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這衣裳我是不會要的,改成你的尺寸,不然我生氣了。”


    田禾當然不會以為方槐會真的跟他生氣,他知道方槐這樣說是為了他好,隻覺得心裏暖烘烘的。


    然後又哭了。


    不過這一次,流下的是感動的淚水。


    “槐哥兒,你真好。”


    他在心中暗暗發誓,這輩子他一定會好好報答槐哥兒的,不隻是這輩子,還有下輩子下下輩子。


    隻要槐哥兒需要,他會一直在。


    “好了好了,哭啥哭,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欺負你了呢,你再跟我講講剛剛的那個針法,我還是有點弄不明白。”


    田禾破涕為笑:“好,那我就再講一遍。”


    兩天之後,田禾穿上的新衣裳,這還是他這輩子第一次穿新衣裳,他隻覺得這天的棉襖特別特別的暖和,比那火焰還暖和。


    他這輩子都會記得那樣的感覺。


    而方槐,還是沒有找到大雁,他覺得在田向文下聘之前抓不到大雁,所以去了趟田家,跟他說這件事。


    田向文雖然失落,但表示可以理解,這大冬天的哪裏來的大雁,肯定早就凍死了。


    “槐哥兒,不管咋樣還是謝謝你,這段時間害得你天天往山上跑,辛苦了。”


    臨走之前,田向文還專門去撿了十個雞蛋給方槐,方槐擺手,這是萬萬不能要的。


    “我都沒給你抓到大雁。”


    “雖然沒有抓到大雁,但是你最近的辛苦是實打實的,這雞蛋拿回去補補。”


    方槐是真的不想收,還是趙雲川接了過來,最近槐哥兒確實辛苦了,為了抓大雁幾乎天天跑進山裏,這十個雞蛋也是受得起的。


    田向文憨憨的撓了撓頭:“川哥,別忘了二十六那天陪我去接親。”


    “放心吧,不能忘,對了,你想要什麽新婚禮物?”


    這個朝代相對開放的多,有送份子錢的,也有送雞蛋、肉、紅糖之類的東西,反正送什麽全憑心意。


    趙雲川記得,他和方槐成親的時候,村長一家人是隨了份子錢的,除此之外,田向文個人也是送了禮的。


    禮尚往來,這一次田向文成親,除了代表方家的份子錢之外,他也應該單獨給田向文備一份禮。


    隻是不知道送什麽好。


    “川哥,你說你怎麽還問人呀?這讓我咋回答?”


    “能咋回答,實話實說就行了唄,你想要啥?”


    田向文還真不知道自己要啥,在他看來,送啥都是心意,所以他不挑。


    不過現在趙雲川問他想要啥,他也不扭捏,覺得確實應該好好想想,要的東西不能太貴重,但也要符合他的心意。


    這樣想著,好像有點難。


    “我知道了川哥,到時候你能幫我做一鍋可樂嗎?材料什麽的都我家出。”


    “就這?”


    田向文一臉狐疑,他怎麽在趙雲川的語氣裏聽出了不屑一顧?


    可樂賣得貴,若是他成親那天用可樂招待客人,一定會特別有麵子的,不止他有麵子,他未來的妻子也有麵子。


    “不過可樂是不是冰的才好喝?這大冷天的,也不能喝冰的。”


    “那就喝熱的薑絲可樂!”


    雖然沒有冰可樂好喝,但也是能夠下肚的。


    “薑絲可樂?”


    “就是在可樂裏麵加入薑絲,再放些紅糖,煮開,熱的,可樂原本的味道多一絲辛辣。”


    現代很多人過年的時候就是這麽喝的。


    趙雲川不喜歡,將這種東西可以當作調料或者配菜放在菜裏,但不能煮到水裏喝,總感覺有一種奇怪的味道。


    “那行,就煮薑絲可樂。”


    煮可樂這種事情對於趙雲川實在是太簡單了,他覺得這樣的禮不夠,田向文當初可是親手雕了兩個福娃娃送給他,雖然那兩個福娃娃也很醜,但重在心意。


    “不然……我在炸掉薯片或者薯條當小食?”


    田向文眼睛一亮:“那真是太好了,隻是這樣……會不會有點麻煩你?”


    “不麻煩。”


    這兩樣都是簡單易做的東西,快得很。


    “那就多謝川哥。”


    田向文感動不已,隻覺得趙雲川對他是真的好。


    剛好趙雲川手裏現在有不少土豆,土豆生長周期短,每次收土豆的時候,他都會留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當作種子又種進土裏,所以現在的他有好幾麻袋土豆。


    拿一麻袋土豆出來做薯條完全沒問題。


    *


    方槐雖然已經讓田向文另做準備,但他每天還是會去山上轉一圈,有時候是上午,有時候是下午。


    萬一呢,萬一他就是遇上大雁了呢?


    不到最後一刻,絕不放棄!


    這天上山,他又遇見了孫秀秀,兩個人就是點頭之交,極少說話。


    不過這次,孫秀秀又主動搭話了:“我看你最近天天上山是打獵嗎?不過這大冬天的能有獵物嗎?”


    不能有吧?


    反正她天天上山,沒見過活的動物。


    “我受人所托幫忙打大雁,也隻是想著碰碰運氣。”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個時間是不會有大雁出沒的。


    孫秀秀點頭:“那你小心些,我去那邊采藥。”


    說完就走。


    方槐忍不住陷入了沉思,她還是沒有聞到孫秀秀身上的味兒,而且這孫秀秀看起來不像是壞人呀。


    就是普普通通一村民。


    夫君為什麽這麽討厭她呢?


    方槐想不通,索性也不再想了,他也不是一個喜歡為難自己的人。


    繼續往前走去。


    隻是沒走兩步,就聽見後麵傳來吵架聲,那男人的聲音還有些熟悉。


    “我說你怎麽天天往山上跑?原來是會情人的,孫秀秀,你這個不守婦道的賤人,我今天一定要休了你!”


    陳旭的臉色死白死白的,以前還穿起來還合身的棉衣現在空蕩蕩的,如同套在一個骷髏架子上。


    孫秀秀忍不住蹙眉,這男人是不是真的時日無多了?


    那簡直是太好了。


    陳旭是個閑不住的,上次被打受傷,也隻是在家裏待了兩三天又去了鎮上,孫秀秀知道,陳旭還在碰五石散。


    但她不會去阻止,碰吧碰吧,碰得越多,身體垮的越快。


    她離當寡婦也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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