底斷了與荀風的聯繫,荀風也多方尋找無果,是以有些心灰意冷,嘆息著多年的友情也不過如此而已。


    直到兩年前,穀梁月突然主動與他聯繫,並約他出來見麵。荀風雖然心裏有氣,但還是前去赴約了。見麵時,荀風想要了解穀梁月這一年裏的動向以及為什麽要選擇辭職,放棄多年的夢想。然而,穀梁月卻始終支支吾吾、含含糊糊,不願意透露實情,這讓荀風大失所望,對倆人友情僅存的一點點期許也徹底破滅了。


    臨別時,穀梁月對荀風說:“不管你是怎麽想我的,我始終都認定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信賴的兄弟!這段日子以來,我不是想要疏遠你,我隻有自己的迫不得已。荀風,我也知道你一定很生我的氣,我雖然無法向你解釋,但我很真誠得向你道歉!對不起!我最後想拜託你一件事,我希望今後你能替我繼續完成我的夢想,你比我聰明,比我有正義感,你一定能成為一名出色的法醫,一定能成為一名優秀的人民警察!”


    穀梁月說完之後,人便匆匆地消失在了夜風中,留下還沒能反應過來的荀風,還在回想著穀梁月剛才留給他的那番振奮其內心的話,似有些不明覺厲。


    荀風仿佛又被點燃了友情的火苗,第二日晚上便又給穀梁月打去電話,想要與他聊聊自己新創作的小說。可是萬萬沒想到,這個熟悉的電話號碼已然成了空號。荀風仿佛從天堂又墜入了地獄,他感覺自己完全像是狠狠地被戲弄了一把。


    痛定思痛之後,他決心放下與穀梁月之間的情誼,徹底忘了這個不值得交心的朋友。


    可是沒過多久,他卻從其父母處得知穀梁月的屍體被發現於上海近郊的一家賓館內,死因是毒品攝入過量。這個訊息就像是晴天霹靂一般,讓荀風頓覺五雷轟頂,人也呆若木雞。曾對穀梁月的那些怨恨和不滿,也因此煙消雲散。


    他有些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更無法相信穀梁月會因為吸毒致死。學醫從醫的人,怎麽可能吸食毒品?即便真的吸食毒品,又怎麽可能不知道把握量度?此事必然是有蹊蹺。


    警方經過嚴密的偵查後,排除了所有他殺的可能性,最後得出了自殺的結論,並證實了穀梁月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已經治療了有大半年時間了,但卻一直未見成效。


    雖然,所有證據都表明穀梁月的確屬於自殺,但荀風卻依然無法認同。他覺得世界上就不該存在自殺的說法,所有輕生的念頭,都必然有一個最直接的誘因,因而他決心要找出逼死穀梁月的真正理由。


    他也開始責怪起自己為什麽沒能察覺出穀梁月的心理異常,更後悔自己為什麽會如此輕率地便抱怨起友情,放棄一個朋友的決定下得那麽容易,還有什麽資格去唾棄別人不拿友情當回事呢?


    穀梁月的離世成了荀風心中抹不去的傷痕,同時也烙印在他的每一寸肌膚上。他開始告訴自己,今後無論發生什麽樣的狀況,都不能捨棄任何一個朋友,更不能讓朋友置身險境。


    半年後,他沒有讓穀梁月失望,順利地考取了公務員資格,也成為了一名法醫。


    隻是除了他的父母與同事之外,他沒有再告訴任何人他真正的職業,對外他總說自己是一個寫網絡小說的寫手。他也依然喜歡這個身份,並且沒有放棄他的寫作。他不喜歡別人喊他警官,因為他始終覺得他的身體裏還有著穀梁月的存在,法醫和警官的身份隻屬於穀梁月,他用他的身體完成著好兄弟的夢想而已,而自己還是那個隻愛書寫的自己。


    市局領導在打算成立“揭秘”時,他便是第一個要求加入的人,並且提出“揭秘”的成員不該隻有警察。當時他的想法遭到了幾乎所有人的反對,原因自然是顯而易見的,捉賊理所應當是兵的事情,怎麽能把普通老百姓都牽扯進來?又怎麽能置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於不顧?


    隻是他卻堅持認為,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是屬於人民大眾的法律。法紀的執行與維護的確是需要專業的執法者,但是光靠執法者的力量是不足以維繫整個社會的安定的。共產黨領導人民抗擊日寇,贏得內戰,建立國家主權,當時的策略就是全民抗敵,並不是僅僅隻依靠我們的軍隊,所以才會有民兵、遊擊隊,甚至連孩子們都組成兒童團、少先隊,也正因為這些民間力量,才有了今天的繁榮富強的社會主義共和國。既然戰爭年代可以依靠群眾打擊外敵,和平年代為什麽不能依靠群眾消滅犯罪?況且“揭秘”本身還是由警方所領導,並不是什麽民間自發組織成立的“梁山好漢”,警*手共同為創造和諧社會而努力,又有何不可?即便警方不這麽做,許多民間的偵破愛好者,還有一些案件當事人的至親也有可能暗地裏自行去搞一些偵探社團甚至單槍匹馬進行一些相關的案件調查工作,他們同樣也會麵臨各種危險,那時警方又該如何處置呢?一個有組織、有紀律也有嚴明的管理模式的偵察隊伍,總好過讓他們散兵遊勇吧。把他們團結起來,進行正確的思想教育與引導,激發出他們的潛能,並對他們進行統一的管控,或許反而會有助於案件的偵破速度也未可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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