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子說她名叫“陵光”,本體是朱雀,因為為神農所救,所以願意跟在神農身邊一百年,以償還救命之恩。
神農由於是妖後弟子,對於妖族也有著天生的好感,而這朱雀身上血光全無,可見是一個瑞妖,所以聽到朱雀的話,自然也答應了。
陵光是自南方梧桐枝上而生的,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自出生起就在洪荒中掙紮求存,神農是她見到的第一個人類,而且還救了她,這讓她極有好感。
而神農對於這樣一個美麗的女子自然也不會有惡感,兩個人性情算是相投,神農性情溫潤平和,陵光雖然性烈但卻是颯爽天真,兩人相處幾十年後終生情愫,於是神農將陵光帶回了部落,迎娶了陵光作為妻子。
而就在十年之後,兩個人終於有了孩子,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兒,神農將之取名為精衛。
此時的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兒的命途是那麽殘酷。
☆、第五十七章
洪荒大地上習慣將孩子稱做‘娃’,精衛則從小就被稱為女娃。
女娃自出生起,就被神農和陵光夫婦愛若至寶,陵光甚至親自用自己的羽毛做了一雙紅色的小鞋子送給女娃,就連常羲都送來一顆避水珠以示慶賀,那顆藍色的避水珠被神農鑲到了女娃的頭冠上,熠熠生輝,分外美麗。
女娃長到十歲,可謂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古怪精靈的小模樣別提有多招人喜歡了,別說神農和陵光,就連常羲都被女娃送來的衣服收買了,雖然粗糙的不行,但是那起碼是親手做的不是?
常羲看著半長不短,袖子不齊,還漏了好幾個窟窿眼的衣服,默默地將它收起來,嗯,這個徒孫女,他認下了。
話說……轉眼間就已經是有了徒孫女爺爺輩的年紀了,常羲有點憂桑。
不過命運早就在他知道他的蠢徒弟將女兒取名為精衛的時候就知道了,畢竟精衛這個名字可謂是家喻戶曉,精衛填海的成語後世可是耳熟能詳,所以常羲在百天賀禮的時候送了精衛一顆避水珠。
隻要時時佩戴,應該能免於水禍吧。
不過在女娃越來越精靈,越來越得常羲的心之後,常羲在自己的私庫裏掏了掏,又翻出了一顆精魄珠,打入女娃的身體裏,這樣,即使真的一個不周出了意外,這枚精魄珠也可以保精衛一命。
事實證明常羲的小心真的不是沒有道理。
神農作為人族共主,事務繁忙,在家裏陪嬌妻幼女呆了十年之後,南方水禍連綿,大雨傾盆,神農隻好匆匆動身,前往南方止雨。
而在臨行之前,想到師父常羲曾經說過女娃在十歲會有一場大劫,千叮嚀萬囑咐精衛十歲之前萬萬不可離開部落,在得到陵光和精衛的肯定之後,這才匆匆離去。
但是神農離去不過一個月,西北大火,無數人族子民背井離鄉,朱雀身為火之神鳥,在神農不在的情況下,隻能背起責任,前去西北。
這可不是人族剛剛出世的時候,那時候人族先賢不計其數,資質也是一個賽一個的高,甚至能夠力阻大妖、生敵蠻巫,而傳承了幾代,在人族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雖然也有資質出類拔萃的子弟,甚至基數也多,但是如先賢那般驚才絕艷的卻是越來越少,神農算是其中一個。
所以此次西北大火,縱使有人族懂的法術,但是在天災的情況下終究是杯水車薪。
於是陵光隻能前往,因為她知道,在自己的夫君心目中,整個人族有多麽重要。
但是離去之前,女娃則被她叮囑了足足百遍,在阿爹阿娘沒有回來前,不可以到處亂玩,要乖乖的呆在族裏。
女娃應了,陵光不安的離去。
而就在陵光離去一個月之後,女娃卻遇到了一隻兔子。
這是一隻耳朵很長很長的兔子,但是後腿卻受了傷,作為和人族一起出生的生物,兔子這種生物所有人族都耳熟能詳,並深深喜愛,此時女娃看到這隻兔子,頓時心軟的不行。
於是她將兔子抱回家,親自給他包紮了傷口。
而在包紮過傷口之後,兔子卻開口說了話,女娃這才知道,自己救的並不是沒有靈智的野獸,而是一隻小妖。
“謝謝你,女娃,不過我不能在這裏陪你,我還要回家。”兔子這樣說道。
女娃雖然不舍,但是她知道世界萬物都是有家人的,也許小兔子他家裏也有小小兔子等著他,所以她將小兔子放到部落門口,看著他一點一點離開。
可是兔子傷的實在是太重了,不過短短幾步路,傷口就再次崩裂,而小兔子也趴在地上無法在動了。
女娃急忙上前,“你還是先跟我養好傷再走吧。”
“可是我家裏還有家人在等我回去……”
兔子死活都不留下,女娃還記得阿娘的叮囑,於是請求族人將小兔子帶回家去,但是兔子的膽子實在是太小了,那些人他連看一眼都要瑟瑟發抖,於是女娃隻好偷偷帶著兔子去他的家。
兔子說他的家在東海的邊上。
於是女娃一路向東行去,東海她是知道的,以前阿爹還帶她去玩過呢,海底的那些小魚小蝦珊瑚水草特別漂亮,而且她有避水珠,就更喜歡了。
但是今年阿爹阿娘走後都不許她出去,所以她才一直沒有過來玩的。
神農由於是妖後弟子,對於妖族也有著天生的好感,而這朱雀身上血光全無,可見是一個瑞妖,所以聽到朱雀的話,自然也答應了。
陵光是自南方梧桐枝上而生的,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自出生起就在洪荒中掙紮求存,神農是她見到的第一個人類,而且還救了她,這讓她極有好感。
而神農對於這樣一個美麗的女子自然也不會有惡感,兩個人性情算是相投,神農性情溫潤平和,陵光雖然性烈但卻是颯爽天真,兩人相處幾十年後終生情愫,於是神農將陵光帶回了部落,迎娶了陵光作為妻子。
而就在十年之後,兩個人終於有了孩子,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兒,神農將之取名為精衛。
此時的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兒的命途是那麽殘酷。
☆、第五十七章
洪荒大地上習慣將孩子稱做‘娃’,精衛則從小就被稱為女娃。
女娃自出生起,就被神農和陵光夫婦愛若至寶,陵光甚至親自用自己的羽毛做了一雙紅色的小鞋子送給女娃,就連常羲都送來一顆避水珠以示慶賀,那顆藍色的避水珠被神農鑲到了女娃的頭冠上,熠熠生輝,分外美麗。
女娃長到十歲,可謂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古怪精靈的小模樣別提有多招人喜歡了,別說神農和陵光,就連常羲都被女娃送來的衣服收買了,雖然粗糙的不行,但是那起碼是親手做的不是?
常羲看著半長不短,袖子不齊,還漏了好幾個窟窿眼的衣服,默默地將它收起來,嗯,這個徒孫女,他認下了。
話說……轉眼間就已經是有了徒孫女爺爺輩的年紀了,常羲有點憂桑。
不過命運早就在他知道他的蠢徒弟將女兒取名為精衛的時候就知道了,畢竟精衛這個名字可謂是家喻戶曉,精衛填海的成語後世可是耳熟能詳,所以常羲在百天賀禮的時候送了精衛一顆避水珠。
隻要時時佩戴,應該能免於水禍吧。
不過在女娃越來越精靈,越來越得常羲的心之後,常羲在自己的私庫裏掏了掏,又翻出了一顆精魄珠,打入女娃的身體裏,這樣,即使真的一個不周出了意外,這枚精魄珠也可以保精衛一命。
事實證明常羲的小心真的不是沒有道理。
神農作為人族共主,事務繁忙,在家裏陪嬌妻幼女呆了十年之後,南方水禍連綿,大雨傾盆,神農隻好匆匆動身,前往南方止雨。
而在臨行之前,想到師父常羲曾經說過女娃在十歲會有一場大劫,千叮嚀萬囑咐精衛十歲之前萬萬不可離開部落,在得到陵光和精衛的肯定之後,這才匆匆離去。
但是神農離去不過一個月,西北大火,無數人族子民背井離鄉,朱雀身為火之神鳥,在神農不在的情況下,隻能背起責任,前去西北。
這可不是人族剛剛出世的時候,那時候人族先賢不計其數,資質也是一個賽一個的高,甚至能夠力阻大妖、生敵蠻巫,而傳承了幾代,在人族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雖然也有資質出類拔萃的子弟,甚至基數也多,但是如先賢那般驚才絕艷的卻是越來越少,神農算是其中一個。
所以此次西北大火,縱使有人族懂的法術,但是在天災的情況下終究是杯水車薪。
於是陵光隻能前往,因為她知道,在自己的夫君心目中,整個人族有多麽重要。
但是離去之前,女娃則被她叮囑了足足百遍,在阿爹阿娘沒有回來前,不可以到處亂玩,要乖乖的呆在族裏。
女娃應了,陵光不安的離去。
而就在陵光離去一個月之後,女娃卻遇到了一隻兔子。
這是一隻耳朵很長很長的兔子,但是後腿卻受了傷,作為和人族一起出生的生物,兔子這種生物所有人族都耳熟能詳,並深深喜愛,此時女娃看到這隻兔子,頓時心軟的不行。
於是她將兔子抱回家,親自給他包紮了傷口。
而在包紮過傷口之後,兔子卻開口說了話,女娃這才知道,自己救的並不是沒有靈智的野獸,而是一隻小妖。
“謝謝你,女娃,不過我不能在這裏陪你,我還要回家。”兔子這樣說道。
女娃雖然不舍,但是她知道世界萬物都是有家人的,也許小兔子他家裏也有小小兔子等著他,所以她將小兔子放到部落門口,看著他一點一點離開。
可是兔子傷的實在是太重了,不過短短幾步路,傷口就再次崩裂,而小兔子也趴在地上無法在動了。
女娃急忙上前,“你還是先跟我養好傷再走吧。”
“可是我家裏還有家人在等我回去……”
兔子死活都不留下,女娃還記得阿娘的叮囑,於是請求族人將小兔子帶回家去,但是兔子的膽子實在是太小了,那些人他連看一眼都要瑟瑟發抖,於是女娃隻好偷偷帶著兔子去他的家。
兔子說他的家在東海的邊上。
於是女娃一路向東行去,東海她是知道的,以前阿爹還帶她去玩過呢,海底的那些小魚小蝦珊瑚水草特別漂亮,而且她有避水珠,就更喜歡了。
但是今年阿爹阿娘走後都不許她出去,所以她才一直沒有過來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