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蔣團長喜新更厭舊,陳都督巧設釣餌鉤
在帝國主義的支持下,袁世凱竊取了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大上海四處都是袁世凱布下的警察與暗探,袁世凱把陳其美等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以絕後患。所以,當時陳其美在上海的住處與一係列活動都是秘密進行的。再加上這滬軍都督本是陳其美自封的,所以,陳在上海並非像蔣誌清在日本時想像的那樣吒叱風雲。盡管蔣誌清與張群倆聯袂一回到上海,就分別被陳其美委任以第五團團長與都督府參謀,但他們的一切活動還都是在地下偷偷地進行著。
蔣誌清在追隨陳其美的這段期間裏,他的活動與其團長的軍銜是名不符實的。陳其美派給蔣誌清的任務是執行青幫的暗殺和武裝搶劫等活動。
也正囿此,陳其美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在端坐在民政總長署裏辦公,光明正大地行使他那總長與都督的權勢。
為躲避警探的耳目,縮小活動目標,陳其美盡量不讓蔣誌清外出,寧可自己單槍隻馬在外活動。他讓蔣誌清躲在天寶客棧裏,收集情報資料,與在日本的孫中山與同盟會保持無線電台的聯繫。
這天日上三竿,蔣誌清已手腳麻利地辦完公事。他離開辦公桌走到窗前,眺望著遠處外灘上林立的高樓大廈與外白渡橋,百無聊賴地伸了個懶腰。
近月來,他就像一頭囚禁在樊籠中的雄獅猛虎,有勁使不出,有力用不上,渾身上下不自在。
他不由想起了遠在浙江溪口的高堂老母與已有兩歲了的兒子蔣經國。
蔣誌清15歲那年,應父母之命,與同鎮岩頭村一家雜貨店老闆的女兒毛福梅結為夫妻。毛福梅比蔣誌清大了4歲。女大於男,這是當地當時的風俗,所謂“四年合局,大吉大利”。可見蔣母為尋這個兒媳婦,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可是,蔣誌清對這個其貌不揚、大字不識一個的妻子十分不滿意。記得行過結婚禮後,頑氣未脫的少年蔣誌清就將頭上的紅纓帽扔在地下,奔向天井裏與一群看熱鬧的村童搶拾爆竹頭。消息傳到岩頭村,其嶽父母很為惱火,以為“爆竹拾個頭,夫妻難到頭”,是個不好的兆頭。果然不出所料,毛福梅婚後的生活很不如意,夫君蔣誌清對這個大妻子的不滿情緒與日俱增,動輒施以拳腳打罵,橫豎不入眼。在一次爭吵中,蔣誌清抬起一腳,正中妻子的下腹,毛氏受傷當即隨胎。
抱孫心切的蔣母王采玉,為之傷痛逾恆。她聽信“蔣氏貴子必得原配所出”的話,在蔣誌清從日本回歸上海消度暑假時,親自陪送媳婦毛福梅前往上海與蔣誌清相聚。
1910年,家鄉向東京捎去喜訊,說毛福梅已經生育,且是個大胖兒子!當時在日本聯隊當二等兵的蔣誌清聞訊大喜,他認為從此可不必為“吾家之必當有後”而不安了。第二年暑假,他回家鄉,見到了自己的寶貝兒子,欣喜之餘,他當即藉故宅“豐鎬房”房名,為兒子取奶名“建豐”,後因屬國字輩,又取譜名為蔣經國。
但是,生兒大喜並沒有改變蔣誌清對結髮之妻毛福梅的偏見,留學東洋三年,他的思想隨著環境的改變又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他自以為自己是英雄,日後必成大事。英雄就必需配美女。而毛福梅既沒有天姿國色,又沒有文化知識,更沒有新時代女性的摩登,他認為她與自己之間的距離更遠了。
蔣誌清在給毛福梅的胞兄毛樊卿的信中寫道:
“……故一年來,聞步聲,見人影,即成刺激。頓生怨痛者,亦勉強從事,尚未有何等決心必欲夫妻分離也。不幸時至今日,家庭不成家庭,夫固不能認妻,妻亦不得認夫,甚至吾與吾慈母水火難滅之至情,亦生牽累。是則夫不夫、妻不妻,而再加以母不認子,則何有人生之樂趣也……吾今所下離婚決心乃經十年之痛苦,經十年之刺激以成者,非發自輕浮的武斷,須知我出此言,致此函,乃以沉痛極悲哀心情,作最不忍心之言也。高明如兄,諒能為我代謀幸福,免我終身之苦痛也……”
當然,這封信是蔣誌清後來的事了,但是,從此信中我們不難看出當時他確實早已厭棄毛福梅了。隻是無奈老母在堂,威嚴執意不允,他隻得按捺住心猿意馬,維持著一個表麵上的夫妻形式。
但是,充滿七情六慾的生活,對於眼前這個年僅29歲的精血旺盛的青年人來說,要想堅持過那苦行僧一般的六根清淨、四大皆空的生活,是實在辦不到的。尤其是一旦離開聲色之娛的日本,囚禁在這牢籠一般的石庫門中,其寂寞無聊之心情,簡直難以形容。
“蔣先生,請用點心。”一個甜糯的聲音打斷了蔣誌清信馬由韁的思緒與回憶,他回頭一看,原來是娘姨送蓮芯羹來了。
姚阿巧穿一身士林布的旗袍,外罩一件栗色的毛絨開衫,體態豐盈,渾身飽滿鼓隆。她低 眼瞼,小巧的鼻子下,是張秀色可餐的小嘴。她總微微笑著,以致兩頰上各有一個淺顯的酒窩。
蔣誌清看入了神。
阿巧見對方沒有反應,不由抬眸一看,剛巧與蔣誌清那雙如饑似渴的盯住她出神的目光碰在一起,阿巧一陣莫名的心慌,急急地轉開了視線。
蔣誌清自知失態,不由也很為尷尬,但他很快地擺脫了這難堪的局麵,望著姚阿巧自然地問道:“哦,相處這麽久了,還不知你是阿姐還是妹妹呢。阿巧,今年你芳齡有20出頭了吧?”
在帝國主義的支持下,袁世凱竊取了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大上海四處都是袁世凱布下的警察與暗探,袁世凱把陳其美等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以絕後患。所以,當時陳其美在上海的住處與一係列活動都是秘密進行的。再加上這滬軍都督本是陳其美自封的,所以,陳在上海並非像蔣誌清在日本時想像的那樣吒叱風雲。盡管蔣誌清與張群倆聯袂一回到上海,就分別被陳其美委任以第五團團長與都督府參謀,但他們的一切活動還都是在地下偷偷地進行著。
蔣誌清在追隨陳其美的這段期間裏,他的活動與其團長的軍銜是名不符實的。陳其美派給蔣誌清的任務是執行青幫的暗殺和武裝搶劫等活動。
也正囿此,陳其美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在端坐在民政總長署裏辦公,光明正大地行使他那總長與都督的權勢。
為躲避警探的耳目,縮小活動目標,陳其美盡量不讓蔣誌清外出,寧可自己單槍隻馬在外活動。他讓蔣誌清躲在天寶客棧裏,收集情報資料,與在日本的孫中山與同盟會保持無線電台的聯繫。
這天日上三竿,蔣誌清已手腳麻利地辦完公事。他離開辦公桌走到窗前,眺望著遠處外灘上林立的高樓大廈與外白渡橋,百無聊賴地伸了個懶腰。
近月來,他就像一頭囚禁在樊籠中的雄獅猛虎,有勁使不出,有力用不上,渾身上下不自在。
他不由想起了遠在浙江溪口的高堂老母與已有兩歲了的兒子蔣經國。
蔣誌清15歲那年,應父母之命,與同鎮岩頭村一家雜貨店老闆的女兒毛福梅結為夫妻。毛福梅比蔣誌清大了4歲。女大於男,這是當地當時的風俗,所謂“四年合局,大吉大利”。可見蔣母為尋這個兒媳婦,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可是,蔣誌清對這個其貌不揚、大字不識一個的妻子十分不滿意。記得行過結婚禮後,頑氣未脫的少年蔣誌清就將頭上的紅纓帽扔在地下,奔向天井裏與一群看熱鬧的村童搶拾爆竹頭。消息傳到岩頭村,其嶽父母很為惱火,以為“爆竹拾個頭,夫妻難到頭”,是個不好的兆頭。果然不出所料,毛福梅婚後的生活很不如意,夫君蔣誌清對這個大妻子的不滿情緒與日俱增,動輒施以拳腳打罵,橫豎不入眼。在一次爭吵中,蔣誌清抬起一腳,正中妻子的下腹,毛氏受傷當即隨胎。
抱孫心切的蔣母王采玉,為之傷痛逾恆。她聽信“蔣氏貴子必得原配所出”的話,在蔣誌清從日本回歸上海消度暑假時,親自陪送媳婦毛福梅前往上海與蔣誌清相聚。
1910年,家鄉向東京捎去喜訊,說毛福梅已經生育,且是個大胖兒子!當時在日本聯隊當二等兵的蔣誌清聞訊大喜,他認為從此可不必為“吾家之必當有後”而不安了。第二年暑假,他回家鄉,見到了自己的寶貝兒子,欣喜之餘,他當即藉故宅“豐鎬房”房名,為兒子取奶名“建豐”,後因屬國字輩,又取譜名為蔣經國。
但是,生兒大喜並沒有改變蔣誌清對結髮之妻毛福梅的偏見,留學東洋三年,他的思想隨著環境的改變又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他自以為自己是英雄,日後必成大事。英雄就必需配美女。而毛福梅既沒有天姿國色,又沒有文化知識,更沒有新時代女性的摩登,他認為她與自己之間的距離更遠了。
蔣誌清在給毛福梅的胞兄毛樊卿的信中寫道:
“……故一年來,聞步聲,見人影,即成刺激。頓生怨痛者,亦勉強從事,尚未有何等決心必欲夫妻分離也。不幸時至今日,家庭不成家庭,夫固不能認妻,妻亦不得認夫,甚至吾與吾慈母水火難滅之至情,亦生牽累。是則夫不夫、妻不妻,而再加以母不認子,則何有人生之樂趣也……吾今所下離婚決心乃經十年之痛苦,經十年之刺激以成者,非發自輕浮的武斷,須知我出此言,致此函,乃以沉痛極悲哀心情,作最不忍心之言也。高明如兄,諒能為我代謀幸福,免我終身之苦痛也……”
當然,這封信是蔣誌清後來的事了,但是,從此信中我們不難看出當時他確實早已厭棄毛福梅了。隻是無奈老母在堂,威嚴執意不允,他隻得按捺住心猿意馬,維持著一個表麵上的夫妻形式。
但是,充滿七情六慾的生活,對於眼前這個年僅29歲的精血旺盛的青年人來說,要想堅持過那苦行僧一般的六根清淨、四大皆空的生活,是實在辦不到的。尤其是一旦離開聲色之娛的日本,囚禁在這牢籠一般的石庫門中,其寂寞無聊之心情,簡直難以形容。
“蔣先生,請用點心。”一個甜糯的聲音打斷了蔣誌清信馬由韁的思緒與回憶,他回頭一看,原來是娘姨送蓮芯羹來了。
姚阿巧穿一身士林布的旗袍,外罩一件栗色的毛絨開衫,體態豐盈,渾身飽滿鼓隆。她低 眼瞼,小巧的鼻子下,是張秀色可餐的小嘴。她總微微笑著,以致兩頰上各有一個淺顯的酒窩。
蔣誌清看入了神。
阿巧見對方沒有反應,不由抬眸一看,剛巧與蔣誌清那雙如饑似渴的盯住她出神的目光碰在一起,阿巧一陣莫名的心慌,急急地轉開了視線。
蔣誌清自知失態,不由也很為尷尬,但他很快地擺脫了這難堪的局麵,望著姚阿巧自然地問道:“哦,相處這麽久了,還不知你是阿姐還是妹妹呢。阿巧,今年你芳齡有20出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