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要了解你的思想,我必須先了解你的背景。要想了解你的行為, 必須先引出你的感覺、傾向及信念。套句年輕人的術語,我必須知道“你是 哪兒來的”。


    2.資料 個人所搜集的資料因進行方向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是很正常的,“依據我的資料”也是經常聽到的詞句。擅長演講的人,通常不去理會別人的想法, 隻顧陳述自己所整理出的資料,諸如此類情形很多,每個人都會基於自己的資料對事情發表意見而做結論。


    若是以不同的資料來討論一件事,意見分歧是可以預料的。若想降低沖 突的狀況,必須將本身的知識提出來,彼此共同探討,不隻是財務狀況,還包括了意見、感覺以及真正的需求。唯一使對方了解你立場的方法,就是讓 對方知道你的來龍去脈,是相互研究、討論,而不是爭執、抗辯。


    3.角色 在談判的舞台上,意見分歧常常是因為所扮演的角色所引起。無論是扮演的角色或是實際工作的需求,對個人的觀點、情況都會有影響,而這些都 是做結論的因素。原告與被告的律師因扮演的角色不同,各有各的擁護者,對事實的真相如何,因扮演的角色所限,不見得會有直接的影響。


    不論你是代表誰,總有固定的傾向。“神與我同在,我是正義的代表, 向邪惡的力量挑戰”這種姿態是無意義的。在交涉中,必須拋棄這類情緒上的裝扮,雙方都有必要存著“若是我站在他們的立場,我可能會做同樣的決 定”的觀念。


    存有這種觀念絕對不會引起負麵的影響,並且可能使你了解對方的困難 及真正的需求。帶著這種態度,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重要觀念,絕對不要受製於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如何完成任務才是真正目的。


    特別要注意,不要以狡黠的詭計來操縱對方,而以誠信為基礎使雙方都 能站在成功的一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但卻不複雜——隻想達到自己的要求。若是你我的目標不盡相同,我們就不能站在敵對的立場。因此,若是 找出彼此能配合的方法及態度,競爭的狀況就可以轉換成合作的情形;而聯合雙方的力量,爭取更多的利益。


    成功而又互惠的談判,是找出對方實際的需要,並在協助對方得其所需 的同時,也得到自己所需求的事物。


    二、談判更注重技巧


    準確掌握反擊時間


    反擊能否成功,就要看提出反擊的時間是否掌握得準確。反擊隻有在對 方以“恐怖戰術”來要脅你時方能使用,所以,它也可以說是一種以退為進的防衛戰。湯姆成功的例子,就足以顯示反擊正是所謂的“借力使力”,就 是利用對方的力量,再加上自己的力量,發揮“相乘效果”,一舉獲得成功。


    其次要注意的是,使用反擊法時,如果對方不認為你是個“言行一致” 的人,那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強生相信湯姆是個“說到做到”的人,所以在湯姆尚未正式宣戰前,便作了讓步。情況如果恰巧相反,結果也自然大不 相同了。所以,在使用反擊法之前,你必須先行了解,在談判對手眼中,你是否是個言行一致、說到做到的人。


    攻擊要塞最適用


    談判,尤其是有關公務的談判,參加者通常不止一人。在這種“以一對 多”或“以多對多”的談判中,最適合採用的,就是“攻擊要塞”。


    談判對手不止一人時,實際上握有最後決定權的,不過是其中一人而已。 在此,我們姑且稱此人為“對方首腦”,稱其餘的談判副將們為“對方組員”。


    “對方首腦”是我們在談判中需要特別留意的人物,但也不可因此而忽略了“對方組員”的存在。 談判時,有時你無論再怎麽努力也無法說服“對方首腦”,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該轉移目標,向“對方組員”展開攻勢,讓“對方組員”了解你的 主張,憑藉他們來影響“對方首腦”。其過程也許較一般談判辛苦,但是,不論做任何事,最重要的就是要能持之以恆,再接再厲,始能獲得最後的成 功。


    當你無法說服“對方首腦”時,就要另闢蹊徑,把攻擊的矛頭指向“對 方組員”。這正如古時候的攻城掠地一般,隻要先拿下城外的要塞,就可以 長驅直入了。


    攻占城池,要先拿下對城池具有保護作用的要塞,如此一來,就能如入 無人之境了。同理,在無法說服時,便應改弦易轍,設法通過“對方組員”


    來動搖“對方首腦”的立場。


    使用“攻擊要塞”戰術時,關鍵在於“有變化地反覆說明”。很顯然地,“對方首腦”已經不止一次地聽過了你的主張,而現在,如果要再拿同樣的 說詞對“對方組員”展開遊說,“對方首腦”自然感覺興味索然。而“對方組員”也一樣,對你一成不變陳述方式,也不可能專心聆聽的。所以,目的 雖然相同,但是,在反覆說明的過程中,就要特別留意其中的變化性,以免收到反效果。另外應注意的是,縱然你已經認真地說服了“對方組員”,但 是,這卻無法保證“對方組員”也會像你認真地說服他們般的去說服“對方首腦”。要是“對方組員”不肯這麽做,即使你用盡了全力,“攻擊要塞” 戰術還是難奏其效的。


    “白臉”與“黑臉”戰術


    有一回,傳奇人物——億萬富翁休斯想購買大批飛機。他計劃購買 34 架,而其中的 11 架,更是非到手不可。起先,休斯親自出馬與飛機製造廠商洽談,但卻怎麽談都談不攏,最後搞得這位大富翁勃然大怒,拂袖而去。不 過,休斯仍舊不死心,便找了一位代理人,幫他出麵繼續談判。休斯告訴代理人,隻要能買到他最中意的那 11 架,他便滿意了。而談判的結果,這位代 理人居然把 34 架飛機全部買到手。休斯十分佩服代理人的本事,便問他是怎麽做到的。代理人回答:“很簡單,每次談判一陷入僵局,我便問他們—— 你們到底是希望和我談呢?還是希望再請休斯本人出麵來談?經我這麽一問,對方隻好乖乖的說——算了算了,一切就照你的意思辦吧!”


    要使用“白臉”和“黑臉”的戰術,就需要有兩名談判者,兩名談判者 不可以一同出席第一回合的談判。兩人一塊兒出席的話,若是其中一人留給對方不良印象的話,必然會影響其對另一人的觀感,這對第二回合的談判來 說,是十分不利的。


    第一位出席談判者唱的就是“黑臉”,他的責任,在激起對方“這個人 不好惹”、“碰到這種談判的對手真是倒了八輩子黴”的反應。而第二位談判者唱的是“白臉”,也就是扮演“和平天使”的角色,使對方產生“總算 鬆了一口氣”的感覺。這就樣,二者交替出現,輪番上陣,直到談判達到目 的為止。


    第一個談判者隻需要做到使對方產生“真不想再和這種人談下去了”的 反感便夠了,不過,這樣的戰術,隻能用在對方極欲從談判中獲得協議的場合中。當對方有意借著談判尋求問題的解決時,是不會因對第一個談判者的 印象欠佳,而中止談判的。所以,在談判前,你必須先設法控製對方對談判所抱持的態度,如果是“可談可不談”,那麽“白臉”與“黑臉”戰術便派 不上用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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