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
被換親後,玄學主母吃瓜看戲 作者:弦公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虞知意睡了個好覺。
第二天起來,得知杜子恒還沒回來,她也不覺得意外。
確切地說,是沒放在心上。
他回不回來,什麽時候回來,和她其實沒太大關係。
反正不管他什麽時候回來,都不能改變她的心意。
做了早課,吃完早飯,她就照例去了刑部。
按理說曹南村的案子已經結了,她應該盡快將檔案寫好然後交給大理寺,不過鑒於犯人還在尤冰月的手上,她決定再等等。
嗯……
估計明天,尤冰月就該來了。
出發去刑部之前,虞知意先畫好了治愈符,穿好官服進了一趟宮。
彼時皇帝正在上朝,虞知意將治愈符交給了胡公公便出了宮。
刑部。
虞知意找出了前幾日就翻找出來的卷宗,也是一樁三十年前的舊案,案情簡單,證人證詞作案動機都具備,就連犯人也承認了罪行。
唯一的問題就是……犯人中途跑了。
犯人名叫李青苗,是個讀書人。
而死者……是他一家七口人。
他自小便聰慧,家裏也算小有資產,是以供他讀書不是問題。
李家共有八口人,祖母李王氏,母親李陳氏,父親李大牛,以及李青苗的兩個哥哥,一個弟弟和一個姐姐。
這是一個標準的農家,信奉著多子多孫多福氣那一套。
因為祖上幾輩子都是勤快人,所以攢下了一些資產。
這一家人裏,隻有一個人與這標準農家格格不入,母親李陳氏。
她不是李家村的人,而是幾年前逃難到鎮子上的。
在逃難之前,李陳氏是富家小姐,家中奴仆成群。
後來天災降臨,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還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想要將主家弄死,霸占了屬於主家的財產。
李陳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隻有她因為被母親及時送了出去,才能躲過一劫。
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鎮子上的時候身無分文,蓬頭垢麵,差點兒餓死。
路過一條河的時候她因為太餓了而暈倒了在了河邊,落入了河中,被路過的李大牛救起。
這時代的女子,一旦與外男有了身體接觸,如果不成親的話,就隻剩下尋死這一條路了。
李陳氏沒有辦法,加上見李家也算小康人家,就同意了嫁給李大牛。
隻是,雖然她嫁給了農戶,骨子裏卻還是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
案發的時候,她是最後一個被殺的。
虞知意根據李青苗的八字掐算了一番,須臾又換了李陳氏的八字,掐算完,她有些唏噓地搖了搖頭。
這些時日李柔跟在虞知意的身邊,也學了些字,雖然不見得會寫,可認一些日常的字還是沒問題的。
她隱約看懂了卷宗上的內容,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這個李青苗,殺的竟然是他全家?是不是有什麽冤情啊?”
不是她要為壞人開脫,實在是這事兒太過於匪夷所思。
彼時,對麵的員外郎也來了,聽到李柔的話,搖頭道,“犯人親口承認了,沒有任何冤情。”
在李柔驚愕的目光中,員外郎也是滿臉唏噓:“小丫頭你年紀小,沒經曆過當年的事,你不知道,這件事當年還造成了很大的轟動呢!”
見虞知意主仆看了過來,員外郎有些不好意思,但八卦是人的天性。
何況到了他這個年紀,遇到親身經曆過的事情,總是格外有分享欲。
再說虞知意來述職的第二天,整個刑部就都準備好了賀禮,雖說礙於男女大防的原因,他們並沒有專門設宴,但賀禮送過去了也算是有了人情往來。
虞知意見員外郎願意談論當年的事情,也看了過去。
員外郎今年四十五歲,三十年前十五,正是讀書的年紀。
學子之間,最喜歡針砭時弊地談論一些時事,當年這件事可是在他們的圈子裏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聽聞李青苗是個儒雅有風度的人,在路上就算看到一條受傷的狗,都會伸出援手。所以案發之後,即便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他,官府也不相信。要知道,他當時可是年僅十八就考中了秀才,本該有著大好的前途!”
“不管是誰,都不會覺得他會做這種自毀前程的事情,何況死的那還是他全家。”
“何況他還是最年輕的秀才公,再努力一把,說不定能成為所在的寧州最年輕的進士,這對於任何一個郡城來說,都是一大功績,郡守自然不願意冤枉了人才,他以為李青苗是被人威脅了才會擔下這個罪名,不料,李青苗直接拒絕了他的好意,還跑到大街上對所有人宣揚,說他就是李家村殺人案的凶手。”
員外郎直搖頭,嘖嘖道:“你們不知道,那李青苗曾經是我們那幾屆學子裏的表率,每個學堂的夫子教育自己的學生的時候,都會拿他做例子。但這些事情發生之後,那些曾經用他舉例的夫子都覺得自己丟了臉,好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再出現在人前呢。”
李柔嘴巴微張,困惑極了:“他為什麽要殺害自己的全家人啊?”
員外郎搖搖頭:“不知,他沒說,後來也沒有了審問他的機會。”
“此人非常聰明,在押解去衙門的途中,他竟然利用高超的開鎖手段打開了牢籠,趁著夜色殺死了那幾個負責押送他的官差,成功逃脫。並且,這一逃就是三十年。”
虞知意糾正:“不,不是三十年,而是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
員外郎一怔。
李柔不解:“小姐,這有什麽區別嗎?”
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和一年也沒什麽差別了吧?
不對,有差別,這個時間,說是已經過去三十一年了也說得過去。
虞知意淡淡道:“當然有區別,根據《盛律》,超過三十年未能破獲的案件,會被視為失效案件,大理寺和刑部都無權再去追溯。”
這也是為何,那些陳年舊案都是從三十年前開始清算。
其實準確來說,並不是三十年前,而是從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三十天的這一天開始計算的。
一旦超過了這一天,從前的案子就算是自動失效了,即便犯罪嫌疑人就站在大理寺和刑部的人的麵前,也不能再追究。
這也是為何虞知意會突然改變主意來刑部述職的原因。
她看過《盛律》才知道這一點,她不想讓更多的陳年舊案的真相被永久埋沒,讓更多的惡人逍遙法外。
能為這些受害者伸冤,也是大功德。
第二天起來,得知杜子恒還沒回來,她也不覺得意外。
確切地說,是沒放在心上。
他回不回來,什麽時候回來,和她其實沒太大關係。
反正不管他什麽時候回來,都不能改變她的心意。
做了早課,吃完早飯,她就照例去了刑部。
按理說曹南村的案子已經結了,她應該盡快將檔案寫好然後交給大理寺,不過鑒於犯人還在尤冰月的手上,她決定再等等。
嗯……
估計明天,尤冰月就該來了。
出發去刑部之前,虞知意先畫好了治愈符,穿好官服進了一趟宮。
彼時皇帝正在上朝,虞知意將治愈符交給了胡公公便出了宮。
刑部。
虞知意找出了前幾日就翻找出來的卷宗,也是一樁三十年前的舊案,案情簡單,證人證詞作案動機都具備,就連犯人也承認了罪行。
唯一的問題就是……犯人中途跑了。
犯人名叫李青苗,是個讀書人。
而死者……是他一家七口人。
他自小便聰慧,家裏也算小有資產,是以供他讀書不是問題。
李家共有八口人,祖母李王氏,母親李陳氏,父親李大牛,以及李青苗的兩個哥哥,一個弟弟和一個姐姐。
這是一個標準的農家,信奉著多子多孫多福氣那一套。
因為祖上幾輩子都是勤快人,所以攢下了一些資產。
這一家人裏,隻有一個人與這標準農家格格不入,母親李陳氏。
她不是李家村的人,而是幾年前逃難到鎮子上的。
在逃難之前,李陳氏是富家小姐,家中奴仆成群。
後來天災降臨,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還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想要將主家弄死,霸占了屬於主家的財產。
李陳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隻有她因為被母親及時送了出去,才能躲過一劫。
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鎮子上的時候身無分文,蓬頭垢麵,差點兒餓死。
路過一條河的時候她因為太餓了而暈倒了在了河邊,落入了河中,被路過的李大牛救起。
這時代的女子,一旦與外男有了身體接觸,如果不成親的話,就隻剩下尋死這一條路了。
李陳氏沒有辦法,加上見李家也算小康人家,就同意了嫁給李大牛。
隻是,雖然她嫁給了農戶,骨子裏卻還是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
案發的時候,她是最後一個被殺的。
虞知意根據李青苗的八字掐算了一番,須臾又換了李陳氏的八字,掐算完,她有些唏噓地搖了搖頭。
這些時日李柔跟在虞知意的身邊,也學了些字,雖然不見得會寫,可認一些日常的字還是沒問題的。
她隱約看懂了卷宗上的內容,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這個李青苗,殺的竟然是他全家?是不是有什麽冤情啊?”
不是她要為壞人開脫,實在是這事兒太過於匪夷所思。
彼時,對麵的員外郎也來了,聽到李柔的話,搖頭道,“犯人親口承認了,沒有任何冤情。”
在李柔驚愕的目光中,員外郎也是滿臉唏噓:“小丫頭你年紀小,沒經曆過當年的事,你不知道,這件事當年還造成了很大的轟動呢!”
見虞知意主仆看了過來,員外郎有些不好意思,但八卦是人的天性。
何況到了他這個年紀,遇到親身經曆過的事情,總是格外有分享欲。
再說虞知意來述職的第二天,整個刑部就都準備好了賀禮,雖說礙於男女大防的原因,他們並沒有專門設宴,但賀禮送過去了也算是有了人情往來。
虞知意見員外郎願意談論當年的事情,也看了過去。
員外郎今年四十五歲,三十年前十五,正是讀書的年紀。
學子之間,最喜歡針砭時弊地談論一些時事,當年這件事可是在他們的圈子裏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聽聞李青苗是個儒雅有風度的人,在路上就算看到一條受傷的狗,都會伸出援手。所以案發之後,即便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他,官府也不相信。要知道,他當時可是年僅十八就考中了秀才,本該有著大好的前途!”
“不管是誰,都不會覺得他會做這種自毀前程的事情,何況死的那還是他全家。”
“何況他還是最年輕的秀才公,再努力一把,說不定能成為所在的寧州最年輕的進士,這對於任何一個郡城來說,都是一大功績,郡守自然不願意冤枉了人才,他以為李青苗是被人威脅了才會擔下這個罪名,不料,李青苗直接拒絕了他的好意,還跑到大街上對所有人宣揚,說他就是李家村殺人案的凶手。”
員外郎直搖頭,嘖嘖道:“你們不知道,那李青苗曾經是我們那幾屆學子裏的表率,每個學堂的夫子教育自己的學生的時候,都會拿他做例子。但這些事情發生之後,那些曾經用他舉例的夫子都覺得自己丟了臉,好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再出現在人前呢。”
李柔嘴巴微張,困惑極了:“他為什麽要殺害自己的全家人啊?”
員外郎搖搖頭:“不知,他沒說,後來也沒有了審問他的機會。”
“此人非常聰明,在押解去衙門的途中,他竟然利用高超的開鎖手段打開了牢籠,趁著夜色殺死了那幾個負責押送他的官差,成功逃脫。並且,這一逃就是三十年。”
虞知意糾正:“不,不是三十年,而是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
員外郎一怔。
李柔不解:“小姐,這有什麽區別嗎?”
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和一年也沒什麽差別了吧?
不對,有差別,這個時間,說是已經過去三十一年了也說得過去。
虞知意淡淡道:“當然有區別,根據《盛律》,超過三十年未能破獲的案件,會被視為失效案件,大理寺和刑部都無權再去追溯。”
這也是為何,那些陳年舊案都是從三十年前開始清算。
其實準確來說,並不是三十年前,而是從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三十天的這一天開始計算的。
一旦超過了這一天,從前的案子就算是自動失效了,即便犯罪嫌疑人就站在大理寺和刑部的人的麵前,也不能再追究。
這也是為何虞知意會突然改變主意來刑部述職的原因。
她看過《盛律》才知道這一點,她不想讓更多的陳年舊案的真相被永久埋沒,讓更多的惡人逍遙法外。
能為這些受害者伸冤,也是大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