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朱由崧的反應既強烈又蹊蹺。童氏送到,他見也不見,二話不說就把她關進監獄,而且是作為社會監獄的錦衣衛大牢。他的態度,可有截然不同的解釋。一種,朱由崧知道童氏百分之百屬於招搖撞騙,根本不必麵見以驗真假;也正因此,才把她交給錦衣衛,而非“訊之禁內”。另一種恰好相反,童氏真有其人、真有其事,朱由崧懼怕當麵對質引出各種不利,遂慌忙將其拘禁、用刑,以箝其口。
事情就這麽奇怪:已知是假,不必驗;明知其真,也不必驗——總之,朱由崧對童氏固執地緣慳一麵。而對於他的固執,朝野普遍解讀為後者,即明知其真,故而不驗。理由主要有二:第一,朱由崧不夠坦蕩,如是假貨,見一見何妨,見麵有利於戳穿,迴避見麵則說明心中有鬼。第二,童氏假冒王妃的可能性極低,正如馬士英所講:“人非至情所關,誰敢與陛下稱敵體?”[27]這種造假,成本太高,成功率卻極低。所以徐鼒的分析與歸納,很難辯駁:童氏之事可疑乎?無可疑矣!天下至頑劣之婦,未聞有冒為人妻者,況以天子之尊,宮禁之嚴乎!無已,則或其瘋顛也。而潛夫、越傑、爾壎、良佐諸人非有心疾,奈何以瘋顛婦人奏聞之,儀衛送之,伏道謁之乎?且即偽也,亦必入宮麵見而後知之;即不然,亦必召入太後宮,集從行閹人實驗而知之。豈有未見而逆知其偽,乍聞而遽怒其人者![28]
還有一個背景。當時,朱由崧正張羅給自己辦婚事。數月前即已著手,《三垣筆記》記載戶工二部接到籌措“婚禮錢糧”的明確指示,其中僅禮冠一項起初就索取“數十萬”,後經奏請,“得旨,定為三萬”。[29]而《甲乙事案》《明季南略》都記載,二月以來“命禮部廣選淑女”[30],杭州、嘉興、紹興、仁和、錢塘、南京等地,都派出特使。四月十一日,太監屈尚忠“奏催大禮措辦銀兩”,朱由崧批示禮部:“著該部火速挪借。”[31]顯示大婚即在近日。假如廣選淑女,隻是一般地“充實後宮”,可以另當別論,但朱由崧是想正式立後。本來虛位以待,童氏不合此時出現,壞其好事,他無法不懷惱恨。
六
據說朱由崧癖好幼女,“正月十二丙申……上醉後淫死童女二人……嗣後屢有此事。”[32]很多稗史都有這種情節。假使如此,三十多歲的童氏對他來說實在就是不堪忍受的“黃臉婆”。不過,這類筆觸可靠性往往成問題,大家如果想說皇帝德行欠佳,通常在這些方麵展開想像,因為他有這樣的特權。實際上,接收一個“黃臉婆”與癖好幼女之間並不矛盾,朱由崧盡可認下童氏,再給她來個“皇帝的老婆基本不用”。他堅決不認童氏,應該不是嫌童氏太“老”,而是因為其他更深的、不足與外人道的心理隱秘。
他總共曾有三次婚史:
初,上為郡王,娶妃黃氏,早逝。既為世子,又娶李氏,洛陽遭變又亡。嗣王之歲,即封童氏為妃,曾生一子,不育。[33]
亦即,做郡王、立為福世子、繼福王位時,各結過一婚;前兩位黃、李二妃均已亡故,童氏是他第三任妻子。上麵說,封童氏為妃,為“嗣王之歲”,而他嗣福王位的時間是崇禎十六年(1643)[34],隻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不過,封童氏為妃的時間,並非他們相遇的時間,後者或許還要提前兩年。
崇禎十四年春,李自成攻克洛陽,老福王朱常洵被殺,朱由崧隻身逃走,四處流浪,形如乞丐。不久,有人把他的近況報告崇禎皇帝:“問:世子若何。曰:世子衣不蔽體。”崇禎聞言為之“泣下”。[35]
朱、童相遇,或即此時。童氏對審訊官、錦衣衛都督馮可宗講述了經過:在尉氏遇王,叩首,王攜置懷中,曰:“我伴無人,李妃不知所在,汝貌好,事我。”[36]
還說八個月後,產下一子,滿月而夭。馮可宗以審訊記錄上奏朱由崧,“王見書,麵赤,擲地不視。可宗不敢再言”。[37]朱由崧這臉一紅,顯出被擊中的樣子,剎那間,勾起很多回憶——
童氏所遇見的朱由崧,有王子之名,而無王子之實。他已經不是洛陽福親王府內錦衣玉食的世子,卻是丟魂落魄、無處存身的難民。除了福世子的名分,他與任何普通逃難者毫無分別。是童氏一家收留了他;由此,朱由崧不僅有飯吃、有了棲身之所,還額外得到一個女人。那時倆人年齡均逾三十,童氏為何久拖未嫁,史無明文,我們不得而知,反正現在她找到了郎君。如果朱由崧確有幼女之嗜,這對他可能算是“屈就”。但此時輪不著他挑三揀四,考慮到彼此的現實,甚至應說他福運不淺——童氏雖然大齡,但“貌好”,更難得的是“知書”[38],有文化(可見非貧寒出身)。劉良佐也是據此斷言她可信:“童氏知(智,聰慧),非假冒。”[39]
在朱由崧而言,他嫌棄童氏亦非全無理由。這婦人既果敢又潑辣,市井氣息濃厚,悍氣十足,有點類乎《金瓶梅》裏的角色。一個小女子,獨自尋夫;碧落黃泉,拔樹搜根,走州過縣;見巡按、詣巡撫,硬是說動官府以儀駕送至京城,能量實在驚人。一旦被奉為準王妃,她的表現除了飛揚跋扈,也有些陋鄙:凡所經郡邑,或供饋稍略,輒詬詈,掀桌於地。間有望塵道左者(不敢站在路的右邊,以示崇敬),輒揭簾露半麵,大言曰:“免。”聞者駭笑。[40]
事情就這麽奇怪:已知是假,不必驗;明知其真,也不必驗——總之,朱由崧對童氏固執地緣慳一麵。而對於他的固執,朝野普遍解讀為後者,即明知其真,故而不驗。理由主要有二:第一,朱由崧不夠坦蕩,如是假貨,見一見何妨,見麵有利於戳穿,迴避見麵則說明心中有鬼。第二,童氏假冒王妃的可能性極低,正如馬士英所講:“人非至情所關,誰敢與陛下稱敵體?”[27]這種造假,成本太高,成功率卻極低。所以徐鼒的分析與歸納,很難辯駁:童氏之事可疑乎?無可疑矣!天下至頑劣之婦,未聞有冒為人妻者,況以天子之尊,宮禁之嚴乎!無已,則或其瘋顛也。而潛夫、越傑、爾壎、良佐諸人非有心疾,奈何以瘋顛婦人奏聞之,儀衛送之,伏道謁之乎?且即偽也,亦必入宮麵見而後知之;即不然,亦必召入太後宮,集從行閹人實驗而知之。豈有未見而逆知其偽,乍聞而遽怒其人者![28]
還有一個背景。當時,朱由崧正張羅給自己辦婚事。數月前即已著手,《三垣筆記》記載戶工二部接到籌措“婚禮錢糧”的明確指示,其中僅禮冠一項起初就索取“數十萬”,後經奏請,“得旨,定為三萬”。[29]而《甲乙事案》《明季南略》都記載,二月以來“命禮部廣選淑女”[30],杭州、嘉興、紹興、仁和、錢塘、南京等地,都派出特使。四月十一日,太監屈尚忠“奏催大禮措辦銀兩”,朱由崧批示禮部:“著該部火速挪借。”[31]顯示大婚即在近日。假如廣選淑女,隻是一般地“充實後宮”,可以另當別論,但朱由崧是想正式立後。本來虛位以待,童氏不合此時出現,壞其好事,他無法不懷惱恨。
六
據說朱由崧癖好幼女,“正月十二丙申……上醉後淫死童女二人……嗣後屢有此事。”[32]很多稗史都有這種情節。假使如此,三十多歲的童氏對他來說實在就是不堪忍受的“黃臉婆”。不過,這類筆觸可靠性往往成問題,大家如果想說皇帝德行欠佳,通常在這些方麵展開想像,因為他有這樣的特權。實際上,接收一個“黃臉婆”與癖好幼女之間並不矛盾,朱由崧盡可認下童氏,再給她來個“皇帝的老婆基本不用”。他堅決不認童氏,應該不是嫌童氏太“老”,而是因為其他更深的、不足與外人道的心理隱秘。
他總共曾有三次婚史:
初,上為郡王,娶妃黃氏,早逝。既為世子,又娶李氏,洛陽遭變又亡。嗣王之歲,即封童氏為妃,曾生一子,不育。[33]
亦即,做郡王、立為福世子、繼福王位時,各結過一婚;前兩位黃、李二妃均已亡故,童氏是他第三任妻子。上麵說,封童氏為妃,為“嗣王之歲”,而他嗣福王位的時間是崇禎十六年(1643)[34],隻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不過,封童氏為妃的時間,並非他們相遇的時間,後者或許還要提前兩年。
崇禎十四年春,李自成攻克洛陽,老福王朱常洵被殺,朱由崧隻身逃走,四處流浪,形如乞丐。不久,有人把他的近況報告崇禎皇帝:“問:世子若何。曰:世子衣不蔽體。”崇禎聞言為之“泣下”。[35]
朱、童相遇,或即此時。童氏對審訊官、錦衣衛都督馮可宗講述了經過:在尉氏遇王,叩首,王攜置懷中,曰:“我伴無人,李妃不知所在,汝貌好,事我。”[36]
還說八個月後,產下一子,滿月而夭。馮可宗以審訊記錄上奏朱由崧,“王見書,麵赤,擲地不視。可宗不敢再言”。[37]朱由崧這臉一紅,顯出被擊中的樣子,剎那間,勾起很多回憶——
童氏所遇見的朱由崧,有王子之名,而無王子之實。他已經不是洛陽福親王府內錦衣玉食的世子,卻是丟魂落魄、無處存身的難民。除了福世子的名分,他與任何普通逃難者毫無分別。是童氏一家收留了他;由此,朱由崧不僅有飯吃、有了棲身之所,還額外得到一個女人。那時倆人年齡均逾三十,童氏為何久拖未嫁,史無明文,我們不得而知,反正現在她找到了郎君。如果朱由崧確有幼女之嗜,這對他可能算是“屈就”。但此時輪不著他挑三揀四,考慮到彼此的現實,甚至應說他福運不淺——童氏雖然大齡,但“貌好”,更難得的是“知書”[38],有文化(可見非貧寒出身)。劉良佐也是據此斷言她可信:“童氏知(智,聰慧),非假冒。”[39]
在朱由崧而言,他嫌棄童氏亦非全無理由。這婦人既果敢又潑辣,市井氣息濃厚,悍氣十足,有點類乎《金瓶梅》裏的角色。一個小女子,獨自尋夫;碧落黃泉,拔樹搜根,走州過縣;見巡按、詣巡撫,硬是說動官府以儀駕送至京城,能量實在驚人。一旦被奉為準王妃,她的表現除了飛揚跋扈,也有些陋鄙:凡所經郡邑,或供饋稍略,輒詬詈,掀桌於地。間有望塵道左者(不敢站在路的右邊,以示崇敬),輒揭簾露半麵,大言曰:“免。”聞者駭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