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磨刀霍霍向「大鬍子」。
陸三載這大鬍子留了有好幾年了,從不做修剪,野蠻生長,都帶著股陳年泔水味,譚昭將鬍子颳了之後,覺得呼吸都順暢了許多。
細嗅,還能聞到春天的青草香。
找了個澡堂,痛痛快快地泡了半日,換了身新衣裳,譚昭坐在臨街的餛飩鋪裏,足足吃了三碗三鮮餛飩麵,這才開始思考人生。
確州城,是個都城,繁華熱鬧,譚昭卻從未有過耳聞。
甚至連這片大陸,他都陌生得緊。
細細嗅了嗅空氣裏靈氣的味道,濃鬱得讓人呼吸間都能感覺到心曠神怡,他吃餛飩麵的功夫,就看到街上有不下十個身上有靈力波動的人走過。
有和尚,有道士,也有一身短打的遊俠。
初來乍到,譚昭決定入鄉隨俗,其實古代收保護費的小混混這個職業,他還蠻好奇的。
循著記憶來到城西,確州城的城西魚龍混雜,地痞流氓和幫派勢力盤踞,陸大鬍子身無長物,自然是排不上號的。
不過他「子承父業」,老乞丐死後,他繼承了老乞丐的地盤,扯著老乞丐的虎皮收著微薄的保護費。
這條街叫長椿街,位於城西的西邊,住在街上的隻比隔壁一街之隔的貧民街好一些。整條街住了大概二十來戶人家,陸三載就住在街口搭起來的草棚裏。
老乞丐的規矩,隻要進出街口,每個月就得交五文錢,一文錢能買個素餡的包子,總歸是餓不死。譚昭翻著記憶,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這與其說是收保護費,倒不如說陸三載是受了這二十戶人家的恩,吃人家的米長大的。
係統:所以,你真要住草棚?
[當然不是。]
譚昭到了長椿街,已經入了夜。街上的人家都關著門,房子看著有些破舊,卻打理得非常幹淨,連街口的草棚都瞧著不錯。
[其實,住草棚也挺不錯的。]
係統:……
不過兩月,譚昭就已經在長椿街混開了,剃了鬍子束起頭髮,雖說仍舊沒幹正經營生,但這年頭浪子回頭,總歸容易被人接受。
當然,陸三載居然生得不醜,甚至沒了鬍子,又被譚昭好生養了兩月,比隔壁家從小讀書的趙家小哥更像個讀書人。
「李嬸兒,不用,我有錢,那丁點肉,您就拿回家給您那小孫子打牙祭吧。」
「我這巡街呢,收了錢,我總得做事啊,您說是不是?這擔子我來幫你挑,不壓肩膀,有力氣呢。」
「趙哥兒讀書回來呢!」
趙哥兒卻是個記仇的,即便此時的陸大鬍子已經沒了鬍子,他仍然哼了一聲,抱著書就回家了。
譚昭摸了摸鼻子,半點兒沒影響好心情。
哎呀,今兒個晚上,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雞好了,配上他家的醴泉釀,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過癮啊。
天香居可是確州城中數一數二的大酒樓,譚昭雖說一身布衣,但大酒樓的小二雖也會看人下菜碟,卻絕不會做在明麵上。
畢竟有錢的就是大爺,你管你大爺穿什麽呢,大爺就是穿身乞丐衣,人給錢你也得吹捧不是。
醉雞很快上來,另配了兩個時蔬,江南的春日裏永遠不缺吃食,配上美酒,給個神仙都不當。
呷了一口酒,雞肉連骨頭都酥了,輕輕一抿就下來,就是這該死的好味道啊。
「這位客官,您介意同人拚個桌嗎?」
小二有些侷促的聲音響起,譚昭這才發現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熱鬧,他當然是不介意的,剛要開口,抬頭就瞧見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邊,一身玄衣,氣息內斂,氣質卻非常特別。
也就一剎那的功夫,譚昭立刻一笑:「不介意,自然不介意,請坐請坐。」
譚昭喜歡坐臨街的位置,他來得早,位置靠邊,雖不是包間,也差不離了,玄衣男子身板挺直,他坐下的剎那,譚昭才發現人居然還帶了條黑狗。
難怪剛才小二的聲音那般侷促,估計是因此已經被不少人拒絕了。
「切兩盤牛肉,來一壺酒。」
「好勒,客官你稍等。」
沒過會兒,小二就端著牛肉和酒過來了,其中一盤牛肉,顯然是給狗大爺的。
譚昭吃著醉雞,突然也有些饞牛肉,道:「兄台,你家狗大爺夥食可真不錯啊。」
他話音剛落,狗大爺居然抬頭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非常人性化,譚昭覺得自己非常有理由懷疑這隻狗已經成精了。
玄衣男子的性格就跟他外表一樣冷,隻有看著黑狗的眼神稍暖一些。
要擱一般人,估計就被冷退了,可譚昭不啊,他最近過得如魚得水,沒有各種皇帝「折磨」的日子裏,快樂似神仙啊。
「狗大爺,要吃醉雞不?要說這天香居啊,還屬這醉雞最好吃,確州城之最,不是我吹……」
事實證明,狗大爺比它主人好接觸多了,沒過一會兒,譚昭就已經摸上了狗大爺的狗頭。
黑狗抬了抬眸子看了一眼自家主人,見主人沒反對,就非常歡快地吃了起來。
哎呀,這個凡人眼光真是不錯,一眼就能慧眼識狗,不錯不錯。嘖,這醉雞真是不錯,下次他要求主人給他點醉雞!
譚昭摸了兩把狗頭,觸感一級棒,實在令人有些手癢,又忍不住摸了兩把,這才堪堪收手。
陸三載這大鬍子留了有好幾年了,從不做修剪,野蠻生長,都帶著股陳年泔水味,譚昭將鬍子颳了之後,覺得呼吸都順暢了許多。
細嗅,還能聞到春天的青草香。
找了個澡堂,痛痛快快地泡了半日,換了身新衣裳,譚昭坐在臨街的餛飩鋪裏,足足吃了三碗三鮮餛飩麵,這才開始思考人生。
確州城,是個都城,繁華熱鬧,譚昭卻從未有過耳聞。
甚至連這片大陸,他都陌生得緊。
細細嗅了嗅空氣裏靈氣的味道,濃鬱得讓人呼吸間都能感覺到心曠神怡,他吃餛飩麵的功夫,就看到街上有不下十個身上有靈力波動的人走過。
有和尚,有道士,也有一身短打的遊俠。
初來乍到,譚昭決定入鄉隨俗,其實古代收保護費的小混混這個職業,他還蠻好奇的。
循著記憶來到城西,確州城的城西魚龍混雜,地痞流氓和幫派勢力盤踞,陸大鬍子身無長物,自然是排不上號的。
不過他「子承父業」,老乞丐死後,他繼承了老乞丐的地盤,扯著老乞丐的虎皮收著微薄的保護費。
這條街叫長椿街,位於城西的西邊,住在街上的隻比隔壁一街之隔的貧民街好一些。整條街住了大概二十來戶人家,陸三載就住在街口搭起來的草棚裏。
老乞丐的規矩,隻要進出街口,每個月就得交五文錢,一文錢能買個素餡的包子,總歸是餓不死。譚昭翻著記憶,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這與其說是收保護費,倒不如說陸三載是受了這二十戶人家的恩,吃人家的米長大的。
係統:所以,你真要住草棚?
[當然不是。]
譚昭到了長椿街,已經入了夜。街上的人家都關著門,房子看著有些破舊,卻打理得非常幹淨,連街口的草棚都瞧著不錯。
[其實,住草棚也挺不錯的。]
係統:……
不過兩月,譚昭就已經在長椿街混開了,剃了鬍子束起頭髮,雖說仍舊沒幹正經營生,但這年頭浪子回頭,總歸容易被人接受。
當然,陸三載居然生得不醜,甚至沒了鬍子,又被譚昭好生養了兩月,比隔壁家從小讀書的趙家小哥更像個讀書人。
「李嬸兒,不用,我有錢,那丁點肉,您就拿回家給您那小孫子打牙祭吧。」
「我這巡街呢,收了錢,我總得做事啊,您說是不是?這擔子我來幫你挑,不壓肩膀,有力氣呢。」
「趙哥兒讀書回來呢!」
趙哥兒卻是個記仇的,即便此時的陸大鬍子已經沒了鬍子,他仍然哼了一聲,抱著書就回家了。
譚昭摸了摸鼻子,半點兒沒影響好心情。
哎呀,今兒個晚上,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雞好了,配上他家的醴泉釀,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過癮啊。
天香居可是確州城中數一數二的大酒樓,譚昭雖說一身布衣,但大酒樓的小二雖也會看人下菜碟,卻絕不會做在明麵上。
畢竟有錢的就是大爺,你管你大爺穿什麽呢,大爺就是穿身乞丐衣,人給錢你也得吹捧不是。
醉雞很快上來,另配了兩個時蔬,江南的春日裏永遠不缺吃食,配上美酒,給個神仙都不當。
呷了一口酒,雞肉連骨頭都酥了,輕輕一抿就下來,就是這該死的好味道啊。
「這位客官,您介意同人拚個桌嗎?」
小二有些侷促的聲音響起,譚昭這才發現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熱鬧,他當然是不介意的,剛要開口,抬頭就瞧見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邊,一身玄衣,氣息內斂,氣質卻非常特別。
也就一剎那的功夫,譚昭立刻一笑:「不介意,自然不介意,請坐請坐。」
譚昭喜歡坐臨街的位置,他來得早,位置靠邊,雖不是包間,也差不離了,玄衣男子身板挺直,他坐下的剎那,譚昭才發現人居然還帶了條黑狗。
難怪剛才小二的聲音那般侷促,估計是因此已經被不少人拒絕了。
「切兩盤牛肉,來一壺酒。」
「好勒,客官你稍等。」
沒過會兒,小二就端著牛肉和酒過來了,其中一盤牛肉,顯然是給狗大爺的。
譚昭吃著醉雞,突然也有些饞牛肉,道:「兄台,你家狗大爺夥食可真不錯啊。」
他話音剛落,狗大爺居然抬頭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非常人性化,譚昭覺得自己非常有理由懷疑這隻狗已經成精了。
玄衣男子的性格就跟他外表一樣冷,隻有看著黑狗的眼神稍暖一些。
要擱一般人,估計就被冷退了,可譚昭不啊,他最近過得如魚得水,沒有各種皇帝「折磨」的日子裏,快樂似神仙啊。
「狗大爺,要吃醉雞不?要說這天香居啊,還屬這醉雞最好吃,確州城之最,不是我吹……」
事實證明,狗大爺比它主人好接觸多了,沒過一會兒,譚昭就已經摸上了狗大爺的狗頭。
黑狗抬了抬眸子看了一眼自家主人,見主人沒反對,就非常歡快地吃了起來。
哎呀,這個凡人眼光真是不錯,一眼就能慧眼識狗,不錯不錯。嘖,這醉雞真是不錯,下次他要求主人給他點醉雞!
譚昭摸了兩把狗頭,觸感一級棒,實在令人有些手癢,又忍不住摸了兩把,這才堪堪收手。