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濱城,茶室的客流比咖啡店少多了。


    之所以還有幾家能夠有著不錯的利潤,支撐著他們繼續開下去,原因第一在於,茶室本身的數量不多,競爭相對沒有那麽激烈,第二就是因為有一批忠實度比較高的擁躉,客單價又相對高一些。再加上現在國風當道,中式的下午茶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追捧。因此老板們還是可以賺的盆滿缽滿的。


    濱城數得上名字的茶室中,有一家,叫做林間清風。


    店名雅致,裝修也古香古色,別有一種韻味。服務員都穿著織錦緞的旗袍,圓圓的發髻光溜溜地盤在腦後,用一個綠檀木的發簪束好,走起路來嫋嫋娜娜。置身其間久了,恍然有一種穿越了的感覺。


    鄭曉東在一間包廂裏坐下,端起剛剛的泡好的茶抿了一口,烏崠單叢特有的幽長花香讓他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此時,一位身材高挑曼妙的美女,端著茶盤走了進來。鄭曉東不經心地瞥了一眼,眼睛瞬間就亮了。


    她穿月白色的旗袍,領口綴著鬆葉色的盤扣,笑意盈盈地朝他問好,然後蹲下身子,纖纖素手將棗花酥、芝麻餅、牛舌餅和酒釀桂花糕這四樣茶點在桌上擺好,輕啟朱唇,溫柔地說了聲“先生請慢用”,然後嫋嫋婷婷地轉身退了出去。


    直到門被輕輕帶上,鄭曉東才不甘心地收回目光。


    媽的,要不是現在心裏七上八下,惦記著一會兒和那個該死的私家偵探的見麵,他高低得跟這位旗袍美女好好拉近一下感情。


    卻說旗袍美女走出包廂,將托盤放回到吧台,然後又走回到包廂門口站著。整個過程中姿態奇奇怪怪,與剛剛在包廂裏的風流婀娜相比,簡直可以說是判若兩人。


    “嶼淩,別緊張,你態度盡量再自然一點兒。”


    耳機裏傳來江鎧的聲音。顧嶼淩不由地朝角落裏的那張散座看過去,江鎧和高少波兩人相對而坐,一個手裏拿本雜誌,隨意地翻著,另一個低頭擺弄手機。看起來跟其他來這裏消磨時間的茶客無異。


    這是當然了!


    穿高開叉旗袍的又不是他們!


    顧嶼淩恨恨地想,手又抓住旗袍的兩邊,往下狠命拽了拽。


    媽的!什麽正經茶樓給服務員穿這種旗袍啊!這簡直是妥妥的擦邊!


    顧嶼淩一邊問候茶樓黑心老板的八輩祖宗,一邊暗下決心,回去後一定給掃黃組的同事們打個電話,讓他們好好來這裏掃一掃!


    心裏這麽想著,臉上的表情自然就添了幾分“猙獰”,再配合她扭捏的動作,高少波隻瞥了一眼,就撲哧一聲笑出來。


    江鎧一個淩厲的眼神殺過去,他立刻噤聲,將手機舉高擋住臉。


    這一切,在包廂裏喝茶吃點心的鄭曉東當然什麽都不知道。


    此時,陽光透過包廂的玻璃照進來,人間四月天,陽光也溫柔得像是情人的眼睛。他等人等得有些無聊,腦子裏忽然就跑馬燈一樣,開始回憶起自己人生截止目前的高光時刻來。


    鄭曉東第一次體會到啥叫“高光”,是在高考成績公布的那一天。事隔多年,他還清晰地記著老師告訴他,他考了全鎮第一的時候,激動到顫抖的手。


    校長看著他的眼神,讓他想起了範進中舉之後的老丈人胡屠夫。他暗地裏想,沒準兒自己真的是文曲星下凡?


    那一次,他那個夾著尾巴做了大半輩子人的爹,破天荒高調了一回,請全村人到家裏吃流水席。當然,人情往來,村裏人也沒有空手的道理。


    晚上散席後,鄭曉東的爹看著賬房交上來的禮金登記冊眉開眼笑。他將禮金盡數交給鄭曉東的時候,隻說了一句話:“省著點兒花。”


    其實,他眼裏的這筆巨款,隻勉強夠交第一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的。鄭曉東捏著這遝錢,心裏暗暗發誓:這會是他這輩子最後一次從家裏拿錢。


    他確實做到了。


    第二個高光時刻,也是他認為的,他人生最重要的轉折點,讓他徹底從一個農村裏走出來的窮小子,搖身一變,成為了社會的“上等人”。


    他娶到了陸豐集團董事長的千金——王幗卿。


    那一年,他拿到了一等獎學金,被選入校隊,代表學校參加全球大學生創業比賽。這次的比賽,他所在的團隊雖然沒有拔得頭籌,但他卻收獲了王幗卿的青眼。


    王幗卿長得說不上傾國傾城,卻自帶一種古典美人、大家閨秀的氛圍感。作為豪門獨生女,在物質和精神上都是被富養著長大的,這讓她的身上天然地有一種不受力的鬆弛感,這種鬆弛感讓鄭曉東覺得新鮮極了。


    從小到大,他身邊的人,包括父母、親戚、鄉親,沒有一個不是抿緊了嘴唇,皺緊了眉頭在生活裏刨食的。


    其實,直到現在,他也沒想明白,這個從小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王家大小姐,怎麽會看上他這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甚至還不顧家人的反對,不惜以命相逼,也要嫁給他。


    他記得新婚之夜,美人在懷,溫存之後,他問她為什麽會愛上自己。王幗卿將頭在他懷裏蹭了蹭,眨巴著眼睛,看著他說:“我也說不清楚,就是覺得,你和我從小到大見過的那些男人,都不一樣。”


    鄭曉東沒說話,心裏卻忍不住想:這不是廢話嗎!


    她從小接觸的,都是生長在富貴溫柔鄉裏,錦衣玉食的公子哥兒,和他當然是雲泥之別。


    新婚後的第一個春節,他帶著王幗卿,坐上了老丈人的賓利,司機開車送他們回村祭祖。


    村裏,幾乎所有人都咽下了羨慕又嫉妒的口水,搖著頭、跺著腳地感慨:鄭家那個小子,這回算是揪著龍尾巴上天了。


    當天夜裏,他一個人站在老家的院子裏,目光掃過這方天地的每一寸,每一個角落,對這個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不由得生出幾分留戀來。


    不過,也就是那一瞬間的事兒。他心裏清楚地知道,這將是他最後一次站在這裏。


    第二天,他給家裏留下十萬塊錢,然後帶著他的媳婦,頭也不回地坐上了車。


    認識謝雨蒙,在鄭曉東看來,是老天爺對他的厚待和補償。


    大戶人家的贅婿不是那麽好當的。


    人前人後,他都要殫精竭慮,苦心孤詣地塑造好丈夫、好女婿人設,在王家那裏換來更多的信任。


    因為信任就等於資源。有了這些,他才算是真正在上流社會立穩了腳跟。


    當新鮮感過去之後,兩人之間的差距漸漸顯露出來,摩擦日漸增多。好在鄭曉東懂得做小伏低,情緒價值直接拉滿。


    有的時候,連他自己都詫異於自己渾然天成的委曲求全和刻意的放低姿態。似乎習慣了壓抑自己,就更擅長陪笑臉、說軟話,也就越來越不在乎別人的生硬和盛氣淩人。彎彎膝蓋,就能換來不少好處,又不少塊肉,何樂而不為呢?


    但是和謝雨蒙在一起的時候不一樣。


    在這個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眼裏,他才是高高在上的那一個。


    他迷戀她青春美好的身體帶給自己久違了的興奮和顫栗,更沉醉於她的仰視和崇拜。


    鄭曉東覺得,這是自己這麽多年來謹小慎微、苦心經營之後獲得的回報,更何況,在他的認知裏,哪個成功的男人身邊,沒有一個,甚至是幾個紅顏知己呢?


    他享受著這樣迷醉的生活,以為自己的福氣還在後頭!直到不久前……


    然後,他就接到了一個叫杜雨的私家偵探的電話。


    鄭曉東的眉頭皺了一下,眼底掠過明顯的嫌惡和不安。


    不惜一切代價,都要把私家偵探手裏的資料搞到手!


    他和謝雨蒙的事,絕對不可以讓任何人,尤其是王家的人知道。


    他苦心經營多年才得到的這一切,絕~對~不可以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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